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9) ...

  •   刺耳的闹钟划破清晨的宁静。
      王馨睁开眼,瞪着天花板出神。
      眼角的一丝温热,转瞬没入发间,唯留一道清冷的泪痕。
      是从哪一日起,自己夜夜都入了同一个梦?
      而如今,终是梦醒时分。
      “君……自……若……”
      下意识地轻唤他的名字。
      千年间,纵使忘了他,也忘不了那份情。
      这三个字里,已倾尽了生生世世的爱恋。
      他,现在应该幸福了吧?
      起床,梳洗。
      站在镜子前看着另一个“自己”,那是她的影子。
      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自己。
      因为,每个人都是世间唯一的存在。
      所以,她不是任勿怜也成不了任勿怜。
      千年前的世界,不是她的世界。
      千年前的幸福,也不是她的幸福。
      她的世界,在千年之后。
      只是,她的幸福呢?
      胡思乱想间,时间已晃过半点。
      出门——上课——下课——吃饭——上课——下课——回家。这就是王馨千年后的生活,平淡如一潭死水,不起涟漪。
      一天就这样过去。
      每一天都是如此,庸庸碌碌,却一片空白。
      回到家,迎接她的依然是冷清。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大城市求学,以为得到了自由,其实却是寂寞。
      重重倒在床上,一阵阵倦意涌上来。
      然,一夜无眠。
      记忆似藤蔓,于脑海纠缠交错;似巨石,压得人不能呼吸。逼着迫着人一遍遍想,一声声叹。
      那些当忘不能忘的往事,就在这样寂静的夜,幕幕掠过心头。

      我的名字是任勿怜,在父皇的众多子女中排行十七。
      母妃是父皇还是太子时便跟了他的,因此在后宫中的地位仅次于皇后娘娘。我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分别排行第三和第九。我的两个哥哥都深受父皇的宠爱,甚至有传言说父皇会立其中一个做太子。
      在母妃和哥哥的保护下,我十六年间生活得平淡而安稳。
      十年之后,当我踏着无数人的尸骨登上那把高高在上的龙椅时,再回想那些日子,才发现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那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六年,我曾以为也许一生都会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直到那一日。
      无论过去多久,我都可以清晰地回想起那日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春日。湛蓝的天空点缀着几朵白云,淡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丝丝缕缕落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草香,和煦的春风拂过脸颊,温柔似母妃的手。我一如既往在书房对着太傅摇头晃脑地背诵《中庸》。
      偷偷瞅了一眼太傅昏昏欲睡的脸,我故意拖长了调子,不一会儿便见他的脑袋往前一冲,睡了过去。
      我心下大喜,确认他确是睡着后,便蹑手蹑脚溜出了书房。
      如此这般大好春光,不出宫遛遛岂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只要不让发现是出宫去了,最多回来被罚抄几遍四书罢了。
      当下乔装溜出了宫。
      那时的我不知道,踏出宫门的那刻,我将与挚亲天人永隔。

      我在街上东游西逛,不知不觉间已是夕阳西下。
      抬头望望天,想着临回宫前,还有一件事要做。
      四处张望后我终于发现了目标——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
      自从第一次偷溜出宫时吃过一串之后,我便喜欢上了那酸酸甜甜的味道,于是每次回宫前都会买一串来吃。
      挑了一串最大的付了钱,我边吃着边沿来路往回走,却在一条小巷中被人拦住了去路。
      那人背对着西边,所以我一时看不清他的面容。
      他身后,残阳如血。
      光从他身畔穿过,在我眼底印下一片朦胧的身影。
      他慢慢向我走来,模糊的身影愈渐清晰。
      他说:“我终于找到您了,十七殿下。”
      然后,我看见了,他手中一闪而过的亮光。
      是刀。
      我知道应该逃跑,可我也知道终究是逃不过的。
      所以,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站在原地。
      那人终于到我面前,我也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
      只是个和我年龄相若的孩子。
      他举起刀,我阖上眼。
      许久,我听到刀入鞘的声音。
      “你走吧。”
      我睁开眼,发现他的目光落在我还紧握着半串糖葫芦的右手上。
      那是带着不屑与怜悯意味的目光。
      天已全然黑了,我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然后缓缓摊开手掌。
      一片刺眼的红,那是我的血。
      糖葫芦的竹签已深深嵌入了掌心。
      “觉得我没用,所以懒得动手,是这样吧。”
      “看来,这串糖葫芦救了我的命呢。”
      空荡荡的小巷,我对着暗夜的尽头喃喃自语。
      这就是我与君自若的初遇。
      他比我晚生半年,那一年,我们都只有十六岁。
      十六岁的君自若已有了鄙睨天下的气势。
      而我,却还只是个孩子,吃糖葫芦的孩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9)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