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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一晌贪欢(下) ...


  •   09.
      半年后,沈欢考上了高中,申请住读。再过三年,她考上了大学。高考完填志愿的时候她执拗地要去外地,叶素秋没拦她。
      郑远扬大半夜的也不管自己学生考得怎么样了,拉着叶素秋长谈一宿,中心意思就是看能不能劝劝沈欢就在本地读大学,好有个照应。叶素秋没说话,看着郑远扬急得直抓头发,眼镜碰掉了三回,才抿嘴笑起来。
      叶素秋说不用,她想去外地就去外地,见识见识世面也好。她被她爸爸保护得太好了,被你也保护得太好了,这样不行。
      郑远扬顿了顿,试图做最后的挣扎。
      女孩子么,就是要娇养……
      娇养什么,叶素秋呛他一句。你养她一辈子啊。
      郑远扬没了声,末了长叹一口气,直直倒在凉席上。
      对一个你爱之极深的东西你是无法控制它的。你会眼睁睁地看着它轻率地冲上一座断桥,一条泥泞的小道,一头冲进未来六七十年迷惘挣扎的一生。而你即使伸出手去,也再也拽不回它。
      叶素秋想,女儿大了,终究是留不住了。

      大学四年是沈欢过得最肆意的四年,这四年里沈欢仿佛找到了十五岁前的自己。她就像一个热水瓶,外面摸着凉凉的,里面却因为注入了热水而变得滚烫起来。不过这回她学乖了,她懂得把所有的疯狂都藏在心底,只选择在合适的时候释放一小部分。
      她终于明白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内胆。
      沈欢参加了社团,加入了学生会,比赛一个接一个,活动也连着往后排。她忙起来的时候像个鬼,赶策划熬夜到三点,到最后连走路的步子都是幽幽的。她能和所有的人一起工作一起笑,和男生勾肩搭背和女生手挽着手,起哄着叫学长请吃饭叫学姐去逛街。
      可有些时候,有些突如其来无法预料的时刻,沈欢还是觉得自己是孤寂的。她对外伪装的所有肆意都没有办法填补她内心的空洞。即使在闹市里,在喧闹一片的KTV包房,旁边围着一大圈人都没有办法缓解她这种溺水般的孤寂。
      她还是觉得自己只是一个人。而且更要命的是,她自虐般地不断体会一个人,并开始细细咀嚼那种感受。那种感受就好像她脱离了整个世界。
      她不存在。
      沈欢对这个现状是满意的,她似乎能从中体会到了更多更深层次的东西。她鼓励周围的人发展对她的误解,并把自己打造得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她不希冀有人能看到自己本来的样子,能穿透大大咧咧的表象看到自己矛盾阴暗的内核。她也并不觉得自己需要理解。
      世人本就伪善,看上去能体贴旁人的感情,其实骨子里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类似这种的阴暗想法在她体内不断膨胀壮大,将她原本热血善良的一面挤了出去,摇摇欲坠地挂在体外,仿佛一个无形的肿瘤。沈欢就在这二者之中奋力挣扎,阴晴不定,一会儿厌世一会儿自厌,内心疲倦得像是刚刚跑完一段很长很长的路,且没有人陪。

      这种感觉憋久了沈欢就想找个人说说。不知为何她第一个想到的人竟是叶素秋。自从叶素秋再嫁后沈欢跟她的话很少,到外地上大学之后更是少得快没有。沈欢是从不往家里打电话的,打来的电话她倒是接,不过也只是听着,间或嗯嗯应两声。来回几次之后叶素秋话也少了,例行电话照打,接通了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沉默半晌干脆塞给一旁干着急的郑远扬。郑远扬接过电话立马发挥教师本色,把沈欢从头到脚从生活到学习地嘱咐一遍。沈欢只低着头听着,不挂,却也不说话。
      明明她跟这两个人的联系只靠单方面的电波维持着,脆弱地不堪一击,淡漠地像一张白纸。然而在她最想说话的时候,她脑子里浮现出的居然还是叶素秋那张平静的脸。她想挥手赶走那张脸,却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幼稚可笑——她到底还是这个人的女儿,叶素秋的血肉至亲。不管她跑得多远,伪装得多不在乎,在最想示弱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依旧是钻入这个女人的羽翼下躲避风雨。
      幼年身体的记忆是无法磨灭的,叶素秋代表了食物的香气,怀抱的温度,以及落入耳畔的轻言细语。她是沈家良死后这世上最后的堡垒,坚不可摧。
      沈欢终于明白了这一点,却咬牙挺着不想承认。她一直都在打一场仗,并且赌着一口气告诉自己绝不能输。可过了这几年她才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她根本就没有对手,也没有敌人。原来她一直剑拔弩张面对的只是一个沉静的背影,这个背影如此熟悉,却也如此遥远。
      沈欢错得离谱了,可她也得将错就错地走下去,没法回头。说到底这可笑的坚持不过是为了她可鄙的自尊,而那个时候这可鄙的自尊却是世上的一切。
      虚伪是少年时期的天然养料,她正狼吞虎咽着。

      ………………………………

      10.
      四年之后沈欢考上了研究生,再过三年她毕业,顺利在外地找了份工作,安定下来。
      沈欢这口气赌的时间也太长了,长到叶素秋已疲于给出任何回应。甚至于当她决定去外地工作的时候,叶素秋半句反对的话都没有,只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那一眼看得她头皮都有点发麻。
      郑远扬在一旁一个劲儿地抽烟,烟熏火燎的,嘴上起了一圈燎泡。他自知在沈欢的事情上没什么发言权。他能说什么呢?毕竟是人家的女儿,和他没有半毛钱干系。
      他到底只是个外人。

      那天叶素秋沉默了很久,久到沈欢脊背发凉。就在她叫醒全身的战意准备应付叶素秋接下来任何一句可能反驳的话后,这个皱纹早已爬上眼角的女人只淡漠地摆了摆手,撂下一句随你高兴,然后起身回房,留下全副武装的沈欢愣在原地。
      她大概又一次估计错误。纵使她已经挑衅到了门口,旌旗插了一圈又一圈,叶素秋还是没有应战。于是沈欢慌了。
      说到底她这么些年有意做出的冷淡和尖锐无非是建立在一个她们二人都心知肚明的基础上,那就是叶素秋依旧爱她。沈欢确信这一点,并以此作为自己最大的筹码,一步步试探着她假想中叶素秋的底线。刚开始她以为叶素秋不会放她去外地念大学,结果叶素秋放了;后来她想那考研的话叶素秋会劝她考回来的吧,结果也没有;直到现在,最后一步,她终于连以后分居两地的招数都使了出来,指望着叶素秋那张平静得跟假的似的面具能龟裂一回,可是然后呢。
      她连未来都压上了,换来的却是叶素秋意味不明的一眼。连多余的语气词都没有。
      沈欢低下头恨恨地想,难道非要我死了你那张脸才会有点动摇的表情吗。
      不知怎么沈欢又想起了十五岁时的那个下午,她忘我地奔跑着去最后一次拥抱她生命中陨落的太阳。她把恐惧把惊慌把一切一切的感情都扯碎了抛到脑后,一头扎进了从此黯淡无光的未来。她甚至还记得那天叶素秋的表情,那颗滴在她手背上滚圆滚圆的泪。在她短短十五年的人生里她从未见过如此悲恸的叶素秋,在那之后也没有。
      沈欢不甘心。她恶毒地想看这个女人为她伤心、为她难过,这种想法太迫切,以至于她把自己搭进去也没关系。她几乎都快忘了自己这么做的初衷。刚开始确实是为了沈家良,可这么多年过去,就算再无理取闹她也明白,这样沈家良并不会高兴。
      那她到底是为了什么。

      沈欢站在气氛冷寂的客厅里,明明就没说几句话,身体却异常疲惫。
      她抬头看了眼依旧抽烟的郑远扬,身子一软,自己拖了张板凳坐下来。她在想叶素秋是不是彻底失望了,失望到就算没有她也可以过下去。
      叶素秋不要她了。可是这可能吗。
      沈欢沉浸在反复的猜忌和怀疑里,没有注意郑远扬落在她身上的目光。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郑远扬已在她跟前坐下,掐灭了手里的烟,一双教师特有的清明的眼睛透过厚厚的镜片看着她。
      十年过去,郑远扬五十一岁了,身形却依然清瘦。简单的短袖衬衫挂在他身上空荡荡的,好像里面包裹着的只是一具干壳。
      沈欢毫不畏惧地迎上他的视线,目光里明显带上了挑衅的意味。她偃旗息鼓的战意又重新回来了,并且叫嚣地更加厉害。此刻她幼稚的脑袋里只盘旋着一句话。叶素秋都没管我,你凭什么来说教。

      郑远扬了然地笑笑,视线从她脸上移开,慢条斯理地抛出第一个问题。
      他说,到底是什么事儿能让你跟你妈置气这么久。
      他当然知道这道题的答案,沈欢也不负他望地回答了。她甚至还学着电视上的样子嘲讽一笑,说,因为她嫁了你。
      郑远扬继续问,那你知道她为什么嫁我么。
      沈欢迟疑了一瞬,才哼了一声:无非就是想让自己过得轻松一点之类……
      ——想让自己过得轻松一点,有什么不对?你是非让她背着贞节牌坊累死,你就高兴了么?
      这话郑远扬说得有些尖锐,还带着些微的怒意,以至于沈欢盯着他松松垮垮的衬衣领,猝不及防地愣住了。

      郑远扬是生气了。他看了叶素秋三十年,前二十年她有沈家良护着,没受什么委屈;后十年换了自己,却偏偏让她受了这么大气,自己还没办法插手。按理说那是人家母女间的事,没他什么责任,可他就是觉得自己窝囊。
      他没法让叶素秋过上好日子,连让她开心一点都做不到。真是窝囊透了。
      郑远扬心里装着气,表面上却仍旧端着教师风范,春风化雨,无比耐心。
      他趁着沈欢愣神的空档继续道:不要以为你妈不说,她就真不伤心。也不要觉得你妈爱你,就可以由着你闹。靠这种赌气胡闹的方式来吸引她的注意力,你以为你几岁?
      沈欢张张嘴,却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于是那天郑远扬陪着沈欢在空荡荡的客厅里默默坐了许久,四周的墙壁白花花的刺眼。坐到最后郑远扬终于站起身来,拍拍她的肩,丢下一句话。
      ……再说了,你妈跟我结婚,只是为了你。

      沈欢走的那天叶素秋和郑远扬送她出门。郑远扬替她把行李拎到门口,第一百零一次问她,欢欢,真得不用我们送吗?
      沈欢垂着头,还算礼貌地回答,不用。谢谢郑叔叔。
      叶素秋抱着双臂靠在鞋柜上,目光闲闲地将她从头到脚过了一遍。沈欢被看得几乎站不住,两只手背在身后绞成一团。
      良久,叶素秋才终于开口问,平时有假么。
      沈欢抬头看她,老老实实回答,有,除了双休还有年假。然后是国家法定假期。
      叶素秋又问,那放假的时候回来么。
      沈欢惊讶了一瞬,内心小小的喜悦痒痒地快要破土而出。她想,叶素秋到底还是舍不得她的。这不人还没走呢,就开始问什么时候回来了。
      于是她绷住脸,一本正经地回答,刚进公司肯定很忙,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的。
      叶素秋哦了一声,也不见失落,神情平静地继续问,那年假呢。
      沈欢苦恼地撑着脑袋,眼神不住地往叶素秋脸上扫:我一年就放一次年假,想借这个机会好好旅游放松放松,估计也回不来……
      叶素秋依旧不恼,眉头都不皱一下地说,那春节呢。
      沈欢暗暗跟她较了劲儿,无视郑远扬不停给她使的眼色,开始漫无边际地胡扯:春节的话得看春运的情况了,每年春运的人那么多,不仅拥挤还容易出事,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买到火车票再决定要不要回来……
      叶素秋保持着刚开始的姿势不动,听她在那里胡咧咧。等沈欢停了嘴她才开口,平板的声音一如往常。
      她说,那你爸的忌日呢,你回不回来。
      沈欢张着嘴哽住了。
      叶素秋的表情麻木得仿佛沈欢的爸是一个与她完全不相干的人。郑远扬的手抚上了她的胳膊,她却完全没理会。
      带着这份可怖的麻木她接着问,那要是我死了呢,你回不回来。

      沈欢眼圈刷一下红了。她咬死了牙关不说话,心里那点快被打垮的自尊逼着她把喉间翻涌的酸涩生生咽下去。她看着叶素秋死水一般的脸,突然间产生了一种永无止境的感觉,就好像这个女人衰老的模样赫然出现在了眼前。她强迫着自己不把视线移开。比起已经死去的沈家良,还活着的叶素秋却更让沈欢觉得寂寞难耐。
      叶素秋没想放过她。她伸出手拍拍沈欢的脸,淡淡道:你要真是我女儿,为了今天这口气,我死了你都别回来。
      郑远扬慌忙插|进两人中间,一边握着叶素秋的胳膊一边对沈欢笑,你别听你妈的,你妈说的都是气话,家还是要回的是吧,经常打电话啊。
      叶素秋没拦着他,也没多余的解释,抬手把沈欢的行李搬出门外,然后站在门里对沈欢说,你走吧。
      沈欢的脊背不易察觉地发抖。
      郑远扬快急死了,上前拍拍沈欢,附耳低语:快给你妈说两句好话啊。
      沈欢深吸一口气,僵着脸扯出一个笑来。
      我走了。
      说完她就转身出了门,仓皇间连看都没看叶素秋一眼。下一秒门就在她背后吧嗒一声关上了。
      沈欢到底还是没沉住气,落荒而逃,于是她错过了叶素秋关门那一瞬间垮下来的表情,以及她迫不及待想看到的叶素秋的眼泪。她只觉得自己的感官世界一片空白,什么都恍恍惚惚。在一阵莫名的心悸中她感到自己内心那一大团的悲哀开始下沉,直到沉入内心深处,再也意识不到了。

      ………………………………

      11.
      于是就这样,沈欢搬到了另一座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她租了一个小单间,有很小的厨房和厕所,一张很大的床。她去家居店买了很贵的床上用品,被子又大又厚,枕头又高又软。然后她拖回了一套白色布艺沙发,很多很多地毯,还有一个瘦高瘦高的小书架。她把这些东西布置好以后,四处看了看,觉得还是太空了,没有人气。于是她又跑去旧货市场淘了很多木质相框,弄来一堆复制油画挂在墙上。之后是去花鸟市场,买了些小绿植,搬回来一缸金鱼,还捎带着捡回一只流浪猫。
      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弄完,她的小单间终于有些温馨起来,而这也耗去了她一个月的光阴。再之后的一个月,她继续完善这个地方。买工艺品,买猫爬架,买杯盘碗碟,买烤面包机,买平底锅和各种调料。头两个月的工资,除了吃穿用度她全一股脑地花在这上面,没有半分犹豫和不舍。那架势,好像真的打定主意一辈子在这里安家一样。
      恍惚间,半年就这么过去了。
      半年之后的某一天,沈欢坐在书桌前赶工,手边放着半杯凉透的咖啡。她脚边深蓝色的地毯上窝着一只姜黄色的猫咪,它团成一个圆润的形状,像一个大大的福饼。窗户外面是渐层的夜色,下半部分是斑斓的霓虹灯,闪闪烁烁迷人眼;上半部分是黑漆漆的夜空,间或不甘地漏出一两点星光,固执又寥落。
      沈欢听着楼底下晚归人们的喧闹,僵直的脊椎隐隐作痛。她握紧一旁冰凉的杯身,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在这个城市建立了某种生活。这种生活是以一种看似服从的意志、实则无迹可寻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一切都来得偶然,却又参杂了些许受人摆布的因素,包括器具的更迭,衣物的换季,发型、肤质、睡眠、食欲,以及被抽光了气力同时深深自责的懒惰。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巧妙地变换着,然而却让人无从察觉,仿佛一群劳碌的工蚁,不知不觉间用零碎的枝叶砂石构筑起巢穴,千篇一律而又独一无二。新的变成旧的,旧的变成固定的,固定的变得松散,松散的沦为购置新品的动力。这是她安居的房子,毫不柔软,也不甚坚固。它占据着这座城市一个最最微小的角落,却又理所当然地成为她生活的中心。
      这种一步一步水到渠成得来的归属感让沈欢觉得满足,她终于在叶素秋以外的地方给自己搭建了一个容身之处。为此她感到骄傲,以及些微的膨胀。

      之后的日子很简单。工作,休息,出差,回家,照顾猫咪,换洗床单,和一波又一波人出去聚会,被上司骂,然后彻夜返工。这一连串的生活轨迹将沈欢的时间填得满满的,没有多余的一分一秒给她用来思念。她倒坚持每月往叶素秋的银行卡里打一笔钱,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每年沈欢回家两次,第一次是春节,第二次是清明。叶素秋的态度也还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喜悦,也看不出什么不满。只是很奇异的,两人之间斗气的氛围倒消散了许多。确切地说是这场沈欢单方面的战争终于以沈欢的妥协而结束,刚开始她还死犟着,每次回去都垮着一张脸,搞得屋里空气十分憋闷,郑远扬看个小品都不敢放声大笑。后来一年年过去,有些原以为会一辈子刻在心里的痕迹也开始慢慢淡褪了。有一年春节她回家,大包小包的刚安顿好,叶素秋顺手从糖盒子里摸出个芝麻酥,窸窸窣窣剥开递到她跟前,眼神和缓安静,却是一句话也没有。沈欢看着她鬓角的白发,还有手背上日益松弛的皮肤,脑子里还没来得及组织拒绝的话语,身子就已经鬼使神差地凑过去,接受了叶素秋的投喂。当芝麻香浓的气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的时候,沈欢一直以来紧绷的神经被奇妙地安抚了。她蜷缩在老旧的沙发里,怀里揣着暖手宝,静静地看着叶素秋给她织围巾。
      郑远扬戴着老花镜,搬个小马扎坐在窗户边,对着阳光翻手里泛黄的旧纸张。他抬头扫了叶素秋一眼,又看到难得显出猫样儿的沈欢,心里一阵高兴,嘴边便不自觉溜出一句话来。
      这围巾你妈都快织了小半月啦,白天织晚上拆,总怕织不好。
      他一双苍老的眼睛在镜片后眯着,脸上喜气洋洋。叶素秋转头横他一眼,却也没反驳。
      沈欢看着叶素秋专注的神情,蓦地鼻子有些发酸。她几乎可以想象这个都快看不清报纸的女人是怎样一针一线、小心翼翼地织出这么一长串物件。室外昏黄的阳光安静地笼在裹着棉服的叶素秋身上,照得她臃肿的身子仿佛一个发了酵的面团。
      在那一刻,在时间和光线都放缓了脚步流连不去的那一刻,沈欢心里层层累积的痼疾终于有了土崩瓦解的征兆。她眼角发胀,喉间泛紧,恍惚间看到了十多年前的叶素秋。她还是那样的温和柔软,坐姿娴静端庄,头发平顺地捋到耳后,身上永远带着干净的皂角味道。
      然而毕竟十多年还是过去了,叶素秋也被生活打磨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光阴让她好看的脸庞结了霜,年岁如雪落在她头上。小时候的沈欢以为她妈妈会一直好看下去,好看到老,好看到死。如今看来,谁都逃不过。
      沈欢忽的就有点后悔。
      她开始怀疑从前那个跟叶素秋赌气的自己。她想,她是不是浪费了很多时间,虚耗了很多精力,孤身一人固执地等在沈家良走后的原地,等着早已迈步向前的叶素秋回来,把她的小女儿牵走。
      可任凭时光空掷,却没有人来。

      ………………………………………………………………………………………………………………

      12.
      又过不了几年,沈欢快三十了。
      三十岁的沈欢在公司里坐到了一个小主管的位置,虽然手底下管不了几个人,好歹也再不用被任何人差遣。为此郑远扬专门打电话贫她,说哟,我们姑娘能干哈,都升官儿了。
      沈欢抱着猫坐在白色的沙发上,一边给它顺毛,一边举着手机说,什么啊,干两个人的活,拿一个人的钱,累死了,不想干了都。
      郑远扬越发高兴了,说不想干就回来,回来郑叔养你。
      沈欢撇撇嘴,心想养什么啊养,你那点退休金都不够养猫的,还养我,省省得了。
      郑远扬又说,你现在工作也都顺了啊,钱也够赚了,你看什么时候……什么时候给你妈带个女婿回啊?
      沈欢顺毛的手停住,良久才淡淡冒出一句:还早,不急。
      这句异常薄凉且事不关己的话成功地把郑远扬噎住,最后他讪讪地说,行吧,别让你妈等太久。

      沈欢不想结婚。至于为什么不想结,她也说不清楚。
      就觉得一个人过挺好的,这算理由么?
      当然也不是没有男的追她。有是有,可她就是不愿意妥协。她愣是表现得跟厕所里的石头似的,又臭又硬,几句话就能把别人吓跑。单位里曾经有一个追她的男同事跟她聊天,有点劝哄地对她说,你们这样的女人,成天叫着我不需要男人,实际上什么啊,估计大半夜都躲被子里哭呢吧。大冬天的连个暖被窝的都没有,还是赶紧嫁了好。
      沈欢一点也不回避地看着他,目光直直戳在他脸上:我自己什么样我知道,不用你来告诉我。
      那男同事脸上挂不住,沉默一会,起身走开了。
      沈欢相当讨厌这样自以为是的判断。她最烦别人对她说,女人嘛,结婚生孩子才是正经,赶紧找人成家吧,不然一个人多累啊。每次听到这样的论调,沈欢就忍不住心里直爆粗:你他妈知道什么是正经,正经个屁。
      她也想过是不是叶素秋改嫁让她不再相信婚姻了,可仔细想想发现不是。叶素秋跟着沈家良那会儿就不用说了,就算现在和郑远扬一起生活,两人感情也很好,相敬如宾。沈欢只是不明白,每个人都在劝她结婚结婚,可万一她就不结呢?
      为此郑远扬急昏了头,心都操碎了,他愣是表现得比叶素秋还激动,成天张罗着要给沈欢安排对象,于是每次回家就成了沈欢的劫难。她看着郑远扬那张急迫的脸,拒绝的话到了嘴边硬是给咽了下去。
      沈欢想,不就是相个亲么,相就相呗,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是就有了一连串的相亲经历。每次沈欢都把自己捯饬得光鲜亮丽,在她郑叔期待的目光下出门,回来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一脸平静地笑笑,转身便回了房。郑远扬一个电话打给男方,人家一律支支吾吾嘟嘟囔囔,绕了半圈说了一堆废话,最后终于落到了沈欢个性太强将来掐不住的点上。
      郑远扬一怒之下摔电话:混账,居然嫌弃我家姑娘个性太强?窝囊废!
      叶素秋倒是不急,一边定扣子一边劝他:消消气,老郑,她不结就不结吧。

      在一连串的相亲失败后沈欢终于得以消停两年。幸好她在外地,天高皇帝远,她郑叔就算想伸手也伸不过来,索性随她去了。于是渐渐地,沈欢成了一个事业小有成就却越来越无人问津的单身老女人。这样的头衔压在她身上倒没把她压塌,更没让她产生什么恨嫁的心思。相反的,沈欢慢慢学会了享受一个人的时光。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不需要任何依托,也不需要任何附属;她与孤独融为一体,并且成为了孤独本身。在这样的融合过程中沈欢没有任何畏惧,她曾经坚硬的外壳就这么软化下来,兼收并蓄,济济一身。
      沈欢自己也没料想到,她居然变得善良了,也变得温柔了。然而这样的善良温柔并没有为她招来什么桃花,甚至连一朵烂桃花都没有。按照公司后辈的说法,就是沈姐只可远观遥望,不可存非分之想。沈欢刚听到这说法的时候很不给面子地呛咳出来,咖啡沫喷了一桌,又淡定地拿纸拭去,只回了一句,别乱说,折我十年阳寿。
      其实她自己心里清楚,什么只可远观,都是狗屁,无非是被嫌年纪太大。三十好几的女人,保养得再好,那也是凉了的黄花菜,没人感兴趣。脾气再稍微差一点,还会被人说闲话。所幸沈欢并不怎么在乎。她工作顺利,存款上涨,还买了辆车代步,没有男人也过得很好。
      闲暇时分,沈欢经常坐在自家窗口眺望这座城市,算作一种短暂的休息。她守着那一小方空缺望出去,抬头是被高楼切割的天空,低头是被街道贯穿的土地,视野狭窄,色调黯淡。她见过这座城市在夏日里等待,等待着下点雨。她也在熬夜赶工的时候见过天空瑟缩着等待黎明。她不喜欢交际,也没什么话说。沈欢想,当一个人再也无话可说的时候,她是不是就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人死是有诸多原因的,而根本原因就是活不下去了。绝症也好,车祸也好,天灾也好,都是理由,但根本原因是,有什么东西让你相信、并向你证明你活不下去了。沈欢一天天耗着,耗来耗去,心底竟对这份旁人避之不及的证明产生了模糊不清的期待。她希望这种生活能产生一点变故,发生一点冲击,最好让她心甘情愿地萎靡下去,就此一颓不振。
      结果她等着等着,却等来了郑远扬的死讯。

      ………………………………

      13.
      沈欢隔空飞过几座城市赶回去的时候,心里不知被怎样的情绪涨满,又酸又疼。叶素秋的来电正赶上她开会,手机调了静音,自然没有接到。叶素秋也没一个接一个地打,只发了条短信,语气一如既往的干脆,没有丝毫赘余。她说,回来,你郑叔病危。
      沈欢看到这条短信是在会后。她盯着来信人和来信内容反反复复看了许久,脑子浑浑噩噩,嘴唇发麻。两分钟后她回了电话,叶素秋的声音透过电波显得异常疲惫,弱不可闻。叶素秋说,你郑叔脑溢血,突发的,怕是不行了,你想办法回吧。
      沈欢挂了电话,转头去找公司老总请假,举止得体,神情正常。老总问原因,沈欢咬住下唇顿了顿,清晰又快速地说出理由。
      她说,我爸不行了,我得回去送送他。
      说出我爸两个字的时候她险些掉了眼泪,却又硬生生憋住了。她显得如此沉稳,拎包快速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脚底生风,没有半分失态。她一直撑着,从家里撑到机场,从机场撑到医院,从医院撑到郑远扬的病房门口,都没有显露出一点哀恸。
      沈欢站在病房门外,带着无限的耐心朝病房里头望着。她知道她郑叔叔快死了,而她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多少感情。这并不是她不伤心,而是她正在面对一个无法更改的现实:你出生了,你的父母离开人世;后来你老了,你也同样要死掉。
      于是叶素秋抬起头来的时候,正看到她的小女儿一脸死寂地迈进房里。沈欢走到叶素秋身旁,看看卧在床榻上的郑远扬,闭上眼,复又睁开,终于抖着嗓子叫了一声,妈。

      恍惚间,叶素秋眼前的这个场景和几十年前沈家良死去的那个下午重叠了起来。当时她笔直地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乱成一团,什么都在想,又什么都没想。她只觉有股沉甸甸的东西压在她心尖上,压得她眼前发黑,身子发软,压得她想就这么倒下去,再也别起来。直到沈欢的声音唤醒了她。她一抬头看到她小女儿惊慌失措的脸,被汗濡湿的头发乱七八糟黏在脸上,那股沉甸甸的东西突然就从心头滑进了胃里,隐匿进更深更难以被人察觉到的地方。那时她看着沈欢想,如果自己不撑起来,两个人就都垮了。
      而现在,面对这似曾相识的情景,叶素秋觉得可以放下一切了。当她看到沈欢的那一刻,看到那张曾经挂着泪痕的稚嫩脸蛋如今罩着一层果决的坚毅,看到摇摇欲坠的冷静被迫在这张脸上站稳了脚跟,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背负那么久,终于可以休息了。
      一切都有她女儿撑着,所以她同样也没什么好怕了。
      叶素秋拉过沈欢的胳膊,搂住她腰,把脸贴在她小腹上。这个太久没做的亲昵动作换来的只是沈欢的沉默。她站在原地,抬手轻轻抚过叶素秋的背,感觉到与自己紧贴的身体正在微不可察地颤抖,越抖越狠,越抖越狠,直到第一声呜咽透过她的骨血先于空气传入耳朵里。
      沈欢搂紧她,就像沈家良走的那天下午叶素秋对她做的一样。她看着郑远扬那张深深印刻着皱纹的脸,突然意识到她郑叔叔已经六十岁,而她也快三十五了。在活到这个岁数的人面前,沈欢惶然觉得对方不会再继续老化,只有自己朝着前方的苍老飞速坠落下去。但确实郑远扬不会再继续老下去,因为他就快要死了。
      叶素秋侧过脸,声音模糊不清,还带着浓重的鼻音:丫头,妈妈累了。
      沈欢收回视线,低头看着叶素秋贴在她腰上的小小头顶,快要六十岁的叶素秋那渗进许多银丝的头发刺痛了她的眼睛。在此之前她从没觉得叶素秋有多老,现在她却觉得搂着自己的是个脆弱的小老太太,除了她没有别人可以依靠。
      于是沈欢低下头,红着眼睛,像哄一个孩子似的说,妈,别怕,以后我守着你。

      当天晚上郑远扬在叶素秋和沈欢的注视下离去,三天后出殡,埋在了城市西郊的一片墓园里。沈欢忙前忙后没歇脚,葬礼的事全由她一手操办。叶素秋负责把家里郑远扬的东西全扔了出去,衣服被褥用具一个不留。她又急又难过,在家里转昏了头,嘴里喃喃着要收拾的东西,收拾来收拾去反而越收越乱。
      沈欢跑了一天,联系了殡仪馆看了墓地,临到晚上才在灵堂站定,第不知道多少次地给郑远扬磕头上香。灵堂设在客厅,大门敞开,方便邻里家属前来吊唁。上完了香她坐在沙发上,看着叶素秋无头苍蝇似的在房里冲撞,眼睛不知是急的还是怎么红了一圈。那一瞬间沈欢特别难受,她眼见着叶素秋在她眼皮子底下迅速苍老下去,而她无能为力。
      出殡那天,沈欢领着叶素秋早早来到殡仪馆候着。当郑远扬从停尸房里被推出来的那一刻,叶素秋竟比她想象中平静。沈欢仔细看了看她郑叔叔,发现他睡在纸馆里的身体居然那么瘦小,神态如生前一般平静亲切。在某一瞬间她甚至觉得郑远扬没死,觉得他只是睡着了,抑或不想理她。
      沈欢想,先是沈家良,再是郑远扬,然后是叶素秋,最后是她自己,所有人都在一步一步走向死亡。活着看似很艰难,死却一下结束了,轻快又方便。甚至连每个人烧出来的骨灰都一样,没烧烬的骨头全都白得亮眼,坦坦荡荡。叶素秋去捡骨头入殓的时候还被烫了一下,没提防,然后她居然笑了,好像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叶素秋低垂着头说,老郑,我哪里对不起你,临走前给我来这么一下。
      她顿了顿,神情霎时柔软下来,又说,别惦记我们,一路走好啊。

      ………………………………

      14.
      沈欢把工作辞了,退了房子,车也处理了,一身轻便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她在私企找了个主管后勤的活儿,朝九晚五,不费脑子。工资够两人生活,月底还能落点结余。
      新单位的工作很新鲜。沈欢什么都得管,却又什么都不能全管。应聘找她,辞职找她,电梯坏了找她,甚至门口保安吵架了也找她。她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一个头两个大,回来往沙发上一倒,恨不得就这么睡过去,饭都懒得吃。叶素秋见她这个样子,当然心疼,但也不好开口劝什么。也是,她还算年轻,除了工作还能干什么呢,总不能老在家里囚着。
      于是叶素秋成了沈欢的忠实听众。以前沈欢一个人在外地奔波的时候,下了班很少开口说话。她往往一个人回到家里,逗逗猫赶赶工,再多的话都烂在肚里,久而久之没有了与人分享的习惯。现在不一样了,有了叶素秋的饭桌是一个闲聊的好场所。新单位小姑娘多,屁大点事都能闹起来,勾心斗角划分派别,互相打小报告全打到她这里。沈欢哭笑不得,也懒得掺和,只象征性调解几句,把人打发回去该干嘛干嘛。
      在饭桌上沈欢撑着脑袋问叶素秋,诶妈,你说现在小姑娘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哪根筋搭错了还是怎么着,在单位也能耍性子。
      叶素秋不急不缓地把嘴里饭菜咽下去,看了沈欢一眼,神情居然带着点嫌弃:你别这么说,你以前不也一样么。
      沈欢讪讪地笑,末了站起身来,自觉收拾碗筷。叶素秋看着她在厨房刷碗的侧影,看着她娴熟的动作和因专注而抿紧的唇,不觉叹了口气,又满足又心酸。满足是因为她的小女儿终于被生活打磨成了现在的样子,心酸亦是如此。叶素秋觉得有些愧疚,愧疚于自己没照顾好她,没让她保持那副无拘无束的剔透模样;可她同样也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叶素秋曾以为沈欢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个体,也曾不止一次地为沈欢担忧,担忧她走得是自己一无所知的路;现在她知道自己错了。她们两人是如此相像,以至于恍惚间叶素秋能从沈欢脸上看到一切行将发生的细节,看到她现在和将来的每一道皱纹,以及被生活消耗殆尽的热情和打磨光滑的棱角。她偶尔想起沈家良,便觉得他一定不会高兴,他似乎无论如何都不能忍受沈欢提前拥有这样苍老的神情。但这是生活赐予的,她无法拒绝,也不能讨价还价。

      接下来的日子太简单,简单到连描述都显得过于苍白。沈欢和叶素秋无非就是一天天地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疲倦地重复那些不得不做的琐碎细节,不觉得无聊,也没什么改变。
      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的人每个日子都在这种单纯寂寞里过去。沈欢年轻的时候从不觉得这句话对,她还想说这话的人是不是太消极了,完全不懂生活情趣。而今逐渐苍老的她慢慢体悟出些许意思来。这确实是一种过日子的方式,你知道,和某个亲近的人住在一起,细水长流地过日子;然而有人陪伴并不意味着自己从寂寞的中心远离了出来。沈欢还是得一个人走她的路,并且在走累的时候望望另一条路上叶素秋的背影。她们彼此观望,互相鼓励,却从不搀扶对方。
      这就好像叶素秋给郑远扬织的那件新毛衣。她本来已经收尾了,奈何郑远扬没福气,去得突然。从那以后,叶素秋就跟这件毛衣较上了劲。她白天织晚上拆,总能找到不满意的地方。沈欢知道,她郑叔叔这件毛衣怕是永远都打不起来了。叶素秋无休止地拆了织织了拆,不过是为了给明天留点念想;她不是为了排解孤独,而是为了恪守孤独。
      况且叶素秋也老了,耳朵犯聋,眼睛发花,成日坐在沙发上,开着电视也不知道看些什么。很多时候沈欢下班回家,打开门就看见叶素秋歪着身子窝在沙发一脚,脑袋后仰,嘴巴张开,那轻微的鼾声被电视里震耳欲聋的歌舞节目给完全淹没了过去。她看着叶素秋那张老态尽显的脸,突然间再也记不起了她妈妈年轻时候的模样,仿佛从出生起自己面对的就是这张布满皱纹的蹙缩的脸。这个时候沈欢的内心便自然而然涌起了无尽的怜悯,她再也搞不懂自己以前为何非要跟这位老太太作对了。

      关于叶素秋改嫁后沈欢进行的那场长达十余年的冷战,她们彼此都再没有向对方提及过。这是一种默契,一种将过去抛到脑后的共识。然而沈欢内心是有一丝悔意的,在快要迈入四十岁的当口,她终于完全理解了叶素秋的做法。这与爱情无关,也与忠诚无关,它的动机只是为了生活,确切地说,是为了让沈欢更好地生活。这是一个母亲所能考虑的全部了。
      想到这一点,沈欢便对叶素秋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耐心。她尽力照顾她,希望她过得舒服,然而大部分时候叶素秋并不领情。沈欢不让她做家务,她就趁沈欢上班的时候做,结果在厕所滑了一跤,急得沈欢像吼小孩似的把她教育一通。又一天深夜,她被沈欢撞见躲在厕所偷偷洗内裤。沈欢一进去,就看见叶素秋端个小马扎坐马桶旁边,手里拿着内裤使劲揉搓。她一看就急了,她说妈你干嘛啊深更半夜的,你放着我明天给你洗。
      结果叶素秋手里忙活着,嘴上回了句:以后我都自己洗。
      沈欢一听这话两步跨过去,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只好蹲下来望着她问:为什么啊,我不是一直给你洗得好好的吗。
      叶素秋眼神躲闪,沉默半晌,终于别扭地说:刚刚想上厕所,我就赶紧爬起来,结果腿脚慢了点,有些没忍住,就……就弄到内裤上了。她装出一副稀松平常的样子,声音里却充满了害怕别人觉得她又脏又麻烦的、老年人特有的羞耻。

      这是叶素秋第一次把尿沾到内裤上,而她流露出的类似于犯错的羞愧神情深深地刺痛了沈欢。沈欢低垂着头整理自己的表情,竭力把一些快要满溢而出的情绪压下去,而这个无心的举动又恰好刺激了叶素秋。她揉搓内裤的手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我不是……我就不小心……
      沈欢刷一下抬头,定定地对上叶素秋的视线,语调放得又轻又软。她将手覆在叶素秋沾满泡沫的手上,柔声回道:妈,我知道,没关系,没关系,这个……很正常。要不你去睡吧,我来给你洗。
      叶素秋赶紧摇头,态度坚定不移,没有商榷的可能。
      第二天晚上沈欢把叶素秋牵到卧室里,递给她两包卫生巾护垫。叶素秋有些无措,也不知道沈欢是什么用意。沈欢见她迟迟不接,只好拉过她的手说,妈,以后在裤子里垫一片,以防万一。
      叶素秋神色有些尴尬,又有些懊恼。她接过来,嗫嚅着说,那内裤我还是……
      沈欢斩钉截铁地说,我给你洗,没事儿。

      这件事使沈欢愈发认识到叶素秋的老态了。直到很久以后,当同样老去的沈欢颤颤巍巍拄着拐杖连路都走不稳的时候,她还是能轻易回想起叶素秋那个羞愧难当的表情,也切身体会到了那份无法消解的羞愧。人老了就会变得糊涂,变得不中用,这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看到这件事情在自己眼前顺理成章地出现,却出乎意料地让人感到难以接受。面对苍老,你可能永远都没准备好。
      没有人知道老去的年岁有多长,你只能惴惴不安地等,等死亡来把你接走。

      ………………………………

      15.
      许多年以后,叶素秋也走了。
      这是一件自然而然必将发生的事情,唯一的问题在于何时发生。叶素秋走得很快,没有受到一点折磨。那几天她说自己不舒服,像是着了凉,嗓子里老卡痰,于是早早睡下了。沈欢有些担心,说妈要不我晚上守着你。叶素秋轻轻挥手把她赶回去,说我没事,睡一觉就好了。结果第二天早上沈欢起来,发现叶素秋歪倒在床沿上,身子还是温热的,心跳却没有了。
      被沈欢胡乱一个电话打来的救护车停在院里。医生安慰她说,老人家走得很安详,可能只是一口痰卡住了,人活到这个岁数,发生什么都说不准。无疾而终,是白喜事,请你节哀。
      沈欢道了谢,办了后事,看着叶素秋进焚化炉的时候一滴泪也没落。她五十多了,心里平静得像一碗端平的水,无波无痕。她只对着焚化炉说了句,妈,一路走好。于是叶素秋这个人就这么不存在了,烧成了几根白骨和一捧灰。
      沈欢看着工作人员收骨入殓,心里觉得这个场景奇异得有点可怕。它证实了除去精神,人只是一摊物质,跟垃圾的下场没两样,到头来都要被焚毁。

      又过了几年,沈欢自己收拾东西,去了养老院。她感到身体在一截截地衰老,从上到下,脑子糊涂,腿脚也不灵便。有时候春秋换季生个病,躺在床上连端药的人都没有。这样下去,有一天死在家里也没人知道。
      养老院的老人很多,多到让沈欢有些诧异的程度。她本以为没多少人,结果去了才发现床铺都快睡满了。沈欢住在全自理区,有护工定期过来给他们理发洗衣,白天还提供一些活动,例如健身打牌,唠唠家常。沈欢很适应这里的生活,她觉得自在。她更像是一个旁观者,通过观察其他老头老太太的生活来打发时间,并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养老院有大把的光阴让她虚度。面对衰老,沈欢坦然无比,近乎享受地感受自己生命的流动。她不必回忆,也不必继续向前走,只用悠悠地坐在树下斑驳的光影里,完成自己最后的一段旅途。她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人均已离去,只剩下她一个人,和其他老人并坐在一起。当初蓬勃的欲望已经成为了记忆。

      那天午后,沈欢再次梦见了孔雀,不同的是这次的梦里没有了叶素秋。她一个人在一条长得看不见尽头的路上走着,脚步迟缓,气喘吁吁。她快要支撑不住了,想要放弃,亦或原路返回;然而总有一股力量将她不停地向前推进。沈欢想,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一点光亮,慢慢涨大,慢慢涨大,随后将光线折射到了每一个角落。在一片让人目眩的白光里,沈欢又一次在梦中看见了孔雀。它依旧如她记忆中的那样好看,莹蓝的尾羽长长地拖在地上,颈部高昂,仪态万方。于是已经变成老太太的沈欢被这样的场景振奋了。她提着一口气,重新迈开步子,不受控制地朝孔雀走了过去,像受到了某种神秘的牵引。
      这是一场漫长的跋涉。沈欢明白,她已经没有后路了,退无可退,唯有大步向前。她朝着那只孔雀走了过去,颤颤巍巍,但又坚定不移。她们之间的距离慢慢缩短,孔雀的模样也越来越清晰,直到沈欢可以清楚地看到它身上的细节,它每一根羽毛都充盈在莹白的空气里。

      刹那间,一种类似愉悦的情绪降临到了沈欢身上。梦里的天空十分明亮,犹如生的天空一样。在这份持续不断的喜悦中,孔雀再一次毫无预兆地开了屏。它面对沈欢抖动那华丽的绿色尾羽,成千上万只眼睛在强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沈欢平静地朝它伸出手来,枯瘦的手指像几根腐朽的树枝,上面生满了老皮。她感到所有的苦痛都已经过去,一个世界在为她新生,而她也并不怎么惊讶,因为这个世界本不存在苦痛。

      ………………………………………………………………………………………………………………

      【全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一晌贪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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