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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斗进行时之一 ...

  • 作者有话要说:  魏晋朝的设定请当做架空梗。
    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地方都是作者开得金手指。
    以上。
  •   这一辈子,交过最妙的友人,喝过最好的酒,被辱骂嘲笑,也被赞誉艳羡过,翻身上马驰骋战场杀过敌,睡过闻名于世的美男子……
      叶韶华自认自己这一辈子是圆满的。

      可……琴棋书画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是什么狗屁不通的鬼东西?
      ——《宅斗卷题记》
      .
      .
      叶韶华抱着一位长相艳丽的女郎坐在车上,饮酒作乐招摇无比的进了城,就被这胆大之极的民众们给拦了下来。

      就着怀里的女郎端在手里的酒杯抿了一点酒,车上的那位身着广袖宽袍的美男子低声同怀里的女郎说了什么,惹得对方“吃吃”的笑了起来。
      叶韶华说得是:“听得这建康的人看到美男子进了城,就会拦下他非要好好看上一番不可……今日这奇景总算是被我见到了。”
      驾车的家将自是早就习惯了自家将军如此这般的行事作风,他只是将比步行还慢的驾车速度,继续放慢到了一个令……发指的地步。
      即便慢到发指,可依旧是在缓慢前行的。

      便在这时,不知道是谁丢了一个木瓜上来。
      魏晋之时,美男子行于路上,被拦下车架,掷果盈车之事自是数不甚数。
      可那怀抱美人的叶韶华,却是从腰间拔出了佩剑,一剑将那木瓜劈成了两半——

      这建康的人,怕是从未见过有哪一位美男子,会这般对待砸到车上的木瓜。
      而这样随心做了这事的叶韶华,取了掉在车上的一个半边木瓜,递到了怀里抱着的美人唇前。
      “阿雅,阿雅,尝尝这建康的木瓜,同我们哪儿的木瓜味道有何不同?”

      被换做“阿雅”的女郎,听得抱着自己的美男子这样问了,她便将自己手上的酒杯往边上一搁,一低头,贝齿轻起,咬了一口木瓜,尝了尝味道,将果肉咽了下去后,这才认真的说道“将军,这是一股子的建康味呢。”

      叶韶华叶将军乐不可支的大笑起来。越发衬得他眉目如画俊秀异常。
      这样一位将军怕是上了战场,就算打了败战被俘了,敌方的人会因为他的容貌而放过一马吧。

      就在这人越围越多之时,忽见得远处缓缓行来由十数位护卫所护的马车。
      车里的那人也没客气,自是撩起车帘,走了出来。
      顿时,喧闹之声便止住了。

      “是谢七郎啊……”
      人群里不知是谁轻轻低叹了一声。

      谢七郎,是一位恍若谪仙般高贵的美男子。

      即便是叶韶华,也兴致极好的从车上站了起来。
      长发披散在肩,身材纤细修长,一身黑底红纹的袍服,衬得他本是如画的容貌透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咄咄逼人的气势。
      这与时下流行的那种阴柔俊美,是完全不同。
      自是与那一袭白衣的谢七郎也绝不相同。

      谢七郎,名谢渊,月余前刚刚以极绝妙的合纵连横之法,力退慕容家的大军。

      瞧见叶韶华站了起来,阿雅便自顾自的从一旁取了酒壶,自顾自的给自己倒了一盏酒,一仰脖子,一饮而尽。
      女郎给自己灌着酒,而叶韶华却面露难以言说之神色:“一别数月,吾念卿卿音容相貌一如当日,辗转反撤夜不能寐……”
      他说到这里,也没继续说下去,自己先大笑了起来。
      “谢七,你可莫要怪我,赌输了,我也只能说那些话啦。”

      谢七郎月余前用的那合纵连横之法里最是关键的援兵,便是叶韶华的军队。
      .
      .
      晚上一做梦,一回想到当年自己手上要兵有兵,要城有城,要粮有粮,一支万余铁骑如臂挥指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连那群被胡虏逼得迁都却还自恃甚高的贵族都得和颜悦色的围着自己转的好日子,叶韶华就对现在这生活极度的不满。
      饮酒作乐,胡作非为,全凭自己心意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这让叶韶华情何以堪?
      就算还是女儿身,这世道依旧是男尊女卑,可带着一群将士征战沙场的叶韶华,不得不面对所有人都将自己当成女人看的倒霉日子。

      上辈子除了谢七之外,所有敢拿自己的女人身份做文章的家伙,不是被自己的剑架在脖子上威胁了,就是直接被剑削下了脑袋再也不用说话了。

      睡过天下闻名的美男子谢七郎,喝过他家私藏的酒,同他一起在战场上浴血奋战,杀得那些自立为王的家伙一见自家军队的大旗就溃逃……
      这种辉煌的日子,就因为谢七郎不愿入赘告吹了。
      谢七郎他前脚刚走,叶韶华就遭了暗算。
      啧。
      她死前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死在美人的怀里。
      自然,被阿雅这一个艳丽的女郎杀了,也不算是什么遗憾。

      就算是用诸如“想想你如今也有了个尊贵无比的出身,还是家里唯一嫡出的女儿,以前的叶韶华可没这好出身呢”这种理由安慰自己,可叶韶华依旧恨得牙痒痒。
      她从来没在意过出身这玩儿意,以前要不是谢七那家伙在建康,她压根就不愿意去那奢靡的蠢地方荒废自己的时间。
      既然这一睁眼一闭眼就换到了谢七那样的出身,叶韶华也宁愿更干脆些,给自己换个男人的身份得了。
      万幸,自己投胎这户人家还是姓叶。
      ——连名字都和上辈子的一模一样。

      将自己的名字记在族谱上,又用了这一辈的“韶”字排行给自己……叶韶华顿时觉得自己这一回的父亲还是挺不错的。
      尤其是听说这个皇朝,连女子也可以封王拜侯……
      就算这为数不多的五个例子,两个是陪着高祖与太祖征战沙场的皇后,另外三个无一例外都是家里没有嫡出的男子袭爵,而家里又没有庶子或是不愿让庶子进门,结果就统统都是女方招赘进门……

      一知道这事,叶韶华顿时就热血沸腾了。
      她究竟要不要干掉自己的哥哥?
      面对着今晚是吃月明糕还是沁心糕的选择题,虚岁六岁的叶韶华小姑娘却在思考着这样异常大逆不道的问题。
      而比她大上四岁的嫡亲哥哥叶韶锴因为不耐烦自己妹妹的忧郁,径直做了决断。
      “全端上来。”

      叶韶华觉得,有这样一个兄长,其实还不坏。
      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将自家的兵分一半给自己?
      如果不愿意,还是得下黑手。
      刚会走路,就会从死人堆里扒吃食的叶韶华,正如过往的谢七所说的那样——
      也是个蛮夷。

      当然,人家的说法比这要婉转动人多了。
      可偏偏叶韶华就不记得这家伙的原话是什么了,她就得谢七在扒了衣服后,还是极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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