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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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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绸昔这个人,我见过。
我和余大寻去李家的时候,李煦和我一起和他打了个照面,但是那不是我第一次见他。
我对于李煦煦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他对我还好,对人都好,他爹有钱,这样就好了。
我和李煦煦被长辈们安排出去逛街,美曰其名培养感情。然后我们在一家咖啡馆喝茶的时候就看见了景绸昔。
这个人是景莜麦喜欢了十多年的人,模样端正,赏心悦目,身上的气质不像宋莱一样冷清高贵,倒是有点人气的优雅得体,很是讨人喜欢。只是他身上的气魄太强了,文艺一点说就是王者风范。霸气十足。
他在和一个人讨论合同,眉毛一抬,话没说多少,就笑了笑,然后来回一杯酒,对面那人就把合同给签了,那做派干脆大气,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回国的第一份事业,收购了被他搞破产的一家公司的股份。
他有点心狠手辣的味道,余小琳对他印象很深刻。
根据余小琳描述,他这个人在商场上边,一向强硬,做派贯彻了一种恶狠狠的杀气,我认为这个和十多年前他家混□□有关,□□都这么个做派。
李煦煦见我一直盯着他看,就上去打了个招呼,景绸昔笑了一笑,然后就和我四目相对了。
脸没有宋莱那么精致,眼睛很黑,鼻子也挺,很有看头。
景家人都好看,像妖精似的会勾魂摄魄。
我和他打了个招呼,自我介绍了一下。
景莜麦为了这么个人,伤心的发了疯。
她是疯子,五年前还去医院住过一段时间,不过她现在忘记了,没人说起,就像没人知道。
那时候景绸昔去了国外,宋莱把她接回宋家,她神色恍惚,每天坐着不动,瘦了一圈,像得了绝症那样要死不活的样子,那时候她肚子里面还有个孩子,是宋莱的还是别人的我不知道,反正宋莱叫医生看护她,但是病情渐渐恶化,不得不把她从宋家送到医院去。
她很长时间不吃饭不喝水,每天都是一脸麻木的对着窗户发呆,我看着她那个样子都觉得她像个鬼一样,要靠镇定剂才能睡觉,靠营养液生活,闭口不言,眼睛空洞。我偷偷看了她几次,宋莱那时候正在忙着整理从景家那里得到的一笔横财,顺便替景家善后做处理,保护景卓的安全,唯一去医院看她的只有我,说起来有点可悲。
其实比她可悲的人也有,她唯一的特点是胡思乱想,以及自认为大苦大悲。所以显得十分可悲。
然后有一天,她逃出了医院,打掉了肚子里面的孩子。她求我带她去找景绸昔,那时候她病服上面还有新鲜的血迹,脸色苍白,瞳眸大而深黑,看起来不怎么好看,具体情况说不出来,就是看起来要死的样子,回光返照一样。
我问她:我为什么要帮你?
她停顿了一下,冰凉的手一下子抓住我的手,我一时间没有挣脱开,第一次和她来了一个接触。
她具体说了什么我记不清楚了,就看着她漂亮的眼睛里面有一种疯狂的光,那种如果我拒绝了她她就会死给我看的疯狂。
最终我心软了。
我常对景莜麦心软,每次她毫无攻击力的站在我面前我想杀了她,却看了她可怜巴巴的样子心软。
但是理智上不允许,真可惜,我没有必要为了她而毁掉我自己。
我也没有那么喜欢宋莱。
我要订婚了,订婚宴安排的浩大,几乎可以抵上婚礼,天煞的李煦煦总共和我见过四次面,一起喝了三次咖啡,给我买了一款手表,价值不菲。
我的订婚宴,我很白痴的邀请了那个我喜欢了十多年的男人和他的未婚妻。
宋莱。
我第一次见宋莱,在学校里,我是不读书的女混混,他是完美的大众情人,不怎么笑,成绩中上,对人有礼貌,并且相貌好看。
我和一贱人打架的时候就看见了他,他走过来,漂亮得跟尊佛像似的,背影还有光。
怎么个好看法我不必说了,反正当时我是看呆了的,呆着让那贱女人打了一巴掌都没反应。
打架这种事情是需要体力和脑力以及精力的,一时疏忽就会不小心惨败,由于我被宋莱闪瞎了狗眼,然后自然惨败,一头磕在水泥板上,去医院躺了一个星期。
余小琳说,男人,就那么几种,本性都是一个样子。
余小琳是个明白人,她很冷静,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冷静的,她对待自己的恋情都冷静得不像话,更何况她还冷眼旁观我对宋莱的情感。
在我还天真的时候我还期盼,宋莱不会喜欢景莜麦,他们迟早会离婚,到时候我再满腔热情的去找那个男人,告诉他我爱他爱了那么多年,他会感动的稀里哗啦,然后我们小手一牵,白头偕老。
后来我知道了,那种八点档的烂片在现实中发生的几率为亿万分之一,白头偕老都是狗屁。
余小琳懂得这一点的,她比我聪明得多的多,当年我去巴黎为宋莱买那可耻的礼物的时候她就知道的,她也给了我最由衷的劝告。
我一直以为她是个可耻的女巫,生下来就克死她妈,克了余大寻的生意,我不听她的话她就会克我,我很乐观的所有事情都听她的,因为不怎么在乎,就算她莫名其妙的找了个未婚夫给我黄了我的下半生我都听她的。
就她让我不要盯着宋莱这一次,
我没听。
订婚戒指是李煦煦陪我去选的,精致的饰品依旧价值不菲。
我很少如此正经的挑选戒指,当我很是炫耀的举着我的手在狐朋狗友面前说出十多万的价格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收到多人的惊叹。
戒指啊……男人就靠那个环套死了女人的一生。
男人都聪明。
宋莱手上也有戒指,景莜麦没有。
宋莱手上的戒指带了五年,景莜麦没有。
那戒指的女款在我手上,我当初在素烟手中,花了三千块钱,买的。景莜麦把它卖了,她那时候看不上宋莱,她一心一意喜欢她哥哥,为了筹钱就卖了。
我恨她这一点。
恨的恨不得打死她,恨不得把她那张唯一有点看头的脸刮花了,看还有谁喜欢她。
她在宋莱身边,冷清的神色恍惚,看我就像一种鄙视,她高高在上,不可推翻。
余小琳不知道我的抽屉里面藏着的戒指,谁都不知道,我会把它戴在无名指上来回看着,像个傻逼一样无聊的期望。
为什么宋莱要娶一个疯子都不娶我?戴着戒指的时候就越发痛恨景莜麦。
我那么珍惜,偷偷的藏了五年她不屑的东西,我比不上她。
她不喜欢宋莱,又不放开他,所谓占着茅坑不拉屎,这种人最可恨了。
我在戴上李煦煦的戒指之后,突然就厌恶。
余大寻看我心情不怎么样,就安慰我说,感情是处出来的,李煦煦是个好人,就是现在不喜欢他,以后会习惯的。
余大寻心疼我,我知道。但是他任由我嫁出去,我也知道。
心疼是一回事,行动又是一回事。
余大寻还说我和李煦煦八字很和的,结婚之后一定会被菩萨保佑。然后他烧了香,叫我去磕头。
余小琳读过书,不相信菩萨。
我从见到宋莱之后就每天对菩萨说一句希望宋莱爱我爱得海枯石烂春暖花开爱到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到底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没见他正眼看我一下。
我估摸着这么多年来就算每天给菩萨磕头这份情谊就算那个菩萨石头心我都可以把它磕碎了,那死八婆怎么就不显灵呢。
所以我也不信菩萨。
可我这辈子没跪过爹没跪过娘,就是没事给菩萨磕头,余大寻是个疯子,整天神神叨叨要我敬重菩萨,我恨死菩萨那个八婆了,但余大寻他为我好,我不怪他。我小时候和他置气一脚踢翻他的香炉和菩萨像,他惶恐得病了半年,在病床上躺了半年,我妈逼着我跪了半年的菩萨像让他安心,才保住他一条虔诚向佛的命。从此之后身体一直不好,他也没打过我,只是越发迷信,我磕头的次数也多了。
磕了这么久,也没学会修身养性平静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