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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芥末翡翠 ...

  •   不愧是从东北草原发迹,身形就是比一般人魁梧。虽然目前我与Chanel同岁,,但由于她是汉人的缘故,我愣高出她一个头,看上去并不似13岁的小丫头,倒像十六七岁的豆蔻少女,含苞待放,已经绽放便是盛大的爱恋,红莲般燃烧着千年的宿命。难怪清朝的女人很早便结婚生子,原来身心都同步早熟,还真把“女人”当作一门职业了。这样看来,满人的男子毕业年少英为,草原上翱翔的雄鹰般骄傲,真应着那句“自古英雄出少年”,心便有了小小的扑空,忽上忽下。
      Chanel帮我穿戴好从我的大哥那儿偷来的满人男子的长旗装,系好腰带与长靴,梳了个直溜溜的长辫子,一直垂到腰际,还在上面系了条丝带,刘海被尽数梳向脑后,扣上一顶老北京的圆顶帽,一位英气逼人的“男子”便横空出世!我自恋地瞅着镜中的自己,炯炯有神,朝气蓬勃,难怪古代的女子没事还就喜欢来一招女扮男装,原来还真挺好玩的。
      “小姐,可真好看,没准这一出门,就引来不少大家闺秀的爱慕之心呢。”Chanel也是一身男装的行头,掩嘴偷笑,对我使了个暧昧的眼神,故作羞涩,浅浅地福了福身,“这位爷可好生英俊啊。”
      我呵呵地笑,嗔怒地拍了拍她的头,“错了错了,除了门可就不再是小姐,是少爷,明白了吗?”
      “明白了,小姐。”Chanel一脸正经地点了点头,很好,她又一次成功把我的脑细胞杀得片甲不留,只觉得头晕目眩。
      我们把镜头切回一个时辰以前。
      病好以后,我一直想出门上街逛逛,看看古人的购买力、购买方式、所卖的物品有何特色,顺便看看一代圣君脚下的百姓的精神风貌怎么样。不过麻烦事还在后头,什么礼仪,体统,祖制,暴风雨一般席卷而来,冲的我是昏天黑地,TNND,古代的制度还真不能用烦来形容,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女性的地位何其低下,真是令我唏嘘不已。
      “小姐,不行啊,大家闺秀可不能随便出门啊,老爷若是知道了,必定会罚的。再说小姐你以前可是很少上街的啊,都不过是去各府上走走罢了。”
      “现在我不喜欢了。我就想上街看看。”
      “那,那也得坐顶轿子。”
      “那看个什么呀,还不真成了‘上街看看’。我是要去街上买东西,又不是图个新鲜(其实就是很好奇)。”
      “小姐,买东西你何必亲自出来一趟,跟何管家言语一声便好啊。”
      “我要买的东西你们没人会懂,即便是我说了,你们也不一定清楚我所表达的意思,非得我亲自动身才行。况且我现在还没想齐我所需要的物品。”
      “可是,这样不妥啊,小姐。”
      “那,”我细想了一会儿,突然计上心头,“我们女扮男装可好?”
      “女扮男装?”Chanel无辜地凝视着我,撅了撅嘴,无奈地点点头,“只要瞒过老爷即可。”
      “行,就这么办。”我顺手打了两个响指,又把Chanel的神经吓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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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如所有清装电视剧中的庸俗场景,我终究还是以这种庸俗的姿态出现在喧闹的集市上,也许与这个朝代来说是妙不可言,可对我来说,确实心里隐隐作痛。我仍旧忘不尽过去,至少轻言忘不掉。那里有我爱看的“莉莉周”,我爱听的滨崎步,我爱穿的淑女屋,我爱的一切,这些是这个朝代永远无法企及的梦想,也是我永远无法漠视的空悲切。这些都是真话。古代的衣服又长又繁多,我忍;头发长不拉叽,拉不得又卷不得,我忍;布鞋又软又不经用,我忍;反正做很多事情都要瞻前顾后,我也忍。可令我无法容忍的是,这里没有Bra,没有M巾,前世的完美身材沦落到现在的少女身形也就算了,可那小肚兜穿得着实不舒服,设计极不合理又不性感,至于M巾,古代压根就没有,仅是多垫一打布,换了冲洗,洗了再用。天啊,这样下去只怕我还没见着康熙爷就先得上什么盆腔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乳腺增生之类的,那我的新新人生岂不又要毁于一旦?我才不要。现下就只能DIY,随便做一些内衣裤及卫生用品,将就着过日子。
      “Chanel,”我突然想起一个很严峻的问题,“这货币大概要怎样用?唉,这脑子真经不起摔,都快忘尽了。”
      “小,小… …少爷,你你也忘得太离谱了。”Chanel瞪大了眼睛,却流淌出真挚的关怀,看得我暖暖的。她一脸苦笑,细微地叹了口气。“一两相当于一百文钱,买串糖葫芦就需一文钱,包子是两文钱。
      “哦。”看来古代的一纹银相当于现代的两角钱,一两银子,大概就约20元吧。
      “那… …我阿玛的俸禄是多少?”古代所有的经济来源皆出自男方,所以男方的收入高低直接影响着一家几十口人的生死存亡。阿玛是朝廷二品官,总不会太寒碜吧。
      “小,啊不,少爷,老爷历来勤勉,深受皇上隆恩,三个月的俸禄是两千一百两银。”2100除以3等于700,一个月700两银子过活相当于现在的14000元,My God!古代还真他妈抢钱啊,这么高的收入,现代除了贪之外,也就只有外资大企业有这样的高额支柱,公务员的微薄收入在古代只有可怜的150两银子。再说没有任何人能做到绝对不贪,他只要平时再捞点外快恐怕一个月也有尽千两了。很好很好,至少我可以过个丰衣足食,不用受钱摆布。
      “这匹棉布怎么卖啊?”我再一个摊边驻足,想挑几件布料回去做Bra。
      “这位爷,这个是上好的东北棉布,不轻易卖出。不过,”他转着一双贼溜溜的巴豆眼,油嘴滑舌地笑,“看在这位爷如此诚心的份上,十五两银子卖给你。”
      “你是想抢钱吗?”我报以专业的商场微笑,这种小人我早已见怪不怪。
      “非也,我只是在送爷一笔赚大的生意。”这死乌龟,还对我吹胡子瞪眼,牛气逼逼的啊。15两,我都可以吃上一桌好酒菜了,还在这里当什么织女?笑话。
      “这笑话太冷,请换一个热笑话。”天晓得我现在有多么想杀人,尤其是这个死公鸡,连阉了他的心都有。
      “冷?热?”他一脸疑惑地望着我,双眼闪射出无数的不解。若果我手中有笔,很难不保证我在他脸上画黑线若干。
      我正要展开攻心战术,时间却像突然停滞了一般,一切归于静止,然后一阵石破天惊的尖叫声划破长空。
      “抢——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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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天化日之下仅有人情不自禁到这种地步,还还还真是——兴奋啊!我连忙寻声望去。
      前方的摊位、包袱像多米诺骨牌一般接二连三地倒了下去。只见一个年轻女子在不远处的街道上边跑边喊,前面倒是鼠窜着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原来是抢劫啊。我轻声叹了口气,还我空兴奋一场,还以为大白天的就可以看见这种香艳的调戏镜头,不过还好,若真是要我看见那限制级的场景,我一定会精神分裂的。真是的,那女的也不喊清楚,搞得我紧张得像是我才是被奸之人一样。我眼神暧昧地看看Chanel,突然回过神她可不叫香艳来着,只好摇摇头,倒把Chanel搞得一头雾水,只是急急地把我往街边上拽。
      “快!快抓住他!抓住他!!”
      我凝神一看,发现那个矮小的布衣男子正抱着个包袱在那女子前慌张地跑着。街市上的人本来就挺多,可一瞧见这架势,愣是一哄而散,那劫匪这下更是在三三两两的避退下逃得顺顺当当。望着那些惶恐地躲到一旁生怕惹事的人们,我的嘴角不禁也挑起一抹嘲讽,看来这人心冷漠也不是现代社会的特权呢,人心向背,总归有着自私。
      “别跑——把它还给我!!”那女子带着气喘的尖声喊叫又将我的视线拉回,那名劫匪看似名劫的身手在我的眼中不断变成慢镜头。我不禁皱了皱眉,天!古人跑步都这么慢么?若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也就算了,一个身材虽不高大却也四肢健全的壮年男子费了半天劲就跑出这种“瓢虫踏蜗牛”(反义词:马踏飞燕)的速度?!苍天为鉴,我初中就可以轻松地超过他了。
      “站住——站住!”
      那女子此时已是汗流浃背,精疲力竭,确认以近乎走路的速度追着。
      不知是由于那女子的执著,还是实在不愿让那男子用这种蜗牛速度抢劫成功,我按住头上的帽子,双腿开始飞快地跑向那名“劫匪”,也顾不得Chanel在我后面乱喊些什么了。其实准确来说,我对见义勇为并不十分感冒。第一,我怕毁容。第二,我还是怕毁容。我连死都无所畏惧,可唯一害怕的便是我的花容月貌失了美丽,这于我便是生不如死。再者即使我的速度在这个时代算快,可在现代也算不上什么跑步健将。但或许是从小运动神经还挺不错的缘故,虽然穿到清朝后便没怎么运动过,可还是具有很强的适应力,我没费多少气力便追在了那名男子身后。前后不超过半分钟,我怎么觉得我像是个大人,跟在一个兴奋地瞎跑的婴儿后面呢?
      男子听到动静,回过头来,看到我这个见义勇为之人煞是惊讶,那惊恐与不可置信的表情活脱脱见了鬼一般。我扬了扬眉,没等他继续反应,便飞快地伸出手抓住它的肩,用力将他一把扳过来,想来一记空手道过肩摔。
      他神色大惊,反手一挥,想挣脱我的手臂。不料他这一挥却不上不下不左不右不偏不倚地打在我胸上,还不能算是打,因为他的手掌简直像是握着我的胸!啊——这下轮到我大惊失色。
      “TMD!找死啊!”还未经大脑思考,我的右膝向他的小腹重重一磕,后直接狠狠地踢向了他的跨下。
      “啊——”他痛苦地大叫一声,弓着背双手捂着他的命根,那个蓝布包袱也掉落在地上。
      我赶忙拾起包袱,正要起身,只觉背上被人用力一击,随之一阵剧痛。好啊,看来刚才那一脚的力道还不够。于是,我左手一挥向他的脸劈去,右手忙扭住他胳膊——右脚屈起,一个“前踢”再次踢向他命根。
      “哎呦——”他表情苦痛地向后退了一步,面目扭曲加狰狞地瞪着我,极为艰难地转了个身。
      想走?刚才那一捶打得不是还挺起劲儿的嘛,哼,门都没有!我冷哼一声,走上前去拦住他(根本不用追,他几乎是用爬的… …),左脚向他腹下又一记回旋踢。
      终于,他抽着冷气一屁股软趴在了地上。我得意地望着,心里升起一股莫名的快感。或许是太久没有这样热血青年般地拔刀相助,又或是太久没有将心头纷繁纠错的痛苦发泄出来,也或者什么都不是……我的心里正经历着难以磨灭的硬仗,而我,只有靠我自己。我鄙视地看着这个就算是劫匪的东西吧,眼神尽是冷漠,“回家好好看病,记住要重点看你的下身,恐怕你今后都做不成爸爸了。我也懒得报警,呃,报官了(反正其实本来我也不会),自己好自为之吧。哦呵呵呵呵~~~~~~”
      当我学着白鸟丽子的经典笑声,如沐春风地回身准备对应该已经跟上来的感激涕零泪流满面激动万分以身相许的年轻女子说‘不用谢’的时候,我,怔住了——
      十几个貌似朝廷侍卫的士兵正瞠目结舌地盯着我,眼中满是一种诧异与惊恐,带着七分分不可置信,两分五体投地的佩服,还有一分说不出的百感交集。在这群令人很不自在的眼光的暴晒中,我有些紧张,摸不清他们的来意。他们什么时候跟来的?怎么不上来帮我一把呢?害我一个楚楚可怜身体柔弱的小女子(你弱女子?… …算了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制伏敌人(哪是勉强,都把人家的下半身和下半生都给整没了),原来清朝的官兵竟是这么昏庸无道,贪生怕死。真没用。
      “你们… …”我气不打一处来,迈上前一步,正准备对他们进行一下爱国主义教育,谁知这些人竟不约而同地往后倒退了一大步,个个面如死灰,有如面临世界末日,惊悚地看着我,好像我才是持刀抢劫杀人越货的危险分子,弄得我是一愣一愣的,彼此的莫名其妙的看着对方。我有那么可怕吗?(~~~~~~你说呢?)
      “啊,啊,啊!”一个像是领班一样的同志从那群吓得浑身发软的士兵里恍然清醒,倒把我们都吓了一跳。他回了个手势,手势回落却正指向我。
      “把她抓起来!”
      我兀地放大我的瞳孔,心里一阵惊吓慌了神,连忙用双手捂住头,乖乖地蹲下,做了一个平生最标准的抱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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