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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 ...

  •   (十)
      再次看见刘诞依旧是在篮球场上。那时我险些没认出他,他个头儿已经比小弟高出许多,原来略显稚嫩的脸棱角分明,不再留着初中时的小平头,几缕细碎的刘海搭在额前,皮肤,比两年前黑了不少,应该是长期训练的结果。
      我经过篮球场外的护栏,听见有人叫“陈莫”,我以为是班上的同学叫,回头看,发现没人,又看向篮球场上,看到了个头最高的刘诞。他对着我笑,黝黑的皮肤更加衬得牙齿白皙,我看着他的牙齿呆住了。那笑容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亲切得仿佛我们是相识多年的好友许久不见后在这里重逢。我先是惊讶,然后还是惊讶。可他实实在在叫出了我的名字,他五官的轮廓还是当年的样子。
      或许他只记得他认识一个叫做“陈莫”的人,而忘记了他和“陈莫”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是我忘不了他是我情敌的事实,也忘不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打的那场架。
      陈莫把球扔给队友,然后向我走来。走过来发现隔着一层护栏,不好说话。他叮嘱要我不要走开,然后绕过护栏走到我面前。
      “好久不见了。”他掩饰不住内心的欣喜。
      “呃,好久不见。”他的大方让我有些无地自容。
      “陈果说你也在这读书,本来准备去找你的,没想到遇见你了,你还是以前的样子没怎么变呢。”
      我奇怪刘诞的话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多,感觉以前他惜字如金,现在却是不吐不快。
      “哦,我教室在陈果隔壁,我见过陈果很多次了。”我还没问,他自顾自地说道。
      “我们没这么熟络吧?”我不礼貌的提醒他。
      “不就打了场架么,当时不懂事呗。”他倒是说得轻松。“等会儿一起去食堂吃饭哈。”
      我一脸黑线,却不知道怎么拒绝。

      刘诞执意要给我付钱,我不肯。他只能说,这次我付,下次你付。从食堂出来,他问我班级号,宿舍号,然后告诉我他的一些信息,并且在分别时嘱咐我不要忘记了。我想他这不断的重复我想忘记都难,可是一回去,刘诞要我经常去找他的话就忘得一干二净。或许,从骨子里我是拒绝接受把他当做我朋友的事实的。
      几天之后,刘诞又主动来找我。那天下课我一出教室就看见他拿着篮球,穿着球衣在等我。我没怎么理会,他却拉住我的隔壁,说陈莫和我一起吃饭吧。
      原来是上次请我吃饭这次要我回请,我都忘记这事儿了,可他没有带我去食堂而是进了他的宿舍。宿舍里其他人都不在,他从柜子里拿出一个保温盒,说我妈从家里带过来的饭菜,我估摸着一个人吃不完,就叫你过来一起。他把饭盒打开,映入眼帘的是平时根本没机会吃的菜,红烧肉啊,糖醋鱼之类的,我羡慕道:“你妈可真关心你啊。”“以后我妈来了都叫你一起吃好不好?”“啊?不要不要。”我慌忙摆手,“我开玩笑的。”
      吃饱了从他宿舍出来,他说以后要叫我一起打篮球,我更加不好意思拒绝,说,随时叫我。
      我们食堂的饭菜堪比猪食。要不是学校规定不放假学生不能出校门任谁都不愿意在食堂吃饭。我要老妈隔三差五给我送点好吃的补补脑子。我妈说你弟弟都没提要求,到时候给弟弟送饭再顺带给你捎点。我的个娘亲啊,好像我不是你亲生的。吃点东西还要沾弟弟的面子。
      刘诞这个菜吃得我真舒坦,手艺超过老妈千百倍。我一舒坦了吧,芥蒂估计就消融的差不多了。

      后来知道刘诞转学是因为搬了新家的缘故。他那新家就在学校附近,他完全可以不住宿的,但是为了不在家里听爹妈的唠叨于是住了校。我说你家里有舒坦床不睡,有好饭菜不吃偏偏要在集体宿舍受苦实在是没必要。他说周末就回家,也不差什么。是啊,像我这种家里远的,一个月才回去一次呢。幸亏我不是恋家的人,离开家一个月也没觉得想家,可能就偶尔想想老爸做的饭菜吧。
      小弟也不恋家,因为他太忙了。他在学校里俨然成了明星人物。长得帅,篮球打得好,活跃在各个社团和学生会,最主要的是学习成绩在这高手如林的重点中学竟然保持在前十。有时候不禁要问,我们到底是不是一个妈生的?不然差别怎么会这么大?
      经常可以看到篮球场上为小弟加油的女孩子们,简直就是一群花痴。那些女孩子都褪去了初中生的羞涩与单纯,好多女孩子都成熟得不像样子,即便穿着校服还是可以看见校服底下隐藏的□□的胸部。我发现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她们与我曾经的梦中女神张海螺差别太大。在张海螺之后,我从未遇到过像她那般让我动心的人。
      我从来没和我班上的同学说过陈果是我弟弟的事儿,我怕别人从此给我贴上一个“陈果哥哥”的标签。我虽然是个无名小卒,但也不想因此而出名。
      小弟有一次对我发脾气,说怎么每次找你你都不在。那阵子,每天下午上完课就跑去和刘诞打篮球,晚饭也是一起吃的,所以根本没回宿舍。小弟问我干嘛去了,我说找人玩儿。他警惕地问我是男是女。我说是男孩儿,不用担心。他沮丧着说,陈莫,我想找你一起吃饭都找不到人。“那谁,王家齐还是谁来着,不是和你玩儿得好么,你们一起吃饭不就得了。”“你不想和我吃饭?”“不是,你不是一直很忙么,特地来找我又得花费不少时间不是?”“我乐意不行啊?”“行,行,行。”说实话,小弟在我面前越来越像个小孩儿,初中那会儿不是不爱搭理我也老是看我不顺眼么,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那时候觉得交个朋友真是相当的不容易。从我们那里考上来的学生很少,我老乡没几个,寝室里几个同学都性格怪异,要么沉默寡言,要么叽叽喳喳像个娘儿们似的,唯一一个正常点的交了女朋友,除了睡觉那会儿能见着,平时根本不回宿舍。教室里更是一片死闷,因为碰上了一个号称“曹阎王”的班主任,大家被逼着埋头学习,都不怎么爱玩儿。
      我是个例外,不爱学习,可是却没人陪着玩儿。
      这不,碰上了刘诞,弥补了这一“历史空白”。平时还好,周末就干脆和他腻在一起了。
      有一次我问他怎么后来不追张海螺了,他一脸茫然:“我干嘛要追张海螺,她是我表姐。”这事情也未免太乌龙了,我清楚记得小弟和我说刘诞要追张海螺的。敢情这小子在胡说?他这一胡说可就让我误会人家是我情敌,还误会了这么多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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