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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乐章 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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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坐落座在城市最繁华的马路——边上的小弄堂里。也不知当时舅舅找工作的时候怎么会挑上这么一个地方,看着老式石库门的房子,还有那歪歪曲曲的弄堂,整一个“半只绣花鞋”背景原貌。你说这叫有情调?不好意思,我只觉得诡异和不伦不类而已。
??夏日午后的炎热逐渐褪去,这座大都市的夜生活也拉开了序幕。追溯它的历史渊源,或许我们可以从民国时期算起。毕竟,百年的沧桑逐步造就了这样一座令人难以捉摸的城市。我们无法断言,到底是人类改变了社会,还是社会改变了人类。
??BLUE BAR——酒吧的名字。看着这块闪着蓝光,在其他霓虹灯的掩映下很难发现的招牌,以及有些陈旧的、仿美国西部牛仔片里酒吧的木栅栏门,我硬着头皮往里冲。
??酒吧已经开始营业了,有三三两两的人或坐在吧台或坐在一些阴影处,各人管各人喝酒谈天,气氛自由得很。这时候大部分的客人还没有到,真正的客流高峰估计是在八点左右。蓝色的冷光在酒吧内环绕,使人原本颇有些烦躁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下来,伴着轻轻的背景音乐,令人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消遣和放松的好场所。房子是两层原木结构的,无论是上层还是下层,都对准了房子最里面的小型舞台。上面零散的放置着一台架子鼓和两把小号,钢琴掩映在阴影中,显得意外孤独。
??“哟,愣小子,终于肯代替你舅舅出场啦?”迎面走来一个中年人,由于背光,所以他的脸我看不真切。
??“您是……”
??“你连你阿霖叔,不会连我都忘记了吧?”
??想起来了,是舅舅乐团里吹小号的人,以前一直听着他们排练,却从没对他们的脸重视过,导致今天几乎叫不出任何乐队成员的名字。
??“噢噢,知道知道,怎么会把您忘了呢?每次排练的时候我都在您边上看着向您学习,哪能忘了您?今天眼神不太好使,花了眼了,您还得体谅体谅不是?”
??“嘿,你小子的嘴还挺利索。”好话人人爱听,前错万错,拍马屁不错,就这么一回事,这不,阿霖叔说话客气了不少:“你舅舅最近身体不好,你过来帮帮忙时再好不过的了。你手里的工夫我可清楚,一会儿上台你先跟着我们凑合凑合,喏,这是谱子,先拿好了。”
??阿霖是舅舅最要好的哥们,从小一起拉二胡长大,至于他现在为何吹起小号来,我并不知情,充其量我也只是叫人家一声叔叔而已,不怎么亲近。
??“行,我先试试。”接过乐谱往舞台上走去,乘机离他人远些。其实我这人不会和人打交道,现在贫嘴的工夫还是当初为了找工作时磨练出来的,骨子里不愿和人搭话的天性仍在。或许这也是学艺术的人的通病——高傲,孤僻。看的上眼的,和你称兄道弟,看不上眼的,管你是大师还是长辈,鼻子朝天一仰,统统把你当乞丐处理。
??舅舅的乐队以玩Jazz出名。毕竟我那自称为大师的舅舅潜心研究多年,实践全在这个乐队,谱曲、排练什么的一概他自己动手。还在大学时我曾经一度为此事忙得昏天黑地,自然也知晓其中的辛苦,所以工作后就以工作忙为缘由,逃离这个累死人的差事。
??今天的曲子大部分是Blue,到和这个酒吧的名字一样。摸索着舅舅最近新谱的曲子,感觉还不错。Jazz说起来,在我的印象中就是和弦的扩充和节奏的自由变换,用来加强音响效果、气氛,使之完美、随意。
??信手拈来一首我喜爱的《The Entertainer》,将之变奏成Blue的风格,听起来也颇有味道。Jazz的好处就是可以随着性子变奏,变得再奇怪也是合乎情理的,只要基调还在本来的旋律上就可以。
??我刚到酒吧的时候还只有七点刚过,不经意间时钟已经走向八点,今晚的演出即将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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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zz给人的感觉绝对是轻快欢乐的,Blue可以说是其中的异类。带着少许的忧愁,是它的特色。而在一个小型乐队,尤其是Jazz乐队中,钢琴的音色起到的就只是润饰作用,因为音响关系,它远没有小号那般张扬,故在Blue中,钢琴就被设定成忧郁的代表,以它清丽的华彩变奏描绘种种五光十色。
??一个人若是真有什么爱好,一旦沉浸其中便会陶然的忘乎所以,所有对艺术敏感的人都有这个通病。听着乐队里一个中年大叔带着些许沙哑的嗓音唱出一首首爵士老歌,仿佛是岁月的声音在耳边流淌一样,让人不禁迷失其中。有人说,酒吧是放纵自我的场所,不过,或许酒吧更是一个反省自我的场所,我这样以为。
??演出只有一个小时,再加上客人要求的曲目,最晚乐队在九点半收工,据说是这个酒吧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因为在这以后,这边的主角就不是我们了,而是一只摇滚乐队。人总是要发泄的,重重的贝司声就好像敲击人心灵的棒槌,绝对是会让人发泄的一种手段。
??不过我对这并不感兴趣,只想早早收拾回家,省得家里老娘又叨咕“臭小子又不知道到哪儿去撒野了”种种类似的不切实际、让人无比头疼的训话。靠在吧台上喝干杯中的冰水准备走人,却不想被人一把拉住手臂,差点摔个人仰马翻。
??甩掉对方的手,不禁恼怒万分,口气自然恶劣:“你干吗?”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只想请你喝杯酒交个朋友而已。”
??转身一看,说话的人坐在吧台边,正一脸平淡地看着我。仔细瞧瞧,嘿,是那种扎在人堆里绝对不会被发现的凡人一只,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的五官一组和,却出乎意料得耐看。好吧,我承认我对脸的美丑没什么多大的感受,脸么,不就是鼻子眼睛嘴巴眉毛组合而成的么?那还有差?
??“对不起先生,我不能喝酒。我还有事先走了。”这个搭讪未免太过老土,这里又不是GAY吧,怎么还会有人在这儿堂而皇之的钓人?滚一边去。
??“不好意思,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探讨一下你刚才的演奏而已,我没有恶意。”
??怎么越发觉得他像是骗孩子的绑架犯?不过,他说刚才的演奏?有听到么?我记得刚才好像全是小号在唱主角吧,怎么还会注意到我的钢琴声?
??“……怎么了?有问题么?”
??“请坐着说吧,既然不能喝酒,喝些什么你自便,到时候我买单就是了。”
??“……咖啡加香草味的冰淇淋。”抱歉,我就是喜欢这些东西。而且是别人付钱,何乐而不为?
??那人伸出长长的手指,在吧台上轻轻敲击招呼酒保,颇有一种成熟男人的诱惑气质。
??“只要这些吗,还要不要别的?”他微笑着,两只眼睛好像在放电一样,电的我一时汗毛竖起。
??“冰水……”
??他又转过头去对酒保稍稍一点头,那酒保机灵的动手准备去了。这个酒保好像是新来的,我以前没见过。
??“抱歉,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严毅洵。严格的严,毅力的毅,苏洵的洵。”
??“夏易。”不大情愿的挪了挪嘴皮子。
??“你琴弹得不错,Jazz的变奏也掌握的很好。”
??“谢谢夸奖。”大口吃着送上来的冰淇淋,真是夏天里人生的一大享受。
??“……不过,古典的味道太过浓郁。你是学古典出身的?”
??点点头。不得不认为严毅洵的评价是很客观的,的确,我接触爵士的时间很短,没有办法完全掌控它。有很多地方都是拿古典风格去演绎,所以,从他的评价来看,果然……我并不适合演出爵士这类的作品。虽然早有预感,但是被人指出又是另一种感觉,尴尬万分。
??“别泄气,没事的,毕竟是外国人的东西,你把风格处理得已经相当不错了。”
??“谢谢。”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越发觉得自己衰得够本。
??严毅洵笑着拍拍我的肩,随手递过一张名片:“我很喜欢你的演奏,做个朋友吧?”
??“噢……谢谢。”
??“不客气,那就先这样,我有事先走一步。”他拎起放在一边座位上的公文包转身出了酒吧。
??这人看样子也是个和艺术有关的人,气质不一般。摆弄着他的名片:“自由职业?这算什么?”一头雾水。算了,反正我也不会主动去联系陌生人,我们都是匆匆的过路人罢了,谁还会将过路人的一举一动都记住?耸耸肩,吃掉最后一口冰淇淋,抹抹嘴,走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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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填补乐队空缺,我不得不疲于奔命。是的,疲于奔命。每天五点下班后,便浩浩荡荡地横穿整个城市,而且还是在交通高峰的时候,公交车上人挤人的状态让人恨不得大呼“救命”,但是为了节约一顿晚饭钱出来也是划算的。人要有点阿Q精神,否则早被逼到疯人院去不可。所以,这一个星期我就处于这种类似陀螺的生活,一刻不停的转动。
??“夏易,”从来不见踪影的老板一下子站在我的背后,任谁都会被吓一跳:“今天那几个老家伙合伙到杭州去玩了,所以这三天就只有你一个人,随便你弹些什么。”
??老家伙?可是老板,你也没有比他们年轻多少阿……“好,我知道了,不是爵士的也行吗?”
??“随便。”老板是只狐狸,否则怎么一笑起来眼睛就完全看不见,而且还能在这片据说是市里最高档的商业街上开酒吧:“还没吃过饭吧?来来来,我让厨子给你炒个炒饭,垫垫饥。”
??“谢谢老板。”老板的马屁要拍好了,否则到时候没有钱拿,喊冤都没人听。
??“别谢我,”老板的眼睛眯得更小了:“工作卖力点就可以了,而且,到时候还得和客人交流交流,那样我的生意才会更好嘛。”
??老板……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这里是正常的场所吧?我怎么听着觉得别扭呢?
??看着老板笑得越发诡异的脸,我开始有种进了狼窝的感觉。
??应该,不会,有事吧?
??大概,我不确定。
??晚上八点照样开始演出。今天的舞台空空荡荡,就只有我一个人。也好,我似乎很难和别人配合在一起演奏,可能是我不合群的性格造就了那一种特别孤立的感觉,一旦是自己独自一人,便很容易发挥自己的风格。
??门德尔松的无词歌似乎很合适在这样一个小酒吧内弹奏。钢琴清亮的音色环绕在小小的空间内,将流水一般的旋律呈现,富有诗的气质。和声完美多变,主线明朗,整体精致文雅,灵巧轻松。这似乎是门德尔松作品的风格,也符合我的胃口。
??记得大学里有一位选修课的老师曾说过,音乐表达的是人的灵魂。我一直觉得这句话有些夸大其词,但事实却让我不得不承认它的正确。因为音乐会流露人的感情,感情也就是人的灵魂。当一个人处在不同心情下时,弹奏出来的曲子必然会不同。就好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曲子每弹奏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觉,无论是对听者,还是对演奏者而言,都是这样。
??在最后半个小时中,一些比我还要年轻的客人要求弹奏现在的流行歌曲。他们应该都还没有成年吧?怎么进来的?暂且先不管闲事,眼下他们给我出了个难题……真的是难题……我很少听流行歌曲,有的甚至更本没有听说过名字,但一听题目就知道无非是那些爱来爱去爱的死去活来的歌曲,这叫我如何是好?
??“李斯特的《爱之梦》。”一个好听的男中音冒出来:“要表达爱情的话这首曲子不是更好听吗?”
??年轻的男孩子一开始还不依,但被边上的女孩拉拉袖子,也就不吭声了。
??心上的石头落地,弹得也自然放松。在中间的华彩段加入一些变奏,让曲子听起来有着时尚的气息。看着那个刚才嚣张的男孩子这会儿抓紧机会像一边的女孩子献殷勤,我不禁抿嘴一笑。在孩子们的眼中,爱情永远是那么纯真,那么浪漫,那么美好,令人羡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