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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华年谁与度?月桥花院,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飞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贺铸《青玉案》

      望着最后一点日光渐渐湮没进远处的青山后面,金翎呼出一口气,从湖边的纳凉椅上站起身来。
      随着她起身的动作,安置在湖水里的喷泉随着音乐节拍霎时喷涌起来。可她却没停下脚步欣赏,微微低着头,毫无留恋的转身,穿过柏油路,走过街道,最后来到车站,坐上车,闭上眼,戴上耳塞,听着音乐,身体跟随着车子前后摇摆如同浮萍般随波逐流,而意识也渐渐迷糊起来。
      夏日,街道两旁的梧桐树伸展着他们魁梧的身姿屹立在街道两旁,落下的倒影铺满了街道,给难耐的夏日带来一片清凉。
      金翎仰头朝浓密的树叶间望了望,树叶间映照着零碎的路灯的光芒,让做了两小时空调车的她觉立马觉得浑身温暖起来,很快地她收回视线,拔出耳塞,下了车,紧了紧挎包的肩带,跟着下班拥挤的人流车流穿过斑马线,朝着出租屋走去。
      她的出住的出租屋坐落在一条小河边上,过了斑马线,再走一百米左右就到了。
      出租屋在顶楼,一天没开窗户的屋子,一开门就闻到一股窒闷的气息。进了屋,她并没急着跑去开窗户通风,而是打开空调,让室内温度迅速降低下来,这一切做完后,她便去了浴室,放水,洗澡。
      这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三年了。只从那人离开后。她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住进一套可以看见日落的房子里。
      葡萄酒经浴缸的温水泡过后,变得更加温润芳香,金翎抱着酒瓶,想喝水似的,一口气不歇喝了大半瓶后,换了口气闭上眼,开始小啜。
      她的思绪在沐浴液和酒精的芳香中开始飘飞,她想起那个骄傲的初中同学,那个众星捧月的女人,那个抢走了税路的女人——马虹
      马虹,一个从大城市转学到金翎学校的女生。她长得很漂亮,唇红齿白,有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往人堆里一放,谁都无法忽视她。
      对于小门小户小城市出生长大的金翎来说,这个新来的女同学,她是很好奇的。第一天就很热情地涌上去打招呼,套近乎。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依然记得,她们之间的第一次对话。
      “马虹你好,我叫金翎,欢迎你加入我们初三一班。”金翎笑得一脸灿烂一览真诚。
      “什么?金铭?跟那个童星……”马虹眨巴了两下眼睛,双眼放光地问。
      “不是不是。我叫金翎。黄金的金,孔雀翎的翎。”金翎红了红脸,解释道。
      “……”马虹继续眨眼睛,一脸不明地望着她。
      “我写给你看!”金翎无奈,只得在桌上比划自己的名字。
      “哦,原来是这个翎,真是好名字。比我的名字好听多了。嗯,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哦!”马虹说着两只眼睛笑得弯弯的,十分亲和。

      “要向世界宣布爱你……”手机铃声突然想起。
      金翎侧头看了看上头的来电显示,竟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如果是往常,她绝对是不会接这样的陌生号码的,可今日不同,她凝视了手机屏幕一阵后,还是按了接听键。
      然后便等着对方开口。
      “……嗨,生日快乐!”
      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声音。还是个男人的声音。
      金翎眉头蹙了蹙,并没有立即应答,只是寻思着这人是谁。可她绞尽脑汁也没想出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金翎是你吗?”对方有些不确定过得问。
      金翎心下疑惑,但既然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想来必定是从前认识的……于是拿起电话。
      “我是。你是哪位?”

      “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总喜欢翻学校院墙……”
      “是你!朱华!”没等对方说完,金翎就惊讶出声。
      “是呀,是我。”对方也很激动,稍作停顿又道:“我在校友网上找到你,又问了好几个老同学才问到你的电话……现在,你一个人在U市吗?”

      “是呀。已经来了三年了。”

      “原来我们已经在同一座城市三年了……”对方似乎有些惋惜地叹了一声,“老同学,周末有空吗?我们一起聚聚吧!”

      金翎也很惊讶,十多年没联系的同学竟然会在这个远离家乡的摩登城市里重逢。
      于是很爽快地应了下来。

      接下来的一周,一切事务都平淡无奇。陪客户吃饭、陪客户参观博物馆、陪客户游泳、陪客户夫人打麻将等等,一周下来总算让客户答应签下合同。也总算没有白忙活。

      周六在约定的地点。是一家本地著名的中餐厅。室内装饰古色古香,地板和桌面都擦得亮晶晶的。
      金翎去得早,在靠窗的地方找了桌子坐下。又要了杯热饮后,拿起一旁的杂志翻阅起来。

      书没翻几页,蓦地中餐厅里的灯一下子全部熄灭了。金翎吓了一跳,腾地,从座位上站起。双眼茫然地朝四周望去。只见先前迎接她的服务员和其他员工竟变戏法似的都不见了。
      正当她想抓起包包赶紧离开的时候,从门外却传来了歌声……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就在她疑惑的时候,那唱歌的人推着一个放了蛋糕的餐车进到了室内,然后一步步,朝她走来。

      金翎望着那推车的人,差点惊呼地捂上嘴,眼泪也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
      “哎好想吃萝卜丝、还有话梅啊……”教室里英语老师正在一个人卖力的讲着,殊不知,底下的同学有的早已瞌睡连天,不然就是开始开小差,坐飞机了。而金翎也不例外。
      这只是一句金翎的自言自语,不料却听进了别人的耳朵里。朱华她的同桌。是个老实巴交的男孩子,学习成绩并不好,在班里属于中下等。这个学期,班主任为了提升整体的教学质量,把他从后排调到前排,让她帮助他学习。
      下课后,金翎早忘了自己说过的话,跑到税路的书桌边上聊天。
      等上课铃声敲响,她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她惊奇的发现,书桌下竟然有两包萝卜丝还有一包话梅,再看看装这些的塑料袋里竟然还有一篇树叶。
      她又欣喜又疑惑地朝四处望了望,并没发现有人朝她望去的目光,只是她觉得可疑的是,自己的同桌是侧坐着的,她望过去的时候还特意用手和衣袖一挡住脸。这些都还不打紧,最奇怪的是,那衣袖上竟然有类似被树枝滑到的碧绿划痕和一些青苔。

      “咱们十几年没见,怎么一见面就见你这个样子啊!”朱华啧了下,放下餐车有些无奈又释然地轻笑一声,朝她走去,在距离她还有一步的地方停下,俯下身体,目光望进她哭红了的双眼,伸手仔细而轻柔地擦去她脸上的泪水,“还是那么小气爱哭!哎,你都是大人了啊!”
      金翎仰着头朝他瞪了一眼,:“你怎么一下子长这么高!那时候你好像还比我矮呢!”
      “你记错啦,我那个时候就比你高。”朱华像是不经意抚了抚她乌黑的长发,又撩了撩她额前的刘海,目光温和似水地落在她长开了的脸上,然后越来越幽深好像要把她这十几年的时光都看上一遍。

      “是吗?!”金翎吸了吸鼻子,很不甘心。
      “是的。”朱华一本正经地点头,又乘她不备,拉起她的手,握于掌心,握着她的手一边朝不知何时已经摆满佳肴的餐桌走,一边温和的说:“现在你刚好到我肩膀处,咱们俩站在一起刚刚好。所以身高不是什么问题。”
      “什么?”金翎听着他的话,觉得有些奇怪,忙打断他。
      “额。”朱华侧头看了她一眼,见她一脸懵懂的可爱摸样儿,胸口突突直跳,手握得更紧,掉转话锋道:“今日最重要的是要好好给你补办生日。你看,桌上都是你最爱吃的,还喜欢吗?”说着指了指满桌子的菜。

      “谢谢你让你破费了……”蓦地金翎想起什么,“这中餐厅不会被你包下了吧?”
      朱华摇头,拉着金翎的手,让她在身旁的椅子上坐下,接着他也在旁边坐下。
      “那……那些人呢?”金翎不解地望着他。
      “我叫他们下班了。”朱华坐下后不以为然的说。
      “什么!”金翎差点跳起来,“U市排名前三的这家中餐厅竟是你的!”
      “是呀!不仅这一家,我还在U市开了十几家的分店呢!”
      “对对对!真是没想到啊!这家中餐厅竟是你开的!”金翎喝了口,桌上的鲜榨果汁,一个劲儿的摇头。想着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朱华见她这样的反正,脸色颇为苦涩。也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又拿起面前的筷子给她面前的碗里夹了好大一块红烧肉,然后不温不火的说:“这是你最爱你的红烧肉,尝尝吧我亲手做的。”
      “亲手做的!”金翎又是愕然。
      “是呀,快尝尝吧!”朱华把肉凑到金翎嘴边。
      金翎只得就着他的筷子咬下肉。
      “哇,真好吃,果然是排行前三的中餐厅啊!早知道就该早点来尝尝了!”
      听她这么说,朱华眉头拧了起来。再看看身材和十几年前明显瘦了好大圈的金翎,朱华只觉得一阵酸涩充满胸间。
      “没关系,以后我每天做给你吃!”
      噗……
      金翎抹了把嘴上的果汁,震惊地去看朱华,“开什么玩笑!”
      朱华低下头。望着左手和右手上的老茧。

      想起那个空气里飘满了桃香的季节。
      “快来接一下!”朱华站在窗外的大树上朝肚子留在教室里的金翎招手。
      金翎应声,没看他,倒是先去看他手里的牛仔袋子。那可是满满一大袋子桃子啊!金翎不禁咽了咽唾沫。
      “金翎别愣着,来帮我一下,今天那里多了条狗……”
      “呀,你膝盖受伤了!”金翎回神看着那被划破的膝盖,立马担心起来,赶紧伸手去接。
      “没事!”朱华将牛仔袋子交给金翎后,也跟着跳进教室。
      金翎将一大袋子桃子放在桌上后,赶紧跑过去查看伤情。
      “还说没事,伤得这么深,不处理会感染的。你等等我去医务室弄些药来。”
      说完,不理会要拦她的朱华便去了医务室。
      不一会儿,金翎就返了回来。
      手里拿着云南白药、棉签、纱布、酒精和碘酒。
      朱华见状,苦着脸说,“我怕痛!”
      金翎横了他一眼,“还没上药呢就怕痛,那刚才怎么不痛了,还跑了那么远!”
      “那是……那是因为……”朱华涨红了脸也没把话说完,“反正不上药也会好的,我没那么金贵!”
      “别逞能了!腿给我伸出来,我帮你上药!”
      朱华拗不过她,没有反对,把腿伸了出去。
      “我先上酒精,你不要叫哦,一会儿就好了。”金翎用棉签蘸了些酒精,在快接触到伤口的时候叮嘱道。
      “嗯。”朱华刚答应,金翎的棉签就覆到了伤口上,这不禁让朱华倒吸一口气,腿也直发抖。
      金翎看着不忍,放轻了手,放缓了动作。
      直到最后裹上纱布,金翎才松了口气,说道:“记着别沾水哦!明天也别去偷桃子了!”
      “嗯。”
      “你脸怎么这么红?”收拾好酒精药瓶,一转过身来,金翎紧张地问。
      “没,没事!”朱华想要站起来。不料金翎的手已经朝他额头摸来。“还好,不过,你还有没有其他地方不舒服啊?”
      “没事,没事,估计是药的关系吧!”朱华别开脸,不看她。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飘在玻璃窗上,啪啪啪地响好不热闹。
      可坐在桌前的两人却一时沉默了。
      金翎一个被人甩了三年却依旧对那人恋恋不忘的蠢女人。在这三年里,除了公事几乎没有和其他男人说过话,成了远近闻名的冷美人。从前那个喋喋不休,总有说不完的话说不完的故事的小女人早已不知躲到了哪个角落,再也找不回来了。
      其实,她是怕了。是累了。总不想放过自己,不想去重新接受,她已对爱情不再有信心了。金翎望着在窗户上流动的雨水凄然一笑,兀自开了瓶红酒,为自己斟了一杯。
      酒的香甜,暂时淡去了心里的苦涩。
      “朱华,我喜欢的那个人结婚了。”金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端在手里晃了晃,然后一口喝下去,“我从小学六年级就开始喜欢他,多少年了啊,可,不是我的始终不是我的,即使我比那个女人更早认识他……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他放弃你,是他的损失!”朱华一瞬不瞬盯着自斟自酌的金翎,并没有拦她的意思。
      “他有什么好损失的,他老婆这么能干,他高兴都来不及呢!”金翎指着朱华说,“我啊只会拖他的后腿,他对我是避之不及呢!”
      朱华双眼缩紧,拳头也跟着缩紧,整个人都紧绷起来。
      “所以你自暴自弃了,逃到这里三年不和任何人怜惜,如果不是我忍无可忍找到你家里得到你的电话号码,你就这样在这里自暴自弃一辈子吗!傻女人!”朱华盯着金翎,目光中透着怜惜。
      “你刚才说什么,找到我家里?我没听错吧!你找我干吗!你才是傻瓜!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我吗?可是我先遇到了他,你叫我怎么办呢?”
      “你……”朱华忍住想要打醒她的冲动,旋即又笑了,“既然知道我喜欢你,现在他也结婚了,那么我们在一起吧!”
      “你说认真的吗?”金翎睁着迷蒙的双眼看他。
      “是,我从来没这么认真过!”朱华扶住她的身子,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低头吻了下去。
      这个吻很轻柔,还有些生涩。可奇怪的是,却让金翎产生了依恋。让她有种一直这样吻下去的渴望。可她同时也感觉了某种危险。那种危险是她从未涉及过的。
      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渴望。
      可这一次她却想冒一次险。她微微睁开双眸,望着这个吻着她的男人。这个男人从很早以前就是喜欢着自己的,当初自己和税路正式成为男女朋友后他就转学离开了。他什么也没说,她也什么也没说,只是在他离开后她大哭了一场。后来就被高考和新开始的恋情打断了。
      蓦地她看见他也睁开了双眼,四目如此近距离的相对,让彼此的心都是一阵悸动。

      “翎儿……”朱华沙哑着嗓音轻缓。
      “可以的。”
      “傻瓜!”朱华双眼呆愣一瞬随即一亮在金翎唇上轻啄了一下,抱紧她,“我们交往吧!我要你的心!”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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