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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然好想你 上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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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怕回忆突然翻滚   绞痛著不平息]

      很久以来,我都不敢去回忆,那一段快乐的时光。

      从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到一个逮了就毙级别的土夫子,我还是用了些时间的;从一个幸福的傻瓜,到一个蠢死了的傻瓜,却几乎没费什麽事。
      只要一个人,几句话,就奠定了我这逃不掉的万劫不复。

      所以,我看著对面那个哭得一塌糊涂的漂亮女孩,只是极有耐心地递著纸巾,不然就是看窗外那一片阳光明媚。
      谁没有些故事。保不齐被家长赶到一间雅座相亲的两人,都各有各的杯具。
      当杯具撞上杯具,会怎样?
      至少的至少,相亲车轮战,结束。

      小姑娘叫罗樱,长得漂亮,打个文艺点的比方,像串兰铃花似的,特清新特甜美。那天,她用掉了大半盒纸抽,我则大概知道了她的故事。就是高大英俊事业有成的一型男,交往快两年,告诉她,自己女友回国了,他们不玩了。
      我说,咱俩特像,人家也是告诉我,不玩了。
      她是大四时去那个公司实习时遇上他,很照顾她,就渐渐动了心。
      我说,咱俩还是特像,我也是菜鸟上路时仰慕前辈。
      她睁大了哭红的俩眼,问我,吴哥不是毕业好些年了麽?
      小妹妹,哪儿都有未知领域可探索。故作深沈地笑笑,我说,咱俩还有一点特像的,你知道不?
      小姑娘摇摇头,眼睛还湿漉漉的。
      咱俩啊,都喜欢个男人。
      我看著窗外,阳光明媚到刺眼,广场上一群白鸽起劲地飞了落落了又飞。
      这群带翅膀长白毛的东西,怎麽就不累呢?

      那天晚上,我请她吃的烤乳鸽,没喝酒。
      她一个小姑娘,我就是好意思哄她喝,也喝不了多少,要是我喝,指不定又刹不住车,喝高了怎麽办?指望她送我回去麽?她又不会开车,就算是打车,装卸我这麽个一米八的大男人,也太难为她了。

      是啊,哪儿像老张同志,就算我跟胖子拼上了酒,不用怕,还有个拿眼光调戏天花板的神人在,末了能一脚拨拉开撒酒疯的胖子,把我装车里塞回去,再肩扛手提地扔床上睡大觉醒酒去。
      哪儿还有这麽好的事啊。

      但小罗姑娘也是有自己的优势的,把她跟我老爹老娘介绍後,就成功推掉了後面可能有的相亲安排。还等於有了个借口,自己再闷了头喝酒吹风不接电话,时候只要说一句“和小罗出去玩了”就万事大吉。
      反正我在她那儿也是类似的作用,两人越来越默契,帮对方圆谎那叫一个顺溜,简直是绘声绘色的境界。
      比方说有一次,老妈找不到我,後来跟小罗查证,大约起了点疑心,我们罗罗姑娘见苗头不对,立马嚷开“阿姨您帮我评评理昨天明明是吴哥迟到害我找他瞎转半天他才吊儿郎当地来还说是我弄错是我笨……”
      我老娘当下一个义愤填膺,也没管什麽疑点不疑点的,直接风风火火熊了我一顿。瞅瞅,这小罗姑娘还是很精明的。
      让老爹老妈骂儿子不懂事欺负人家小姑娘总比让他们发现儿子把自己锁在房间里酒瓶烟屁股扔了一地强吧。

      其实,自从上次老妈进了我那青烟缭绕的房间一下子就哭出来後,我再也没干过那麽极端的事。很多时候,只是想一个人呆著而已。

      之前我吸烟,一次超过三根,就会有只手伸过来,取下烟,摁灭。
      那手特好看,真的。修长,有力,不过就是超长还齐平的两指害得他一直没手套戴。有时候,我觉得那两根手指畸形。是,是牛X,可那也是畸形的牛X,跟那个人一个样。你让俩指头超常还齐平,那时什麽训练,苦不堪言形容得了麽?你让一个人不通寻常的牛X,那又是什麽经历,命途多舛概括得完麽?老天爷,你凭什麽呢?
      後来,我想他戴的手套得特制,要不就织一双。当然,我在这方面是一窍不通。
      我也不敢跟老妈打听,我一打听她更得没完的打听,那比毛线还缠人。
      还没等我解决这个问题,这问题就变得不需要解决了。

      张起灵,他根本不需要吴邪帮他考虑织手套保暖的问题。

      一切都是吴邪自作多情,假戏真做。

      哈哈,有趣吧?

      後来,我跟罗罗学了织手套,自己发呆时也找点事做。
      男人手指粗,不像女人的那麽柔软灵活,也幸好是毛线针,要是绣花针,小爷我就真玩不转了。
      最後我还是织出手套了,而且渐渐地从“像”发展到“是”乃至“不错”。
      我织的手套,右手两指都是长长的,齐平。
      我甚至还织了小鸡上去,边织边笑。无所谓,就是织咸蛋超人,也没人有意见。
      不过咸蛋超人,技术上有点难度。

      家里到处都是手套,好像手套的主人在似的。
      我终於还是火了,全收起来,撂一大盒子里。

      罗罗会来我这儿玩,说实话,她不烦人。尤其是渐渐不哭了之後。
      她第一次来时还张罗著要下厨,我说我也会,她不信,就让我做。
      我做了给她吃,她还挑三拣四,这个咸了那个淡了,赤裸裸的嫉妒。

      以前那个面瘫好养活多了,给什麽吃什麽,不过我的厨艺也是在喂养他时突飞猛进的。
      没办法,谁叫我偏偏特擅长捕捉他眉眼间那点情绪信号呢,别人看了是无表情,我却看出了高兴不高兴。

      怪不得人家说我犯贱呢,是吧。

      罗罗也去过我店里,直接歪上我那躺椅,一副太後样儿。
      某人歪在那上头睡觉的样儿就纯良多了,跟个大型猫科动物似的。
      中午我就跑去戳他,让他给我腾个地儿。
      他挪一挪,留个空出来,窝他怀里刚好挤下,毕竟俩大男人,难为我那躺椅了,质量有保证。
      然後,他会像给小动物顺毛似的抚著我,头发,後脖子,脸颊,背脊,说真的挺舒服的,有时候摸著摸著就上了楼。

      那个时候,我以为他爱我,他抚摸我的时候,他和我□□的时候。
      要不是这麽以为,要不是感动得忘乎所以,要不是我那麽爱他,我也不至於屈居人下。

      闷油瓶这个家夥平时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内里的占有欲超强,而且一如他行事的风格,狠戾,专断,不给你任何反驳申诉抵抗的机会。

      话说回来,老子又什麽时候驳回他的要求了?

      他不怎麽用套子,头回害我发了两天烧,之後我也没跟他计较过,不用就不用吧,反正我也不会怀孕,清理麻烦点就是了。
      而且,与他直接的厮磨在彼此最深处,也是他留给我的,最真切的存在证据。

      现今,那一次次火热的记忆再也抹不去了,自己解决生理问题时,脑海里全是张牙舞爪须虬尽现的麒麟。

      实在是,实在是他奶奶的丢人。

      理智跟本能在拔河,想他,是耻辱,可已经是本能的一部分,我只能在想到他的时候自我厌弃著,却停不下,断不开,就像我一边织著他的手套,一边故意让针刺著我的手,犯贱的手。

      我不是突然好想他,而是无法不想他。

      可他的走,心安理得,只留了一封短信,简明扼要,不玩了,有正事,与你无关,别跟来,就是这个意思。

      我不是什麽省油的灯,不会被这屁股大的纸头劝退,几乎没犹豫地去找、去追,但那时,我的心里还只有怒气,没有绝望。

      直到找到了他。

      才明白我不得不放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突然好想你 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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