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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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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原来你还在这里》]
不要被这么文艺的四个字给骗了,虽然内容还是到了可以演韩剧的级别,但故事的开始真的让人说不出口——那就是我不想活了。还蛮严重的,我的左手肘在去到林洛言家的时候都还在滴血。从走廊到厕所,斑斑的血迹弄得像个凶杀现场。
我也没指望那小子会帮我干些什么,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想到自己在小巷里拿玻璃碎片自残的时候会突然碰见那一带的头儿。我认识他的跟班中的其中一个,关系还不恶劣。天知道我当时怎么想的。好像在之前是喝了那么一点点酒,就借着酒劲放下玻璃碎片就对他没由来的破口大骂,我能想到的恶毒词汇都用上了,能想到的骂人的句型也加上了。那头儿没说话,他也不认识我不知道我是哪个地区的在哪混的背后的老大是谁。
没人喜欢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人骂,他也很客气叫手下一个小弟收拾我一下,没再看我就走了。我还在一直说,[你他妈的走,走去哪啊,老娘还有很多没说的话,你就给我他妈的留下不可以吗啊!]。那个小弟也很客气但下手重了点,临走之前蹲下用右手食指和大拇指掐着我的下巴,对我吐了口痰正中人中,就走了。我啐了一口唾沫在旁边的地上,用勉强还能抬起的右手擦擦脸。“噌”的一声,一把刀插在离我大腿不到三厘米的地方,原来那人没走远。裤子破了但幸好没伤到,我也不敢多留,悄悄地离开了。
我忘记那小弟的模样,但他说话带广东口音很好辨认。我只记得他穿着一身白,是的,和□□身份不相符的一身白。当我把他的穿着描述给林洛言听,他眼睛一亮。[你知道是谁么?]我忍着痛,看着他用棉签蘸了酒精给我上药。[不确定,但应该是他。]林洛言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他的过去,因此我看着他平常那么粗的一个人给我缠绷带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我爸妈去了琴湾那边,一个月内不会回来。你自己小心。在这里休息,反正你也没事干就好好呆着别乱走。]他丢下这么一句嘱咐后就离开了,不过还比较有人性的给我定了外卖。
吃完晚饭看了会儿电视我去洗了个澡。被水冲刷,头发湿淋淋地披在肩上,手上和腿上的伤口突然疼起来。[该死我忘了不能沾水……]我用毛巾在胸前围了一圈,在林洛言爸妈的衣柜里面找了一套衣服穿上。家里有点小钱就是不一样,衣服看上去都比我那套破烂有沾了血校服好很多,还有一种我说不出的香气。林洛言家很大,我躺在沙发上,努力地想着那个人的容貌,就算打不过他但毕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我区区一小女子。
醒来的时候太阳光很强烈,浑身酸痛,纱布被人换新了。餐桌上有一杯牛奶,下面压着一张纸条:衣服洗完再还给我。要么待在这里休息要么回家,别妄想找我。——林洛言。[少臭美了你以为你谁啊我脑子被门挤了吧要去找你。]我喝完牛奶拿着杯子走到厨房冲洗,突然想到这小子应该很晚才回来,因为我凌晨三点醒了一次那时纱布还没干透。再想想他昨晚听到那人的穿着时的表情,联系上今早的纸条…
[靠敢情他把我当伤残人士了出去打架不叫我!]我把杯子往桌上一搁,穿上鞋子开门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