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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歌小灰 ...

  •   今天是怎么收场的,我有些记不起来。脑海中一半混乱,一半狼藉。屋里一片漆黑,我安静地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木质的雕花窗台被屋檐上滴落的雨水浸泡了半夜,散发着着古老的木香。这香味将我的思绪渐渐拉远。
      当太阳整个坠入地平线以后,我们才出了听书的浮云茶馆,绕过一条熙熙攘攘的夜街,拐过一家灯火通明的青楼,我便随萧错踏进了那家闻名的五味斋。果然是凡世数一数二的酒楼,那生意好的简直没法形容,本该鱼龙混杂的一楼,坐得竟全是前呼后拥的富家子弟。瞧着那些人眉宇间的不凡,我估计并不仅仅是因为家里有些银两就出来厮混的纨绔子弟,左右也是有些权力手段的。我说这五味斋何以那么出名,原是客源本就非凡,其实说穿了,不过是那些名流权势的娱乐之所。思到此处,我对那水晶蟹粉糕也失了先前浓厚的兴趣。
      这时候,一位碧色罗裙的姑娘从楼梯口缓缓而来,看到我们先是微微一笑,再是盈盈一拜,方才开口,“公子可是晌午预定了楼上雅间的萧公子?”
      “晌午?”我略微有些惊讶,转过头看向身旁的萧错。我记得晌午的时候阳光大好,我正窝在椅子上酣眠,原来他也没有那么安分的坐在位置上听书,竟趁我睡觉的功夫跑到这儿预定起晚饭了。
      萧错见我瞧着他,微微的扯出一个笑容,弯着一双眼睛,“那时你睡得香,我想你醒来定会喊饿,竟没想到你那么嗜睡。”说完,他目光飘向窗外,有意无意地打量了一圈已经擦黑的天色。似是为了证明我嗜睡这个事实。
      我侧身快步从他身边走过,直跑上楼梯,声音突兀的甩的有些高,“既然如此,萧错你还不快点上来,早点用完饭也好早点休息啊。”
      萧错在楼下看着我窘迫的样子,有些好笑,“珈七,你慢点跑,有必要那么急吗?”
      我在楼梯转角处转过身,果然看到了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我愤愤道,“急啊,急得很!我快急死了!”我这一喊完,才发现身上汇聚了好几双视线,我顿时觉得这回丢脸丢大发了,正想迅速的溜进萧错定的雅间躲一躲,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嗓音从我头顶上灌下来。
      “我说小嫂子和大哥怎么走那么快呢,原是来此,嘿嘿,来此小弟我正好定了一间上房,为了成人之美就先让与你和大哥了,小嫂子,你看我多仗义啊。”
      我回过头,只见魔君莫咫懒懒地斜倚在扶栏上,别具深意的看着我。与此同时,我看到了楼下楼上各个富家子弟摇头晃脑,吸气凝神,真可谓千姿百态,各具特色。他们看我的目光有些疑惑,有些好奇,有些蔑视,有些遗憾。虽然我听不到他们交头接耳的到底嘀咕些什么,但从他们兴奋的目光中也可以推测出个大概,左右不过是说我长得算是乖巧伶俐,竟没想到真真是伤风败俗的女人诸如这般。
      我将莫咫这厮直直地拎进楼上那间上房,豪迈地将他往床上一扔。我回身倒杯茶的功夫,听见衣服窸窸窣窣的摩擦声。我好奇地回头,只见莫咫窝在床上,紧紧地护住胸口前的衣襟,俨然一副眼泪快要决堤的可怜相,我微微一愣,有些摸不着头脑。
      “小美人,哦,不,小嫂子,你别这样,首先我不能对不起荇沫,再者,这不合适啊,你看,萧错就在楼下,你再急也不能饥不择食对吧?我这就去叫他,你别急,别急啊。”说说,他一阵风似地晃了出去,转眼连个影子也瞧不见了。我估摸先前他被我拎上来,是因为心灵上着实受到了震撼,因此,脑袋一时短路,忘了自己是个有气节的魔君这一茬。
      我且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坐在圆桌旁望着一桌子饭菜发愣,等我消化了这小子话里头的意思,手里的茶杯都抖了三抖,我果断地放下茶杯决定出门去找找萧错,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误会。心里不由暗暗揣测,他萧错可是个聪明冷静果断智慧的一代鬼君,应该不会同莫咫一样不靠谱吧。
      我自顾自的甩了甩脑袋,正当我将手搭在门把上打算开门之际,萧错先我一步冲了进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把拽住我的手,将我扔上了床,飞速的扯过棉被将我死死盖住,而他自己竟潇洒的躺在我身侧,随手拿起柜子上一本书懒懒地翻看起来。我被萧错弄的有点闷,愣愣的盯着云被内侧绣着的一只素色蝴蝶发呆,诚然我在被窝里发了半天呆,也没搞清楚究竟是个什么状况。窝久了,反倒觉得指尖有点发麻,挣扎着想起来,却被萧错一个大掌按了下去,“乖一点,别乱动。”
      “萧错,你谋杀啊,本姑娘喘不过气了!”由于之前被莫咫那小子那般误会,加之萧错毫无征兆的这么一按,弄得我有点火大,于是此番即使在被窝下也嚎地格外声嘶力竭。他不让我乱动,于是我手脚并用,动得格外气壮山河。
      萧错压低了嗓音,但还是掩不住他的笑意,“你反应那么激烈做什么,莫不是真的想让莫咫误会些什么?”
      听了这话,我在被窝下狠狠挥了一下手臂,“谁让你还用腿压着我?本姑娘是真喘不过气了好吗?”
      萧错隔着被子在我额头上不客气地敲了敲,带有警告意味地轻声道,“织命仙君同浅箴在门外。”
      我一向是个懂得牢牢抓住重点的人,所以直接忽略掉了什么织命仙君,倒是对那位浅箴稍有些印象,我枕着萧错的衣袖思索了半晌,原是那日撩雀亭里向萧错示爱的那位姑娘,也就是莫咫那小子口中‘成天跟死了爹妈’似的穿白罗裙的那位做梦都想听他唤一声‘小嫂子’的姑娘。
      我打量着被我压在胳膊下方的一角墨蓝色云袖,这是个什么情况?瞧那日的情形,萧错似是挺不待见这姑娘的,没想到这才几天的功夫就转了性了,生怕被那浅箴看到他与别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在一起。莫不是那日萧错回去后又深思熟虑了一番,觉得这姑娘无论是相貌身材谈吐举止都甚是不错,要是不娶来做妻子委实可惜,于是又后悔了吧。寻思到此处,我不由摇了摇头,哎,这年头的男人,果然是变心比翻脸还快,翻脸比翻书还快。
      不过既是人家想做一心一意的好儿郎,我也不能拖人家后腿,徒惹人家情侣间的不快,这万一要是生出些不必要的误会,那我的罪过可就着实大了些。我虽是失了记忆的人,但起码也知道宁拆十座庙,不悔一桩婚的道理。于是,我缩了缩脖子,在被窝里钻的特别虔诚。
      门外窗纸上直直地贴了一个弯腰打揖的身影,瞧着一把年纪,声音却是格外洪亮,“鬼君可是在里头?小仙是十八天上锦签殿的织命仙君,受四梵天的云端公主所托,特来拜会,不知道君上可否有空见上小仙一见?”
      我听见萧错手上是书册似是翻了一页,“即是如此,仙君便进来吧。”
      ‘吱呀’一声,房门被推开了,那个织命仙君急急地挪到床边,弯着腰对着萧错轻轻地开口,“鬼君。”
      好半天萧错才将眼皮从手中的书册上抬起来,撑起身体,“仙君来此,是受了云端公主所托?”
      “是,是的,君上。”
      “哦?”萧错看了一眼织命仙君,又转回头看着桌上的一盏烛灯,烛灯的火光跳了一跳,发出轻微的声响,微咳了一下他将视线转向织命仙君身上的那本命格簿,“那何以浅箴也随了仙君到此?”
      织命仙君抹了一把额头上浅浅的汗,低头看着身上的命格簿,打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这,这”
      织命仙君还在思索着如何开口,身上的命格簿先他一步,眨眼睛已变做一位白衣黑发的少女,盈盈的跪在床前,“君上莫动怒,是浅箴知晓仙君有差事在身,定能得见君上,适才求了仙君带浅箴到此,只为,只为能够见君上一面,君上惩戒浅箴吧,切莫怪罪仙君。”我暗暗觉得这浅箴倒还算的上是个敢作敢当的主儿,且这一番话配着她原本就梨花带雨的面容显得着实情真意切,当下我便觉得这萧错真真是好福气,得了那么一位真心实意待他的好姑娘。
      萧错将左手的书换到右手,并没有理会跪在地上的浅箴,“云端托了仙君来此,所谓何事?”
      “啊,”织命仙君似是想起了什么,扯出自己的袖子,低着脑袋在里头翻了好半天,末了,掏出一本烫金的印花喜帖,乐颠颠得凑过来,“哦,云端公主下个月就要同神界十大洞天扇卒上神的小儿子扇寻成亲,公主说因了四万年前历劫乃是鬼君相救,所以此番特地派了小仙前来,望您一定要上神界参加公主的婚礼,公主定当感激不尽。”说完,他弓着腰,双手托着喜帖,万分期待地等着萧错接下。
      然,萧错只是看着那喜帖点了一下头,“知道了,放桌上吧。”
      良久,待我听到木门再次‘吱呀’的叫了一声,门外的黑影渐渐变小,直至消失,我还耐着性子等了半响,直到听见织命仙君踢到的某块棱角的石子,骨碌碌,骨碌碌地,欢快地滚下了楼,这才安心地打算掀开云被畅快的呼吸一番。奈何我这厢才动了动手指,脑袋又被萧错按了下去。这回我才不管他谁谁谁在外头,真真是憋死我了,我一脚踢开被子,“萧错,我算是看清你了!”
      待我在床上打了个滚,将自己摆成了一个‘大’字,呼吸调整通畅后盯着天花板,开始算起了总账,“呼,方才真是憋死我了,你莫名其妙搞什么啊,人都走了”
      说到此处,我发现萧错眉眼间笑成一个弧度,他一手撑在我的右耳处,俯身低头看着我。
      我点住自己的鼻尖,“我知道本姑娘长得沉鱼落雁,那你也不用这样看我吧。”
      听了我的话,他的嘴角抽了抽,然后将手肘弯了一个弧度,低下头来更加仔细的观察我,“嗯,成鱼落雁,我的珈七的确很漂亮。”
      这时,仍旧跪在床边不曾离开的浅箴真可谓是百感交集,感慨万千,她的脸色在月光下显得尤为苍白,好半天才迟疑地开口,“君上是真心喜欢这姑娘还是铁了心不准备娶浅箴才做戏给浅箴看?可浅箴,浅箴是真心思慕君上,君上为何这样残忍?”
      我从萧错撑着的手臂侧头看过去,这姑娘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肩膀微微地抽动,真真是我见犹怜啊。我觉得这回我的罪过着实有点大,于是我拂开萧错坐起身来,“那个,浅箴是吧,我想你可能误会了,我和萧错吧,其实”
      萧错还没等我说完,一把揽过我的肩头,伸手拨了拨我额前的刘海,“浅箴,旁的话我不想多说,你若愿意,冥界司官府府院仍是你的职位,你若不愿意,随你父君回了十八天,我也断断不会阻拦,你可明白?”
      我原以为他是想同我说话,事实却不是如此,我的心里总是有一丝失落的。我想,我将来的夫君若是敢一手搂着我,一边跟别的姑娘调情,我是断断不会轻易放过他的,起码也得罚他洗衣做饭跪个搓衣板什么的。我抬头的时候,正好瞧见萧错仿佛从画里拓下来一般的侧脸,想起他一代鬼君的身份,觉得让他跪搓衣板这种事情至多只能心里头想想,付诸实践着实困难了点。
      浅箴终是选择留在了冥界做一个什么司官府府院,不知为何,得知这个结果,我并不是很开心,可能潜意识里觉得被别人误认为是情敌终是一件伤元气的事,指不定哪一天她思来想去觉得心里不痛快,拎着一把刀找我发麻烦,我一个小小的凡人,可怎么敌得过她?思到此处,我觉得萧错今晚拿我当挡箭牌着实有些可恶,想着我性命堪忧的未来,我的心情有些低落。
      萧错说是送浅箴先回冥界,我估摸着萧错这厮有些话当着我的面不好讲,于是先把我扔这儿才是正经。但我实在有些搞不明白,明明表现的对人家一点兴趣也没有,却体贴入微地护送人家回去,明明有着光明正大在一起的婚约,有什么悄悄话却非得躲着别人才好意思讲。我伸着脖子,不禁摇头晃脑。哎,男人,男人,真可谓是难懂的人。
      我一人仍窝在床上,纷乱的思绪仍然分不清东南西北。一晚上没有进食,我有些无力,桌上的菜此时已经凉了个彻底。本打算就这么窝一夜,奈何在床上翻来覆去都没有一丝睡意,窗口原本还皎洁的月光渐渐拢进了云层,我起身理了理鬓发,决定去之前路过的那一条夜街逛一逛,寻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打发这漫长的寂寞。
      其实我几乎是一出来就后悔了,自从半刻前,那陡大的月亮隐进了云层,这条夜街已是一片漆黑,零星的几处亮光也是因为几个摆摊的商贩还没来得及收拾东西回家。这光线一旦变得有些灰暗,走在这条路上自然就显得有些惊心动魄。好在不管是我自认为还是从客观事实上讲,我都算的上是个见过世面的人,毕竟跟着萧错就算是打酱油也打了那么些天了,想到这里,我拢了拢衣襟,信步朝前走去。
      “姑娘,请留步。”
      我回头,瞧见了一豆灯光下,一位捧布缝衣的老爹。我走过去,弯下腰瞧见那是一件蓝色杏花底纹的夹袄,看上去似是有些年头了,但还是干净的模样,只是衣袖间已然划开一道口子,老人正低眉敛目地缝着。
      “老爹叫住我可是有什么难处?”
      灯光下,他慈祥的笑了笑,“难处倒是说不上,就是年纪大了老眼昏花,想劳烦姑娘为老朽穿个针引个线,。”
      我接过针线,两指夹线,对着那抹灯光低眉凝神,须臾,便一穿而过。将针线交还给他时,我不由好奇地开口,“老爹啊,这夹袄蓝底杏花不像是您穿的啊?”
      老爹眉心微蹙,捏着针线的手顿了顿,“姑娘有所不知,这是我老伴儿年轻时的夹袄,她走的时候唯一留下来的念想,前些日子整理衣柜竟将它划破了,想着尽快缝补缝补,只是眼力劲儿不如从前了,亏得姑娘路过啊。”
      我看到老爹说起他老伴儿时眼里浓浓的不舍与思念,我想这世上真正的爱情大抵就是如此了,由生到死的怀恋,由生到死的不忘却。
      “姑娘这么晚出来可是有要事?若是办完了就早些回去,姑娘家只身一人在外总是不安全。”老爹微微缩着身子,一边缝补着夹袄,一边同我搭话。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也不怕老爹笑话,我今儿个晚上没吃晚饭饿得睡不着,出来寻一寻可有什么好的吃食,”说到此处,我才后知后觉得记起自己大晚上跑出来的目的,目光将附近的几个小摊大致搜寻了一遍,略微有些失望,“不过看样子似是没什么摊子了。”
      听了这话老爹停下手中的活计,将那夹袄整齐的叠放好,“姑娘不是这揽君城的人吧,那些卖烧饼包子的小伙子遇到今晚这样的夜色都早早回家啦,姑娘不嫌弃就坐下来尝一碗老朽的馄饨吧。”
      我这才注意到老爹身边那一口冒着香气的锅,白热的水汽在锅口袅袅地升起,摆出各种形状后又淡了下去,我咽了咽口水,“那就麻烦老爹受累煮一碗,对了,老爹怎知道我不是这里人?”
      灯光下,老爹麻利地掀开锅盖,操着一柄长长的木漏勺,滤着煮开了的馄饨,“看这天气啊,要不了多久就要打雷下雨,那些个有家室的小伙子自然是得早早回去,阴雨天的夜街不热闹,这凡是揽君城土生土长的人都知道。”
      老爹笑着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端到我面前,“姑娘吃饱了可得早些回去,夜雨最忌淋上身,寒气重不说,还伤身啊。”
      我仔细得用汤勺拣着葱花,点了点头,“老爹以后阴雨天也早些回去吧,大娘即使走了也是担心的啊。”
      “诶,诶。”我看到老爹整理锅碗的动作有些僵硬,我的眼里蒙上一层琥珀色的水汽,仿佛瞧见老爹用衣袖抹了抹眼睛,可又看不太真切。
      吃完馄饨,我站在街口目送老爹挑着担子的背影,有些黑,有些佝偻。我抬头望着黑压压的云层,想着在我死后,会不会也有那么一个人,同这卖馄饨的老爹一般,即使是迟暮之年,也怀着一颗宽大、温暖的心,他能够记住我哭的样子我笑的样子,记住我年轻时候的样子,就这样,安静地记一辈子。
      我知道,我被这样的感情感动了,并深深羡慕着那位曾经穿蓝底杏花夹袄的姑娘。我知道,曾经的他们一定相遇在某一个午后黄昏,然后相依相守的走过生平的每一个午后黄昏。我想,这样真好。

      我还没走几步,雨水声便很快漫过耳畔,我一个人东拐西拐,饶了近一盏茶的功夫才绕回拐角处那座灯火通明的青楼。冰凉的雨水早已将我淋了个透彻,身上的绯色长衫贴着皮肤,有一种黏腻的难受。我思索着这回出来没有带换洗的裙衫,这着实让我原本黏腻的感觉更加难受。
      我听见街边屋檐下一只狗的喘息声。我原想赶紧回客栈,思前想后觉得回去也是这般,于是快步跑到这家伙身旁的屋檐下同它似的躲起了雨,它胆子倒是挺大,伏在我脚侧,滴溜着大眼睛打量我,见我蹲下来瞧它,它敛去喉咙底的呜咽反倒更安静了。我想大概是原先漆黑的夜色,凄厉的狂风骤雨将它吓得不轻,如今见到我,不是因为我长得看上去有多善良,而是因为这样的情境下,它多了一个伴,有人分担它的害怕与寒冷,我抬手摸了摸它额前的绒毛。我想,其实我也是。
      它的绒毛手感甚好,我便更加得寸进尺,对准它的小脑袋摸了又摸,它发出“呜呜”的哽咽,整个身体也往我这边挪了挪。我半是好笑地看着它,“嘿,你大半夜跑出来干嘛?和我一样出来找吃的?我是被那没良心的萧错扔下了,你呢?被主人抛弃了吗?”
      我俩在屋檐下缩了一个时辰,我觉得这样缩下去也不是办法,再加上雨水被风卷着有飘进来的趋势,我的裙裾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喂,跟你商量个事儿,以后跟着姐姐混好不好?”我将它抱起来,它埋头在我怀里缩了一缩,我想它应该是喜欢跟着我的。我腾出一只手将外衫脱下来将它严严实实的盖上,虽然是湿的的,但总比不盖的强吧。
      我鼓起勇气,抱着这只小家伙直直地往雨里冲,冲到一半的时候觉得雨势骤然变小,我好奇地抬头,看到一个素色的伞面,回头只见萧错撑着一把油纸伞站在我斜后方一步开外,“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他的声音轻轻的,雨水泠泠地打在伞面上,我听不太真切。
      我不知道是雨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还是他表情太过平静,平静得我看不出他此刻的心情。我微愣之后,冲他扯出一个自以为好看的笑容,但可能精力都放在笑容上了,所以语气一时没收住,“你将那浅箴姑娘送回去了?这大半夜的风雨交加还来回折腾,真是好兴致啊。”
      “珈七也知道现在是大半夜啊。”他挑起眉毛,特地将重音放在了‘大半夜’上。
      我施施然的瞧了他一眼,“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你别把我想那么笨。”
      “是不笨,从夜街到客栈也只绕了一盏茶的功夫。”
      “你送浅箴可不止一盏茶的功夫,”想了想,我气愤地补充道,“你早就看到我,你就这样让我淋了一个时辰又一盏茶的功夫?”
      “方才那些摊子中有卖纸伞。”
      “啊?”,我稍稍愣了一愣,楞完之后,我愤怒地怀里的小家伙连同那件衣服直直摔进他怀里,我觉得力道可能有点过,小家伙痛苦地嚎了一声,我狠狠瞪了萧错一眼,“老娘不是没看到那买伞的小子,老娘是没带钱!”
      “买伞的是个大娘。”
      “”
      于是,瓢泼大雨中,萧错一手抱着我捡回来的那只狗,一手撑着油纸伞走在后头,我一个人大步流星相当豪迈地走了在前头。

      等我醒来已是后半夜,桌上的灯盏照着坐在我床侧的男子,是萧错无疑。我偏过头不看他,他却转身端起一碗汤药,“起来将药喝了。”
      我仍旧偏着头不看他。
      “跟我置气也要将药先喝了啊”
      我仍旧偏着头不看他。
      “不喝是不是?”他低头,挑眉看着我。
      “我凭什么要听你的?”
      他说,“方才是我不对,不该让你淋了一个时辰又一盏茶的雨。”
      我说,“还有呢?你光是这件事不对吗?”
      他说,“我不该将那只千歌抱回来,让你走回来,应该换一换。”
      “千歌?”我将头转过来,撑起身子躺好,“你说的是那只小灰?”
      他抽了抽嘴角,“小灰?这倒是个有趣儿的名字,像是你取出来的。”
      我瞥了他一眼,“这叫亲切!话说回来,千歌是你给它取的?经过它本人同意了么?”
      他埋下头,从瓷碗里舀了一勺汤药,抬起来就往我嘴边递,“千歌是仙界灵物中犬类的一种,以认路送信著称,仙界年纪稍大的仙师都喜欢养一只,方便出去办事时认路,”他见我不张嘴,将目光抬到我脸上,“如今你身边有它跟着,我倒也放心,却不知是哪个仙师将它遗落在了凡世,张嘴。”
      我伸手将药碗推了回去,“我真不喝,这么晚了我再睡一觉,明早肯定能好,你也回去吧,方才肯定被小灰和我那件衣裳弄湿了。”
      “那好,你先躺会儿。”他点了点头,将药碗放入托盘端了出去。
      我知道外面的雨还在下,雨水顺着屋檐拍打在窗沿上,一阵轻微的木香似有若无的飘进我的鼻端,那是有些年头的上好木材浸了雨水才会有的味道。
      我枕着自己的胳膊想,为什么脾气一上来就那么不管不顾呢,按理说,萧错送一送他的未婚妻将我这个连朋友都算不上的姑娘留在客栈,他并没做错,那我心里的那丝不快究竟来自哪里?
      我从被子里伸出手摸了摸额头,没觉得烫,只是喉咙有点痛,我想明天应该会好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千歌小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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