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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山流水之高渐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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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抱着头,醉醺醺地将酒坛扔到地上,粗声粗气地吼道:“伙计,再来一坛!”
小二看了看荆轲屁股旁那把寒光闪闪的剑,没敢多说,直接就将两坛酒搁在桌案上。
荆轲堵着酒坛的嘴就喝,灌酒就跟灌水一样,一边喝一边暴躁地嚷嚷:“这什么酒,伙计,拿酒来,你要是再敢往里面掺水,我就拧下你的脑袋当球踢。”
小二吓得一溜烟地跑了。
“喝得真难看!”低沉悦耳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这谁的声音,醇亮醇亮的真好听,不过那语气要有多鄙夷就有多鄙夷。
荆轲含糊地嗯了一声,道:“你……你谁啊,敢管我?”
说话的人直接就从荆轲身后走了过去,荆轲只瞥到了一片绣着优雅花鸟纹的白色衣角、一段深蓝色的飘带和一双青色的厚底岛云靴纤尘不染从眼前晃过,全没有注意到酒馆的每一个人呼吸一沉随即一轻,生怕唐突了眼前之人。
小二弯腰勾背,脸上的笑容恨不得溢出水来,“客官,您要点什么?”
喝酒的人端着酒碗,吃饭的人拿着筷子,都没动。白衣少年脸也不抬,修长圆润洁白的手指在包着古琴的包袱结上跳跃,不过,他解了很久还是没有解开。见小二垂手立在身旁,一脸候旨的模样,便道:“一碗爆栗子。”
“好嘞,一碗爆栗子,客官稍等,小的这就去置办。”小二如领了圣旨,生怕跑得慢了,让白衣少年久等,不过,他刚迈出一步,就硬生生停住了,一碗爆栗子,什么东西?
小二忙回头,讨好地望着白衣少年:“客官,我们这里的没有这道菜,您点个别的?”
坐在桌案后的白衣少年挪开了手指,抬起头,一双幽幽碧眼看着小二,那表情说不出的冰冷,冻得小二汗毛直竖。
“客……客官,您您有何吩咐?”
掌柜一直瞅着这边,见势不妙,疾步过来,恭恭敬敬道:“客官稍息,爆栗子这等烈酒,一般的客人不喝,敝店存量很少,所以,请客官稍等,老朽这就去酒窖里取。”
小二脸色大红,原来爆栗子是酒名,他还以为是什么稀奇古怪的菜名呢,这位客官也忒奇怪,买酒喝居然要论碗,心里嘀咕着,准备随老板去取酒。
酒馆中一穿着华丽张扬、眉目疏朗,却一脸痞气的青年突然嘻嘻一笑,道:“掌柜的,我看还是给这位小先生上两坛桂花酿的好,那么烈的酒,我怕小先生的身板消受不起呀。”
周围的人跟着一起哄笑。
不料白衣少年淡淡道:“多谢。”
小二立刻机灵吆喝道:“好嘞,安利侯请客,桂花酿两坛。”
华服青年笑不下去了。
小二跟着掌柜取酒,暗地里却撇嘴,这美少年一身白底浅纹流纨,姿容雅丽出尘,用脱俗的仙子来形容也不为过,板桥镇哪里出过如此精彩的人物?只是想不到却是个掏不起喝酒钱的厚脸皮穷鬼。
两坛桂花酿,价钱不低,一般平民老板姓根本喝不起酒,一碗爆栗子,算个鸟?
小二将桂花酿和一碗爆栗子端上来的时候,并没有先前的恭敬,一放下酒坛,便转到了那华服青年的跟前侍候。
白衣少年伸手一拂,那碗爆栗子就飞了出去,掌柜的揪心地看着那碗爆栗子,直到它稳稳当当地落在华服青年的面前,金黄的酒水一点也没溢出,才放下心来,不禁为这白衣少年的身手叫好。
“来而不往非礼也。”白衣少年端起一碗桂花酿,简洁地做了一个手势,“请。”
此时酒馆里的每一个人都看着华服青年,众目睽睽,华服青年额头冒汗,小二不禁纳罕,安利侯酒量不浅,喝过无数烈酒,难道害怕这小小一碗爆栗子吗?
华服青年抬头,正好迎上了数双意味不明的眼光,他知道一旦拒绝喝酒,就是伤了小先生的面子,小先生身手不错,明显是为了找回场子,一旦喝了酒,那就是……
小二瞪着华服青年,一脸希冀。
虽然爆栗子的威力华服青年听过却没见过,是真是假两说,好汉不吃眼前亏,江湖人都是不要命的,惹不起,于是一咬牙,就将爆栗子灌了下去,一时未见有什么异样,心下很坦然,正当他得意地想将碗倒过来给那白衣少年看时,胳膊还没伸出去,就抽回来了。你道为何?自然是因为爆栗子呀!
爆栗子可不是一般烈酒,它的烈可以抵过所有的烈酒,它的醇可以抵过任何的谷醅,它的香可以抵过各种的花酿,唯一的缺憾是,这种酒是一种让人丑态毕露的酒,一般人根本不敢轻易尝试。
就像此刻,华服青年全身上下的皮肤弹跳不止,又痛又痒,很快就站不住了,他缩在地上,就像羊癫疯复发,浑身乱颤,嗷嗷大叫,满地打滚,东碰西撞,摔得一脸酒菜,污秽满身。其实那是体内的酒在爆栗子,每一滴酒都有无数的栗子,每爆一下,身体就跟着抽搐一下。栗子太多,身体无所适从,自然就不受控制地乱动。
华服青年的朋友异常惊奇,就要拿下白衣少年,那掌柜疾步过来,道:“喝了爆栗子就是这样,我们绝无害人之心。”
华服青年的朋友自然不信,掌柜很无奈,于是让小二也喝了一口酒,于是小二也跟着那华服青年一起活蹦乱跳,酒馆里的顾客看着地上两个乱跳乱叫做出各种奇怪动作的人,死劲憋着笑,各种噗噗声此起彼伏。那华服青年一时像狗撒尿,一时像猴抓耳挠腮,一时又像公鸡打鸣,一时又像蠢驴打蹄,一时骏马嘶鸣,让人眼花缭乱,他们拉都拉不住。
掌柜无奈一笑,道:“各位爷,还是赶紧的将侯爷带回去吧。”
众人一听,忙虎扑而上,将华服青年架出了酒馆。
华服青年后腿还没着地,酒馆里就爆发出惊雷般的笑,震得屋顶的瓦片抖三抖。
唯独没笑的有两个人,一个是醉醺醺的荆轲,一个是自斟自饮的白衣少年。
荆轲摇摇晃晃走到白衣少年跟前,醉眼朦胧地看着他,道:“你……你别晃。每次碰见你时,你总是处在——”
白衣少年一琴板就拍了过去,荆轲四仰八叉地倒躺在墙角,头晕眼花,少年一边慢条斯理地整理包袱,一边淡淡道:“醒了酒再到我跟前说话。”
小二张口结舌,这斯文识礼的小先生,居然如此暴力。
众位看客以为有一场架要打,不免紧张又期待地望着被打得七晕八素的人,低低议论。
但是荆轲老兄一声不吭老老实实地去了盥洗室醒酒,出来时,还换了一套衣裳。
“小高,你可来了。”
高渐离不理他,自顾自抿了一口桂花酿。
荆轲知道高渐离正生他的气,这人是个顽固到底的性子,决定不理人时,打死他也不会先开口说话,但是荆轲有法子,抿嘴儿一笑,夺过高渐离的酒碗,就着他喝过的地方一口喝下了香醇的桂花酿,咂摸着嘴回味。
“一碗酒还跟我抢。”高渐离剜他一眼,心里的气消了大半,却仍旧做脸色给他看。
“你来找我?”
“找你解结。”高渐离把包袱推倒他面前。
荆轲心下凉了一截,除了找他解结,就不能是别的事么?一边叹气一边解结,道:“我说这么好的乌金蚕丝,刀枪不入,你不拿他做甲胄,却用来包琴,是不是太大材小用了?难道琴比你的生命重要吗?”
“这话你已经说了十五遍了。”
荆轲讶异地看着他,“十五遍,你记得那么清楚?”
俊眉一挑,风流毕现,“每次见了面,你必是要唠叨一番的。”
“哎,不是我唠叨。”荆轲嘟起嘴,“还不是你每次找我,都是为了要解结的事,话说小高你天纵奇才,为何一个小小的结就把你难住,不是很奇怪吗?”
高渐离勾起一根琴弦就弹了出去,荆轲眼疾手快,忙将手藏在裹琴布下,那琴弦与乌金蚕丝的裹琴布碰了个正着,激起一片滋滋的火花,犹自不甘心,高渐离一根一根接着弹,琴声嗡嗡嗡。
荆轲十个手指头红彤彤,肿成了棒子,招架不住,讨饶,心底却不以为然,高手不会做的事可多了,犯得着为这点小事生气么?
高渐离闭上双眸,悠扬轻柔的琴音如流水淙淙,倾泻而出,时而婉转低回,时而激扬清越,高山仰止,独倚清芬,不多时,整个酒馆里的人便陶醉其间,忘记了喝酒,心中只有一个感受:人世间竟有如此好听的琴音,那一双青葱玉指,便是为此而生啊!
掌柜的差遣小二将一坛陈年竹叶青送到高渐离的桌上,示意免费,高渐离淡淡一笑,便如二月花开,如沐春风。
同是送酒,这结果就不一样,小二算是识得高人了,便万分不敢怠慢,恭恭敬敬地送上,恭恭敬敬地退下,一直艳慕地看着高渐离。
“今日为何借酒消愁,遇到什么麻烦了?”
“兄弟被抓走了。”
“为何不去营救?”
“我翻遍了青溪,找不到他们的踪迹。”
“所以就在这里喝酒消愁?”
荆轲说不出话了。
高渐离站起身,道:“走。”
“去哪里?”
“自然是救人。”
说话间,高渐离已经将琴包好,荆轲刚想提醒,奈何高渐离手脚太快,那包袱转眼就系成了个死结,荆轲叹一声,暗想,事后还得替他解结。
不过比起高渐离不管荆轲做过什么,遇到什么困难,二话不说二话不问,就仗义相助来说,替他解结完全算不得什么,今生遇到这么个知己,他荆轲还奢望什么呢?
“伙计,结账!”
小二屁颠屁颠拿起账单一看,顿时傻了眼:一碗爆栗子抵得过三坛桂花酿,足足一个金郢爰!
说话容易,行事却难。丢下两个金郢爰,大摇大摆走出酒馆的两人,却不知要去哪里。
“可还有什么人清楚这事?”
“卫庄。”
高渐离皱起俊眉,他讨厌听到这个名字,不仅因为他与墨家为敌,更因为他本身这个人——卫庄并不是一个讲江湖义气的人,可是他什么都没说,直接就朝鬼谷的方向走。荆轲也明白了高渐离的意图,但是,鬼谷,他们进不了。
“在哪里可以找到他?”
荆轲抓耳挠腮,除了鬼谷,他也不知道卫庄会在哪里出现,“或许榕门居有线索。”
一路上,荆轲将榕门居发生的事情细细地讲给高渐离,高渐离一声不吭。
“小高,你可有什么头绪?”
“卫庄会去救他师兄么?”
“看他那么着急的样子,应当会去救吧。”
俊眉一凝,“你不是说他们是生死敌手么?”
“呃……”
高渐离径直往前走,荆轲忙小跑跟上。
“现在去哪里?”
“白水河风雨桥。”
“你知道白水河风雨桥在哪里?”
“我不知道,你难道也不知道?”
荆轲一噎,他还真不知道白水河风雨桥在哪儿,但现在哪敢说不知道。
二人问了一路,走错了两次才找到,还没到白水河边,便见一墨衣少年杵在河岸边,凝望着对面。
荆轲眼睛一亮,大呼:“卫兄!”
高渐离忙拉住荆轲的臂膀,“有人。”
荆轲回头给他一个放心的微笑:“没有敌意。”
卫庄一动不动地看着白水河对岸。
荆轲好奇地望着河对岸,看了许久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除了险峻的青山还是山。
“卫兄,你在看什么?”
高渐离看不下去了,把住荆轲的肩头,道:“他是在想过河的方法。”
卫庄终于转过头来,看了高渐离一眼,那眼神颇有赞赏之意,“你知道怎么过河么?”
“风雨桥已毁,无法通行,河宽四十丈,即使最俊的轻功也嫌太宽。下侧水流湍急,无法行船,通常的办法行不通。”
“通常的办法行不通,你们墨家的机关兽如何?”
荆轲立刻道:“这的确是个办法,我可以让老大调一只朱雀过来。”
高渐离道:“最近的朱雀在齐洋,最快也要三个时辰才能到。”
荆轲高涨的情绪一下落了潮,六个时辰之后,还能不能见到盖聂的尸首还是个问题。
卫庄将唇抿成了“一”字,当他看到河对岸林子中走来三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时,唇角慢慢扬了起来,随即唿哨一声,林子中立时现出了几十个江湖打扮的人来,一律的神色肃穆,内敛从容,训练有素。其中一人国字脸上修眉立眼,留着胡茬,穿一身墨绿劲装,膀大腰圆,正气十足,此人是黄沙帮刑堂堂主,唤作马文龙,名字文雅,却是一雄赳赳的武夫,被卫庄坑蒙拐骗而来,一直忠心耿耿。他走到人群的前面,单膝跪倒,向卫庄抱拳一礼,其他人也一律跪倒行礼。
面前跪了黑压压一片人,卫庄却是随意一站,丝毫没有拘束,微弯的嘴角带着冷意,一双冰雪银眸虎视眈眈,目光森冷,极有威势。他年纪虽轻,不需拿腔拿调,气势风范就已十足,仿佛天生的领导。
“公子,有何吩咐?”
“该做什么,知道么?”
“是。”
卫庄使了个眼色,那些人便四散开来,竟似不认识一般,有的蹲在河边,有的挂在树上,有的坐在地上,各自琢磨各自的事。看这仗势,在荆轲借酒消愁的时辰里,卫庄跑了几百里,把能凑齐的精干力量都凑齐了,这也是他在青溪凌河收服的江湖高手,荆轲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一个熟脸来,不过如果你要小看这些人,那你就错了,真正的高手都是不世出的。卫庄的武功可能比不上荆轲,但论驾驭江湖高手的能力,讲究江湖义气的荆轲可是比不了他二十分之一。
高渐离淡淡地看着荆轲,“看来只有你做孤胆英雄。”
荆轲扫了一眼那些看起来身手不凡的人,愤恨咬牙,“只要能救出阿聂,万死不辞。”
高渐离看着他,幽幽碧眼,神色数变,终至从激烈化为平静。
卫庄却是不屑一哼,“你死不死的我不管,师哥有我来救足矣,至于你,最好回老家去,别破坏我的计划!”
荆轲就要暴走,高渐离按住他的肩头。
“卫庄,凭你与你这些下属就能救出盖聂吗?”
“高渐离,若你指望我卫庄入套,那你就太小看我了。”卫庄抱臂,看也不看高渐离,“如果你们硬要插手,到时别怪我不客气!”
“你!”荆轲满脸不忿,却被高渐离拦住。
高渐离暗道卫庄是太聪明,却也太狂妄,不屑于连结外援。本打算争取行动中的主动位置,却被他识破,要合作已经不太可能,不如撕破脸,反而能赚得一线生机。
“卫庄,你别太狂妄,事情的经过你很清楚,难道荆大哥还能置身事外不成?倒是阁下你倾尽全力营救本是对手的师兄,岂不是太奇怪?”
卫庄暗暗磨牙,荆轲中了血傀儡,迟早是要入网的,高渐离是江湖上有名的义士,绝不会放任他大哥不管。虽说盖聂是他师哥,但鬼谷门派的规矩,在此的几个人心知肚明。可以说最没有理由救盖聂的就是他卫庄了。你道为何?自然是鬼谷这门派特殊的缘故。比如此时,其中一人受劫难,作为生死敌手的另一人并没有必须营救的义务,而平时卫庄与盖聂的关系一向恶劣,更是毫无理由,要是卫庄去营救,那才叫出鬼咧。高渐离心细如尘,看出了他的破绽,叫他一时哑口无言。
“我想救就救,与你何干?”道理没有,可卫庄不是吃素的,耍无赖是信手拈来。
高渐离暗笑一声,就怕你不说这话。
“只怕你救不了?”
“我如何救不了?”
绕了半天,终于还是将卫庄给绕进去了,高渐离平时少言寡语,脑子灵活言辞犀利却不是盖的。
“你可知敌人是谁?”
“哼,不就是血阵门么?”
脑子很清楚,还没傻到以为自己的敌人就一个剥皮王。
“你说的到轻巧,血阵门是什么门派难道你不知道?”
“卫某自有计划,不用劳烦阁下来告诉卫某。”
高渐离冷笑,“你所谓的计划,就是让这几个人探路么?”
卫庄忍不住重新打量这位白面皮的少年琴师,除了有让人嫉妒的俊美外貌外,他的脑子比十个荆轲还灵活,不由高看一眼。转眼瞥了一眼神情极度不耐烦的荆轲,暗暗磨牙:死人柯要貌没貌,要才没才,为啥自家才貌双全的师哥与面前这个才貌兼具的琴师都对他青睐有加呢?
高渐离瞧见卫庄的神情,便知他心思已活络几分,又道:“血阵门的老巢并不在青溪,你如此大的动静,恐怕会引来更大的动静。”
卫庄暗嗤一声,血阵门的确是□□领袖,不过,早十年前在法家的双规、儒家的唾沫、墨家的明枪、阴阳家的暗箭、农家的偷袭等各大门派的夹击下,死的死,残的残,夹起了尾巴做人,再不敢做鬼。不过血阵门隐忍十年,还有什么依附的江湖势力,一时也查探不清。
神情仍旧倨傲,“那又如何?”
“要我们罢手是不可能,既然目的一致,我们联合起来,你并不会吃亏。”
卫庄早就考虑到了高渐离所说的情况,只是潜意识里,他并不愿意墨家插手这件事,于是轻飘飘一笑,冰雪的眸子却没一点笑意:“你觉得一匹马需要一只兔子的帮忙跑过乌龟吗?”
高渐离面罩寒霜。
荆轲突然爽朗一笑,“骏马当然不需要兔子的帮忙,小高,你听过哪个英雄上阵是带着小喽啰的?”
高渐离嘴角微翘,顿时寒消冰融,一片明艳秀丽,“的确,一群兔子也只能扯后腿罢了,恐怕也只有胆小如鼠才会成群结队吧。”
卫庄的俊面登时如黑了的锅底。
披着黑披风的那三个人终于走到了白水河对岸。中间面皮白薄长相斯文的人抱拳行礼道:“各位都是应邀前来的吧?”
隔着四十丈,哗哗的流水声,此人的声音还能清楚地传过来,可见内功深厚。
卫庄下属中一人将大刀往肩上一搁,粗声粗气道:“老子们已等候多时了,你们装模作样搞什么阴谋,要挑战的,赶快站出来。”
“就是,大姑娘上花轿也比你们爽快。”
其余几人也一起起哄,话也说得难听。
荆轲不禁讶异,刚才还一副训练有素的模范下属模样,此刻摇身一变,都成了典型的混江湖的老油条了。
那人到极有雅量,缓缓一笑,道:“怎敢耍弄各位英雄好汉,在下燕南飞,前来迎接各位,请。”
请?
说罢,燕南飞领着两人转身朝林子里走去。
卫庄磨牙,他就不信,一条河能难住自己的去路。
高渐离冷笑,淘汰赛?
荆轲什么都没说,拔出自己的剑就朝河对岸走去。
事实证明,一条河的确不能难住卫庄的去路,但是一条河难住了大多数人的去路,于是孤胆英雄换了角。
卫庄现在特后悔自己没与高渐离结盟。
荆轲看着卫庄,没说话,他一向没有落井下石的觉悟,高渐离的嘴角却挂着冷意。
老油条们看着白水河,纷纷大骂,上天入地,凡是能骂的都囊括其中了,要是盖聂在此,一定会觉得卫庄的徒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骂归骂,没用,因为人家不理他们啊!
技不如人,还在此丢人现眼!卫庄森然的眼刀一扫,对岸的咒骂声稀稀落落,很快就安静下来,仿佛没人一样。
高渐离讥嘲地看着卫庄,“看来我们是无力破坏卫兄你周详的计划了。”
卫庄忽然觉得自己没有与高渐离结盟是对的,这样一想,反而冷静了许多。虽说老鼠喜欢成群结队,但是狼也喜欢成群结队,譬如现在——
“你们还要在那边丢人现眼?”
马文龙一个激灵,虽说他也是高手,但是他的高不在轻功啊!
莫说鬼谷轻功流星渡冠绝天下,过这四十丈的激流,卫庄也必须仰仗快要塌方的风雨桥,最后还湿了两脚,样子稍显狼狈。荆轲的内力更深厚些,其轻功草上飞虽然绝妙,浪大水深,还得跟着卫庄的脚步,卫庄倒还稳中带险,他却走得又险又急,让人提心吊胆。高渐离的武功轻灵飘逸,步履飘渺如风,赏心悦目,他的武功或许不是最好的,过这白水河却是最妙的,全靠了那脚不沾尘的绝世轻功一叶秋。
看着高渐离高扬的孔雀尾巴,卫庄的心情极度不痛快,更是狠狠地看着那些还在原地磨蹭的下属。
“马文龙。”
马文龙又一个激灵,仰头望了望险峻的高山和已经塌方的风雨桥,抽出腰间的套马鞭,啪地一响,身子已就着挂在岩石上的鞭悬在了白水河上,他把着一块突出的石头,又将套马鞭甩到另一块岩石上,就这样,一丈一丈向前挪,此等方法虽是艰险,倒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只是太过惊悚刺激,剩余的人一边悬着心肝,一边跃跃欲试,逐个跟来。
不过,过这白水河还真就试探出人的能耐来了。马文龙虽然过了河,离对岸还有两丈宽时,不小心掉入了河中,差点被冲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标准的落水狗一只了,最后能过河的也不过五人,无一例外挂了彩,卫庄看着面前的五个伤员,心内无言。
前方的三人不急不缓地走,卫庄有意套话,燕南飞却不多说,只道:“事情若无一点神秘感,想必大家都会觉得索然无味吧。”
这句话倒是荆轲的心声。
密密的丛林,每一个人都在小心戒备,那三人却无任何不轨和异常,直到前方豁然开朗。让人吃惊的是在这开阔的地方,竟然有很多熟面孔。
“咦,那不是荆轲大侠么?”
荆轲循声望去,只见一脸方鼻阔的中年大块头朝他招手,此人是齐国鲁礼帮的帮主万无败。名字倒是响当当,与鲁礼二字却搭不上边。万无败长得既不斯文,也不识礼,却自称是孔圣人门下,依附于当今显学儒家在齐国的健派一流。
万无败当下便做了自我介绍,一派豪爽粗犷,与荆轲意气相投。荆轲年纪虽轻,名声却大,万无败咋咋呼呼,引得一群豪杰之士来互相厮认,当下便约定眼前之事一了,必要去凌河宜宾楼一醉方休。万无败与众豪侠热情有加,荆轲自然要好好回报一番,忙将冷眼旁观的高渐离引荐给大家。
高渐离作为一名琴师,可谓久负盛名,大多数江湖之人对他的名字都不陌生,不过,他单刀赴会,营救被秦王嬴政囚于洛阳的天下第一琴师的旷修,高尚的义气不输当世任何豪杰侠士,声名完全不低于荆轲,于是都争相前来观瞻,看了之后,大家都自动一致地选择了靠边站,丝毫不敢生出轻慢之心。你道为何?江湖之人果不负江湖之名,大多数江湖之人长得想让人跳江跳湖,甚少能有高渐离这样出众的外貌与气质,若你长得俊秀不够明艳,爽朗不够英睿,斯文不够识礼,高雅不够品乐,志同不够道合,与高渐离这样的人站在一起,那绝对是妍媸分明,自己给别人找不痛快,即使高渐离一向并不自傲。大概只有荆轲无此自觉。
马文龙一路小跑而回,他奉卫庄之名前去打探,不仅结交了一些朋友,也打听到了许多信息。
“公子,这个会场共有四百九十八人,除了公子与荆轲、高渐离,三十五人是榜上有名的高手,剩下的是二三流的江湖人士,听说是为千两黄金而来。”
“千两黄金?”
“依小人看,这只是个诱饵。”
的确是个诱饵,但是钓鱼的人不在此地,看来阴谋不止一个,但显然阴谋并非针对卫庄。
一声震天锣鼓,会场逐渐安静下来。燕南飞与下属登上了会场中的高台,将面前的一口铁皮箱子打开,顿时黄灿灿的金条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各位江湖朋友,如你们所见,这里有一千两黄金,绝对货真价实。”燕南飞拿出一块金条,让最前面的一个瘦皮条男子咬了一下,瘦皮条异常兴奋,抓着金条就不肯放手了。引得群豪纷纷白眼,总算瘦皮条顾着脸面,将金条还给了燕南飞。
“诶,燕兄,你邀请我们来挑战高手,拿黄金来作甚?莫不是用这个当慰劳?”万无败第一个发问。
群雄立即纷纷附和。
虽然大多数江湖人对万无败依附儒家健派,学习安邦定国,齐家修身的行径很不认同,但无可否认的是,万无败的双虹环和豪杰义气会让任何一个对他侧目的人服气。此地属万无败声名最盛,群雄暂时唯他马首。
燕南飞微微一笑,道:“万帮主快人快语,不过我家主人也正是这个意思了。”
瘦皮条道:“你家主人什么意思,黄金是见者有份么?”
群雄哄堂大笑。
燕南飞道:“我家少主人从河丹而来,准备东去蓬莱,听闻荆楚多产豪杰之士,心生仰慕。不瞒各位,我家少主人从小习武,此番更是有意与大家切磋切磋,所以广发英雄帖,请各位前来参加擂台赛。”
天山雪剑派弟子叶俊航大笑道:“小子说得好听,昔年大漠狼秃鹰率领一百五十哈鹏挑战中原武林,最后的结果燕兄知道么?”
燕南飞从容一笑,道:“在座的各位想必都知道昔年那场大混乱的结果。”
群雄议论纷纷。
万无败道:“来时一百五十一人,回去一百五十一人,横着来,竖着去。”
岭南六侠中的老大巴山道:“若燕兄还知道这陈年往事,就应当告知你家少主人,中原武林不是你想挑战就挑战的起的。”
叶俊航道:“更何况区区一千两黄金,就想驱使我们中原武林豪杰吗?”
卫庄冷冷一笑,却听耳边一个声音道:“真是蠢材,这些人可不是来驱使人的。”
回头一看却是神医谷谷主苏胜白,想不到苏胜白居然也来参加这等猎金会。
“何以见得?”卫庄饶有兴趣地问他身旁这位俊雅书生。
苏胜白道:“燕南飞既然称那场惊动整个武林的西域挑战是大混乱,自然也就否定了中原武林胜出的公平正义的基础。不仅如此,所有人都知道最后的结果是胜了,却不知道一个秃鹰便将中原武林精英折去了一半,如若发帖之人果真从河丹而来,恐怕中原武林真要再有一场血雨腥风,这群蠢材,脑袋被人比在刀尖上了还不知道。”
高渐离一扫会场,心下一沉,在场的虽不是各大门派的高手,不少却是江湖上争强好胜的青年才俊,发帖之人恐怕不只是想要报仇,更是想将中原武林一脉拦腰斩断。
荆轲满脸忧虑,“苏神医所言极是,敢问神医可有良策?”
卫庄不屑一笑,“羊入虎口,还有什么良策?”
苏胜白不语,自然是认同。
群雄虽然误入圈套,却不都是傻瓜,为着一千两黄金就自相残杀,当他们那么好耍弄?
眼见群雄不肯配合,场面陷入僵局,燕南飞皱起眉头,暗思良策,此时却见一红衣女子足踏凌波而来,翩翩然落在高台之上,单手就将一箱黄金推出,扭身一脚,缠住绳索,顺势一拉,那箱黄金就被滑轮送到了二十丈之高的采花架上。足尖一点,又如凤蝶,身姿飘然地回到高台之上。
惊鸿一瞥,足以醉人。
群雄早翘首企望,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燕南飞舒展了眉头,道:“小姐。”
“想不到中原武林如此鼠辈。”红衣女子声音琳琅悦耳,却极有威势,“听闻中原武林豪杰甚众,今日得见,小女子却不敢苟同。”
被如此鄙视,群雄愤愤反驳,义愤填膺。
“既然不肯承认,那就拿出各位的实力来。”红衣女子拿下面纱,露出一张俏丽娇颜,夺魂摄魄,“这一千两黄金原为小女子的嫁妆,今若有哪位豪杰得到,便是小女子嫁他又如何,只是别让小女子看扁了就是。”
红衣女子一剂猛药,青年俊杰蠢蠢欲动,就是岭南六侠也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只是碍于颜面,都没有先动手。突然其中一人动了,他的速度很快,当他勾上第一根横梁时,众人才反应过来,一拥而上,夺金大赛正式开始。
红衣女子冷笑一声,却不再多留。
卫庄身形一闪,已经消失在原地。
“诶,卫兄!”荆轲抓了个空。
高渐离道:“大哥,你是要救他们,还是要救盖聂?”
荆轲回望会场,密密麻麻的人群奋力向上爬着,地上已经躺了十几具尸体。
苏胜白连连叹气,道:“早杀红了眼,说也无用。”
荆轲突然转身,追随卫庄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