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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行行天未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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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大侠,落得个葬身荒野的下场,真是,啧啧!”
“枉费当年连云寨抗辽的英勇,逆水寒一案侥幸存活又有何用?梁大人一死,蔡太师明里暗里记恨着,连一向不对盘的六扇门捕快也除了名……”
“那个六扇门也,哎……”
“嘘,不是说好的,莫议国事,莫议国事啊!”
嘈嘈切切,是是非非。
黑暗中,谁睁开一双子夜色的眼睛。
寒冷如冰,寂寥若雪。
家国天下,侠义江湖,兄弟情深,到底谁负了谁?
真定府大牢。
“喂,吃饭!”派饭的点儿到了,牢头老李大摇大摆地走在前边,后面一群小捕快点头哈腰地跟着,时不时一鞭子抽在牢房的桩子上,“啪”地一声,洒落的木屑飞得到处都是,乱了眼,乱了心。
待得久了,犯人们见怪不怪,只是缩头缩脑地蹲着,等大人们发泄一通,心情好了,一勺子白饭下来,大伙儿恶鬼抢食一样端在手里,就着乌黑的手掌,吧唧吧唧就往嘴里送,没大会儿,一声停止的吆喝下来,破碗一扔,嘴一抹,倒头就睡,如此往返,日复一日。
监狱生活是最能够磨灭人类壮志雄心的,不管你在外边如何呼风唤雨,到了这里,不过一些猪狗不如的罪犯,镣铐锁着,铁链套着,被人踩在脚底下不算什么稀奇的事儿,只有咽下这口恶气,死皮赖脸地活着,活到最后,才是万幸。
当然,并非全部的犯人都是这副德行的,至少昨晚锁回来的那个就不是。
青布衣裳,卷发的书生一动不动地倒着,论在别人那里叫做了无生趣的挺尸,而这人,却把普普通通一个侧卧,躺出别是一番风情滋味,无端地教人向往。
老李心头一动,咂咂嘴,只觉一下嗓子干得厉害,恬着脸吞了口唾沫,喉头翻滚,这下不得了,连带着舌根上颚也跟着一同燥热起来。小腹里的热浪更是一潮涌上一潮的,他重重地吐了口气,手指情不自禁地扯向下摆的衣角,大腿内侧以一种奇特的姿势相互摩擦着,仿佛全部身心置身于烈火之上,翻来覆去地烘烤着,露着两个大黄牙的大饼脸更是露出一副□□的表情来。
忘了说,老李这人,天生对女性无感,他喜欢干的,是那些个清俊秀气的小倌人。秦楼楚馆,好这口的不多,一来二去,也算是出了名的。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年纪,压在身下,看他们有心反抗、无力挣扎的样子,怎么也忘不了的滋味,销魂蚀骨,最是温柔乡。
你见过初春时候冬雪融化的样子么?
一滴一滴,露珠水晶一般轻轻坠在碧绿的嫩芽尖儿上,有着剔透光泽的青翠幼苗和风中摇摆的细小战栗,如何不让人心动眼馋?
锁定目标,这厮连头都懒得回,直着一双猩红的眼睛朝身后挥了挥手,示意那群不懂规矩的马屁精们赶紧滚。操你大爷的,现在这当口,办正事儿要紧,一会再跟这帮的不识趣的猴崽子算账。
一众手下心领神会地退下了,诺大的监牢里,只剩下老李愈发粗重的喘息声,连空气也变得焦灼起来。他抖着双手去开那张扣得严严实实的大门,哪晓得连个锁眼也套不牢实,钥匙划了好几下,总算完好无缺地插了进去,哧啦,拧开门锁的那一刹那,竟有一种莫名的快感涌上脑门,啧啧,这还没怎么样呢,竟然……
这个号子里的,冯大人特意交代过,要小心谨慎,最好连半分也不要靠近。偏生牢头是个喜欢逞强斗狠的人,旁人说得跟恶鬼索命似的,特意正经八百地弄个单独的隔间,还怕跑了不成?依他看,也不过一弱不禁风的书生,刚逮回来那会儿,估计是吓昏过去了吧,连眼皮子都不带眨一下的,你说,这样的人,能可怕到哪里去?
可惜,老李再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研究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书生是不是真的那么可怕了,在他急急忙忙用手捻住那件青色的衣裳时,地狱之门,已悄无声息地敞开。
头顶百汇穴,一针毙命,入骨三分,七窍流血。
银针入脑的一刹那,老李记起来了,眼前这个端坐着笑看风云色变的男子,江湖上有个称号,玉面修罗,玉面修罗顾惜朝。
不过,好不容易长了记性,已经是血污满面,为时已晚。
这种死法,想着下辈子投胎,做猪做狗,都不会心安。
取到钥匙,轻松越了狱,顾惜朝正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一条漫长的雪路上,后有不知几时赶到的追兵,前路是看不到尽头的白雪茫茫。荒野山林里,寒风像是一把把凛冽的尖刀,凌迟割绞般的钝痛侵袭到全身的每一寸肌肤,想悲歌,想怒号,想狂啸,口型张开,微弱的嗓音淹没在惊天动地的咆哮声中,人类渺渺,根本不足以同自然对抗。
哗啦哗啦,空气迅速流动产生的漩涡和着树枝此起彼伏的呼哨,从四面八方的位置排山倒海地涌了过来,如冰绡,如裂帛,嘶哑而高亢。仿佛穿梭着夜魅的精灵,手指飞舞,音符倾泻,呜咽奔至高不可攀的顶点,琴音乱,三弦断,一声哀鸣,仿佛寒蝉悲切的啼哭,黑夜的辰光奏出一瞬黎明的寂静,东方的鱼肚黯淡了最后一颗微亮的晓星。
一朵调皮的雪花别在月白色的衣襟上,倨傲的青袍像是风中自由飞翔的翅膀,顾惜朝隔着老远的距离就看到一大滩殷红的血渍和血渍附近徘徊不定的雷辰,心中一恸,只感觉生命中有些东西逐渐剥离了这付躯体,全身上下轻飘飘的,不过他生得倔强,面对守株待兔的敌人,硬撑着一口气也不肯让自己倒下去。
幽幽冷香的梅,人类未干的血,以白雪为依托,以天地为背景,零落飞舞,逶迤蜿蜒,交流汇集,环抱成团,芬芳的梅蕊和凉透的鲜血蜷缩成一块块斑斑驳驳的红,仅为完成一次燃尽生命的绽放,嫣然之色,灿烂至极。
“顾公子好本事,没有内力,照样逃出生天。”
“雷大侠安排妥当才是,为了引在下过来,费了一番不小的功夫吧?”
“你来,不就是为了见一眼戚少商的尸体么?很遗憾,在下养着几只的爱犬,一时嘴馋……”
“你敢!”
虚假的客套话还没说的上两句,这二人之间的气氛就变得剑拔弩张起来,虽都不是轻易脑门发热的主儿,不过,有些时候,人总是会陷入一种堪不破的执妄。
比如血海深仇的恨,比如刻骨铭心的爱,比如去不复返的时间。
雷辰没有想到顾惜朝简简单单的两个字竟然逼得自己半天说不出话来,那种从骨子里吐出来的冰冷一分不落地扎进血肉里,让这个只看得见仇恨、不顾念生死的人,也不由得从心底里泛起了一阵透彻的寒意——那样的目光,太绝望,太冷清,也太镇定。
他不敢?他为什么不敢?
不就是小雷门的一个叛徒吗?
他替卷哥清理门户有什么不对?
谁让戚少商非要跟你顾惜朝纠缠在一起?
一夕昼夜,痛失所爱,凭什么我要看着你们幸福快乐地逍遥下去?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顾惜朝你是不是觉得,既然都没了内力,我和你也可以算得上半斤八两?”雷辰咧嘴冷笑,满脸的皮肉蜷缩变形,像是剩在碗里的一颗咸菜,盐水泡过,锅铲炒过,筷子戳过,皱巴巴地拧在一起。
“怎么会是半斤八两呢?”顾惜朝也笑,不过笑意未曾抵达眼底,如画的眉眼衬着毫无温度的声音,青衣的书生冷漠得像是一块青色的浮冰,“功力恢复,在下不过稍待几日,你就……”他摇摇头,修长的手指里不知何时捏住几枚寒光闪闪的银针,或是提醒,或是威吓,周身散发着一股惊人的煞气,“你还是去死吧!”
这是顾惜朝第二次如此真心实意地想要杀一个人。他自小信奉的是庙堂高远、出将入相,江湖或者战场的厮杀,不过青云路上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如无必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没有人愿意没事找事去招惹玉面修罗不高兴,他也实在懒得为这个行尸走肉的世界多制造一具货真价实的尸体。
但现在,雷辰的所作所为,显然已经引发了他的杀机——第一次是因为朋友满天下怎么也杀不死的戚少商逼得他走投无路,而这一次是由于有人敢对生死不明的九现神龙语出不敬气得他怒火攻心。
很好,戚少商,你个混蛋,都是因为你!
“刷、刷、刷”暗器割裂长空的声音,锐利的嘶鸣打破了山谷的岑寂,一时之间,雪花凝滞,阴霾的天空仿佛一只扣顶的锅盖,压抑得黑了脸,似乎随时可能坍塌下来。
顾惜朝这种人,一旦发了狠,是十分可怕的。
雷辰可不可能接得住他的招?
雷辰是不是得把命留在这里?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是蝉,谁是螳螂,谁是黄雀,谁是猎手?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一把剑,一阵剑光,血一样的剑光,笼罩苍穹之上,覆盖人心苍凉。
神剑。
血河。
谈笑袖手剑笑血,翻手为云覆手雨。
神通侯方应看。
“方小侯爷。”来人的出现并没有让顾惜朝表现出太多的惊慌,他甚至朝着那位面若冠玉的翩翩公子拱了拱手,笑了笑,像是对待久违的故人一样——这位小侯爷的现身,不消说,很多事情都变得明朗起来。
梁钦差的死,戚少商的失踪,蔡京和六扇门不咬弦,谁最有热闹可看。
除了那位端坐云端不知今夕何夕的圣君皇帝,大家俱是心知肚明。
方应看稳稳地站定了,而后眼也不眨地望向顾惜朝飞舞在雪花里的青衣和卷发,像是在苦苦思索些什么,小侯爷两道如虹的剑眉紧紧蹙在一起,“我大宋子民有义务协助官府办案,真定府决意相邀,顾公子怎么可以随意离开呢?”
说着话,他的脸上突然露出一种很孩子气的表情,有点疑惑,有点迷茫,任何人看在眼里,都会从心底认可这位天潢贵胄虚心求教的模样吧。静若处子,温顺恭良,白雪红梅交织而下的那头,翩翩公子惊尘不扰地微笑着,如初生新连,如璞山美玉,不过一眼,春风拂面,醉了汴梁城多少如花少女初萌悸动的玉壶玲珑心。
“若不是小侯爷菩萨心肠,真定府的大牢,顾某哪能轻易逃得出来?”顾惜朝偏不管他那一套,有话直说,都是明白人,装什么装?冯永瑞不是在你手底下办事的,我顾惜朝三个字倒着写!“这样也对,囚犯被击毙在越狱途中,比起不明不白地死在牢里,更有说服力不是?”方应看此人,城府之深沉,手段之强硬,连当年执掌白道之首“金风细雨楼”的苏梦枕都不敢怠慢,顾惜朝谋定后动,又岂能会因为一张稚气未脱的面孔小觑了他?
世人谓脸谱劳心,然乱世风云,鬼神难测,又有何人敢说自己坦诚相待,从不着面具?
“顾公子说笑了,”方应看保持着一直以来清朗稚气的微笑,雪玉似的面庞染上了两朵丹霞色的酡红,像是酒后微醉的醺然,又像是与生俱来的腼腆,令人怦然心动。他看着他的眼睛,把一番虚假做作的客套辞令说得感人肺腑,听者落泪,闻者心酸,“方某蒙圣君恩宠,领朝廷俸禄,为大宋皇帝效一些微薄之力,也是应当。”
说罢,血河的剑尖挑起一朵轻盈的雪花,柳絮一般落在距离顾惜朝不到一寸的地方,堪堪地停下,只待方应看抬起手腕,做一个简单的翻转,就可以生生地割下他的脖子来。
方应看笑,笑得天真,笑得无邪,笑得像是个初出茅庐的弱冠少年,一派恣意汪洋的味道。他喜欢看手中的猎物在临死之前大力挣扎的样子,这会让他很满足,比登上白牡丹李师师的床还要令人满足。
可是,顾惜朝让他很失望。
因为,顾惜朝也在笑。
而且,他笑起来的那股子骄傲劲儿,一点也不比方应看少。
这多少让方应看感觉到不舒服,没有人在看到手下败将的敌人笑容比自己更加灿烂的时候会觉得舒服,如此一来,总让人联想一些不太好的事情,比如说早就挖好的陷阱,比如说勒住绳索的圈套。
不过,敌不动我不到,方小侯爷一点也不着急,现在,被剑指着的是顾惜朝,又不是他,他急什么?
只是顾惜朝,他似乎也不是很急。
无名已断,内力被封,神哭小斧被毁,作为暗器的银针全部用完,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么?
可他那个样子,好像只是到方应看府上喝了一杯茶,下了一盘棋,吃了一盘菜,笑意盈盈的,看不到丝毫的慌乱,似乎这场宴席,是方应看呈上拜帖千呼万唤邀他而来,或许还外加了十七八个拱手作揖和顶礼膜拜,他,只是顺便赏个脸而已。
可是方应看一点也不想请顾惜朝喝茶、下棋、吃菜,至少他现在不是很想,没有人在准备杀人的时候有这份闲情逸致,方应看是个凡人,当然不能例外。
所以,他动手了,血河神剑一击必杀,没有人轻易躲得开。
剑如其人,方应看的剑,外表春风化雨,实则狠辣凶残。
剑光雪亮,剑意寒霜,血河第一式,金石为开。
此剑剑气之中,金石为尘土,万物为粉末,避无可避。
顾惜朝没有躲,明说了躲不开,还躲他作甚?
况且他内力全无,想躲也躲不开。
顾惜朝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不思进取的人?
我命由我不由天,顾惜朝怎么可能就此认命?
难不成戚少商的死讯让他如此伤心,伤心欲绝?
不可能。
别的不说,傅晚晴牺牲自己换来的一条性命,他纵使不甘,却没办法不好生珍惜。
再者,这叫什么,为戚少商那条笨得要死的神龙殉情?
开哪门子玩笑!
顾惜朝会报仇,会雪恨,会为一人死负尽天下之人,却永远不可能做一番小儿女情态。
殉情,你以为是戏台子上“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的虞姬?
那他为什么不躲?
难道一动不动就可以逃得过这把“一旦出鞘,必饮人血”的血河神剑?
答对了。
因为他听到了风声。
风声如何?
风声可以救命?
但,你可曾听到,那是逆水寒剑斩破空气、呼啸而来的声音。
龙腾九天时候,脚下的风,凌厉之中,有意想不到的温柔。
只对一个人的温柔。
逆水行舟意兴寒,徒青眼、高歌难为继。
也曾叹,零星知己。
逆水寒是朝着方应看去的,剑势汹涌,夹杂着一股霸道无比的劲气,处在小侯爷的位置,退则完好无损,进则两败俱伤。
顾惜朝敢不躲,方应看可不敢。
他不相信任何人,自然不放心把命交到其他人手里。
不可能是顾惜朝,也不可能是雷辰,甚至不会是他的手下任劳任怨,或者八大刀王,他,只愿意相信他自己。
此等紧要关头,方应看只有退,退才可以保全性命。
方小侯爷一直认为自己的性命是很金贵很金贵的东西,他要留着它坐拥江山、怀抱美人,享受生命赋予的全部乐趣,为了一个顾惜朝浪费掉,犯不着。
所以,他选择了退,毫不犹豫。
尽管这个过程中,有些狼狈,有些匆忙,但他还是方应看,是代父受封、皇帝恩宠、群臣敬畏的神通侯,是每个人都无法停止揣测的有桥集团幕后首脑,而不是一具连狗都可以咬上一口的死尸,他还活得还很有价值。
从前的顾惜朝,也是这个样子的。
为人极其自私冷酷,对待人事只谈利益,不论感情。
而现在,他可以试着去相信。
只有那一个人。
只有戚少商。
今忆起,薄酒残樽,剑舞琴音,握手谈笑天下间,但与君偕行。
戚少商没有死。
毒药毒不死,刀子捅不死,冰雪冻不死,这些都是顾惜朝在很早之前就领教过的,有时候,他甚至会很恶劣地想,九现神龙或者应该改个称号,叫大难不死之九命猫怪。
你说,天下间,还有哪一个,像他这般幸运?
要杀他的人,首先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此等义薄云天的英雄,该钢盔铁甲,战场杀敌,保卫千万里大宋江山,周全廿四路黎明百姓,怎可仅仅葬身于一场不入流的刺杀之下
欺瞒过了,背叛过了,事到临头却跳不出那三个字的魔咒,不忍心。
从前顾惜朝如是,现今唐思烟亦如是。
环月霁,霁虹玄,玄冥风,风花解,合水、土、木、火之术,发味、嗅、视、听之感,是有解药的。
五行属金,五感归于触觉,需用削铁如泥的刀刃,一点一点地送进肌肤血肉里,这解药,有一个终焉的名字,叫——解连环。
环环相扣,首尾呼应,要破此势,寻根溯源,唯解连环而已。
顾惜朝第一次觉得自己算是幸运。
那人如他所愿好模好样地活了下来,所以,大概这个老天爷,也还不至于那样地不长眼睛。
他在庆幸,为戚少商庆幸,为自己庆幸。
爱之深切,生离死别的苦太重,撕心裂肺过一次,已经足够。
顾惜朝怎会有如此软弱的情感?
顾惜朝不是应该“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同于左而目不瞬”么?
顾惜朝怎能对一个人的生死这般在意?
砌香残果落,汀草宿烟浮。
大千世界,茫茫人海,可曾遇到一人,知你懂你?
唯有知音者,相思歌白头。
大当家,若人间福禄寿喜的太平能分你一份,余愿足矣。
不过,那一身白袍浸染得血迹斑斑的样子,仍然挺不招顾大公子待见的,所以,口不对心的毛病犯了,趁方应看忙着保命后撤的功夫,他一手接过逆水寒的剑柄,一边气势汹汹地吼上一句,“这是我的事,用不着病怏怏的伤员插手!”
病怏怏?伤员?
戚少商一愣,随即低头瞄了瞄腹部位置那一块凝固成型的红褐色血污,再转过脸去看到雷辰一副阴晴不定的脸孔,脚步不自觉缓了下来。惜朝真是,他蹙着眉头想了想,继而若有所思地笑笑,便真的停了步子,站定在距离战场几步之遥的地方,负手观望。
乱云低薄暮,急雪舞回风,狂风暴雪之中,仍然可以感觉得到,那一星细小而锐利的杀意,尖针般地嵌进骨头缝儿里,扎得人生疼。
“小老幺,你想过去帮他?”
小老幺,曾经的少年,鲜衣怒马、对酒当歌的时光。
咫尺之遥,血河神剑和逆水寒激烈地碰撞、分开,短兵相接的一刹,整个覆盖雪的寂静荒原,铮鸣作响。
“你忘记卷哥,忘记沈边儿,忘记霹雳堂了吗?”
如父如兄的卷哥,温柔亲切的边儿姐,烈焰焚天的霹雳堂,生死相随的眷恋。
方应看冷哼一声,手腕突然上挑,聚力而起的掌心笔直向着顾惜朝的胸口拍去。
“你知不知道,他把思烟害死了,顾惜朝害死了我结发的妻子!”
纵妙手能解连环,似风散雨收,雾轻云薄,美丽而无辜的女子,终逃不过一场悲欢如梦的离散。
顾惜朝拧腰一闪,逆水寒横向使力,锋利的剑刃朝着方应看的脖子斜切扫过,风声乍起。
看不见的地方,谁的笑容,冰冷,残酷,而血腥?
“对不起。”
梦呓般低喃的歉意之后,龙翔九天,白衣的大侠腾空而起,他手里握着的,赫然是雷辰背后的弯刀,信手舞飞花,寒意冷霜华,一段凌厉的刀光架上了方应看手中杀气暴涨的血河,只闻得叮的一声,兵刃接口之处,星火四溅,光点流岚一般散开,仿佛半空之中燃起几粒幽冥的火焰,微弱,且明灭不定。
戚少商的左手也没有闲着,突然使力,一拉一环,把青衣的书生抱个满怀,而后足尖点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后退去。极速的滑行溅开大量的雪泥,脚下生风,白花花的雪堆在巨大的摩擦力作用下一涌而起,待驻足停顿之时,戚顾二人,活像刚从河底里捞出来的两棵水藻,白衣青衫,湿淋淋地皱成一团,好不狼狈。
就在此时,偷袭不成、反被戚少商制住穴道的雷辰和被逼着不得不又一次匆忙倒退的方应看同时瞪大了眼,光天化日之下,玉面修罗被九现神龙紧紧地搂在怀里,这叫做怎么回事?不过,稍有区别的是,雷辰的瞪,多半是火冒三丈的怒气,而方应看的瞪,就有些别有深意的味道了。
“戚少商,你!”顾惜朝深知戚少商此举全只为救他一条性命,也明白凭一个没有内力的自己对抗方应看的血河根本就是以卵击石,但打架途中突然被人抱走这种事情,怎么可以出在惊采绝艳、心比天高的顾大公子身上,你以为是你家弱不禁风、玉叶金柯的息大娘?所以,就算是被人救了,捡回了性命,顾惜朝还是很生气,十分生气,气得耳朵根儿都红了,“戚少商,你想死就早说……”
雷辰那个死老头子和方应看那个小王八蛋还看着呢,你能不能放手啊喂!
抗议不成功,顾惜朝深吸一口气,端出万钧的谈判气势去看那个就算全身湿答答也是一派英雄气概的家伙,却在抬头的瞬间突然愣了神儿——那人的眼睛,好像黑夜的天空中最亮的两颗星星,平静的表面下,潮起暗涌,“惜朝,还记得我的剑法吗?”
他问他,一如身处鱼池子的三年前,瞳孔中的明亮,像是逐渐融化的水银,点滴相随之后,便是排山倒海地倾泻,落在眼眸深处,光华一地。
戚少商,你这人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在旗亭酒肆弹琴论剑一夜……
连魔药对你居然也没用……
我早就想和你并肩作战,合作一次……
现在你我任何一个人都不是他对手……
刚才,我好像听到琴声……
杀不了他,我们谁都别想出去……
逆流而上,迎风而去,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时间凝滞,似乎所有的语言都失去了色彩,连着远处薄雾喷涌的雪山,都变得无比的苍白。那样的答案,如同那段血色狰狞的过往,伴着五湖四海英雄豪杰的牺牲和成千上万家破人亡的怨恨,藏在他们灵魂最深处的地方,不敢回忆,不能相忘。
连云寨的兄弟呵,红日高山,举头一望,那片活生生埋葬热血的沙尘土壤,是否还能够开出花朵、长出树来?
毁诺城的妹子呵,一种相思,两处闲愁,那汪冷冰冰冻结美丽的寒潭深处,可曾思念过木石前盟的竹马情郎?
神威镖局的家眷呵,高风亮节,血染剑锋,那副金灿灿装饰威严的牌匾之下,可有当年孝子贤君慈父的难忘?
三载的岁月一晃而过,当年千里追杀路上的血迹还未曾干透,如今,霹雳堂的后人用真定府千百无辜民众的性命告诉我——他不原谅,死也不原谅!
你们,也是同样的心情吧?
血海深仇,至死不忘。
可是,那个人,是顾惜朝啊。
戚少商今生今世,唯此一人的知音。
我又,如何舍得他一个人面对这个繁华苍凉的世界,再次孤单?
不管一天,一月,还是一年,一辈子,我是定陪着他走下去的。
天纵英才,不引正途,匪君子识人之道,此国家、民族多事之秋,为憾事也。
若这世间,还有人说话能使玉面修罗听得上两句,戚少商第一个站出来,当仁不让。
今生,要报仇的,要雪恨的,戚少商和顾惜朝一起面对,不会躲,不会逃;如有来世,这辈子还不完的血债,戚少商做牛做马,定给弟兄们个说法,不教大家失望。
顾惜朝当然是明白他心情的。
知音知音,不只是说说而已。
戚少商在乎什么,他懂,他都懂。
顾惜朝也有自己倔强到死的骄傲。
他不可能为过去的所作所为忏悔,为谁谁谁报仇雪恨,打倒大魔头顾惜朝,也只是活着的一群人说得冠冕堂皇、义愤填膺,说到底不过生者自我慰藉甚或是扬名立万的一种手段罢了。要来就来,从前的手下败将,他还真能怕那些个一脑子打打杀杀、连个把心眼都长不全的江湖草莽不成?
血染千里路,他只承认自己欠了两个人,一个是情深不寿的傅晚晴,另一个,只可能是知遇之恩的戚少商,至于其他,连姓名都记不全的,还指望他满怀歉意,给那些坟上长满了草的家伙早晚一炷香?
他可以容忍那群红了眼的仇人前来报复,下毒挖坑设陷阱,只要是针对顾惜朝一个人的,什么稀奇古怪的招数都行;他甚至能够做到因为某人放不下的侠义,去扶这个摇摇欲坠的大宋王朝一把,尽管忠君爱国、拯救苍生的道理,从不符合他的心性。
这是他为戚少商可以做出的最大让步,也只是因为那个人是戚少商而已。若有些人给脸不要脸,把几分颜色就想开染坊,算盘打到他身边人的身上,到时候刀剑无眼,实力为先,可别怪顾惜朝辣手无情,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手里逆水寒的铁刃挽出一朵漂亮的剑花,看着那人亮晶晶的大眼和圆鼓鼓的酒窝,卷发的公子唇角含笑,青衣如绦,他仰着脸颊,挑起一副好看的眉眼,给出了他的答案,只属于他和他的答案,“永生难忘。”
三年如昔,忆过往,暮云低,青锋寒,夜游阑珊;
把酒旗亭,点滴到天明,对饮心言欢,自难相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