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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夜晚当然是用来 ...

  •   虽然我没什么时间概念,但每当黑夜的魔爪扼住我内心的咽喉时,我还是会忍不住的想,其他人都在忙了个啥呢?

      你要知道,夜晚,月黑风高的夜晚,遮天蔽日的夜晚,是多么让人空虚寂寞冷的时间段呐!地球不负责任的把娇羞的小脸撇向了另一边,却让人们承受着来自黑暗的恐惧与不安。

      我怕黑暗,即使像我这种只有在黑暗腐朽的环境中才能生长的死宅,也渴望光明。正如某个疯子嘶声力竭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因为是疯子,所以他是皇帝新衣里的那个孩子。我觉得活在黑暗里的人类若是渴求着‘皇帝的新衣’,最后要么死在铁轨之下,要么在众目睽睽之中赤.luo行走。

      当然,这都是黑暗。我觉得,当更浓,更稠密的黑暗附上我的头颅,脚趾,当我完全被黑暗包裹,用脚指头上的死皮想想,也会明白那是多么孤单无助。黑暗之中,我就是小叮当——伸手不见五指。看不见前方,毫无希望,得不到帮助,这叫做一个人处于困境。就算此时我叫破喉咙,我想‘破喉咙’也不会来救我。我能感受的到东西很少很少,大概几乎完全一切的都是盲区。‘未知’是人类面临的最大恐惧,然后我被恐惧慢慢吞噬,死去。

      这种类似幽闭恐惧症的悲哀,不仅来源于空间的局限,也来源于只有自己。人十分渺小,十分脆弱,无法承受这种宛如一个人在永无止境的盗洞里爬行的压抑。所以我们不能独自生存。即使这社会漏洞百出,险恶之至,难以融入,无法信任,却仍要选择步履维艰,如履薄冰,而不是选择脱离社会,独自生存。所以,这么说来,还是四个字“害怕孤独。”

      但如果我说自己‘孤单寂寞’,要么引来一夜情,要么从此被人笑。好吧,这都成男导演与女演员的相处模式了,明明你我都能感受,但是这些话,却不敢说。难道是怕一语击破,一针见血么?还是说这会把那华丽的袍子掀开,露出里面的一堆又一堆见鬼的虱子以及虱子下自己模糊的血肉跟碎成粉的骨头?

      所以,虽然我是个死宅没错,但我仍需要社会给予的食物,但我仍要用网络来了解这个社会。因为当黑夜来临的时候,我也害怕一个人。当然,这种害怕不能在十字路口放声大喊。因为我听过一句话,赤.裸的真实总是令人厌恶。所以,如果我有勇气去十字路口,那还要带上更大的勇气接受只有我一个人才孤单寂寞的结局。

      而且,这种害怕,却也不是某个小说,动漫或者GV能够消除的,因为我自己清楚,只要电一停,他们都会瞬间化为虚无。虽然谁也不知道我们的□□是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虚幻,但在人类和电脑面前,真实跟虚幻却对比的很明显。而且,就算它们能给我带来安慰,我也只是怀着看客的心态在打酱油。那些都是别人的故事,就算它们再怎么绚烂华丽,那都是它们的开心快乐。它们并不能证明我的存在,或者带给我什么。所以,对我来说,让我用唯心论来说,它们即虚无。

      所以,此时此刻,我在想这个晚上,会不会有两个人走在不算太长的观景带边上,对面是外滩让人觉得梦幻的绚丽夜景,后面是星巴克的咖啡厅。然后他们头靠着头,肩靠着肩,互相依偎取暖。因为,这是我来这座城市之前的梦想。毕竟,在这个连买卫生纸都可以装13的年代,不仅是住在楼顶的郭酵母才有权利四十五度角望天,然后把星巴克的咖啡往鼻孔里倒。

      但现实,现实呢?!……像我这种整天活在梦里取暖的死宅,大概早就忘了真实的现实。或许是退潮的江水,或许是星巴克的人满为患,或许是我从未找到那个所谓的Mr.right。但是现实是不是如此,我真的早就忘了。

      可是我想说的是,为什么这种明明几年前就消失了的想法却在今天晚上信春哥般的原地复活了?为什么已经接受死宅设定的我犯二似的回到了小清新的领地之中?我呆呆的看着电脑,看着下午被某神**哗啦啦就修好的电脑,突然就茅厕顿开了。这种因为思念一个人而产生的四娘情怀,你懂得。

      我不知道自己该为今天的遭遇裸奔还是咬人,反正不管哪一样,央视的记者们都不会放弃我的。今天,又特殊,又兴奋,又恐怖。但我觉得自己应该向专家一样,把恐怖的事故研究成美好的传说。至少我今天,一大部分时间,活在需要人们小心面对的现实里,并且勇敢努力的活了下来。

      这一天的不可思议让我不能用语言形容,为什么这种生活在偶像剧里的欧巴会穿越到世人警示录里来?我甚至认为这是番茄台花大血本弄了个整人节目。但这种明显仿日的节目真的能在中X关系如此河蟹的时候播出吗?

      可我还是忍不住往好的方面拉关系。或许他真的是警察,或许有重大秘密任务执行!多带感呐……但一说到机密。我就一阵打颤。这几年,不恨什么词,但惟独机密,秘密,保密之类之类的玩意儿让我头疼的想sha人。秘密,既可以促进关系,也可以把人排除在外。大学几年,真心受够了。不扯蛋疼的玩意儿,像今天这种男人,可遇而不可求。对于我这种死宅而言,更是比锋芝复合还要可悲的小概率事件。但今天我的运气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这种满足感,幸福感,惊奇感也不是常人能理会的。

      说真的,今天我发现人和人的差距简直可以跨域宇宙超级无敌伟大棒子民族发展史。我记得,那个跟神一样的男人叫郑仁。为此,我的神经递质从突触前膜到后膜传递了N+1次!而我的大脑,在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直回顾到了《还珠格格》之后,才终于慢慢理清了自己的剧情。

      如果真的不是整人节目,那,这一切…………根本就是个狗血耽美小说的开头嘛!摔!

      这种一见倾心,二见定情,三见滚床单的发展模式太永垂不朽了吧!完全可以立碑了有木有!
      等一下……所以说,我守了26年的身,终于要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了?不是吧!完全还没有准备好呀,我的口臭,我的脚气,我的技巧,我的……算了吧,我要是个耽美小说的人物,那现在的姑娘口味也太重了。

      所以说,我今天晚上到底在胡思乱想个鸟毛。愣是越想越低俗了,就差没个春meng助兴。

      可是,在经过我多方思考,烧烤后。发现,虽然‘基,本国情’,但这位警察桑又不是跟马里山走一伙的群魔乱舞的性别不明物呀!他一看就是爷们呐,还是年轻有为,积极向上的爷们呐!看他那一身非健身房而由实战练出来的肌肉,怎么都没有弯的气质呀!这叫我如何是好?是女扮男装还是推倒硬上?饿……我还是好自为之吧。哎。像主动这种神奇的事,还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

      可是我又说过,一旦有刺激闯入你习惯了的生活,你不是恨它,就是爱它。所以这个名叫郑仁的刺激,不仅为我的身体搭起了帐篷,也让我的心里多了一丝期待。他说明天过来哈。那么……明天?

      我从没这么期待过明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4.夜晚当然是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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