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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hapter6 为什么是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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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安云华失眠了。
她翻来覆去,从床的这头滚到床的那头,一直睡不着。安云华闭上眼就是向城的脸、向城的笑,睁开眼整个世界都是星辰闪耀。
太久没恋爱的女人都是这样,男人表现的些许友好些许爱护些许赞赏就能让自己喜不自胜,本如死水的心漾起一阵阵波澜。
安云华胸腔内养着一只兽,它在嘶嚎它在怒吼。安云华喉咙里堵着好多话,挤在她的嘴巴里、舌头上、牙齿间,她想吐出来想吐出来。
她摸出手机,打给单茗。
“嗯?”单茗很快就接了起来。
听到单茗的声音,安云华满嘴的话语突然又怯场了,全部缩回肚子里,她不甘心地咽下,张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叫了叫她的名字:“单茗……”
“你别劝我了。”
什么?安云华从自己的粉红色泡泡中清醒过来,别劝她?她要干什么?
单茗继续说道:“我想清楚了,我要去追禹子恪。”她停顿了一小会儿:“恐怕我是爱上他了。”她说出那句爱后沉重地吐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的担子。
安云华愣住了。
“我知道你那天要说什么,你猜得对,我就是想抢了林琳的禹子恪。她林琳凭什么就能够不费心力就招人喜欢,凭什么人人都让着她,凭什么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凭什么禹子恪就那么爱她那么宠她凭什么?”
安云华不说话。
“我单茗从来没有被任何一个女人比下去,她林琳也一样!”单茗几乎是吼了出来,也许是底气不足吧。
安云华不说话。
“可是,我何必呢?只是个男人而已,何必要撕破脸皮。”单茗继续说着,像是自言自语:“那天之后我想了两天,算了吧,有什么意思呢,男人对女人而言,不过是高^潮时几只手抓床单的问题,我何苦要把自己演绎成抢朋友男朋友的坏女人,我瞧不起这种戏码。”
安云华不说话。
“可我不甘心啊,小华。你知道吗,那天在树林子里,即使他俩吵了架闹了矛盾不开心了,可是我跟他说话的时候我冲他笑的时候他满眼满眼的还是她……我对自己说,不要想了,不要再想了,没意思,多没意思啊。可我越这样说,脑子里那只喜马拉雅山的猴子越来劲儿地闹腾,我现在一闭上眼就是那天他越过我给她的笑……”单茗嘴里他她不分。
安云华不说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是林琳?为什么我不能是那个笑的对象?为什么我会看上他?他不是最帅的也不是最有钱有势的,他甚至都不怎么拿正眼瞅我!我以为我不会爱了,我以为我只是想报复,我以为我对他不过是荷尔蒙暴^乱,我以为,我以为他会冲我笑……可他为什么不?为什么?”单茗带着哭腔。
安云华不说话。
单茗喃喃自问:“为什么是他呢?”
安云华张张嘴,想说点什么,可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是啊,为什么是他?
安云华大学时代有过一场荒诞的恋爱,确切的说,是和所有同龄的怀春少女一样会经历的那段——无疾而终的单恋,甚至,对安云华来说,是场“暗恋”的哑剧。
她那时还是清高自傲的公主,虽然不算漂亮,可是自信为她加分。她写得一手好字,写得一手好文章。她不用什么笔名,所发之物一律全署“安云华”,她不需要什么假装。那个时候,她写过一篇名为《寒冰不晓过云雨》短篇小说,一时竟为她赢来大把追捧与热议。
安云华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他怎会知道她是她。
那个傍晚,安云华像往常一样去湖边那棵“她的树”下看云晒月亮,她没有灵感时就爱这样干,脑子里空无一物却并不空虚反而让人感到安逸满足。突然,身旁传来琴声,有人在弹吉他。她下意识想移开,可是那人唱了起来。
“天空刚下了几场雨,看街上路人不多。
现在的你在做什么,还有没有在想我。
快乐是否曾来过,探访我们两个。
谁都不想让自己错,剩下了自己一个。”
安云华的心好像是夜空中的云,在月亮清淡的光辉下,飘飘荡荡地徜徉着。好像做梦一样。好像,他就是为她唱。
一曲下来,安云华忍不住鼓掌称赞:“好厉害,很好听!”在夜色中她忘记女孩该有的矜持,她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安云华,能做个朋友吗?”他在黑暗中,五官模糊不清,不知道他做了个什么表情:“啊,是安大作家!久仰久仰~能跟安大作家做朋友是在下的荣幸啊!”安云华惊喜道:“你知道我?哎呀,别叫我什么安大作家,叫我云华就好。”
可她之前从来没让人叫过她云华。
她又问:“刚刚那首歌是什么?”
这回轮到他惊讶了:“你没听过吗?张敬轩的《过云雨》啊,我还以为你那篇《寒冰不晓过云雨》是从这首歌生出来的呢!你居然没听过!”安云华脸红了:“啊,我,我不怎么听音乐。”他倒是摆摆手说:“我再给你唱一遍吧。”
春夏秋冬,有多少人会走,春夏秋冬,有多少人会留……
然后他们慢慢熟悉,然后他们很要好,然后他随口问能不能把那篇《寒冰不晓过云雨》誊写一份给他保存,然后她就把自己这篇6000多字的大作的工工整整誊在五线谱上送给他,然后?然后他把这份礼物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然后她知道了他接近她的缘由。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安云华这时候突然想起来当时他有个好哥们,也在一起玩过几次,也跟着喊她“云华”,是他吗?可是,为什么是他?
向城也睡不着。
他一直笑一直在笑,忍不住从心底漾出的一层又一层的笑意不断传导到四肢百骸。
云华。
当年他看到那本厚厚的五线谱就着实惊艳到了,字迹娟秀清爽笔锋间又带着利落,就是那个云华?在他哥们身边温柔地笑着的云华?就是她?可是他哥们是有女朋友的,据他来看,他的好哥们怎么也不会选择她的,安云华再有才情也比不过那个36C的白富美。那么他自己呢?确实是心动了。可是,没多久,安云华发现他哥们有女朋友之后便人间蒸发了似的,再也没有遇上过。
五年了。
再次相见居然还这么没出息地心动了,久违的心跳加速,久违的血冲脑门,久违的荷尔蒙激增。可该死的,她居然把他忘了!或者是,从来就没记住过他?
可是为什么会是她呢?让自己牵挂多年,他不明白,也不想花时间明白了,这次,他不会错过她。
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
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世人千万种,浮云莫去求。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在那个人出现的那瞬间,谁能明白为什么会是Ta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