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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张“网” 阿元第一个 ...

  •   三月的天气刚刚好,不冷不热,像现在的我们,处在大学中期,前脚已经适应了大学这个陌生的环境,后不用担心就业的压力,活得阳春般温暖滋润。
      第三次外出活动定在了长洲岛野炊,司令因为家就在这个岛上,因此有了“长洲岛岛主”的美称。
      算来算去,班上昵称最多的就属他了。
      最开始被叫小胖、肥仔,他的身高就是他体重的指示标,身高多少,体重就是多少,只要把单位从公分换成斤就行。
      去年的校运会,为了壮大本班声势,体育委员古龙强行拉壮丁,他家老三自然不例外。没有举重,铅球他又不行,最后报了个跳远。不过他没多大信心能跳到沙坑。
      “怕毛啊胖子,你跳到哪里哪里就是坑!”我们哄笑起来。后来知道了体重是他的一个痛处,慢慢的大家也就不这么叫了。那么得有一个响当当的外号才能称得上他肥硕的身躯,于是“司令”的外号沿袭至今。
      谁都知道伤疤刚好会结痂,但那不代表就形成了免疫力,如果再次触痛,那种痛感只能比先前更重。
      记得有次,他拉我去综合楼喝酒,那时我刚准备赶文学创作比赛的稿子,正没什么头绪,喝就喝吧,没准喝点酒灵感就来了了。
      我们两个并坐在综合楼前面的阶梯上面,一肥一瘦。
      都说志同道合才能走到一起,我跟他的理想截然相反,因为他的理想是减掉二十斤,而我的理想是捡起他丢掉的二十斤!可是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变态地成了好朋友。
      “幺子,我好烦啊,我今天冲阿元发了火,”他拿着酒瓶灌了一口,接着说,“他今天又叫我死胖子,我说你嘴干净点啊,他还以为我开玩笑还是怎么啧,越说越起劲,你知道啦,我最恨别人这么叫我,现在全班只有他还这么叫,特别是还加个死字,我越来越懒得和他说话了。”
      “有时混熟了就没注意嘛,他肯定没有侮辱你的意思的”我做起和事佬。
      他瞪了下眼,眉宇间似乎仍有余怒,“我知道,可我都提醒他啦!”
      “好啦,等会你回去,如果他还这么叫,我和你搞他人好不好”我拍拍胸脯,信誓旦旦,当然是我知道那不会发生,没有人会笨到看到血还不知道是自己揭了人家伤疤。
      “其实我也知道那不会再发生的”他拿着瓶子和我碰,一口下去整张脸皮都皱了,像喝了柠檬那般苦酸。
      最后是他几口闷完了,我的还有大半瓶子。不为别的,那天杀的为了省1.5RMB酒钱买了瓶“毒药”给我,当然他自己也未能幸免于难。要是1.5英镑的话,我估计他得请我喝白开水了,要不然就是更烈性的毒药。
      玩笑而已,勤俭节约是毛爷爷推崇的品质,我可一直是它坚定的执行者!后来我也买过一瓶什么二窝头的廉价白酒把宿舍的喝喷了。喝酒嘛,喝的就是气氛,我这么解释。
      话说回来,不知道是不是决心要减肥,司令买了两个二十斤的哑铃塞床底下,每天冲凉前穿条内裤,肩上搭条毛巾在那练十几下。
      有时我在,他会冲着我咬着牙齿,故意把喉咙扯粗,恶狠狠地说“嗯嗯,老子是不是很强壮,是不是跟你说的刚来的时候一样凶了?”,然后拍拍他上臂的赘肉,整的一块平原,没有丘陵,也找不到沟壑,却能拍出山谷回声的效果。
      第一天来学校报到的时候,司令没拿到钥匙,进不去门,他和他爸爸在我宿舍等406的舍友回来开门。
      他爸爸是个挺温和的人,跟我们宿舍的侃侃而谈了起来,倒是他,高高大大的个子,一屁股坐在那塑料凳子上,一言不发,眼睛直直地望着门口,手里抱着个箱包,上面刻着“湖南湘潭机电厂”几个白字。
      我心里还想着,怎么让我碰到个这样的老乡,给人种凶神恶煞的感觉,我后来也跟他说起过。当然,这只是初印象,后来事实证实他硕大的身躯后面其实是收藏着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
      作为“岛主”,活动前期的工作自然落在他手里,包括联系场地,熟悉场地,还有给全班带路,完全起到了领路先锋的作用,他骑着自行车,从背后看着他的虎躯,我在想如果给他颁朵大红花斜披身上,应该有种抢亲马匪的感觉。
      走过一条又一条路,拐过一个又一个弯,体力参差不齐的我们走成了几个方阵。为了节省开支,我们自己提了桶水,我处在这个轮换阵容里,自然我们也走得最慢。
      当我们沿着发黑发臭的河涌,看到活动根据地——金星农庄的牌坊立在两里开外的时候,前头两支队伍打来报捷的电话,得意洋洋。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当看到希望的曙光,我们经常做的只是幻想怎么去享受曙光背后那更多的阳光,却忘了继续前进,而当想起来的时候,却发现已没了提腿的力气。
      徒步跋涉的我们远远地看到牌坊,有的停下来半蹲着,拿手撑着膝盖,有的人干脆靠在了河涌的护栏,任那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还有的争抢着要踩司令的单车,或追问他农庄里那些项目的可玩性。
      过了几分钟,前面的队伍来了催促电话,最后的一公里,大家甚至都想要包车了。
      司令来回踩着单车一个一个接送,自认为是爷们的兄弟们则艰难爬行。
      “靠,鄙视他,不是男人!”司令每接送走一个,我们就会对之前还是同一阵线的那个“爷们”表示一番鄙夷,等司令回来,我们又会争抢着坐单车后座。
      如果单车后座是个女同胞,她又甘愿搂着司令圆桶般的腰,我猜那天司令的热情一定更加高涨。
      牌坊口左右刻着“烟波浩渺怡心情,碧涛环涌成佳境”十四个大字,我瞟了瞟右侧的河涌,暗笑了一下。
      诚然,我国众多的景区做的就是一棒子买卖,不用回头客,十二亿的国人也够消费了。
      当然,这并不影响我的心情,我享受的是过程,人是感情的动物,我们能记住的某些场景,只是因为当时身边有我们难忘的人。
      野炊开始了,大家忙得不亦乐乎。406的阿元,407的我、蚊子、大饼,609的苏柳、小姿、小璇,610的沈洁、燕子、611的小丽、小欣分到了一组。
      其实阿元有个相恋四年的女友,但他那时还是对小丽展开了追求,说不清是不是距离造成了有缝隙的爱情,或者我们根本就不该以交往时长来衡量爱情是否坚定。
      阿元端着电话踌躇不前的那天晚上,在我的煽风点火下,他选择了引火自焚,哭过一场后又即刻浴火重生。当然热心的我后来也遭了报应。
      就这样,阿元第一个吹响了求爱的口号,之后我们就前赴后继的干起了革命。高举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高尚旗号,用以麻痹同伴,实则干起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罪恶勾当。
      还好阿元和小丽之间没有什么尴尬,他们还是能跟朋友一样有说有笑,只是很少再跟以前一样一起去看书了。不过做饭可比看书有意思多了。
      我一直跟宿舍的鼓吹我做的回锅肉好吃,其实我就做过辣椒炒肉,前者用的五花肉炒起来是很有讲究的,精肥搭配,不能炒得太干,也不能炒得太腻。
      那时在我看来,只要是用炒的全都一个样,无非就是配料齐全的情况下拿把锅铲不断翻动。
      自恋和自信一直是我的强烈个性!哪怕被打到遍体鳞伤,我仍能找回自恋和自信的道理,哪怕是有点强词夺理。所以我也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二逼青年和文艺小青年的混合体,本来想说杂交体的,后来想想那是水稻。
      “幺子,这个肉特意给你买的,就交给你啦”蚊子指着炊台上的五花肉。
      “没问题,你们先做别的菜,我压轴!”我做了个自信满满的ok手势,继续添着火。大厨还要烧火?你可以说我不够专业,但不能否认我的全能。好吧,其实是个正常人都会烧火。
      不知什么时候,隔壁组的司令端了盘鸡翅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当然只是不配合地投了个不屑的神情。
      “幺子,怎么样,想不想尝尝五星级大厨的水准,你很有幸第一个获得试吃的机会哦”他堆着笑,眼睛眯成了缝,得意得跟什么一样。
      “幸亏你做得早,不然等老子的回锅肉一出锅,你的鸡翅就浪费了”我盛气凌人。
      “呃,你先吃个,不好吃的话老子退出厨界,不过你要凭良心说啊”他带了点认真,也许是当我们需要得到别人的肯定的时候都会相对较真。
      我吃了一个在嘴里,味道不错。
      “看不出你也会做饭哦”我一边嚼着鸡翅一边肯定了他的成果。
      “那是,以前住家里,都是我做饭等我爸妈下班啦”他完全一副好孩子的骄傲模样。
      “看你还以为是个只手不伸的少爷嘞”我说着吐了块骨头。
      “不要这么说你老乡好不好,我们湖南人民多勤劳啊,是不是!”他笑着,语气装做有点委屈。
      作为后广州人,他总是称自己是湖南人,只有两个时候不是这样:
      一个是老乡会凑钱吃饭,这个我不怪他,第一次是他没收到通知,第二次连我自己也不去了,那脑残的会长就通知你去到饭馆,然后随你自生自灭;
      另一个就是和我斗嘴的时候。
      最后,轮到我炒了回锅肉,那架势十足一个专业的五星级厨师,苏柳洗菜,蚊子烧火,我左手一抬,沈洁递来酱油,我右手一抬,小欣拿来蒜头。
      “太吵了,没发挥好!”我看着榨得像油渣的五花肉,打算为接下来的一片讨伐声准备着说辞。
      可是上桌没多久,就剩了盘辣椒,像是刚经历完一场激烈的战斗,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
      没人发表评价,不知道是不是饥不择食的原因,我又想起沈洁把手伏在桌上,嘴里咬着筷子,眼睛直直地盯着锅里的样子。
      阳春三月,四处弥漫着荷尔蒙的气息,爱情来临的脚步,令人心旷神怡。只是爱情,是别人的,而我,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丝凄凉,还是一丝凄凉。
      野炊完不久,好几个同学上午一起才去上下九逛街,下午回到的时候,阿声已和610的燕子拉上了手,这样的情节,电影里才有。
      别跟我说什么一见钟情,这不是电影,没那么浪漫。他们其实有经历半个月的地道战,只是现在解了放,不用藏着掖着了。
      从那天以后,燕子和我们宿舍愈混愈熟。
      阿声永远给人一种太大男子主义的感觉,在我们眼里,完全看不到他埋在心里的温存。燕子和我,在别人看来,更像一对打情骂俏的小冤家,而阿声全然不看在眼里。
      有时,我们都会跟阿声聊到我们的谈话,阿声最会说的一句就是“爱怎么样怎么样,你对我没有一点威胁”,然后就会看到我哈哈大笑,而他冷冷的表情一如往常。
      在我看来,我成了阿声的奴才,燕子则是个啰嗦的少奶奶。阿声的QQ很少聊天,所以有时早上她会发Q到我,问阿声起床没有,有时晚上又会发Q给我,问阿声睡了没有,阿声没回她的时候她还会问我阿声在干嘛…..
      而在燕子的话语里,我是阿声的“小老婆”,一个与她和睦相处,一起照顾同个男人的姐妹。
      沈洁是燕子最好的闺蜜,可能是因为表现得像个大男孩,而燕子是个十足的小女人,性格互补的原因,常常被我们笑话更像是她的第二个男人。
      就这样,我们好像陷入了一种摸不清关系的网里。
      只要当燕子清早来我宿舍给阿声送早餐,或者晚上偶尔送煨汤,我都会觉得那爱情的厉害已深深伤害了其他的几个人。我们得在她敲门的时候迅速穿上衣服,我们得在那浓浓的香味中忍受饥饿,我们得忍受看似一家人却又享受不到家人待遇的悲哀。
      靠,这该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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