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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另有隐情 ...

  •   紫云山庄,叱咤江湖已有数十年,更有“天下第一庄”的美誉。无论是占地面积,还是恢弘的气势,都可以与皇宫相媲美。
      三十年前,紫云山庄的前任庄主曲辕风,以一套虚幻漂缈的“逐风”剑法称霸武林。所有人都不清楚她的来历,以及师出何门。令人惊叹的是,当时的曲辕风年仅二十岁,不仅武功高绝,外表更是风姿卓越,再加上那一抹神秘的色彩,武林中不少的侠士都暗暗对她倾心。不久,江湖中忽起传闻,曲辕风娶了武林第一美人莫紫云,并立下誓言,此生独爱他一人。
      在广阔的恒山山脉,曲辕风为他的爱夫建起了一座占地数千顷的山庄,并以她爱人的名字命名为“紫云山庄”。曲辕风对爱夫的一片深情,一时间羡煞世人,也断了无数男儿的梦。短短数月,一座宏伟的山庄平地而起,人们纷纷投来无比惊讶的目光,与其说那是一座山庄,还不如称之为一座宫殿更为贴切!从此,紫云山庄的名字传遍了整个江湖。
      自第二任庄主曲妙书接任庄主之位后,更是令紫云山庄在江湖中的地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曲妙书是曲辕风与莫紫云的二女儿,在她之上,还有一个姐姐,可惜年幼夭折。于是曲妙书成年后,自然而然地接掌了山庄的一切事务。难得的是,曲妙书虽出身名门,却没有沾染纨绔子弟的那些习气,不止勤习武艺,更是将紫云山庄诺大的家业经营得井井有条,蒸蒸日上。莫说□□不敢随意觊觎,途经此处都需绕道而行,就连朝廷官府也要对其忌惮三分。

      当街闹事的银珠小霸王一听“曲妙书”三字,面上如同刷过了一层白粉,全无血色,一句完整的话也讲不出。幸有张大人打圆场,一口咬定当中定有误会。见曲妙书并未打算与其斤斤计较,肥女便带了一群乌合之众作鸟兽散。一场闹剧终是落下帷幕。

      “多谢两位恩人相救!在下尚燕无以为报,请两位恩人受在下与小儿尚离一拜!”
      “这可使不得!”
      母子二人刚要拜下,却被曲妙书暗运内力微微一托,适时地阻止了二人的动作,善意地望了我一眼,“前面恰有一间在下朋友开的医馆,几位恐是有伤在身,不如前去擦些伤药,如何?”
      闻言,忽地想起曾把春药错当伤药擦在花花额头上那件事情,不觉哑然失笑。面对众人疑惑的目光,不好意思地咳了一下,本不想在此耽搁,又怕刚刚混乱之中梓墨受了伤,遂道“也好”,便拉起梓墨的手一同去了。

      “哟——!什么风把曲大庄主给吹来啦?”
      刚到医馆门口,一串风骚的声音就从里面飘了出来。
      “怎么?金掌柜不欢迎曲某?”曲妙书带着几分调笑的声音里,听起来竟有几分性感。
      只见一个二十五上下的女子,花枝乱颤的迎了出来,一把缠上曲妙书的手臂,将作势要走的她拖了进去,“曲庄主你这是故意跟姐姐我过不去,是吧?”
      我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女子,浓妆艳抹的脸长得到也标致,只是站在曲妙书的身旁,就显得过于平凡了。
      “金掌柜,我的这几位朋友就拜托你了。”
      “曲庄主放心好了,庄主的朋友就是我金某的朋友!”金掌柜拍了拍曲妙书的肩膀,豪爽地说道。

      互相寒暄过后,金掌柜手中拿了一个药瓶来到我的面前,问道:“亭妹妹与这位凌公子可曾成亲?”
      一句话引来了众人的注视。梓墨听了马上低下了头,耳根红得似要烧起来。
      “啊,呵呵,梓墨是,在下的弟弟。”
      虽然当了几天皇帝,但仍是不习惯成为全场的焦点。梓墨!你为什么要做鸵鸟,让我一个人去应付这些透着怪异的眼神!
      “金掌柜,我来为凌公子上药吧。”
      此时,尚离小朋友勇敢地站了出来。方才明白金掌柜的用意,原来是要我给梓墨上药。
      “哦,那我的宝贝弟弟就拜托尚公子了。”顺便附送一个大大的笑脸。
      “哪里,刚刚多亏亭小姐仗义相救,离儿才得以站在此处,更何况,亭小姐与凌公子是因为离儿才受的伤,离儿的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离儿,谢谢你,我自己上药就可以了。” 梓墨抬起了头,脸色红红地忙着拒绝。
      “凌公子刚才应该是伤到后背了,自己上药会不方便,公子不必客气,区区小事,就让犬子代劳吧。”说话的是尚燕。
      知道梓墨是害羞,于是双手捧起他红红的脸催促道“梓墨听话,快去吧。”
      “那小亭姐,你怎么办?你也是伤在了后背呢。”虽然很想亲自为小亭姐上药,但是毕竟男女有别,更不能让小亭姐误会自己是个随便的人,只好委婉地询问,希望事情能够向自己所希望的那个方向发展。
      “我?”我可不想让尚大婶帮我上药,现成的美人摆在这儿不用,那真的是太浪费了,故意忽略掉金掌柜,向曲妙书笑了笑,“可否麻烦曲庄主帮在下上药?”
      众人又将注意力全都转移到了曲妙书的身上,错过了梓墨脸上小小的失望。
      就在金掌柜刚要开口之际,曲妙书极不自然地轻笑一下,随即应道,“当然。”
      我故作轻佻地向曲妙书眨了眨眼,对方不好意思的脸一红,低下了头。心想,这古代人还真是腼腆呢。

      也许是因为长期握剑的原故,白皙且骨节分明的手布满厚茧,抚在我光滑的脊背上,产生了些许异样的感觉。为了令药迅速渗透皮肤,尽快发挥其功效,曲妙书运起内力,使手掌微微发热,轻柔适度地在我的后背慢慢游走。我舒服得闭起眼睛,悠然自得地享受起美女的服务。

      来到前厅,梓墨早已上好了药,与尚家母子及金掌柜坐在一起品茶。见我们从内堂从来,尚家母子立刻起身迎了上来。
      “今日承蒙曲庄主和亭小姐相救,我母子二人感激不尽,请再受尚燕一拜!”
      我刚要出手阻拦,只闻曲妙书冷笑一声,“阁下当真以为曲某我瞎了眼,就连当年纵横江湖二十余载的“荡魄斩”上官燕都不识得吗?”
      看着面前怔忡的母子二人,曲妙书继续言道:“二十多年前,荡魄斩初见江湖,便打败了当时如日中天的铁掌邦邦主昊震乾,可谓一鸣惊人!紧接着又挑了‘正道会’几十个堂口,在纵横江湖的二十年间,陆续打败了十数名顶尖高手,直至三年前,忽然消声逸迹。上官前辈此次重出江湖不知又将有何作为呢?”
      “哟!”金掌柜将茶杯往案几上重重一放,声音里明明带了几分不快,脸上却仍是笑意盈盈,“原来是大名鼎鼎的荡魄斩上官燕大驾光临,真是令小店棚壁生辉呐!”
      面对突来的变故,我立刻拉起梓墨,只等双方一开打,就马上逃走,不!是撤退。
      “几位千万不要误会!”被识破身份的上官燕慌忙解释道:“大家有所不知,在下并非刻意隐瞒身份,这么做,实属无奈之举啊!”
      “哦?上官前辈费尽心机隐瞒身份,莫非令有隐情?”曲妙书询问的眼神中带了几分诧异。
      “唉……!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上官燕对天连连哀叹数声,才缓缓道明实情。
      “正如曲庄主所言。自我出道的这二十几年来,一直都是一番风顺,无往不利,但……三年前的一天夜晚,我刚纳进门的小侍茗儿暗中在我的酒菜里下了化功散,我当时毫无防备地着了道。随后,我家闯进了一大批冥教的人,要我交出修炼‘荡魄斩’所用的‘噬魂’以及内功心法。可我又怎么会将我历尽的千辛万苦习来的绝世武功轻意交给别人?当即,我便铁了心,就算他们杀了我,我也不会交出去!可冥教的这些人也忒狠了,竟杀了我一家上下几十口!而我,也被他们挑断了手筋脚筋,关进了地牢。这一关,就是整整两年!幸运的是,当时我这最小的儿子离儿,偷跑出去玩,方逃过此劫。后来终于被我找到了机会,得以逃出升天!又几经周折,才找到了我的离儿。”
      “那冥教的人如何肯饶过上官前辈的性命呢?”众人闻之嗟叹,唯金掌柜忽生疑问。
      “他们不杀我,自是因为他们没有找到他们想要找的东西。冥教又是筹划,又是安插内应,费了半天劲,一无所获,自然不会甘心。若是他们真的杀了我,‘荡魄斩’必定会永远失传!而他们梦寐以求的‘噬魂’也只有替我陪葬了!”
      “怎么会是一无所获呢?这《内功心法》大可以背下来,放把火烧掉,可 ‘噬魂’必竟是一物件,难道前辈没将它藏在家中吗?还有前辈方才说被冥教之人挑断了手筋脚筋,可在下观看了前辈在街头卖艺时精彩至极表演,并不像是曾伤筋错骨之人呀?”梓墨不解地问向上官燕,纯真的双眼中充满了疑问与不解。
      “江湖中人都知道修炼‘荡魄斩’必不能少了‘噬魂’,但却没有几个人亲眼见过,他们将我家里翻得底儿朝天,依然还是找不到,自然是因为‘噬魂’就在我的身上。照理说,常人若是被挑断手筋脚筋,也就无异于废人一个!而我嘛——自然是因为有‘噬魂’护体,才得以行动自如,但内力已是化为乌有了。公子所看到的表演也只不过是一堆花架子而已啊!”
      上官燕含糊不清的回答,显是在回避一些问题,却也完全勾起了梓墨的好奇心。
      “哦?为什么他们捉到前辈的时候,竟大意地没有搜你的身吗?还是说‘噬魂’看上去是一件极普通的东西,他们没有注意到?”梓墨天真的追问道。
      我轻敲一下梓墨的脑袋,“这是上官前辈的私事,前辈不说,我们不便多问。”
      这孩子好奇心太重,难道不明白“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的道理?
      上官燕略微踌躇,道:“其实几位都是在下母子的恩人,告诉几位也无防。冥教的人可以翻遍我全家,也可以搜遍我全身,但是他们都找不到,那是因为‘噬魂’就在我的体内。”
      闻言,众人无不一怔。
      “啊——?前辈!您把它吃进肚子里了?”
      我暗中皱眉,梓墨还真是心直口快,口不择言啊!一转眼就完全将我的警告抛之脑后。而这个上官燕更是让我佩服,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竟然……,难道她就不怕冥教的人若是知道了,有耐性的,则等着她把东西排出体外,没耐性的,干脆把她来个活体解剖吗?
      o_o

      “凌公子怕是误会了”,曲妙书言道:“由于五行相生相克的道理,有极少数比较特别的武功,需要以某种物质,作为媒介来修习,而‘荡魂斩’恰巧属于这极少数之一。据我所知,由于‘荡魂斩’的力量极为霸道,在伤及敌人的同时,亦会自伤其身。由于人体本身不能承载如此极至的力量,所以修习此种武功的同时,须由一种能够克制其力量的物质作为介质,将那股足以自毁其身的力量制住并削减。‘荡魂斩’虽是一套精妙绝伦的刀法,却不适合用任何兵器。因为任何材质的兵器也不足以承受这套武功自身的力量。所以只能将有形化为无形,以手为刃,发挥出足以毁灭一切的力量。而能够将这股反噬自身的力量蚕食的,唯有凝聚着极重唳气的黑水晶——‘噬魂’。既然是以手为刃,‘噬魂’自然是在上官前辈的手掌之中了!”
      听了曲妙书的一席话,我与梓墨第一时间看向上官燕的手,可是并未发现她手中有任何东东。
      “曲庄主所言极是,真不愧出身武学世家。上官燕佩服!佩服!”
      听完曲妙书与上官燕的对话,我与梓墨已是一脸黑线了。这“在”手掌中,又是怎么个“在”法呀?难不成像植入芯片一样,植入掌内吗?若真是如此,可能我会比梓墨更容易理解一些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七章 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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