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自己的槽:
本章标题是穿越的。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句话,汉朝的时候还没有。但是东汉有这么一个典故,在列女传里。赵娥的父亲被人杀了。赵娥的哥哥们各个都死了,那个凶手觉得赵娥是个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躲了。但是赵娥离开了夫家,身怀利刃潜伏了很久,终于杀掉凶手为父报仇。但当时法律上已经不允许复仇了,赵娥杀完人就去官府自首。可是复仇本身在社会上还是有相当的认同感的。官府的官吏赞赏她的行为,挂了官印不干了,要跟她一起跑掉。“父母之仇不共天地同日月”就是赵娥说的。不共戴天源自礼记。
太喜欢了就穿越过来西汉了。娱乐用小白文,别较真。
冷月订婚了也正常。王侯将相的孩子,几岁就订婚都再正常不过。
在汉代,子女是不能状告父母的。下告上,逆天。(子女骂父母,唐宋明清都是绞;骂以上的行为,汉唐宋明清一律枭首、斩决。后来清朝有所修改。本朝……我们还是聊点别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