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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我以为终于不怕说再见 像那年暑假 ...

  •   像那年暑假时一样,听到这句好久不见,韩振宇才意识到,是真的好久不曾见过了。他那时候交了女朋友,整副心思都在谭静身上,根本顾不得再抽时间去看她。再见她时,竟有一点陌生,个子长高了一点,头发也长了,两只眼睛愈发乌黑明亮,比之以前,更漂亮了,但总还是个孩子模样。
      这一次又是多久没见了呢?比那次更久。
      这一声云淡风清的好久不见,让两人皆是一愣。
      刘文笛没想到这久别后的重逢自己竟能如此镇定,是啊,抛开那些伤害,曾经,他对她是极好的,给她成长的道路撑起了一片蓝天,带她离开那个小山村,带她融入这个城市,融入他的生活,也给了她最美好的三年回忆:有爱,有幻想,有幻想中的将来。
      打破沉默尴尬的是桔子屋的外卖。两个煲仔饭,还冒着热气。
      艾莎把饭端到餐桌上,叫文笛过去吃。又对韩振宇说到:“我们还没吃饭的,叫的以前经常去的桔子屋的外卖。唉,好久没吃过了。以前都是四个人一起。”
      韩振宇也想起来了,那是多久以前的旧时光?
      “居然还在?”
      “是呀,连老板都没有变。离开学校后,总觉得再不会去。早两天路过那里,看到店子还在,回去整理旧东西,竟然还留有他们的名片。今天居然就叫了他们的外卖。”
      韩振宇偷偷地打量着刘文笛,确实是瘦了,皮肤依然白皙,却泛着病态,穿着休闲的深色外套,显出与她年龄不符的老气,唯一没变的就是眼神了吧,还是干净澄澈的。
      只吃了几口,刘文笛就吃不下了,放下了筷子。
      “吃这么点怎么够?难怪这么瘦。”
      “饱了,你多吃点。”
      韩振宇心里一急,才吃了几口?就饱了?连只猫也不只吃这么点吧?可偏偏嘴上又不知道怎么说。只好挖苦艾莎:“你就请朋友吃煲仔饭?维东最近事业是不是不顺?克扣了你的零用钱?”
      本来是好意,可是说出来倒显得刘文笛矫情了,好像她嫌食物太差一样。面对艾莎的一脸歉意,轻声地解释:“不是东西不好吃,是我真的饱了,或许我的胃跟我的欲望一起变小了。”说到这里,不自觉地笑了笑,“况且刚刚还吃了块蛋糕。”
      那一笑,竟让韩振宇想到一个词:千娇百媚。
      纵使多年不见,可熟悉的感觉一点都没有变,十二年的时间不算长,可也真的不算短,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并且是那最美好的十二年。
      他看着她从羞涩的小女孩变成活泼妩媚的小女生,而自己也从青涩的少年长成拥有宽阔肩膀的青年。从十六岁开始,他用自己有限的金钱,为她庇佑护航,后来,他有能力给她更好的生活,他给她没有上限的附属卡,可是她还是只保持着自己以前的生活状态,不恃宠,不骄傲,他给的,她都笑着接纳,却也没用过几回。然后就是突然地消失不见。
      刘文笛其实是个很懂生活的人,在一起的那三年,她除了上班,其余的时候都在看菜谱,她说他工作太忙了,更要注意身体,药疗总不如食疗。每天下了班回家,总会有煲好的汤在炉上等着。好汤真的是养人的,至少她把自己和韩振宇都养得气色红润,也正因为如此,韩父韩母放心地移民去了加拿大。
      艾莎的电话声打断了韩振宇的回忆。原来宴席散了,老人家要回去了,林维东叫艾莎去抱文文。
      艾莎走后的房间,空气都变得稀薄。彼此都小心翼翼,呼吸也不敢太用力。看着刘文笛把吃剩的饭扔到垃圾筒,韩振宇终于敢开口问一句:“你,过得好吗?”
      标准的官方语言,两人曾是多么亲密的关系。到头来只剩这一句并不温暖的问候。
      “嗯,挺好的。”
      “你男朋友呢?或者说你老公?”
      刘文笛想了一下,才知道他或许讲的是向北。“哦,我们后来分开了。”
      韩振宇突然觉得一阵快意,他好想嘲讽她:看,这就是你当初想要的安定生活,你那么义无反顾地离开我想要去过的生活,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可是,这是多么的残忍?难道知道她过得不好,自己竟然更加高兴吗?这种扭曲的心理,让他自己都觉得恐怖至极。其实他还想再问一句:现在后悔了吗?
      可是后不后悔又怎么样呢?难道她说后悔了,就让她再回到自己身边吗?
      回到自己身边。这个想法让他吓了一跳,潜意识里,自己还是想念她的吗?
      然后艾莎抱着文文来了,刘文笛接过文文就没再和韩振宇说话。韩振宇本来是因为喝多了,想过来躺一躺的,可是现在,显然不适宜。并且,他也舍不得浪费这大好时光在睡觉上。哪怕刘文笛一句话不跟他说,就在边上这么陪着也好,至少,目光所及之处,有她。
      三点钟,刘文笛打了个电话,酒店告诉她有VIP客人晚上会入住,提醒她要做好接待工作。挂了电话后,跟艾莎告别,艾莎留她吃晚饭。
      “不了,晚上有工作,下次再来吧。”
      “吃了饭再走吧,早点吃,吃完后我送你回去。”韩振宇的声音淡淡的,掩饰住了心里的激流汹涌。自然一点吧,不要表现得那么明显,他在心里对自己如是说。
      “不用了,大巴很方便,很快就能到。”
      艾莎抱着文文,对着刘文笛依依不舍地说:“文文,干妈要回去了,跟干妈再见。”
      刘文笛拉起文文的小手,凑到嘴边亲了亲:“走了,下次再来看你们。”又朝韩振宇说一句再见。然后才掉头往外走。
      韩振宇连忙追出去:“我送你去车站吧,车子就停在楼下,很方便的。”
      “不用了,这个时间打车很容易的。你喝了不少酒,也累了,休息一下吧。”
      韩振宇没有想到,刘文笛竟然注意到他喝多了,其实也没喝太多,只是最近确实太累了,昨天还熬了个通宵,本身的疲累,加上喝了酒,更加觉得头痛欲裂。想起以前,自己只要一有应酬,刘文笛就苦着个脸说怎么办,又要喝酒,喝了酒难受死了。每次都在家里等着他回来,给他泡蜂蜜水。看着他喝完后才肯罢休。这些生活上的小细节,刘文笛真的做得无可挑剔,可是,明明那么好的两个人,怎么说分开就分开了呢?
      刘文笛进了电梯后,就一直盯着楼层数字,再不敢看韩振宇一眼,害怕多看一眼,都要泄露了自己的心意。是的,还爱着他,深深地爱着。
      可是这爱,回到十年前。
      爱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不需要你知道,也不求你回应。
      我以为终于不怕说再见,可是,还是害怕,害怕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也害怕再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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