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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番外——蓝色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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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孤儿,记事以来就跟着一只母狼一起生活。
她将我当做幼狼来培养,为了保护她。我四脚并用跑得飞快,牙齿锋利猎取食物。我以为我会永远像一匹狼一样生活在西梁山。
直到那一日,一只饿极的黑熊向我扑来,我死死抵抗,缠斗之下咬断它的喉口。只是自己也满身伤痕,倒在了血泊之中。
迷迷糊糊之间,我看见了一对明亮的眸子,如同夜空最闪耀的星辰,自此嵌在了我的脑海之中,一生无法磨灭。
“阿爹,他是个人!”
清亮的童音划破深山的浓雾,那一瞬间,阳光大片洒落进来,我第一次感受到光明的含义。
然后,我有了主人,他教我行走、教我武功、教我伦理道德。
他说,我不是一只狼,我是一个人。
他,就是北斗山庄的创始人——繁之北。
而那个坚持要带我回来、有着亮若星辰的双眸的孩子,叫繁夜清,是山庄最小的少爷,繁之北唯一的孙子。
那年秋天,西梁山的枫叶开得特别红,落满繁霜。
“你以后,就叫繁枫。”小少爷望着那漫天枫叶,眼神明亮。
繁枫,多么好听的名字,好听的像少爷的眼睛,让人过目不忘。
一起练剑、习武,我以为日子会这么平静地下去,却迎来了北斗山庄的剧变。
那一日,我带着绝世蛊虫从南疆回来,却发现北斗山庄已经易主。
大厅内,老庄主和大小姐口吐毒液,死不瞑目,姑爷许承天脸上露出阴冷的笑,问我到底是跟随他,还是去死。
我不怕死,但我还没有找到小少爷,我跟随了许承天。
许承天每天用尽各种招数虐待小少爷,逼他说出北斗七罡剑的下落。
小少爷倔强地不肯开口,日日遍体鳞伤。
终于有一天,许承天开始信任我,将给小少爷送饭的任务交给我。
那夜,我便带着他逃走,逃出那个地狱一般的地方。
临走之前,我将从南疆带回的绝世蛊虫,落在许承天一家身上。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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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少爷说,他要进夜华宫,只有夜华宫,才能和北斗山庄抗衡。
而那日,他故意插标卖身,跪在夜华宫宫主必经之路上。
有一个叫陌陌的小女娃,将他领了回去。
我躲在街角,看着那相牵的小手,心中却有一丝失落。
那日黄昏,夜华宫宫主黎若轩找到了我。原来他早已认出小少爷的身份,也早就发现我的存在。
他问我:“你还想跟在你家少爷身后?”
我赶忙点头。
“好,但是你得改容换貌,为我夜华宫做事。”
我答应了,然后举起剑,将自己容貌毁坏。只要能够跟在小少爷身后,即使是没有生命,我也不在乎。
黎若轩笑了,拿出一副银色面具递给我,“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夜华宫的凤仪右使,负责护我主殿周全。”
“是。”我接过那银色面具,戴在了脸上。再也没有摘下。
戴久了,我的瞳仁变成了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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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那年西梁山的枫叶,特别红,红得泛蓝。
“我叫蓝枫。”
我望着少爷,他比以前冰冷多了,也坚强多了。
“蓝枫?”他冰冷闪亮的眸子里划过一丝缅怀,“我有一个朋友,叫繁枫。你们,有些像。”
我愣住,掩去金色瞳仁里的泪意。
原来,少爷一直将我当作朋友。
“夜哥哥,夜哥哥。”小女孩清脆的声音远远传了过来,少爷的脸上居然起了温柔的笑意,如同天边的浮云,澄澈动人。
那个能让少爷笑的人,是个叫陌陌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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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枫,你偏心。为什么夜哥哥可以随便走,我就不行?”陌陌要跟着我们一起出宫,可是老宫主吩咐,决不能带孙小姐出去。
“阿枫,你就破例一次吧。”她一开口,即便是要天上的星星,少爷也会毫不犹豫地去摘。
那一天,是个七夕。
我远远站在一边,少爷望着那旋转飞舞的小女孩,脸上漾起耀眼的光芒,竟比那夜穹繁星还要璀璨。
那时,我便在心中许下誓言,只要是少爷想要保护珍惜的,便是我要保护珍惜的。即使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因为,我想要留住少爷脸上,那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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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辈子,最恨的人,便是许承天。
第一次,他抢走了属于少爷的家。这一次,他又带走了少爷最牵挂的人。
我从没见过那样慌张无助的少爷。他抱着尸体一遍又一遍从天绝顶上走下来,虽然脸上布满了雨水。但我分明看见,他的眼里也落满雨水。
就连老庄主惨死之时,都坚强地未落下一滴眼泪的少爷,那夜却泪雨滂沱。
我知道,他的泪,是为了那个女孩而流。
许久许久以后,少爷终于重新振作起来,一个人撑起了偌大的夜华宫。
只是他的脸上,除了冰冷,再也没有表情。
这个世上,再没有人,能让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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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之后,那个女孩又回来了。
少爷看着她胸前的桃花伤疤,眼泪居然溢出。
那是他第二次哭泣,为了同一个人。
但是我嫌弃憎恨她。因为她,少爷屡屡受伤。
因为她,就算是另怀目的,少爷也不怨怪半分。
因为她,即使明知道是落了迷药的糕点,少爷也照吃不误。
因为她,少爷最后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那一刻,我想要杀了这个女子,拔剑出鞘却最终下不了手。
我还记得我许下的誓言,有一年七夕,我望着少爷脸上灿烂的神采,对天发誓。
只要是他守护珍惜的,我便也守护珍惜,即使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所以,即使我再恨她,又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