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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回来了 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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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拂着北京城,抬头看见些许阳光,我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不过我却知道这大概是个春天。侧眼,路旁的枝头生出些花骨朵,摇摇欲坠。我紧了紧衣服,觉得这风越发魔怔了,绕着圈地偏从我领口袖口里进,往我羽绒服里头渗着寒意。
如同所有的梦都不会记得开端一样,我不记得我是怎么来的。我只知道,在我回过神儿的时候,发现自己穿着初中校服,兜里一个黑白手机,背着书包站在校门口。我笑笑,这大白天做的傻梦,狠狠掐了自己一下,哪儿想越掐越疼,竟真的一点没有醒来的倾向。不会这么搞笑,活抽抽了吧,我又自嘲地笑笑。颤抖地掏出手机,早7:00整,得嘞,先进楼去呗。
我一边儿缩着脖子颠儿进楼,一边儿手僵僵翻手机日历,边上学生斜着眼睛看我,我不明所以,就这样跑进教学楼。这是我初二的时候,所以我该找初二的教室。我已经不记得教室在哪儿,便挨个楼层乱串,三分钟后终于找到初二(十)班教室。墨绿色的门半敞,里面满脸稚气的小屁孩儿们似曾相识,我突然有一种游客的感觉,想来时空旅行很诱人,便是因为,你既有一种了然于胸的感觉,又不曾失了新意;你以为你了解了,实际上又有好多事儿你并不了解。
我站在班门口,嬉皮地笑笑,一股子大学生回中学母校做报告的得意。嘿嘿,你们这群小屁孩,还死命学,老娘都大学生了,高考的坎儿都迈过去了,你们往死里啃这些题,对于咱而言,那都是毛毛雨。
大步跨进班集体,那一个个小蘑菇,该打哈欠的打哈欠,还收拾桌子的收拾桌子,并未有人搭理我。我更得意地往里走,突然一下呆了,坏了!我坐哪儿我忘了。赶紧搜肠刮肚想初中坐哪儿,第几排,却依旧无果,只得直愣愣站在教室前头,望着这个由蘑菇组成的迷魂阵兴叹。
渐渐地有几个人抬起头,满脸疑惑地看着我,其中有一个,我很眼熟,我记得我初中和她三年同桌,她坐我左手,是一个极其像男生的处女座姑娘,有一个极像男孩的芳名叫叶薛。我莞尔,赶紧到她右边坐下,放下书包,翻出要用的书,又在位兜儿里捣鼓了一会儿,方凑齐了第一节语文课要用的东西。
这时候才发现,班主任甄珠已经插着腰站在讲台后了。我依稀记得她是个极其拜金、势利且犀利的女人;而此刻,我用我是时5.3的眼睛审视了她的全貌,得出了完全相同的结论。她的眼线是十点接近十一点方向,十指蔻丹晃得人眼晕,声音尖细如唱戏,只不过怎么看都不是个正旦角色。她环扫全班,用她那尖细的声音说道:“今天,年级主任给了我一个上操时候没收的手机,我希望你们好自为之,中考之前,我没收了是不会还给你们的!”她得意地摇了摇手中的摩托摩拉,然后又抬了抬她得意的下巴,像帕里斯•希尔顿经常做的那样。然后继续滔滔不绝,用半胁迫半恐吓的腔调,继续说着她充满着冷暴力的语言。
我注视着她手中的手机,这才想明白,为什么进楼的时候,其他学生那么恐惧地看着我,合着这时候,手机这种“稀罕物”,是要躲避年级主任、教导主任的眼线的。我脑中回想着我那个最低档的稀罕物——迪比特2228的样子,不由暗自狂吐一阵舌头,那玩意没了就没了呗,不行跟年级主任那儿飚飚英语,显摆显摆高考卷子对答如流的实力,不怕她不乖乖交出来。
我继续打着我的小算盘,想着我初二时候的事儿。那会儿我应该跟几个女生不错,叶薛是一个,李如曼是一个,还有一个,魏意。不过我和魏意之后渐渐疏远了,因为,我发现,我也喜欢上了,她喜欢的男生,九班张子实。
不过,大家都知道,她喜欢他,不知道我的秘密。以我当时的情况,没可能告白的。那时候是混乱的日子,我开出租车的爹和我当工人的娘还没有离婚,天天在家闹得不可开交;而我,还没长开,一团肉一样地在家和学校间,滚来滚去,为成绩和作业奋斗;还要琢磨着,和这群同学间复杂交错的关系,很是苦恼。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我,温煦,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