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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一章 ...


  •   荷心本来一接到平齐的消息就想去青菱山,但最终并没能成行,原因是平克涛的周年祭快到了,平老爷子和平老太太的心情都不好,这节骨眼上她离不开,更不能多事。
      说起来平克涛的死一直也都是平家人,尤其是平老爷子心头剧痛,平克涛的遗体运回省城那天,家里人都没敢让他和老太太去看,就是这样两位老人也因为难过进医院住了好几天。
      平克涛是长子,能文能武颇得其父真传,在平老爷子几个儿女中最受器重和疼爱,谁料却英年早逝客死异乡……平老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绝望悲痛可想而知。
      出于这些原因,荷心还是按捺下了心里的激动和期待,决定冷静的处理这些事情。
      再说句不好听的话,横竖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也就不差这几天。

      每周五是平家例行的团聚日。
      从下午四点起,平家的四合院里就不断有人进出,多数都还是孩子。
      平老爷子有四子两女六个孩子,这四个孩子又各自育有二女,目前平家是一个拥有26个子孙、三代同堂的超大家庭,平常周一到周五都是各住各的家,周五到周六则必须回家陪两位老人。
      荷心一直跟着公婆居住,老人住南边的大屋,她住东边的小屋,平齐有军职在身并不是常回家。
      在外人眼里看来,平家因为老爷子的关系,应该是子承父荫的典型官二代,而实际上平老爷子确实从不讳言他在孩子们的前途上是动过一些手腕的,但如果儿女不成器烂泥扶不上墙,他也绝对不会硬要他们去浪费资源“占着茅坑不拉屎”。
      所以不论他的儿子女儿媳妇女婿,对这位性格强硬火爆的大家长,都还是打心里尊敬和崇拜,绝对唯他马首是瞻。

      在孙儿辈里,平老爷子最喜欢的是平齐,但令他最遗憾的也是平齐,只因这孩子再优秀,身体里也终究流的不是平家的血。
      老爷子从没跟任何人提起这个想法,甚至连与他同床共枕半个多世纪的老伴儿都没听他说过,但他的心事却是全平家、尤其是平齐都心知肚明的。
      出于报恩和感恩的想法,平齐在得知遥儿可能还活着的那一刻,就非常希望能帮平家找回这个孩子……
      然后,他因缘巧合的遇见了春朝。

      随着平克涛祭日的临近,平齐那边也在抓紧调查落实春朝的身世。
      在路边捡到春朝的魏素娥的表姑姑当年就年近八十,平齐托人循着这根线往上找过去才知道,老人在1986年就去世了,也就是说最后清楚春朝身上有什么线索的人已不在世上。
      但是根据老人的儿子回忆,老人把春朝抱回来的时候,小孩儿身上穿的是嫩黄的纯棉婴儿装,一双小脚肉嘟嘟的,记不清是左还是右脚的脚底有颗鲜红的胎记。
      这一点是与荷心的记忆吻合的,因为当年平克涛很喜欢抱着遥儿玩闹,一看到他脚底的胎记就忍不住用胡渣去蹭,亲的不行不行的。
      所以平齐大胆的认为,春朝肯定就是遥儿,绝对不会有错。

      春朝对荷心母子在他身上做的调查一无所知,他的大学和秋霖的高中开始了,生活在他们的眼前慢慢的展开了一副新鲜的、充满了有趣挑战的美丽画卷。
      首先是春朝学校迎新会的恶搞话剧“小红帽”的演出准备。
      艺术系写剧本的那几个大二女生一见到春朝,兴奋的眼睛里都能冒出绿光,绕着春朝各种转圈和欣赏,春朝顿时就后悔用那一个十分钟的电话换来这场“折磨”。
      剧里其他的相关角色也都很快选好了,狼外婆是法律系今年的榜首,猎人是中文系的,小红帽他爸是艺术系舞蹈专业的蒙族小伙子……最搞笑的是在剧中被称为“会说话的树”的那棵老树,扮演者居然是叶思格!
      直到这时春朝才知道,叶思格这家伙竟然是电讯专业第一名,那惊人的好成绩跟他的奇二无比的性格完全不成正比。
      总之呢,整台话剧就是各系各级高材生的集合,无论男女都非常的出色跟优秀。

      下午,服装系把演出服都做好了,拿来给主演们试穿。
      服装主要是以瑰丽的魔幻风格为主,狼外婆的奢华皮草(当然都是人造的),猎人的贴身剪裁的皮装,小红帽他爸带有繁复装饰的线衣,以及叶思格那满身的树叶——好吧,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管他那身皮叫□□装。
      惟独春朝的“小红帽”,戏服就是极其简单的一袭戴帽的大红披风和连身的同色红裙,披风长及脚踝,红裙则刚过脚踝。
      春朝穿了戏服从化妆间出来,一上台就惊呆了所有人,女生们集体尖叫,“尹春朝,幸亏是你来演‘小红帽’——!”
      春朝不自在的扯扯衣摆,心里庆幸的是还好没化妆,不然这群奇怪的女生非把他活剥了不可。

      叶思格蹭蹭跑过去,“尹春朝,你穿这身很适合嘿,我刚还以为你是小女孩呢。”
      春朝冲他翻个白眼,自从那天叶思格叫他“朝朝”,他就对他老是有种莫名的厌弃,奈何对方对他所暗示的拒绝和退避总能准确的无视掉,害得春朝一点办法都没有
      ——毕竟是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学,闹得太僵不好,很不好。
      叶思格继续习惯性的忽略春朝的白眼,“尹春朝,你可以穿着这身衣服回家喔,你弟弟绝对会很惊讶!”
      春朝正想开口说他多事,写剧本的女生甲嗖嗖跑过来,“春朝春朝,你过来上一下妆,让我们看看整体效果。”
      春朝惨叫,“不要了吧——”
      “要的要的,”对方一边眯着眼嘿嘿笑,一边不容分说拽着春朝就往前走,“哎呀,既来之则安之,你既然答应来演‘小红帽’,就愿意做到尽善尽美的对不对?”
      春朝:“……”真是败了……

      晚上春朝回家是绝对不可能穿着戏服的。
      然而比较悲剧的是,他脸上的妆没有卸干净,尤其是那层浓密卷翘的假睫毛,他根本就无计可施。
      不要问春朝为什么没让那群硬给他化妆的女生给他卸妆,当听到导演说“今天先到此为止,解散”的那句话时,春朝几乎是用飞奔的冲进化妆间,换了衣服简单的擦擦脸就落荒而逃了。
      再不跑,他怕自己又要被那群目露凶光的女生抓去做奇奇怪怪的试验。
      秋霖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到了他“明眸善睐”的朝朝,正对着镜子试图往下生撕假睫毛,撕一根嘴里就“嘶”一声,小模样又可怜又好玩。

      秋霖忍着笑走过去,“哥,你干嘛呢。”
      春朝从镜子里抬眼看他,“今天迎新会话剧试装,写剧本那几个女生非要我化妆,贴这个什么睫毛的,唔……嘶……”说着话他一分神,手上的力气又使大了,疼得他嘶嘶叫。
      秋霖坐到春朝旁边,用手把他的脸朝着自己转过来,“你这样弄不行吧,你眼皮都肿了。”
      秋霖为了要固定春朝脑袋的方向,右手食指屈起来托着他的下巴,拇指顺势扶住春朝下颌,姿势像极了古代电视剧中花花大少调戏美人的经典姿势。
      又因为秋霖在观察春朝的假睫毛,所以现在两人的鼻尖距离非常的近,秋霖的呼吸拂在睫毛上,吹得它们一颤一颤的,惹得春朝没来由的脸红,垂着眼不去看秋霖的表情。
      而春朝脸一红,秋霖也意识到了气氛中的暧昧,心头一荡,忍不住就朝着春朝低下头去——

      彼此嘴唇相贴的霎那,春朝心疑自己听见了秋霖的心跳,甚至还有他周身血液沸腾奔窜的声音。
      少年人的亲吻无非就是嘴唇碰嘴唇,你的呼吸融进我的呼吸,我的体温交叠你的体温,单纯只是这样就激动的心跳都失序。
      春朝自始至终都紧紧的屏住呼吸、闭着眼睛,压根不去看秋霖,所以他错失了少年难得害羞与深情交织的目光,也错失了这份足以撼动他灵魂的感动。
      一吻既终,先退开的是秋霖,但在离开前,狡猾的少年忽然伸出嫩红的舌尖,极轻极快的舔过春朝的嘴唇。
      春朝惊讶的睁开眼,看到的是秋霖舔着嘴角故意露出的得逞坏笑,于是脸红更甚。
      然而两个人就那么彼此互相凝望着,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空间,眼里心里就只有对方。
      这一眼注定一生的缠绵与永恒,任凭谁都无法将他们阻隔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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