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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日 ...

  •   九

      “千~年~公~”短发的小女孩欢呼着,一头扑进房间正中央某个坐在摇椅上的高大人影怀中。那人的肚子柔软的好像刚烤出来的奶油面包,使小女孩的大半个身子都陷了进去。”我的功课做完了哦~给我讲故事讲故事讲故事~”

      “慢点哟,小罗德。会被针戳到的~”那人手中拿着一副只有老奶奶才会用的毛线针,一针一针织得欢快。

      妖精般尖尖的耳朵,圆圆的金丝小眼镜,装饰得花里胡哨的高礼帽,总是笑得合不拢的巨大的嘴,胖乎乎肉滚滚的身体……

      这就是从古至今黑色教团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打败的敌人。

      千年伯爵。

      “诶?这是什么啊?”罗德好奇地把头伸向伯爵手中的东西。

      “给小缇奇的礼物哟。”

      “这件绿底白点还带小蕾丝边的披肩?”罗德一脸幸灾乐祸的笑。

      “当然不是。”依旧织地欢快。“这是一件毛衣。”

      “我觉得缇奇又会离家出走了哟~就像上次你骗他替你去参加坎特堡女主人举办的一群浓妆艳抹的老女人们的饥渴茶会一样。”回想起缇奇衣衫不整却又为了面子故作镇定地回来时,她和双子狂笑不止,似乎几百年来没有任何事比这更让他们欢乐了。然后缇奇揍了他们一人一拳,悲愤地转身就走。之后他们用一箱的绝版古巴雪茄外加让千年伯爵这一年只准戴阿拉蕾(这是红果果的乱入)的粉色棒球帽为诚意,才把已经在矿山里当了好几个月矿工的脏兮兮缇奇哄回家。不过这家伙貌似挺享受和人类混在一起的,现在还时不时地跑回去。

      “她们的确是很年轻的小姐啊,最大的也不过才70岁,正是如花儿一般美丽的年华哟。”活了7000多岁的老妖怪说得一脸正直。

      “那你怎么不自己去呢?”

      “……我们开始讲故事啰~”他看了看手中品味怪异的羊毛织物,一瞬间的沉默之后又欢乐了起来,“这个还是改大一点下次小斯金生日的时候给他做生日礼物吧。”

      罗德从伯爵软软的肚子上爬下来,盘腿坐在摇椅前,用手托着腮帮子,等着听故事。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悲剧哟~ ”火炉中木头燃烧的吡啵声,摇椅晃动的嘎吱声,毛线针偶尔碰撞在一起的轻微声响,以及伯爵那令人发笑的奇特腔调交织在一起。如果闭上眼睛之用耳朵听的话,这一定是某个儿童文学作家笔下再普通不过的天伦之景。

      可是哟,千年伯爵缓缓讲出的这个故事,可是与千里之外的两个死倔死倔的笨蛋驱魔师的命运,密切相关。

      几十或者几百年以前,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叫格林希尔的家族。这个家族的祖先,最高曾被教皇亲自授予“侯爵”的爵位。如今如今已经开始没落,但这一代的当家,也是一位尊贵的伯爵。

      老格林希尔伯爵有六个儿子,维莱特.格林希尔只是他的第四个儿子。这是一个尴尬的位置,既没有哥哥们在年纪与阅历上的优势,又不会因为天真年幼而被格外的疼爱。更何况,他的母亲只是当年城堡里的女管家而已,血统卑微到连姓都没有。老格林希尔伯爵不爱她,维莱特只是一点儿酒精的产物。

      母亲生下他的那个夜晚,克什米尔堡的女主人,老格林希尔伯爵血统高贵的原配妻子茜妮亚迪夫人本来准备了两口棺木。可是维莱特被顺利地生了下来,他是个男孩。按照家族的规定,无论母亲是谁,带有格林希尔血统的男婴都必须被留下。所以新来的管家只是动手捂死了那个连自己生下来的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知道的女人。

      维莱特天生不适合做一个贵族,尤其像格林希尔家族的男孩们一样的贵族。如果精通骑术与射击,那么将来他们也许会成为替教皇南征北战的将军;如果精通政治,历史与神学,那么将来他们也许会成为地位崇高的主教;如果长得英俊又善于周旋于各种舞会沙龙之中,那么将来他们也许会成为社交场上的帝王……

      可是维莱特所拥有的,只有对文字的敏感与天赋。格林希尔家负责教古典文学的教授曾在课堂上对他说过,“您在诗歌方面的天赋将使但丁与彼得拉克都自惭形秽,如果天使读过您的诗,那么它们一定会被谱为赞美歌,传遍世界上每一处被神所眷顾的角落。不过……”四十多岁面相阴沉的男人话锋一转,教室的四周已经响起了细碎的嘲笑声,“这样的天赋出现在一位贵族子弟的身上,真是太不合适了。毕竟您不用像个浪荡子一样整天只忙着给小姐们写情诗……请原谅我的冒犯,您没有吧?”

      教室中顿时响起哄堂大笑,以拉伯纳为首的他的五个兄弟笑得尤为嚣张。每天无聊的课程中,羞辱维莱特是他们唯一的乐趣,特别是他引以为傲的诗歌。

      在老格林希尔的六个儿子中,不管他们每个人在哪些领域有多么优秀,最终能继承爵位成为下一任族长的,始终只有一人。

      在遥远的东方草原上有一种犬类名为“獒”,即使是饿红了眼的群狼也不敢轻易招惹它们。“獒”并不特指某一种犬类,而是将同一胎生的断了奶的小狗放入地窖中,断了它们的水和食物,一个月后打开地窖,还活着的那一只就是“獒”。它们靠同胞兄弟的血肉存活下来,它们睁眼所见的第一样事物就是黑暗,超越一般犬类的残忍与凶恶让这种美丽的动物几乎所向无敌。拉伯纳与他的四个兄弟便是那一窝同母同父的小狗,而维莱特不过是闯入他们领地的杂种,他侮辱了格林希尔家族高贵纯洁的血统。兄弟相残或许有些让他们犹豫,可是联手对付这个不受欢迎的外来者并不难。况且老格林希尔伯爵也从不对此表示反对。

      维莱特.格林希尔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缺乏关爱的成长经历使他格外的渴望爱情。

      所以他才会向一直陪伴在自己身旁的侍女求婚,那个名叫安(安妮的昵称)的红发少女。为什么会想与她渡过余生呢?大概是因为那种从未有别人向他展露的笑容,或是那一声声真心的“少爷”,又或者是心情烦躁低落时她无声的陪伴。也只有她,才会读他新写的诗读到落下眼泪,她是怎样形容自己的文字的?对了,“维莱特少爷的诗看起来十分华丽柔美,可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很悲伤呢?好孤独啊。不是那种门外有许多人,你却将自己反锁在门内的孤独。而是大灾过后,你是仅剩的幸存者,你知道这个世界那么大,可是除了自己再没有别人了……”

      那个少女,是这世界上唯一能与他产生共鸣,唯一对他只有给予却不求回报的人。

      所以维莱特向她求婚了,问她如果这段婚姻并不意味着地位与财富,因为婚后他们将脱离格林希尔家族,做一对普通的平民夫妇,即使这样她还愿意留在他身边吗?那时的维莱特受够了兄弟们变本加厉的欺辱,离开这个家就意味着自由与尊严。不出所料,安连一秒的犹豫都没有就答应了,带着她所特有的温柔笑容。

      当维莱特向老格林希尔伯爵说出自己的决定时,从未看过他一眼的父亲笑了。不是鄙夷的笑,更不可能是祝福的笑。这种笑如果出现在某个普通父亲的脸上或许不会有一点儿违和感,可是那男人是这一代格林希尔家族的族长,踏着众多兄弟的尸体迈上王座的“獒”。

      在他锋利的目光中,维莱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正处于叛逆期闹着要离家出走的小鬼一样。父亲在嘲笑儿子的天真与无知,他早就预料到了结局。老格林希尔伯爵踱到窗边,背着手说:“维莱特,你不可能忍受得了平凡的生活的。你有着无尽的欲望,它们既是你创造奇迹的垫脚石,也是将你拖入地狱的恶魔的手……”

      “您凭什么下这样的结论?”他愤怒地站起来,右手死死撺成拳。

      “凭什么?”老伯爵转过身来,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因为你是格林希尔家族的人,欲望就藏在你的血脉中,他是你摆脱不了的同胞兄弟。”

      就算连婚姻也得不到祝福又怎么样?就算出席的宾客连整个佛罗伦萨最小的教堂也坐不满又怎么样?这世界上最爱他的人就站在他的左边,至少在这个人面前,他有着绝对的主动权与优越感。

      “维莱特.格林希尔,你愿意娶你身旁这位小姐为你唯一的妻子吗?以神的名义起誓,不论贫穷或者富贵,不论健康或者疾病,永远爱她,保护她,永远伴她于左右。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当神父向他发问时,维莱特的才回过神来现在是在教堂,他匆匆接了一句我愿意。

      神父点点头,又转身问新娘,“安妮.西西莉亚.克拉克,你愿意做你身旁这位先生的妻子吗?以神的名义起誓,不论贫穷或者富贵,不论健康或者疾病,永远爱他,跟随他,永远站在他身旁。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不。”出乎意料的,新娘低着头轻声说,伸手撩开遮住视线的白色蕾丝面纱,又将头抬了起来望向他。维莱特本以为自己的漫不经心惹恼了她,可是很快他便发现自己想多了。那双像夜幕下闪闪发光的多瑙河般的碧蓝色眼睛承载了满满的爱意,似乎下一秒就会溢出来。“就连死亡也无法将我们分开。”

      那时的维莱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也许就这样和眼前这个红发少女平淡的渡过一生,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那是他们两个短暂的人生中,为数不多的,他真实地感觉到,自己其实是爱她的。

      婚后的生活并不如他想像的那样美好。维莱特既没有家族撑腰,也不是什么教士 ,唯一能找到的工作只是在一家海外贸易公司做一名小小的助理。每天要面对盛气凌人又没什么本事的老板和一群像哈巴狗一般只会拍马屁的同事,工资还低到只够维持他和安的基本生活。

      他开始怀念以前的生活,那些人只要听见格林希尔这个姓氏就会对他恭敬的不得了,他也从未为了几个铜币而不得不对谁低声下气。是,他以追求自由与尊严为理由,潇洒的走出家族的大门,连一个子儿也没带走,多么帅气!可是现在他被房租与物价压得喘不过气来,连公司门口守夜的老头都可以呵斥这个
      外表纤弱的落魄贵族。自由呢?尊严呢?

      维莱特.格林希尔的手是用来写诗的,他应该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让那些从未正眼看过他的兄弟们惊得连下吧巴都掉下来!他不应该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所拥有的东西,不应该仅仅只有一个女人的爱,还是一个不能为他带来任何地位的女人。

      正如老伯爵预料的一样,骄傲自大的孩子开始后悔了。他们自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蔑视长辈给予他们的一切,你给他说再多的大道理都不如让他自己去接受现实的践踏有用。一旦踏入真实的世界中,他便会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是。

      可是这次神史无前例的站在了维莱特身边,当他醒悟过来时,一个机会便摆在了面前。

      那是一封来自千年伯爵的邀请函,这个在佛罗伦萨乃至全世界都十分有权势的神秘贵族在信中坦言自己十分欣赏维莱特的才华,并且诚恳的邀请他成为自己的私人秘书。

      维莱特当然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他有一种预感,这是一次能创造出奇迹的机会。他可以借由千年伯爵重新回到上流社会,甚至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千年伯爵虽然和老格林希尔伯爵一样封号只是“伯爵”,可他的实际实力远非如此,如果他愿意,欧洲各个国家的国王都恨不得把他封为公爵。在政治界,无论是谁,都尊称他为“千年公”。

      正如维莱特所想,凭借千年伯爵的地位,他很快便在社交界混得风生水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原来在社交方面也竟然如此有天分,或许这是欲望的驱使。格林希尔家族血液中的魔力,使他们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无所畏惧,不择手段。

      通过陪千年伯爵出席各种社交舞会,维莱特认识了许多贵族。他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长处去取悦那些不再年轻却又有权有势的贵妇们,她们大多都是些政治婚姻的牺牲品。就算在年轻时没有嫁给年过半百的老头,也一定有一名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还早逝的丈夫。年轻英俊的男人她们并不缺,这些女人缺的是爱情。是不是真的不重要,看起来像真的就行了。

      后来他便得到了一位女侯爵的青睐,通过自己华美的诗歌,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利用女侯爵的地位与自身优秀的口才,维莱特逐渐在政治界中展露头角。他辞去工作的那天,亲自登门向千年伯爵道谢,因为他将自己引荐给了女侯爵,更因为他是自己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的一个契机。

      在离开伯爵的城堡时,一个黑色自然卷头发的青年叫住了他,“你东西掉了。”

      他接下男人扔来的亮晶晶的东西,带着些许疑惑,摊开了手掌。那是一枚小小的银戒,内侧还刻有他和安的名字。这东西本应该戴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和安的那一枚是一对。这是他送给安的最贵重的东西,是熔掉了他母亲留下的银项链铸造的,代表了他们两人对婚姻的承诺。

      居然掉了都没发现。他无声的笑了,抬头对青年说“:谢谢您了。”

      青年仿佛没有听见他的道谢,自顾自地点上了一根雪茄,“这是你的婚戒吧,丢了的话,可是再也找不回来的哦。”

      他一字一顿地说完了最后几个字,像是无心,又像是有意。

      维莱特愣了一会儿,再次道谢之后走了。伯爵府邸的门口停了一辆庞大的马车,美丽的少妇撩开天鹅绒的厚重窗帘,用羽毛扇子捂住嘴冲他轻轻地笑,充满了挑逗的意味。

      “啊呀呀,缇奇你是在多管闲事吗?”娇俏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花圃中盛开的粉色蔷薇衬得她皮肤更加雪白莹亮,笔直的双腿上穿着蚕丝长袜,纤细的腰肢仿佛一扭就会折断……如果缇奇是那些萝莉控老头的话,说不定当场就给罗德跪了。“为了培养出这件兵器,千年公可是费尽了心思啊,破坏了剧本会被打屁股哟~”

      “我并没有想阻止他什么的。我只是很喜欢他以前写的诗。而且,安妮这个名字挺好听的,她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缇奇摁掉了手中的雪茄,摘下礼帽用手将卷曲的头发向后梳。“你们要的东西加斯戴比已经做出来了,100年前几乎毁灭整个欧洲的*黑死病病菌,只不过传染性没那么强。剩下的我就不管了,我要回工地去了。”

      “一路走好~别把自己玩儿进去了哦,白色的缇奇。”

      “真罗嗦,快上学去吧你。”

      当维莱特再次回到他们租住的公寓时,离他将那封离婚协议书寄给安已经过去大半年了。这期间安没有来找过他,也没有任何回复。可是他等不及了,他必须赶快和女侯爵结婚。今年感恩节过后维莱特就三十岁了,和他怀有同样目的却比他年轻英俊的青年数不胜数。他已经注意到每次参加社交舞会时,这个年过四十却依旧风情万种的女人,将满含深情的目光频繁地投向那些如年轻雄狮一般散发着蓬勃朝气的男人们。

      就差一点儿了,只要和女侯爵结了婚,她死后维莱特就可以以伴侣的身份继承她的封地,城堡,甚至爵位!

      他马上就能成为“獒”了!为了现在的地位他已经将能舍弃的东西都舍弃,怎么可以回头?

      这回上帝竟然再次站在了他这一方:高高的灰色围墙将他们住的公寓围得密不透风,四周身披银甲的骑士在不间断地巡逻,围墙内时不时传出令人耳麻的哀号与阵阵恶臭……

      他抓住一个匆匆路过的小贩询问,才知道一个月前这栋楼中发现了黑死病的病患,教皇立即下令在方圆2公里的范围堆砌高墙,这个区域内任何活物都不可能逃出去。

      只有牺牲小部分的人,才能救更多的人。在医学落后的年代,传染病就是地狱恶鬼的化身。一百年前席卷整个欧洲的黑死病,是每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永远挥之不去的梦魇。那时的佛罗伦萨就像被神抛弃的索多玛城或是蛾摩拉城,路上到处都是皮肤焦黑,面目可憎的尸体,无主的奶牛在大道上闲逛,老鼠飞快地穿梭于患病呻吟的人之间……

      他们所能做的,只有不断的祷告,乞求神的宽恕。

      疫情在此后的十几年中渐渐被控制住,可是这时的欧洲,已经死去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农业与手工业遭到严重打击,资本主义一蹶不振。

      即使表面上的创口愈合了,这片土地也已经成为惊弓之鸟。地方官员甚至可以在得到教皇的许可前,对患病者实行大面积隔离或是活埋。

      这真是最好的机会,碍事的女人消失了,他通向王座的道路从此畅通无阻。维莱特奔跑在回女侯爵城堡的途中,兴奋得简直要飞起来了。

      可是为什么会哭呢?明明心里一点也不难过,为什么会哭呢?因为朝夕相处的人要死了?还是因为这世界上最理解他,最能给予他温暖的人可能已经不在了,他又是孤零零一个人了。

      那枚早已取下来的婚戒藏在上衣口袋中,此时硌得他胸口生疼。

      他并没有意识到,那张为他布置了几十年的网,已经开始准备收网了。网的这一头,千年伯爵哼着小曲儿在挑选一顶适合今夜戴的帽子。

      “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不是吗?小缇奇~”他最终选了那顶装饰了蓝色燕尾蝶和黑寡妇蜘蛛的礼帽,真是再适合不过了!

      “啊。”缇奇回答的漫不经心。“明明是春天,怎么忽然下雪了啊…...”

      维莱特从捷径进入城堡的后花园,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将这个好消息与女侯爵分享。

      花园深处蔷薇丛中传出的声响让他呼吸都快停止了:男人的低语,女人的娇笑,以及衣料磨擦的声音……

      那原本近在咫尺的王座,一瞬间崩塌了。

      虽然维莱特接近女侯爵更多的是为了利益,可他也不是不爱她。只不过他是复杂的人,复杂的人没有纯粹的爱。(原话出自沧月的《风玫瑰》)

      现在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鬼使神差的,他拿起了身旁插在泥土中的铁锹。

      “一切都在按剧本进行哟~我也差不多该出场了~”圆滚滚的肉球理了理印着小波点的领结,蹦蹦跳跳的撑着南瓜伞出门了,步伐居然也称得上“轻盈”。

      维莱特沿着来时的路飞奔着,身后是越来越近的火光与狗吠声。女侯爵和男人的血从他发梢流到脸上,模糊了双眼。他踉踉跄跄地跑着,虽然看不见路,身体也知道方向。

      回家,要回家去。

      就算这个世界都容不下他了,那里也会有一个人,无论夜深人静,抑或是酷暑严寒,都手提一盏油灯,站在门口等他归来。

      他爬上高高的围墙,向家的方向张望。他要证明,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这世界上还是有人爱他的。

      爱他的女人瘫坐在窗前,大块黑色并且渗着血液和脓汁的肿瘤遍布全身。只有从那头肮脏凌乱的红发中,才能辨认出她是曾经另许多富家少爷心动的小侍女。

      维莱特搜寻着她的左手,发现无名指的位置空荡荡的。

      她痛恨段丑陋的婚姻,恨到取下婚戒时,连戴婚戒的那根手指也一并砍断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在三米多高的围墙上前俯后仰。

      没有人爱他了。

      他的确一无所有。

      安听见那熟悉的声音,颤颤巍巍地爬到窗边。正好看见维莱特绝望的,沾满泪水和鲜血的脸。维莱特吞下口袋中的银戒,纵身跳下了围墙,围墙内侧的地面上为了防止感染者逃出来埋有无数尖锐的钢刀,刀与刀之间的还浇铸了钢水,挖也挖不出来。

      她眼睁睁看着维莱特被刺成了筛子,干裂的喉咙发不出一丝声响。虚弱至极的身体不知从哪里涌出了力量,她颤抖地打开窗户,生满铁锈的窗框挂疼了残缺的左手。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夜晚,在餐馆打完工回家的她遭遇了抢劫。对方见她浑身上下只有这个戒指还值点钱,便想抢去。可是安拼命反抗,甚至惊动了巡逻的保安队,那人便起了狠心,连她的无名指一起砍下逃走了。

      在失去了丈夫后,也失去了这段婚姻曾经存在过的,最后一点儿证据。

      她和漫天飘落的雪花一同落下,像是秋天将死的蝴蝶,血肉与地面碰撞的闷响在这个嘈杂的夜晚居然格外清晰。

      为什么会爱上这个男人呢?她又不是傻瓜,当然不会莫名其妙的为一个人连命都可以无视。是因为他的诗吗?是,也不是。打动她的并不是那些华美辞藻堆砌出来的无用外表,而是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来的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呼喊。

      谁来救救我啊?求求你们,无论是谁都好。我好孤独啊,我不想再孤独下去了。

      谁来救救我啊?

      救救我吧。

      那是只有怀着同样心情的人,才能听见的,呼喊啊。

      安拖着摔得支离破碎的身体,用指甲抠住地面的缝隙,慢慢向维莱特的尸体处挪动。

      纵然他给了自己那么多的痛苦,纵然他背叛了他们的婚姻,可是仍然爱他啊。两个人一起活在这样的世界中,经受的苦难总会比欢乐多得多,或许会因不能忍受而离开彼此,甚至有一天互相伤害。可是你要相信啊,就算只有一瞬的欢乐,也值得你用半生的痛苦去换取。

      就像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他贪婪,自私,幼稚,懦弱,自大……但他的的确确爱过自己不是吗?哪怕这爱小如针尖,都是她孤独生命中的至宝。

      所以……

      “晚上好~”

      所以……

      “真可怜啊~”

      还记得吗?

      “失去了最重要的人了吗?”

      就连死亡,也无法将我们分开。

      “呼唤他的名字,让我们从可恶的神的手中,把他夺回来吧!”龇着雪白利齿的小丑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副黑色的骨架。那是由暗物质制成的容器,为了禁锢绝望的灵魂。

      “维莱特……少爷……”在安的眼中,周围的人都不见了,疼痛也逐渐消失,整个世界中只剩他们两个人。自己和眼前的男人一起,慢慢褪去岁月的刻痕,变回年少时青涩美好的模样。

      少年向她伸出手,声音飘渺到仿佛是穿越了浩瀚的时间海洋而来,他温柔地笑了,“安妮.西西莉亚.克拉克,我即将一无所有,能给你的只有爱和承诺。即使是这样,你也愿意嫁给我吗?”

      当然啦。

      我一直在最初的地方等你,从未改变。

      爱笑的女人死了,带着一脸满足。就算她的爱人将利刃刺入她胸口,那安详的表情也丝毫没有改变。

      被粗暴地从地狱中强行拽回来,维莱特将满腔的怒火都发泄到了已经停止呼吸的妻子的尸体上。

      “我真喜欢你这自私又懦弱的灵魂~你把自己的失败都归咎于你的妻子,怪她除了对你的爱之外一无所有。当你需要她时,你向她求婚;当你找到更好的女人时,你抛弃了她;现在你失去了所有,才又回来找她。并不是像你许下的誓言一样,没有了她的爱就活不下去,而是如果连她的爱都没有了,你就活不下去了。 ”千年伯爵在一旁高兴地手舞足蹈,小眼镜一瞬间不反光了,镜片下细长的眼睛流动着残忍的光彩,像蛇一样。此时绝对没有人会认为他还是那个滑稽可笑说话还带“~”的肉球,这才是真正的千年伯爵,披着小丑的外衣狠狠嘲笑人类。“悲伤吗?那就哭泣吧;痛苦吗?那就咆哮吧;憎恨吗?大开杀戒吧!我可爱的兵器哟,除掉所有阻挡在你面前的东西吧。凭什么他们能成为别人所珍视存在,凭什么他们能拥有你再也得不到的东西?破坏掉一切,让这些家伙尝到和你一样的痛苦!”

      额头印有五芒星的骷髅尖叫着,扒开女人余温尚存的尸体的嘴,钻了进去。它的眼窝处流出滚烫的黑色液体,不断滴落在隔离区肮脏的土地上。

      那是它最后的眼泪,参杂着对命运的悲伤,以及对抛弃了它的神的愤怒。

      从此以后世界上再也没有维莱特.格林希尔和安妮.格林希尔这两个人了。现在站在这里的,是一个披着美丽女人外皮,以暗物质为骨架,却囚禁着可怜男人灵魂的杀戮兵器。

      在作为“维莱特”的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秒,它看见了一生中最难忘的画面。不是兄弟的欺辱与父亲的冷漠,也不是与安结婚的时候,更不是与女侯爵度过的每一秒虚假的快乐时光……

      而是自己向她求婚的那一天,还是少女的她不可置信地愣了很久,突然用力捂住嘴,幸福到泣不成声。她长长的睫毛被眼泪濡湿,像是秋天台伯河边金黄的芦苇。维莱特将她搂入怀中,他真想为自己的未婚妻写一首长长的情诗,一首要用一生才能读完的,饱含爱意的,情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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