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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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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第二学期开学的第一天,齐与跟着徐更来到了一班,除了林滔他们见过齐与的,全班37位同学都目不转精地看着讲台上的俊秀少年,满头的粟色碎发,还有那双鸽子灰的眼瞳,这少年没有同龄男孩那股浮燥,也没有才子林滔那一脸锐角分明的光华,他是沉静,像一泓无波古井,站在那里任各色目光的打量。
徐更当然知道这位新同学有多牛叉,除了成绩牛叉外,目睹过他跟本校校长谈判后,你就会发现这位表面看来文静秀雅的少年只是假像,徐更很有幸能见到这位的真面目,他甚至觉得这位很有奸商潜质。
徐更很随大流让身旁的齐与自我介绍一遍,然后他就宣布这位新同学现在是他们一班的一份子了,让全班同学掌声欢迎后,便指着全班唯一一人独自一桌的班长。
“新同学就坐到第三组最后一排——跟班长林滔一起坐。”接着徐更又鼓动全班友爱的一面:“黎齐与同学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有那个地方需要帮助都可以找老师或班干部,林滔同学你要适时帮助黎齐与同学,还有邵新阳和黎凝他们也是。”
黎凝很淡定地盯着面前的书本看,点到自己名字的时候才抬头看一眼班主任,全然不管仇晴死拽着她的衣袖子都变形了。
“好了,别再扯了。”黎凝好不容易从仇晴手里抢回自己的衣袖子,衣袖子被扯得皱巴巴。
“黎凝你都不管你的青梅竹马了?”仇晴压低声音问。 “什么青梅竹马?谁说的?
可惜后面她们也不敢小声议论了,徐更在讲台上开始分派任务,让几位看起来力大无穷的男同学去帮忙搬新书,接着黎凝和仇晴也被点名要帮忙记录分发新书
作为理科班的一班基本人员除了少部分去了文科班,大部人还是跟着徐更一路走到尾。
而从见到齐与后,不,应该是说自从见到齐与脖子上那条咖啡色的围巾后,林滔就一脸纠结,而这位黎凝的青梅竹马现今正坐到林滔身旁,林滔就觉得不是一般的压力大。
虽然这厮一脸的很好相与,把这种沉静中的温文儒雅发挥到了极致,但没人会相信这人好相与,至少林滔就觉得自己现在正在与危险靠近。
“黎齐与。”
“林滔。”
两位一班的天子骄子在桌子底下,两双手相握,颇有互相较劲的势头。
于是乎,不知是谁传开的,谁都知道一班新来同学黎齐与是黎凝的青梅竹马。
对每个来打听齐与的人,黎凝觉得郁闷死了。
“黎凝,难怪你看不上林滔,原来你早就有了青梅竹马。”郑文文一副我要八卦的样子。
“我有青梅竹马跟我看不上林滔有什么关系,还有谁告诉你我看不上林滔的?”黎凝这回答其实只针对上下句联系,但没想过字义会让人产生另一种的误解。
“砰”的一声大响,洗手间里的门像被人一脚踹开,然后左湘婷一脸冰霜地走出来,直直地走到黎凝跟前。
“黎凝,我真是看错你了。”接着也是砰的一声。
黎凝看着左湘婷消失在宿舍的门后,连郑文文微张着嘴准备反扑的姿势也停在那里。
“跑得这么快,左湘婷她这是怕我吧!”郑文文很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黎凝很无语,左湘婷这分明是恼她,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知道她前面一翻话把这个骄傲的女孩得罪透了,如果说,以前郑文文的存在隔阂了她和左湘婷的关系,这一次却是结结实实得罪个透了。
大概上,她还是知道那个是罪魁祸首。
齐与和林滔同桌后,无形之间,这两人逼不得以就亲密起来了,上课同桌,睡觉同宿舍,地方还是上下铺,连一直自以为跟林滔关系密切的邵新阳也觉得最近和林滔生疏了,虽然还是和以前一样,但仿佛自己是第三者介入这两人之间。
两人相处好一段时间后,林滔突然觉得最近齐与对他真实多了,说话不再敷衍了事,看他的目光不再像一把隐晦的利剑,偶尔的笑带着友好的含义。
林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改变了齐与的观感,不过他乐意这种改变,毕竟身旁常常有一个冷冰冰的人对你侍机而待,任谁都觉得膈应。
作为同桌兼并室友的的另一半齐与,他当然不会告诉林滔,之所以两人感情上有实质性上的发展是因为,这些日子他终于摸透了林滔这个底,检验之下发现,这人是暂时没有威胁性和危险性,加上两人性格相近,排除了林滔那小子那股狂热的音乐特质外,两人在升上高三后便开始惺惺相惜起来。
高三开始不久后,林滔把自己的烦恼告诉了齐与,一旁负责陪酒的邵新阳没发表意见,因为他很有自知之明,他的意见绝对会让人拍飞的。
音乐那是什么玩意?
这年头不能当饭吃的爱好和工作都只是一种玩意。
当然林滔真实要听的也只是齐与意见,邵新阳的任何想法他都不纳入考虑之内。
可见这两人还是互相了解的。
说白点,林滔他只是想要一个筹码,一个支持的筹码。
“我觉得你想得太多了。”
呃!想多了?林滔脑海里冒出了个大问号,显然他想不到齐与会给他这样的答案。
连负责陪酒的邵新阳显然也被惊到,艰难地把喉咙里的酒液吞下肚子,一张脸同样纠结起来。
“你热爱音乐跟你要上大学有什么问题?你依然可以做音乐,照样上你老爸指定的大学,你不是想参加国际音乐节之原创音乐自创大赛吗?这个大赛跟期末考试并没堆在一起,你以后功成名就了,当了个音乐家还有着林氏这个靠山,音乐家听着是好听,但比起当个奸商确实不挣钱,你为什么不能两者兼得,如果你说没那个精力,那就培养多个人才助手帮你,你就做个指手划脚的大老板,这有何难,高三那么辛苦的境况你不也照样过。”既想当孝顺子又想当梦想家,当然要加倍努力。
齐与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所有人在面对选择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一起选而是在考虑到底舍弃那一个。
为什么要舍弃?
他自信有这个能力能兼顾鱼与熊掌。
世界上幸运的人,都必然有他们自身的努力才能得到这份幸运。
并不是平白无故而得到的。
而豁然开朗的林滔,这个晚上喝了个醉,醉酒后的林滔不停坐到楼顶上哼着悠悠的曲子,一旁的齐与拿着半罐啤酒,他心里同样做了一个决定,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登陆邮箱,点开写信窗口,他慢悠悠地写着信。
齐天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他真的没忧愁,父母慈爱,不过是八岁那年绑架了,八岁的孩子自以聪明,学着把绳索磨断,学着声东击西,让绑匪以为他逃了,他没逃,他躲在床底下偷偷地笑那些愚蠢绑匪,笑他们这样的智商还敢绑他,可是真是应了那一句,躲过这个灾,逃不过这个劫。
他被拐卖了,拐卖他的人比那些绑匪没素质多了,除了饿得他四肢无力,对他的不合作行为那就是打,打到他怕,一天几顿的好打,他都不记得他是怎样逃出那个地方,他只知道他要逃,好像从车子里跳下来,把腿差点摔断后也不敢喊痛,他只要逃,脑海只有这个字。
后面的记忆很凌乱,他被碰穿脑袋,逃到最后,他还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因为他忘记了回家的路,甚至乎度忘记了自己是谁。
这封信会不会太晚?
他的父母会不会怪他,等了他多年,盼到双亲至病。
…………我曾来到庄市那条巷子里吃牛腩粉,我曾看到父母亲一面,儿子无语凝噎,记忆回来多时,心中有太多的事情无法放下……
……养母待儿如亲子,生活不错,只想告诉父母双亲,别作挂念,一年,给儿子一年的时间,我一定会回去承欢膝下。
齐与签上自己的字“齐与”,他相信父亲应该懂的,这个只有父亲知道的字,是父亲亲自取的。然后点击发送
这封主题为“儿子的信”,这个晚上让齐世勋喜极而泣,这个两鬓斑白的中年男人把书房的门反锁后,哭了一遍又一遍。
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发泄这些年来的希望和绝望,然后又一遍遍告诉自己,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其实没有人会知道,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这句话是多年的无望,无望到绝望的境地。
他齐世勋最后等待不是一个结果,只是一个不甘心而已。
大悲大喜的落差,回到卧室后的齐世勋抱着妻子病弱的身躯,打算明天就告诉妻子,不,是要把儿子寄给他们的信让妻子看,否则她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