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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上) 我于元庆六 ...

  •   我于元庆六年受的礼,第二年,在一个开满梨花的傍晚第一次踏进这座遮隐在众多传闻里的凌熹宫。

      我原本焦州人,自小跟乡夫子熟习四书五经,虽不及正统秀才,多少也还算半个读书人。屠夫王大叔有一独女,相貌虽无甚可书,性格格外飒爽,及比她爹爹半分还多。我俩自幼相好,什么小时候去抓鸟哇、偷狗仔啊,都是她领头带着我。后来一伙儿玩的人就开始叫我“钗头儿”叫开去,每每遇见总会调侃上一句:“喂!你们家王匪子呢?!”

      时光荏苒,我们从少不想事的毛小孩儿,变成了“春有半思,思有半哀”的落落少年。她问我:“你以后什么打算?”我啊了声道:“大抵会去镇上哪个掌柜手底做活儿吧。”“那,跟了掌柜后呢?”她又问。“我想把我母亲和奶奶都接上去。”“那,把你母亲和奶奶都接上去了……”她想了下,“又赚了钱了,有地儿了,什么什么都有了呢?”我哈哈大笑说什么都有了就不用再打算了嘛。她很用力地拍我说:“汉子长大了当然还要娶媳妇儿生娃娃生闺女的啊!”然后我们就都不说话了,很小心的看着对方。“我不管,”她转过脸看着天空道,“要么你去娶个什么王公贵族的大小姐,做上乘龙快婿,从此飞黄腾达了去;要是找不到……你就把那备给她们的那八抬大轿抬回乡里来,来接我……”说着又低下头去,“反正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那年初秋,上头村的贵叔帮我找到了一家米铺的活儿。于是我提上不多的行李,告别了母亲,告别了奶奶,告别了她,在十里亭一拐角,也告别了这座熟悉的村庄。

      我所在的米铺,属于庆丰号。这边的管事是赵家大夫人的哥哥。其实也不消提起,因为像我这种最底层的杂工根本不会有机会见到他们这些有脸有面的上头人。

      我们住的工棚是用大兰竹扎好架子,再铺上从木工厂廉价买来的干树皮做成的。我去的时候环境已经好很多了,至少下斜风雨,那些挨着床板的墙不会再漏水。工友告诉我是他们那会儿每天下了工后同木工厂工头扯了好久近乎才大一块小一块讨来补好的。一日另一个工友凑过来跟我小声说,为此,我们这些后进的新人应给他们那时出主力的几个一点孝敬钱,多少没定,说这就看我诚意了。于是我从包袱里摸出五个铜板给他,他点点头拍着我肩说:“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

      米铺的活儿其实不很累,管我们也管得很松。仓库要进米我们就去扛,往外地送米,我们就抽几个跟过去,哪里要修修哪里要补补,总之,每天活儿就那一些,几人合伙加快些手脚就可以提早很多下工。我们常是还没到酉时就都躺在工棚里闲着了。闲久了,大家就变着法子从这闲里头找乐子出来。一般隔三差五的手里充裕的几个就会约好一起去“捉野鸡”。所谓“捉野鸡”就是去那些不成规模的散户那里找女人睡。这种“野鸡”当然比不得那些真正青楼里的水仙似的姑娘了,不过也亏如此,我们这些兜里七天有四天没个板儿的老穷爷子才“捉”得起。而这里头还有一招儿就更损了。实在没有钱的,就大伙儿凑出一人份的钱,先去一人付完钱想办法把女的骗出来,只要出来了,就由不得你肯不肯了死拽这你就往山里拖,这一夜,你就得好好把爷几个个个都照顾到个个都服侍好。当然也不是谁都敢随便这么做,也不是随便哪只“野鸡”都可以叫你这么糊弄的。这其中的道道儿单列出来都可以出本小札子了。

      而更多的人,比如我,就顶多时不时的在那些人捉完野鸡回来,被拉着赌赌铜板玩。

      时间就这么浑浑沌沌一过就过去三个月。一天她突然上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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