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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的喜欢。 ...

  •   林岳到幼儿园接下堂弟林子音,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又一次来到了叶书卿家里。
      自从叶书卿开始给他辅导功课以后,他每个周都会来一次,帮着保姆阿姨一起打扫屋子。林妈妈总是象征性的塞给他一些钱,就像是对待普通的钟点工一样。
      林岳知道,这是叶家对他的一种同情的表达。
      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得肺癌死了,母亲改嫁到了很远的省市,从未回来看过,只偶尔寄些生活费回来,远远不能照顾他的生活。
      叔叔毕竟只是叔叔,还有家里的小堂弟要顾,能大发慈悲地收留他,将他养这么大,已然是很不容易了。
      所以林岳从小就知道节省,从来不想成为谁的负担。

      “林岳来了?”叶妈妈在厨房里探出了头,笑着:“快进来,客厅里有巧克力,音音准爱吃,别客气。”
      林岳换了拖鞋进门,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叶书卿的房间——只见房门紧闭,一如既往地将外面的一切隔绝。
      叶妈妈待人极好,这让林岳有些感动。他从小没得到过什么母爱,哪怕是叶妈妈一个小小的微笑,他也能将那种情绪无限放大。善良的女人还时不时让他到家里来吃饭,亲自给他夹菜。要是他有个这样的妈妈,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他打心眼儿里觉得将来要是自己赚钱了,一定要好好报答叶家。
      林岳的心理就像是无家可归的小狗,被人嫌弃惯了,若是遇到一个好的主人,哪怕只是给他一个角落的温暖,他也要倾尽自己的所有来回报。
      这样的人,不知道该可怜,还是可悲。

      当时的林子音只有五岁大,看到桌上的巧克力,小手小嘴可兴奋了,拨弄着玩耍了半天,也没敢吃。哥哥说了,要有礼貌,况且这个时间,要是吃了巧克力,等会儿该吃不下饭了。
      林岳本想去厨房帮忙,保姆阿姨却将他拦下,笑吟吟道:“林家小子都这么熟了,还是这么客气,去坐着看会儿电视,马上就吃饭了。”
      林岳无奈,只得坐沙发上抱着音音看动画片。电视上放了些什么他一点都不知道,脑袋里尽去想叶书卿了。
      他在心里描摹着叶书卿翻书的模样——坐在书桌前,开着台灯,穿着他那套好看的家居服,微微蹙着眉头思索,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转着笔,不出一分钟,就能解出答案。

      今天本不是叶书卿帮林岳辅导的日子,只是因为叔叔同他爸爸外出,叶妈妈才叫他到家里吃晚饭。
      然而叶书卿却一反常态地将林岳留了下来,说是上次的一道题讲错了。林岳将音音交给保姆阿姨带去玩,有些窃喜地进了叶书卿的房间。
      男生好整以暇地在书桌前坐下,抬头不动声色地凝视着他。半响,才道:“坐啊。”
      气压似乎有些低……这不是两人相处这么久的常态。
      林岳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看着叶书卿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书桌上根本没有练习册或是本子的痕迹,心里敏锐地感觉到了一些不寻常。
      叶书卿在黑色的书包里掏了掏,拿出一样东西摆在桌上,神情居然有些得意。
      ——他的扑克!

      林岳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还在强装镇定,掩饰自己焦灼而紧张的情绪,颤巍巍道:“你、你帮我要回来了?谢谢……谢谢……”
      他偷偷望了叶书卿一眼,只见那人突然扬起了好看的唇角,伸出手在扑克牌上点了点,幽幽地问:“这上面写的,是真的?”
      林岳吓得心里漏了一拍,他幻想过无数次叶书卿知道以后的表情,有愤怒,有不解,有嘲笑,甚至有不屑,却没料到他这般让人看不透的表情,究竟透露着怎样的情绪。
      其实林岳自己知道,他从来未看穿过叶书卿,不管是从前,是现在,还是将来。

      叶书卿见他不答话,又换了只手撑着头,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是么?你希望我是你灵魂的伴侣?嗯?”
      林岳不敢直视他,那话语宛若从天而降,一道道刺入耳畔,听起来虽然温柔又舒服,他却感到了一股不知名的恐惧。
      他真的只有16岁么?这声音听上去老练又成熟,像一把利刃活活能剐掉林岳身上一层皮。
      “说话!”一声命令砸了下来,惊得林岳打了个哆嗦。
      叶书卿其实很少对他这么大声,只偶尔在他实在笨得连公式都能带错的时候,才会发发脾气。

      很多年以后,林岳想起那天晚上,若是自己能咬紧牙关,死活不承认,是不是接下来的事情都不会发生?是不是他能得到自己最好的结局了呢?
      林岳不知道当时的自己哪里来的勇气,也许是那人暧昧不明的眼神刺激了他,深吸一口气,他清楚地听到自己吐出那四个字:“我喜欢你。”

      这四个字是林岳唯一的表白,无关情爱,只是一名卑微的暗恋者在表达他力所能及的心意。他知道这样的表白听上去很无力,在别人看来也许只是一场笑话。
      然而他却甘之如饴。他不是想要文艺一把,说我喜欢你,与你无关。却只是想让那人知道他的心意,他苦苦藏了281天的爱恋,他那点在外人看来肮脏龌龊的心思,其实是如此纯洁与美好。
      他当然想得到自己喜欢的人的回应,只是那种回应的方式他连幻想都幻想不出来。

      叶书卿也是一愣,微蹙的眉头却突然舒展开来,重新扬起了漂亮的唇角。他抬起手,像抚摸小绵羊一样顺了顺面前这个男生的头发。黑黑软软的,十分舒服。
      这个明明比他年长两岁的男生看上去却和没发育完整的小男孩一样,又瘦又矮,若是扔在角落里,着实引不起旁人的注意。但若仔细分辨,你却能在眼里找到同龄孩子不曾有的坚韧目光,好似一把火,随时就能把自己和旁人烧成灰烬。
      叶书卿明媚地笑了起来,“我知道了。”

      林岳一直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认为自己只听对了一个字,就是“我”,其余的三个字应该是“讨厌你”、“恶心你”、“不喜欢”之类的。
      然而每当午夜梦回,他想起叶书卿那个明媚的笑容,悄无声息上扬的嘴角,即便他听不见他的声音,却能分辨出他的嘴型。
      他没有嫌弃他的喜欢,没有恶心他畸形的爱恋。
      他说他知道了。这是什么意思?林岳不敢往太深的地方想,但是至少他知道,叶书卿是不排斥他的。
      这样的想法让他足足兴奋了一个星期,即便这一个星期里,“林岳是个变态的同性恋”这样的话随时随地能在学校里听见,却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到他的好心情。

      他向来就是生活在社会里的弱者。
      小的时候,别人说“林岳是个没爸没妈的讨人嫌”,他又气又羞得好几个月不敢没出门。后来,别人又说“林岳是个爱哭包,是大娘们儿。”他心里也气,却再懒得同他们计较,自己少去招惹别人便是。
      后来的后来,又传出过不少关于他的流言蜚语,这样的事情经历得多了,自然就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免疫。
      他的卑微,一开始就与旁人无关,只是因为他爱的,是个男人——是那个追了校花姜琳两年的男人。
      重点在后面。他喜欢的人男人却喜欢女人,这是他卑微的源泉。
      而那天叶书卿的那四个字,却让他小小的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即便,即便他不喜欢自己,但还能像从前一样当朋友,已是对他最大的恩赐。

      尚自沉浸在自己幻想出来的幸福中的林岳丝毫没有注意到家里发生的变化。
      那天晚上,叔叔喝得烂醉回到家,抱着林子音开始聊他离了婚的老婆,说起从前恋爱时的美好。音音只当是故事,听得有趣,没多久就睡着了。
      林岳以为叔叔又应酬去了,找了些葡萄糖出来冲上水,端过去给叔叔解酒。
      那个已经上了些许年纪的男人,这些年为了两个娃四处奔波,刚过30岁就已经生出了根根白发,林岳看得心疼又不忍。
      突然又见叔叔像小孩子那样哭出了声来,林岳赶紧将小堂弟抱进房里,出来劝慰叔叔。只听男人的嘴里絮絮叨叨,没有一句完整的话。
      “要是以后叔叔不在了,你……带着音音好好长……她还小,有的事情别让她……”
      林岳拍拍他的手,只当是叔叔又想婶婶了。便拍拍他的手,张着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口才一向不好,连安慰人的话也不知道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我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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