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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件 ...

  •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什么人也不肯见,对外一致宣称赶稿,其实根本什么东西都写不出来。只是神叨叨地坐在椅子上发呆。小笨狗好像也感受到我的悲哀,没再欢天喜地地摇尾巴,只是默默地趴在我脚底下,偶尔还哀怨地呜呼几声。
      第二天,我把自己收拾得焕然一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笑笑。该面对的,我决不逃避。
      我径直就来到西门的画室,他果然在这里。他的画还是左一堆,右一堆地胡乱摆着。
      他背对着我,聚精会神地在画着什么,我悄悄地走了进去,看看是怎样的景物让他如此专注。
      看到画的那一刻,我清楚地听到我的心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他画的是小贝,是微笑着的小贝。
      小贝笑起来的时候是最迷人的,眼角弯弯的,眉毛也弯弯的,亲切可爱到不行。我有时候都会看得走神。
      难怪啊!
      我站在西门的背后,看着他一笔一划在纸上磨蹭,慢慢地感受着他对小贝的感情,那一眉一眼,一颦一笑都是如此生动。
      眼前忽然就晃过小贝和西门在一起的画面,这才意识到他们是那么耀眼的相配。
      西门陷入他的画里,我陷入我的回忆里。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忽然就听到西门“啊”地大叫了一声。我回过神来,就看见西门惊魂未定地看着我,夸张地大叫:“大小姐,你大白天的别吓人好不好?”
      我勉强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他感受到我的异常,想起了什么,尴尬地把画转个身子,干咳了几声。
      我心里却已经百转千回,仍然是无奈地笑了笑,装作毫不在意地问:“你是不是该有话对我说?”
      西门找来一块白布,盖住那幅画,然后耍赖地拉我出去吃饭。
      我们去了我们以前最常去的那家“家常小菜”。饭桌上,西门一连喝了三杯红酒,才磨磨蹭蹭地说有件事要告诉我。
      我耐心等着,等着他说出让我彻底死心的话。
      终于,他告诉我:“我好像,”他顿了顿,抬起头来,认真的看着我说:“爱上小贝了!”
      他脸红了,我知道那不是酒精,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脸红一样,那是爱情。
      此刻,此地,我明白到,我和他,真的,真的,只能是兄弟了!
      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好,值得干一杯!”说完我就一口气喝光了整杯红酒。
      西门吃惊地望着我,我却笑了起来,绝望地问:“你喜欢她什么?”
      西门像个大孩子似的挠着头想了想,问我:“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幅画吗?”
      我点点头。
      西门的眼神变得黯淡,如同我们初见面时我问了那个不该问的问题时一样。他说:“她有和我妈妈一样笑容。”
      我轻轻拍了拍他的手,他笑了笑:“我妈笑起来很好看,她应该是属于阳光的,所以我将她留在她最爱的蓝天白云下,不给她留下任何悲伤。可是只有你真正的看懂了,她等了那个男人一辈子。我永远不会原谅他。”西门又灌了两大杯酒,眯着眼睛望着酒杯,继续说道:“小贝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像她,很可爱,很温暖,我真的很想一辈子都留住这种笑容。”
      西门抬起头来盯着我,黑亮的眼珠透出无尽的期望:“你会帮我吗?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追女孩!”
      对着这样的眼神,我毫无抵抗力地点了点头:“可是我有一个条件!”
      他爽快地答应:“你想要什么?你要什么都行!”
      我笑着说:“想到再告诉你!”
      他不会知道,要一个条件只是为保留我那最后一点、可怜的自尊。

      我把以前那些男生追过我最浪漫的招数全都教给他,他总是没正经地大笑,不是说老套就是说夸张。对着这块石头,我真是越来越不耐烦,后来干脆找来口罩硬逼着他带上,免得看到他讨厌的笑容,我会抓狂。
      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终于找到一个他能承受,小贝也会喜欢的方法。
      我记得高二时和小贝去听了一场钢琴演奏会,小贝曾经一脸陶醉地看着舞台上弹钢琴的男人说,如果一个男生能够在大庭广众弹钢琴给她听,那一定非常的浪漫。
      所以我们打算用这个方法。
      于是我们四处考察地形,终于找到城西一家不错的咖啡馆,咖啡馆里每到周末会有音乐家来表演,所以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等乐器都摆在大厅显著的展台上。咖啡还有个容易记的名字:Yesterday。
      我请学校的音乐老师吃了一顿饭,她答应给我们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学校的音乐教室练习。
      我们选了光良的《童话》。是有些老套,不过一来这首歌的旋律确实动人,再来对于刚刚回国的小贝,这首歌倒也算得上新鲜。
      那天下午准时到达音乐教室。西门拿出乐谱,端端正正地坐在钢琴前,认认真真地弹着。刚开始断断续续,几不成调。我不免取笑地说放我的小笨狗在上面乱踩也比他弹得好听。
      他不服气的弹了一遍又一遍,渐渐地有了些感觉。
      我呆得无聊,就出去买雪糕吃,拿着两个可爱多跑回来,在门口就听到里面刚刚开始弹奏的《童话》。
      我轻轻推开门。只看见他修长的手指在琴盘上飞舞,音乐流畅地从琴键上流出来,节奏,感情都掌握得恰到好处。他专注地弹着,我陶醉地听着。
      他穿着白衬衣,手上的纽扣已经松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松松垮垮地套在腿上,那么地不修边幅。可是,他静静的坐在那里,琴和人融为了一体,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真正的王子。
      一曲终了,我愣得连手也忘了拍。倒是他先看到我,准确点说,是看到我手上的可爱多,眼睛一亮,冲过来就抢了一个。
      我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就看到他拿着我最喜欢的香草口味。我哇哇大叫:“STOP,那个是我的,你吃巧克力的!”
      他毫不客气地一口咬了下去,嘴里还嘟囔着说:“你明知道我们都喜欢香草的,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买两个香草?”
      我郁闷地剥着手上的巧克力,我从来不喜欢买两个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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