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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圣祖实录上关于敏妃丧和胤祉百日内剃头的记载 老康此次对 ...

  •   【圣祖实录上的记载】

      康熙三十八年。闰七月。

      ○戊戌。谕礼部、妃张雅氏(此为笔误,应为章佳氏)、性行温良克娴内则久侍宫闱敬慎素著。今以疾逝。深为轸悼。其谥为(此亦为笔误,后改为追封,四库全书中的写法即是追封)敏妃应行礼仪。尔部【察例行】。 

      ○癸丑。上巡幸塞外。命皇长子多罗直郡王允禔、【皇三子多罗诚郡王允祉】、皇四子多罗贝勒胤禛皇五子多罗贝勒允祺、皇七子多罗贝勒允佑皇八子多罗贝勒允禩、【皇十三子胤祥】、皇十四子允禵、随驾是日启行、驻跸三家店。  

      康熙三十八年。己卯。九月。

      ……(期间老康一直带着诸皇子在外)

      ○乙巳。上回驻畅春园。

      ○丙午。上自畅春园回宫。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宗人府、【敏妃丧未满百日、诚郡王允祉、并不请上旨、即行剃头、殊属无礼。著收禁宗人府严加议罪。办理王府事务官、王府长史等、不行规谏甚属可恶。将伊等锁拏、从重治罪】。寻宗人府议奏、诚郡王允祉、应革去郡王爵。办理王府事务、侍郎绥色、辛保、王府长史马克笃、一等侍卫哈尔萨等俱应革职、枷号三个月、鞭一百、不准折赎。【得旨、允祉从宽革去郡王、授为贝勒。辛保、马克笃、哈尔萨、俱著革职、鞭一百、准其收赎。绥色、自任侍郎以来、实心效力、著从宽免罪。革去管理王府事务】。  

      我的几个观点:

      1.敏妃的丧仪是按例的,没有任何特殊加恩,圣祖实录上记为【察例行】,会典上亦只得【如慧妃例】四字,所谓老康为“宠妃”逾制一说并不成立。有些人道听途说,认为敏妃丧有三个成年皇子成服云云,均为谬误。那么按例应如何呢?

      具体丧仪比较复杂,胤祉是因为“未满百日剃头”被老康发落,以下主要讨论“百日剃头”这一项。按照会典记载,康朝嫔丧所出皇子百日剃头,贵妃丧全部皇子百日剃头。妃丧则比较特殊,按照记载均与最早去世的慧妃同例,而慧妃去世时(康熙九年)老康的皇子还都很年幼,所以她的丧仪并没涉及皇子这一块儿。不过按照丧仪规格嫔<妃<贵妃的规律,不难推出妃丧应有0-N位所出皇子以外的皇子需要百日剃头,胤祉正是其中之一。

      2.敏妃死后不久,老康带诸皇子出行塞外,胤祉和胤祥都在随扈名单当中。胤祉被发落就在老康此次外出回宫的当天,可见他很有可能是在随扈期间剃头触怒老康(也可能是胤祉随老康回京的当天就马上去剃了头,并且立即顶着光亮的脑门儿四处招摇甚至进宫面见老康,因而被老康得知剃头一事⊙﹏⊙b汗)。

      总结:老康此次对胤祉的愤怒和从重治罪,并不出于对敏妃有特殊的宠爱,而是缘于胤祉的行为本身。即使敏妃不够受宠、不居高位,名义上仍然是胤祉的妃母,是他需要尽孝的对象,他违反丧仪剃头的行为十分无礼不敬。而且剃头的时间是在老康带着诸皇子(包括十三)出行期间,也就是说胤祉并不在意被老康和十三看到他光亮的脑门儿。此举目无老康且不考虑十三的感受,是为不孝不悌。“孝”字对古人意义非凡,老康眼皮底下,胤祉尚敢如此不守丧仪不顾孝道,老康怎能不担心自己百年以后也被他不敬地对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分析圣祖实录上关于敏妃丧和胤祉百日内剃头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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