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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平静生活中不平淡的开始 ...

  •   “Out in the country, far from all the soot and noise of the city, there is a village green……”
      好吵。
      我把头埋到枕头里,再用被子盖上,可手机设的闹钟依然孜孜不倦地唱着,极有穿透力的歌声不断地穿透被子枕头进入我的耳里。
      不知道是谁说的,如果想让自己彻底厌烦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作为每天早上闹铃。看来这句话说得果真没错。
      认命似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关掉了闹钟,世界终于安静了。抓了抓鸟窝一样的头发,脑袋昏昏沉沉的,昨天晚上公司聚餐喝多了,还有点宿醉。我的酒量其实不差,酒品也挺好,喝多了还和个没事人一样,所以如果醉了也不会被看出来。
      我跌跌撞撞地走到了洗手间里,半眯着眼挤好了牙膏。牙膏的薄荷味还有淡淡的辣味刺激到了味蕾,一下子就把那些尚存的睡意赶得一干二净,人也清醒了许多。
      我抬眼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长卷发是一如既往的深褐色,我没有染过发,从小就这样,自然卷,又因为挑食导致营养不良,头发一直是黄黄的,直到小学才有所改善,这就让我得了一个“金毛狮王”的美名。
      漱过口,洗完脸,就拿了把大梳子打理头上的鸟窝。头发像往常一样梳了个马尾,理了理额前的斜流海,换上了一条黑色宽腿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白衬衫,系了一条棕色编织宽腰带,再蹬一双黑色小高跟,背一个我忍痛花了两个月工资买来的GUCCI经典款包包,就出了门。
      早饭是在路上解决的,虽然在地铁上吃早饭的感觉实在不怎么好,可为了我的睡眠时间充足,有时候舍弃一下形象还是可以接受的。
      我是一家杂志社的小编辑,杂志社离家不太远,地铁两站。虽然是坐办公室的那种,可毕竟是杂志社的,采访工作即使少,但也少不了,就像今天这样。
      “莫云,主编叫你去找他。”说话的人是Sissy。她是个第一眼美女,有着魔鬼身材,只要是个性向正常的男的,绝对会被她吸引了目光。可她从来不浓妆艳抹,也不摆什么架子,为人很亲和,在公司里有着很好的人缘。
      “我?”不会又犯了什么错吧?我记得上个月我的一篇文章里有一个错别字,不仅被主编大人训了半个小时的话,而且还扣了我200块月薪,至今想想仍旧肉痛。
      “嗯。”Sissy拍了拍我的肩,抛给我一个“祝你好运”的眼神。
      我悲壮地看了周围的同事一眼,视死如归地朝主编的那间独立办公室走去。
      等会儿我见了主编应该怎么说?
      主编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犯这种错误了。这样行吗?可想起主编对我说的,浑身不由得抖三抖。
      “如果有下次,你就别想拿到年终奖金!”这是上次主编训话时对我说的最后一句。
      我摇了摇头,不再去想,整了整自己身上有些乱的衣服,刚想敲门,就听见门里传来的清冷的男声:“站在门口干嘛?还不快进来。”
      听这声音,主编的心情好像不错,可谁知道那是不是装出来的。硬着头皮推开了主编办公室的门,他正在敲着什么。工作中的男人最性感,更何况我们主编是个冰山美男,虽然有些怕他又扣我薪水扣我奖金,但还是小小地觊觎了一下他的美色。
      “莫云,”我进来两分钟后他才开口,“坐。”
      见我很小心地坐在沙发的边上,主编大人很难得地笑了笑:“我有那么可怕吗?”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又往边上坐了坐。
      主编大人一副拿我没办法的样子,拿起茶杯品了一口,笑道:“放心,这次我不是扣你的薪水,也不是扣你的奖金。”
      嗯?一听这话,我屁颠屁颠地挪了窝,坐到了真皮沙发的正中央。
      主编大人无奈一笑,对我说:“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指明让你去采访他。”
      “谁?”那么大胆?要知道自从上一次在去采访人家公司老总闹出大笑话后,我已经几百年没干过采访这活了。
      “喻光亚。”主编大人说的风轻云淡,我听得心肝乱颤。
      “喻氏集团的前总裁?”“喻氏集团的前总裁。”我们是同时说的这句话,只不过主编大人的是陈述句,而我的,是问句。
      我不知道我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出的主编办公室,慌乱,惊讶,狂喜,还是紧张?可能这些都有吧,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传奇般的人物会让我去采访他。
      “莫小姐,我读过你的文章,写得很好。”任谁也不会相信现在这个躺在病床上,手上插着红红蓝蓝的管子的老人,就是当年叱咤商场喻氏集团总裁喻光亚。
      在来采访之前我查过他的资料,出乎我意料的,网上对他的介绍少之又少,只知道当年他凭着炒股,从一个从小镇上来的穷小子,成为了拥有上百亿资产的总产,不过他一直没有娶妻,没有人知道原因,他没有儿子,现在喻氏是他的堂侄在打理。仅此而已。
      “我只是随便写写的。”虽然和他不熟,但听了别人的夸奖我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激动的,更何况那个人还是个传奇式的人物。
      “不,写的很好,”他停了很久,“很真。”
      很真。我点了点头,从小我的作文里就没有很华丽的辞藻,一是不会,二,我也没有心情去想那些,我所会的就是把我自己心里所想的最真实的想法通过文字表达到纸上而已。
      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喻光亚现在已经六十岁了,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些岁月的痕迹,但依稀能看出他年轻时的风采。网上说喻光亚年轻的时候是个帅小伙,现在看来确实如此。只是他脸上的这种疲惫,苍老,是从前不曾有的。
      “喻总,我……”
      “别叫喻总,太见外了,”喻光亚打断了我的话,想转过头看她,可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只能保持原来的姿势,“如果你不介意,就叫我叔叔吧。”
      “喻……叔叔。”我对这称呼很不习惯,对方是什么人,是神人啊,我竟然叫一个神人“叔叔”。
      “嗯。”喻光亚答应了一声,我虽然看不到,但我能感觉出他在微笑。
      “喻叔叔,我先去……”
      “我是混血,看不出吧?”他再一次打断了我。
      混血?我仔细看了看他,却看不出什么和中国人长相不同的地方。
      “我的外婆是美国人,”他说。难怪看不出来呢,原来只有四分之一,我这样想。
      “我是出生在美国的,”他说,“三十岁的时候才从美国回到中国,但我父母从小就和我用中文交流,所以我中文说得也不差。”
      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确实,他一点口音都没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完全不像是一个从小在国外长大的人,原来是从小家庭教育的结果。
      “小云,”他突然叫了我的名字,“喻叔叔已经让人把房间准备好了,你的行李已经放过去了,你先去把行李收拾好吧。”
      “谢谢喻叔叔。”不知为什么,我想向他鞠个躬,于是我照做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
      出门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阵咳嗽声。心里有些酸酸的,轻轻帮他带上门,我就跟着守在外面的管家去了客房。
      这次由于情况特殊,我是住在受访人的家里的,主编大人那边早就打好了招呼,薪水不会扣,年终奖金也会照发。
      喻家不愧是亚洲首富,单单一个客房就要比我住的那套白领单身小公寓要大上许多。可那五十平米的小公寓也是我打拼了三年外加父母救济才狠心买下的。看着这间梦幻般的房间,心中不免有种小小的不平等。
      “莫小姐,如果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她自称婷姐,说是这里的管家,这家里上上下下就靠她打理了。
      “谢谢婷姐。”我说。她微微点了点头,便退了出去,顺便关上了房门。
      我的箱子放在房间中央的黑山羊羊毛地毯上,我把衣服拿出来,挂到了衣柜里,把鞋放到了门口的鞋架上,洗漱用品统统放进了那个比我家客厅装修还要豪华的洗手间。之后把箱子塞到了一个墙角,给手机充上电,就一头扎进了那张King Size的大床上。
      床垫是记忆棉的,很软,一躺到床上整块就陷了下去。这种床垫在市面上没个几万是买不来的,像我这种小白领想也别想,没想到我除了厚着脸皮在店里试用,还有机会能够在其他地方享受到这种感觉。
      “莫小姐,是我,婷姐。”
      我抬起了埋在枕头中的头,看了眼手机,已经充好了电,窗外已经是一片黑暗,再加上屋里没开灯,还真有点诡异的感觉。我打开床头灯,一边喊道:“婷姐,什么事?”
      “晚饭做好了,莫小姐可以下来吃饭了。”
      “哦。”我回了一声,一边从床上跳下来,刚才太舒服,竟然就这样睡了两三个小时。冲进洗手间整理好头发和衣服,就打开了门,婷姐仍然站在外面。
      “莫小姐,”她说,“我带您去餐厅。”
      “婷姐,”我说,“你这样叫莫小姐太见外了,我又不是什么贵人,叫小云就可以了。”
      “可您是老爷的贵客……”婷姐看起来有些为难。
      我故作生气地看了她一眼。
      “好吧好吧,小云,我带你去餐厅。”婷姐笑了笑,这是我来这里之后第一次看见她笑。
      “嘻嘻。”我笑笑,快步跟上婷姐,婷姐大概是平日里太忙,走路速度奇快,我有时还要小跑着才能跟上她的步伐。
      晚餐很丰盛,虽然都是些家常菜,但这特级厨师的水平都是摆在那里的,即使是家常菜也做出了五星级饭店的味道。
      用过晚饭,我没有在下面待很久,回到自己房间后电视里正好在放我最喜欢的那部电影,Hot Fuzz,虽然镜头,稍微……有那么一点血腥,但丝毫没有影响到我的观影情绪。
      “Out in the country, far from all the soot and noise of the city, there is a village green. It’s been a long time since I last set eyes on the church with the steeple down by the village green.”
      这首Village Green是这部电影里的插曲,很难想象这样一首旋律纯净的歌竟然会如此完美的融进一个即将要发生凶杀案的场景中。当时我也是通过这部电影,疯狂地爱上了这首歌。曾经有段时间,我每天都在单曲循环这首歌,直到我把它作为了自己的闹铃。
      电影结束的时候,才晚上九点了。
      洗完澡换好睡衣,大概是下午睡了一觉的缘故,我并没有什么睡意。
      出于职业习惯,我平常总喜欢写点什么东西,比如日志之类的。可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我却不知道应该如何下笔。对着电脑上的一片空白发了会儿呆,我还是关上了那个窗口,爬回了那张大床上。可能是盯电脑看了太久吧,眼睛有些酸,使劲闭了闭,才好受了些,倒是困意上来了。
      Out in the country, far from all the soot and noise of the city, there is a village 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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