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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森林传说 ...

  •   一星期後,伊雅国最北边境小镇,角路城。

      己经步入了冬天,北方的空气,比我想像中的冷。酒吧之中,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一个在室内依然头带三角皮帽子,穿着黑色立领长外套的年轻男子,在他手下一本看来己经颇有历史的日记之中写道。

      这个城市曾经是幽陵森林的一部分,是妖难战争之中的最前线,自战时被人类一把火烧为白地後,现在却己成为佣兵的天堂,原因只一个:皮草。自从妖难之後,因为物以罕为贵,皮草的价格直比黄金还要值钱。所以商人们简直敬佣兵们如兄如父,为他们筑城修路,只求他们从那个布满战时残留陷阱和凶猛野兽的森林之中带回多一点他们的战利品。所以这里渐渐成为一个兵痞子一地,拳头就是硬道理的四不管城市。但却难掩她极端繁荣的事实。

      这个客人,不知道他是否察觉,浑身都有着和这个城市不同的气氛。他是独身一人的旅行者,不是商队,不是佣兵团,既没有商人市侩的气息,更没有武人粗鲁的举止。烛光之下,他的侧脸和双手更显得细滑,显示出他来自优渥的家庭。文静有礼的坐姿,瘦削矮小的身型,道出了他并不善长格斗或械斗的事实。单凭他在此情此景之下能保持平静,旁若无人的写字,就己是足够怪胎。

      「那时我就徒手,抓着那畜牲的皮毛,呀嗨!」那是一个十分壮的大汉,正是现在人群中的主角,他比手划脚,两臂振振,几乎把这小小的酒吧,化作他与猛兽搏斗的现场,众人在他口沫横飞,所描述的光景中,仿如亲历其景。听众们目光烁烁,屏息闪气,一面紧张。「把它举过头顶一摔!」他所虚比的地方人群自动散退。「那畜牲眼前星光直冒,我再跳上前一压,活生生的用手,只是用手」他向众人振振他一只如猩猩一样大的厚掌「就掐死了它。」他用力的握拳,向周围群众凶牙露齿,炫耀他的强横的武力。

      酒吧到晚上的生意很是火红火红的。老板娘佳儿宛如一只花蝴蝶一样,在人群中穿梭。一手拿着托盘,一边谈笑风生,同时眼观六路丶耳听八方。好像来自五湖四海的客人们之间一条和平共处在一个小小屋檐下的一个奇妙纽带。

      「嘘——」众人喝出倒彩。「吹牛吧你!」他毫无廉耻的叉腰,大大方方的道:「什麽?你奶奶的比我吹得更好吗?」酒吧里哄堂大笑。「呵呵。」这一声的漏出来的笑份外的尖酸和晦涩,即使在吵杂的环境之下依然极之刺耳。让那位大汉和众人的笑声挂不住了。角落中的客人抬起了头,看了看怪笑的人深深一眼,然後扶一扶帽子,继续低下了头,加速了书写的速度。那是一半醉的男人,他十分的憔悴和邋躐,下巴带着点点须根。大汉看清楚来人之後,酸溜溜的讽刺:「喂,信团长,你今晚不是来装失意买醉的吧!用得着吗你。」这个意志消沈的信团长,嘴角上满是不羁和不屑:「我要喝醉,当然有自己的原因,来来,大家说听我说个真人真事吗?」整个酒吧里的人们都又燃起了八挂的热情,把大汉抛到了脑後。

      信团长半醉的眼神,闪出认真:「我就知道里面还是有妖魔。」墙角里的客人心中一震,停下了笔。但是酒吧里的人对这反应不大,显然这个话题己不是新鲜了。有人慢性地追问:「何以见得呢?」信团长不急,慢悠悠的自倾自喝了一杯酒,看着半满晶黄的杯子一会,缓缓道:「它放过了我。」不解的人们问谁:「谁?」信团长眼神很是确定的吐出了两个字:「是狼!」

      「呵,不靠谱。」先前说故的大汉嗤之以鼻。众人叱:「闭嘴!」被打断的信团长沈默了好一会儿,众人越是其待的看着他。烈团长开口:「我不是说假,若信我的人,最近少打狼皮的主意。」再耐不住他吞吞吐吐的人叫嚣:「不是因为上次你们团空手而回,你才在这里编故事吧!」信团长发彪了丶用力一拍,「你什麽都不知道!」他瞪大了因恨意而通红的眼中,竟然有了不轻弹的男儿泪。骇得所有人都知道他这是玩真的了。有人忙打的圆场:「唉呀,大家开开玩笑罢了,别气,别气,接着说,咱们保管听你的,对不?」众人忙点点头。

      脑袋越发不清醒的信团长重新坐下了,倚着椅背,闭上了眼睛,酝酿感情。当众人以为他睡着了没戏的时候,他突然看着天花板,说开了:「我想这里的人每一次入林,都会有一种迷失自己的感觉对吧?啊!那里的树木是这样的壮阔巍峨,看着上空点点阳光宛如星光一样,就好像落入了一个永不白昼的广袤深官之中。再看回前方的道路,回婉曲折,高近两人不等的树根,把原本就晦暗的土壤分割成道道迷官的路径,根本就不可能在里面认出路来。每一个单凭自己记忆力而自信满满的人,从来都有进没出。」

      那位客人己慢慢收起了书本和笔,专心偷听。每个人都安安静静地沈入了另一片新天地。「战时,人类在森林之中为了行军,炸出了一条条杂乱无章小道,那些小道,时继时断,有些重新被森林淹没,有些被我们加上了路牌,以便我们出入。但即使如此,我个这些佣兵嘛?依然是九死一生的行业。」众人默,想起了总有一两个认识的人消失在那个森林之中。信团长的眼神看向了远处。「路牌其实作用也是在限,谁也没信心单单依赖它们往还森林,因为动物们才不会如此愚蠢的聚在路边,让我们猎杀。那当然我和我的团也不例外,去到这个程度,我也不再忌闱了,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们团一直是靠有编号的特殊标饰去认走过的路的,那种标饰像一条条丝带,但施了瞕眼法只有我们团的人能看见。那是我们的顾主花了大价钱从一个参过战的贵族手上买来的一种军方魔法用品。所以我们团每一次走入去,只要是以往行过的旧路的话,都明确的知道自己在何方。」众人露出艳羡和嫉妒的眼神,暗中不怀好意的更起了歹念。不抱恶念的人心里纳闷:这样重要的商业机密如何可以让人得知。

      那位客人,在手下这本比她老的日记里看过这一件事,对他说的话开始有了一点点的相信。「但是这个方法废了。」众人瞪大眼睛。信团长不好意思的笑笑:「你们还想知道我们上次入林发生了什麽吗?」人们脸色苍白的点点头。信团长神色严肃的说:「当我们一如往的顺着标饰走入林中深处时,我们看到了一棵绑满了我们所的丝带标饰的老树,不止,树须上还吊上尸体,尸体己经没有了人皮。就像我们把动物的皮一样,它们也把人类的皮剥了穿在树丫上。当我们其中一个团员看见这个情形时,吓得马上沿路向森林外跑,我们怕他走失,所以也跟上了。但是走着走着,我们发现连刚刚走过的标饰,都己经改变了位置。我们吓呆了,不知该走向何方。我们决定不再沿标饰跑了,我们很害怕变成刚才那些尸体的样子。我们知道这是报应来了。到底有谁可以这般的神通广大,这绝对不是人类做得到的事。谁又会拿这事开玩笑,别的佣兵团?他们哪有这个实力!是妖魔!一定是妖魔!我那时以为自己一定是死定了。很没种的立马就跪下,大声忏悔。

      但是突然在幽暗的林之中,出现了一团小小的飘在空中的光,就在我们的不远处。我大着胆子,走近了一步,它又向後退了一步。我知道这是要我们跟上它。我本来想,即然要死,就来个痛快,於是跟上了,团员们也和我一样。可我万没想到,这光不是送我们入死路,而是带我们出去的。到了森林的边沿,那光就消失了。临出森林之前,借了点林外射入来的阳光,我眼细的留意到地上有一匹狼的掌印,这狼的掌印是新的,而且和我们所行的路是一样的方向,所以,我可以肯定说:那狼就是那光的赏控者!」「妖法!」有人大喊。那位客人心里纠正:是魔法。这故事己经太玄幻了,除了那位客人外,众人都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哪你不和…?」信团长打断了他的问题。「我们也和执法者说了。他们也不信,说是我们捏做出来,说每年这样说的人都有很多,只是想吓其他人,不让他们进森林捕动物,独占利益。连我们和自己的顾主说,他们也说我们是在敲诈他。哼!」信团长凄然一笑「现在纸是包不着火了。我敢担保说:一个月後,就再也不会有人敢进林。大家听我说,这行快玩完了,妖难又要开始了,大家和我们一样,快点跑吧!留下来发战争财的,都注定会有报应的!这是他们最後的警告了!」信团长突然站了起来,激昂的挥动双手,像是神棍一样,脸色红润,眼睛充血。突然,他眼神一空,向前一扑,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酒吧内的众人脸脸趁虚,你眼望我眼,相信的,却没有多少。在这个冷场的时候老板娘佳儿神奇又自然而然的冒到那位客人的身边。「房间准备好了,我带你上去吧。」古怪客人背起书包,随她身後。当渐渐远离了楼下的吵杂,正领着他上楼梯的佳儿没有回头,但本来热情洋溢的她,声音变得冷淡到接近刻薄:「若果我是你,我会尽快离开这个城市。」客人,也就是逃亡中的安妮正巧同感地心道:最好如此。

      要离开这个国家,最容易的方法,是穿过幽陵森林。幽陵森林和古大陆上三个国家接壤。而且边境最为松懈,多亏这班佣兵。拉一拉帽沿的安妮沈声回答佳儿说:「我是来加入佣兵团的。」佳按着门柄,准备开门的手一顿。她回过身,认真的端祥这位小兄弟。安妮不能现出可疑的心虚,选择光明正大的直视她,赌一下她认不出外貌气质改了很多的自己。

      佳儿在她眼中仍不见一丝对财富丶名利的贪婪,只有生存的渴望。就正正是这样的眼神让佳儿摇了摇头直叹,道:「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他们会送你去死的,早点回家吧小弟弟。」她把钥匙交到安妮的手里,临走前他给出了最後一点好心:「晚上要锁好窗户,白天也不要在城里乱走。在这间店里住一会,选一个合意的要出城的佣兵团送你回家吧,这钱不能省,记着不要乱喝别人给你的东西,知道吗?」安妮低下头不理她。嘴硬心软的佳儿瞪了她一眼,愤愤转身离开了。安妮赶快背过身,关上了门,才敢稍稍放松神经。

      「上校。」在隔几间房处,一个男人向另一个男人单膝下跪。跪下的那个赫然是刚才明明装作大醉的信团长。「己经安照你的吩咐做好了。」那位上校,就是上文提到的那一位上校,名叫萨拉,不吝啬的赞道:「做得好!」他彷佛己经预见到皇爷会如何表扬他,名誉和地位,仍至是财富都汹涌而来。

      「招人:求年轻力壮,富冒险精神的男子。」翌日,安妮发现满大街都贴上了来自同一个佣兵团的招人广告「猎魔佣兵团,有史以来最强大的财富之开发者。」安妮撕下了一张。「周日正午,中央广场举行比武招聘会,最後胜者三人将获得加入我们的殊荣!」这张街招上还画了一匹狼在森林之中仰天吼叫的插图。正在低头沈思之际,有人拍拍安妮的肩膀,神经过敏的她几乎要反击了。「小兄弟,你懂字?」拍她肩膀的,是一个脸上乡土气息很重,却四肢肌肉纠结的高大汉子。他此安妮高近两个头,安妮只到达他胸口的位置。安妮仰视着他笑得客气又不好意思的脸庞。

      安妮小心翼翼的点了点头。大汉马上如获至宝地伸出了一只手:「我叫洛克,你呢?」「安东尼。」安妮伸出小手和他的巨掌相握,几乎让整只手都被包裹在里面。第一次进行这种男人礼仪的安妮微有彷如隔世的感觉。「你知道上面写的是什麽吗?」安妮看了一眼手上的街招,又看了一眼洛克。「猎魔佣兵团招人,就这样。」洛克的眼睛马上闪亮亮的「是吗!什麽时候,在那里?」安妮又照念了一次给他听。洛克欣喜若狂:「谢谢你小兄弟!你懂得真多!」他双手捉起安妮的一只手,不断摇晃。安妮感到汗颜:「好说丶好说。」「你也会去的吗?」「这个?我也不知道,应该会吧——」「别担心,我替你训练吧!是猎魔佣兵团!猎魔佣兵团唉!小兄弟你这麽聪明,一定会过的,我敢说他们会字的就没有几个!」洛克满足得就像他己经入了团一样。安妮被这个开朗又自来熟的陌生人打败了。

      「你知道吗?这个团几乎都由退役的军人组成呢!你想像到吗?真正的军人!虽然只是平民士兵,不是军官贵族什麽的,但是他们几乎从来都不请外人唉!我真的是太幸运了,他们的全年平均牺牲率只有百分之十有没有!有没有!」他们俩个坐在一间餐厅里。一只大猩猩,安妮心里评价道。洛克依然眉飞色舞的说着,安妮默然心想:也许他是因为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了吧,自己也是呢。他的一身行装,比自己更为破烂一点。无意中他们一直聊到安妮下榻的地方,因为他们之间的气氛一直都没有冷下来,让他们有机会说再见。踏进了酒吧,洛克迟疑了。手滑向囊中羞涩的裤袋,安妮看了看他仍背在身後的行李背包。「不介意的话,和我一起住吧。」安妮出了口的说话,连她自己也暗暗吃惊,两人脸色变得尴尬。洛克马上摇头摆手,微微後退:「不用了丶不用了。我这几天也一直睡大街的……」安妮把心一横,心想这些钱都是抢来的,花也是花,行行好吧:「你不是要和我进行特训吗?你看我这个样子怎做佣兵!」洛克上下瞄了一下他的小身板和涨红得可爱的脸颊,甚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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