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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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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末三月初,新的学期开始了。天空出奇的蓝。周围的空气很明净。有很多鸟在叫。林潇雨走在干净的柏油马路上。这是与家乡完全不同的两种气候。家乡这个时候还是冰天雪地,北风刮得不近人情,像刀子一样削着人脸。而南方却已经是春暖花开的日子。感觉得到空气中的暖流穿过耳际,直到脑海。
林潇雨眯着眼睛朝前走去,她近视的程度又加深了。本以为上大学之后课业轻松,仅仅一百多度的近视眼可以恢复过来,可是她学的是法律,任何一个科目的教科书都有字典那么厚,而上面的字又都很小,加之她又是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因此,她的近视眼只能更严重。她隐约看见在前面十米远左右的地方有两个女生在向她挥手,喊她的名字。但是她尴尬的看不清对方是谁,只好也挥挥手,努力装出在笑的样子。走近一看,是女班长和团支书。开学时学生干部总会有许多事情,所以她们总是提前几天返校。打了一个招呼,便匆匆而过。
天气应该说是不好不坏,只要不下雨就算是好天气了。在重庆这个终年云雾笼罩、烟雨蒙蒙的城市里,到处都闻得到发霉的味道。从麻辣火锅翻滚的蒸汽里,从堵得长龙的汽车排气管里,从厕所冲水阀门的声音里,从高得耸入云霄的工厂烟囱里,都闻得到这种发霉的味道。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这股霉味融进了钢筋水泥、砖瓦泥沙中。但这又是出了名的火辣城市。从重庆江北机场的引航楼出来,会嗅到很浓的麻辣火锅味。霉味与麻辣味混合在一起,使这座城市有了不同一般的感觉。
有阳光的天气里,心情会明朗许多。因为这座城市动不动就会连续下一个月的小雨,大地了无生气,所有生物都沉寂在巨大的潮湿中,笼罩在无边的压抑中。所以,有阳光的日子弥足珍贵。在阳光温暖的日子,周围的一切都会跟着暖起来。衣服、头发 、背包、草地、空气 、心情。
林潇雨及肩的卷发,淡淡的黄色。她的头发没有染过,却随意得很时尚,正是当下流行的颜色。深蓝色的only牛仔裤,上面是厚厚的etem大衣。斜挎着一个灰色的包。她是走在流行时尚前沿的潮女。
前面迎面走来林潇雨的一个师妹,大声看着她喊:“师姐好!”随即发出很响亮的笑声。那种青春洋溢的大笑,现在的林潇雨怎么也笑不出来。不知怎么的,林潇雨被这一声突如其来的“师姐好”震撼到了。望着她们走远的背影,一步一步,蹦蹦跳跳,那是青春的脚步,却也是青春不返的痕迹。而自己眼前走的这条路,不也是走向离青春更远的地方吗?每迈出一步,就会成熟一点。每迈出一步,理想就丢掉一点。
她们在笑。笑声是清脆的风铃。感染了周围的花草树木。但是却震颤着林潇雨的心。她是师姐,已经学会了有稳重的脚步,说话不紧不慢的语气,不容置疑的坚决。她也已经告别了那种不顾一切去爱的年纪。曾经为了某个人,宁愿将自己燃烧,然后融进他的灵魂里。现在,她在等待。等一份实际的爱情。等一个同样稳重的他,同样会有稳定的生活。不需要付出太多,不需要刻骨铭心,甚至不需要有爱情,只需要平静。一切都按部就班,一切都顺其自然。
在她的周围,很少有人谈论爱情。那已经是一种不切实际的东西,一种人生的奢望。只有在初涉世事、十五六岁少年少女心中才有的美好感情,对于林潇雨她们这群二十几岁的人来说已经太远了。每一个人都曾经是真心爱过的,每一个人都在渴望爱情。每个人的过去,都有一些与爱情有关的东西。这些东西存在于每个人的记忆中。在夜深人静时,在一个人走一段幽静的柏油马路时,在听一首老歌时,或在看见似曾相识的人时,一一浮现在脑海中。
后来,又增加了一个个新故事,于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沉淀,过滤,最终形成记忆中完美的模样。
林潇雨走到一棵槐树下面的长凳上坐下。拿出当天的《china dialy》看了起来。她全神贯注的注意那些单词和实事,忘却了周围的一切。这棵槐树很大,相传这棵树本来长在老校区,有很多年老的教授每天围着它打太极。搬到新校区后,一群老教授百无聊赖,便把这棵树请了来。它茂盛的枝桠像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彩。
缓缓的,缓缓的,有一片红色的叶子落在林潇雨的报纸上。那片红叶,那样小巧,那样精致,完全不像是槐树的叶子。林潇雨用手轻轻的触碰叶子,用手指婆娑着叶子的脉络,然后抬起头来看那颗树。忽然,她的眼里是湛红的彩霞,一片片红黄相间一眼望不到边的枫树林展现在她眼前。
那片美得如同仙境的枫树海啊!一生一世,林潇雨都不会忘记。晚霞殷红的面颊笼罩着大地,满上遍野的枫树,满山遍野的红,浪漫的秋风吹起了衣角,吹乱了长发,吹动了林潇雨的心。
林潇雨在想栗晓东。如今的栗晓东,在她的心中已经变成了几个符号:3号,艾弗森,红,可乐,体育学院,运动健将。还能记起一点关于他的什么?除了遥远还有空洞。她们俩个的世界交集太少,遗憾太多。林潇雨不敢去想,怕自己多年来精心伪装的感情会倾泻而出。怕如今平静的生活被突如其来的记忆打碎。怕曾经的痛翻卷来袭,一发不可收拾。所以她要克制,这一点她做的很好。
但是临走,她还是小心翼翼把那片叶子夹好,放在包里。
甬路的两旁都是香樟树。夜晚的校园,路灯在两旁摇摇晃晃。这是纯粹的夜晚,但是周围的一切清晰可见。两旁的女生宿舍楼,露天的阳台上,晾晒的内衣花纹。来自两旁的灯光照不清对面走过来的人脸。于是,林潇雨和许多人擦肩而过,能感觉到一啸而过的呼吸和心跳,但是却空无一物的脸庞。对面的人似乎也有意想看清她的,但是她们都是徒劳无功。
由于模糊不清,这样的路走的很茫然。看不到脸,似乎也失去了方向。感官的魅力,在于给人提供可靠的信息。这时的感官似乎失灵了。人是在虚无中游走。在虚无中的人,也许是最快乐的。世界按照他的想象运转,不会有苦难,不会有悲伤。他可以完完全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晚上林潇雨要去操场跑步。她每天都会慢跑一个小时,然后再去拉拉韧带,活动她那修长的美腿。跑步的人很多,在人流穿梭中,偶尔会碰到一两个熟人。她是引人注目的。皮肤白皙,身材修长。按说她应该朋友很多,许多男男女女都喜欢她这样性格温和的朋友。但是她极喜欢独处,总是一个人愣愣的发呆,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看书,一个人走在校园里。她的天性就喜欢孤独,孤独是她最好的生存方式。
一棵树有多少片叶子,他们在何时落下,离开树,是注定的。不是你的无意摇晃,或是雨的偶尔敲击,能够改变的。
但是我们总要做些什么,来证明活着的意义。
也许林潇雨隐藏的很深。她最需要的是温暖。她的心被冰雪包围,需要炽热的激情来融化坚冰。但是她看上去并没有实际这样冷。她常常笑。在寝室和一群姐妹打闹。八卦新闻。看上去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对。有的人刚谈恋爱,有的人刚分手。有的人刚刚吃过饭。都是一样的概念。
这个时候,隐藏在林潇雨身边两年之久的向楠出来了。
他们在武术协会认识。向楠是散打队的师兄,典型的肌肉男。林潇雨加入的是双节棍队。他们只是在武术协会全员大会上见过一面而已。但是因为双节棍很好玩,其他队在训练空隙时都喜欢到双节棍队来玩。所以久而久之大家就熟悉了。林潇雨偶尔也会去散打队,她的腿没有丝毫力气,踢倒靶子上只是微微的一颤。向楠在给林潇雨拿靶子时才开始细细的看她。看她的腿,看她微颤的身体,看她脸上奋力的表情。他的心也在微颤。
后来的一次武协聚餐,每队的人坐在一起,向楠却拉着潇雨坐在他的身边。在林潇雨心中,向楠是师兄,敬重他理所应当,并没有其他的想法。于是大一一年就在这样平静中度过。可是林潇雨和向南并不能经常见面,相互也不了解。于是她以为他们只是单纯的同学。
直到今年开学初,那天正是情人节,向南手拿玫瑰花约林潇雨出去看电影,她才幡然醒悟。那天的向南穿着格外帅气,明显精心打扮了一番。林潇雨跟在后面,并不说话,气氛有一点怪怪的。林潇雨是一只猫,总是喜欢跟在别人后面走。并且丝毫不发出声响。
记得那天的电影是《我愿意》,李冰冰和孙红雷演的,以为是煽情,结果变成了喜剧。少年时代的恋人不容易忘却,每个人都固执的不愿意解开这个结。每个人都认为少年时代的恋人最美好,最适合自己,却不知那只是纯真的游戏。辜鸿铭说过,真正的爱情是纯真的赤子之心加上成年人的智慧。一个是现实,一个是理想中的浪漫世界。怎样才能达到这两者的统一?中间必须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这个桥梁应该是艺术。是文字和思想。是表达,是创造,是人性把浪漫变为现实。
向南什么也不说。潇雨也不希望他开口。因为她害怕。然后是吃饭。选了韩国料理。两个人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无非是寒假回家都做了些什么呀,吃了什么好东西呀。去哪里玩了,对新学期有什么打算之类的。向南正在读大三,转眼就大四了。林潇雨在读大二,看似未来还比较遥远。向南说他准备考公务员,回老家浙江工作。未来是一片光明的。接着他开始说浙江现在的发展。城市的建设。
林潇雨并没有仔细听他说什么,虽然她眼睛看着他,可是,她的大脑在发呆,在神游。
她在想以前,以前她以为一切都是安排好的,许下的诺言就是她以后的生活,从不背离这个轨道行驶。小心翼翼的等候,盼望许给她诺言的人兑现,梦还没做多久,就已经支离破碎。她也在想以后,以后,任何的精心安排,又有什么用呢?一点风吹草动都会使安排消失的无影无踪。而现在呢?现在她正在思考与现在毫无关系的将来和以前。她的思绪是飘渺的,抓不到根基的,找不到源头的。
向南还是滔滔不绝。但是潇雨好像把他淡忘了,她现在不需要爱情,所以自然不想与向南擦出什么火花。眼神的交流只是向南一厢情愿而已。林潇雨越是心不在焉,对向南越是具有吸引力。她越是神游天外,向南对她的注视越久。毫无疑问,他爱她。
他爱她。这句话到底有多重呢?他并不想占有,只想让她快乐。于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夜晚,向南送林潇雨回宿舍。脚步很慢,似乎他也在考虑。他在犹豫,在思索。但是,直到他们走到林潇雨宿舍门口,他也没有想好。于是,匆匆再见。
回到宿舍,林潇雨的心情不好。看着向南送的玫瑰,殷红的颜色很刺目。但是她忍不住看。越看越生气。没来由的生气。其实她的心里是有期盼的,即使是因为可笑的虚荣心,她还是有期盼的。但是向南没有。
打开书包,她忽然想起来了那片红叶。曾经在她的记忆力,那些红叶放肆的开着,染红了她的脸她的微笑。只有红,那是她记忆中的永恒。毕竟,一个人的一生,永恒的东西太少,而这个永恒,又那么美丽。
栗晓东是极喜欢红的。他说那是燃烧的颜色。那是炽烈的向往,是执著地追求。
他给了林潇雨燃烧的生命,燃起了生命的激情。可是这些都让林潇雨痛苦。有时候宁愿没有遇到栗晓东,没有崇拜他,没有喜欢他,没有浪漫,没有撕心裂肺的伤痛,没有得到他的爱,没有天堂,没有地狱,没有如今的大彻大悟。但是,她又需要这些。她想上天安排她和栗晓东相遇就是最大的眷顾。因为相遇她就应该感激上天。感激上天,让她遇到他,爱上他,跟随他,牵挂他,即使最后不在一起,即使有伤害,她得到的已经足够多。茫茫人海中和这样好的一个人相遇不就是最大的幸福吗?
这是林潇雨的另外一个永恒。将永远在她的记忆里存在。她和栗晓东。互相存在在彼此的记忆里。在青春最明媚的日子里。在霞光即将消失的刹那。他们留住了美丽。栗晓东在她的生命里是盛开的枫叶,每一片都荡起了她最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