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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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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传说中他是喜欢的孪生弟弟,很难想象,一对手足是如何争斗了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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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初秋的柳絮纷飞,透着些许无奈,些许苍凉,眼见秋风吹皱了一池西湖水,走在沿岸的人群也熙熙攘攘,似躲避着什么,秋来了,阳光少了几分灼热霸气,一眼看去,却依然刺眼。
齐红旭迅速闭上眼,后悔着自己冒失无聊的行为,再度睁眼,太阳留下的两个黑点晃在眼前,虽有些讨厌,但,都是他自找的,不是吗?
忍不住的,爽亮的笑声蹦出胸腔,他笑的自我,全然不在意身边路人的诧异眼光。
赶了几天路,风尘仆仆,终于踏上杭州城的土地,亲眼见证了远近驰名的西湖美景,只可惜,此时腹中空空,饥渴交加,实在没什么多余的闲情逸致再继续观赏下去。刚才大胆的望一眼太阳公,几乎错把它当成个金黄酥脆的大肉饼了。
原来人一旦太饿,真的会出现幻觉。好在,清渚堂近在眼前,只要见到舅舅,一切都好办了。
抖擞下精神,拍了拍沾满风尘的包袱,齐红旭大步流星地迈近了清渚堂的大门。
一脚踏进淡雅精致的店堂,幽幽茶香立刻迎面扑来,他为之精神一震,仿佛饮入了一口清凉泉水,整个人瞬间意志清醒,连日来的奔波疲劳尽扫大半。
“劳驾,有没有人?”空无一人的偌大店堂,他的声音显得格外突兀。
话音落,一个年轻小伙快步从内堂奔出,见来人衣着寒酸,灰头土脸,一副外乡人的傻愣模样,原本的笑脸立刻转为势利,一百八十度改变。
“从哪儿来?”伙计边问边慢条斯理拿起笔在纸上记录。
“福建明溪。请问有…”
“年龄。”
“二十四。请问…”
“会些什么特长?”
“特长?”齐红旭抓抓后脑,一连串的问题把他搞的莫名其妙,他为什么要回答陌生人的奇怪问题!
伙计不耐烦地仍掉笔,斜眼盯住眼前这个乡下佬,什么都不会也敢来应征清渚堂的工人!简直不自量力到了极点!
“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个姓安的人?”
明知伙计投来的眼神叫作鄙夷,齐红旭依然不得不忍声吞气,只要打听到舅舅,他便可以吐吐这口恶气!大城市就这么了不起吗?狗眼看人低,一个伙计居然也盛气凌人到如此地步,这个清渚堂的老板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舅舅竟然会在这样的地方一干就是二十年,真搞不懂!
“赶快走,这里不是乡巴佬可以随便乱晃的地方!听到没有!”伙计已经很不耐烦了。
“他在这里做了二十年,应该没有人不认识他,麻烦你再仔细想想。”
高大的齐红旭一把抓住瘦小的伙计双肩,身形带来的巨大压迫令后者一时惊吓,他突然大叫了起来。
“你要做什么!放开我!放开我!救命啊!救命啊!”
齐红旭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阵阵发麻的头皮告诉他,事态严重了,他闯祸了。
听到呼声火速赶来的一众伙计,迅速将堂上的陌生人团团围住,还没等当事人有所反应,七八根木棍齐刷刷挥向齐红旭脑门,场面突然失控,小小的误会演变成了一场群殴。
原本受惊大叫的小伙计在旁见势不妙,赶紧跑向内堂汇报求助。
“掌柜,有人来闹事!外头打起来了!”
正在议事的枫如醉和大喜,两人对视一眼,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打断了对话,枫如醉淡笑轻讽,温柔的眼中神采逼人,叫人想望进去,却又忍不住畏缩一番。
如今的杭州城,居然还有人敢来清渚堂闹事?只有两种可能:其一,来人的后台比他更硬,硬到可以不把枫如醉三个字放进眼里;其二,就是他太久没在外头真正露过面,以至于某些人已经遗忘了他这个茶商会长的存在。
嗅到主子气息中的不悦,大喜立即放下手中纸卷,肃穆起身,前往大堂。
“让我去看看。”
打斗的声响还未踏入大堂就已清晰可闻,大喜微皱眉,目光锁住这个陌生来客,忽然间觉得似曾相识,思绪飞转,牵动乡情,他不禁脱口喊出了一个名字。
“红旭!”
场上原本火热的温度突然凝固,数道目光疑惑不解地聚拢过来,直到一声——
“舅舅!”
一时间,众人都不知该如何是好,手中的棍棒竟不知何时滑下了地,一片惊异声中,所有的误会终于解开了。
*
一脚踏进喜园,齐红旭才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有钱人。家乡的土豪财主,虽然个个都盖着大房子,并且装饰的四壁贴金,但跟眼前的宅院相比,简直差了十万八千级。
这座“喜园”,看第一眼是气派,看第二眼是精致,看第三眼时,已经令人彻底认识到有钱跟没钱的巨大差别。
难怪舅舅甘愿在此二十年,家乡虽好,却永远不及这座华丽庄园更能使人流连忘返,换作任何人,都会乐不思蜀!
悄悄注视舅舅沉默的背影,发现,他比前年返乡时候更深沉,血缘赋予的熟悉感,正渐渐变得模糊,好像什么东西挡在了他们之间。
眼前的人散发出莫名的距离感,倒并非那种拒人千里的冷淡,而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沧桑,正从他挺直的背脊散出来,两年未见,这样突然的感觉很不合时宜,少了亲人相见的热泪盈眶,面对远道而来的亲外甥,身为长辈的舅舅却没有表现出该有的热情,齐红旭的心头倍感失望。
跟随舅舅带领一路往里去,环顾所经之处,无不匠心独具精雕细琢,宅院的每个角落都透着金壁辉煌,然而,身处其中,却无法感受出回到家的温暖,说实话,这里还没有老家的破旧小屋来得亲切。他唯一的舅舅难道就是被这些所谓的金壁辉煌夺去了对生活的热忱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还有很多人穷尽一生都渴望能住进这样的房子,难道把心禁锢在冰冷的高墙内,感觉很舒服吗?
他只是一个生长在山村的穷小子,从来也没有见过什么大市面,不懂得分辨生活品质的好坏,所以,虽然今后自己也将入住在这样豪华的房子里,他仍没有觉得有多幸运,恰恰相反的是,他有些讨厌这样的环境,以及习惯在这环境里的人。
是的,这一刻,齐红旭莫名讨厌“喜园”里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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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永远是阿黛最痛恨的时段,因为她永远改不掉赖床的毛病,但是,现在的她已经没有理由再继续讨厌了,再没有人会逼她起床,逼她上班,逼她做任何她不想做的事情,她可以堂而皇之赖床到任何时间,而没有人会过问。从前一直觉得时间不够用,每天早晨敢死一样的去挤地铁,空着肚子只为挤出时间化一个妆,整理好自己的样子,因为不想蓬头垢面被老板骂,也为不想失去万分之一的被恋爱垂青的机会。忙忙碌碌一心只想留住渐渐老去的容颜,结果依然无法赢得了可恶的老天!二十九岁的老姑娘,从来没做过一件坏事,偏偏运气背到不行,世界上最没有资格甩人的平庸男人,居然莫名其妙地甩了她,这样的事情真要有万分之一的幸运才会遇上,可是,就给她碰上了!
坦白说,过去的一切,完全忘掉很难,虽然穿越到了这里,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重新开始生活,但过去的糟糕记忆仍紧紧扎根在脑中,时不时的跳出来。就像现在,害她根本没法继续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找不到一个舒适的姿势。
于是,她干脆打算起床。
“现在什么时候了?”
揉揉浑噩的头,长发的丝柔触感令她清醒许多,穿越后遗症依然存在,几乎忘了最重要的事情,她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偷偷望向镜子中的人,一阵心虚突然涌上,她马上把脸转了过去,不敢再看。
“巳时了,小姐。”
“哦,已经这个时候了。”什么四十,到底几点钟啊?她除了知道午时是中午,其他一概不懂,天知道这个丫头说的四十是什么时候,反正不会很早就对了,因为太阳已经升的老高,该不会过了中饭时间吧。
“我饿了,有东西吃吗?”
“午膳已经为小姐准备好了,要送到房间用吗?”
阿黛摆摆手,成天躲在房间里,她要闷死了,干吗连中饭都要在这里吃,她不要!
投入阳光之下,整个人顿觉精神抖擞,多少人因为害怕紫外线而要躲避太阳,宁愿终日藏在遮阳伞下,而阿黛从没畏惧过,她好喜欢大自然的怀抱,能亲近享受是件多么幸福的事,为什么还要想方设法委屈自己。趁现在活动自如的时候多投入大自然,否则,一旦变成老头老太想动也动不了的时候,那才最可悲!
恣意伸展着娇躯,感觉空气里都透着甜味,这样的日子,实在是美的冒泡!
吃过中饭,要做些什么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呢?心跳王子好像又不在家,也好,免得她浑身不自在。
收回大张的双臂,忽然,一个陌生的身影进入视线。
隔着几步之遥,齐红旭也停下了脚步,迎上对方注视的眼光,他毫不吝啬地回敬了她。
突如其来的直视令阿黛顿觉几分尴尬,想起来目前自己的身份,她慌忙收回视线,快速转身离去。万一被心跳王子知道,又会招来一番无谓的担忧,不想害他劳神,所以,还是作个乖乖听话的小姐。
贵气逼人的小女子终于离去,齐红旭丢过去一个鄙视的眼神。入住喜园,他便听说这里除了老爷之外,就只有一个厉害的小姐,刚才一眼看见,他便心中有数,除了仆人口中无比厉害的小姐之外,谁还会用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看人!有钱就了不起吗?天下女子都死光,他也不会多看这臭丫头两眼,傲慢了不起吗?他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