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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解救陌生男子 ...

  •   高海珀又错过了回家的末班车。

      末班车来的时候,坐在公交站的座椅上打瞌睡的她其实及时醒过来了。可是她一着急,忘记了搁在双腿上的画夹。她起身的瞬间,设计稿从画夹中飞出,散落一地。她手忙脚乱的拾起那一张张设计稿的瞬间,末班车已经开出了老远,在前方路口的拐角处留下了一个骄傲的尾巴。

      海珀小心翼翼的将设计稿整理好,重新放入画夹里。她用小时候抱着自己心爱的洋娃娃的那种姿势抱着画夹,喃喃自语道:“看来又得走回家了。”

      对海珀来说,夜晚一个人走回家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她喜欢一个人呆在没有人的办公室画设计稿,每每画得入神了,就会忘了时间,错过末班车,最后就只能像现在这样走回家。幸好,北京的治安还不错,海珀从未碰到过劫财劫色的。不过,话说回来,劫也没有。至少海珀自己是这么想的。

      大学毕业找工作那会,二流院校珠宝设计专业出身的海珀深刻的体会到,没有比土地还厚的学历和比大海还深的背景,要想在北京一口气就成为“珠宝设计师”简直比登天还难。在现实面前她不得不折腰,选择了一家不大不小的珠宝公司市场营销专员的工作。

      海珀安慰自己,至少我干的是和珠宝有关的工作,我还可以继续设计珠宝啊。这么一想,她又觉得充满了干劲。

      海珀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走到离家最近的那家家乐福超市。她的心里升起了一丝小小的欣喜和希望。正在这时,干燥的北京急切的洒下了一阵密集的雨点,像是故意和她开的玩笑。

      她今天穿的是一双在动物园批发市场新买来的平底皮鞋,脚后跟被磨得很疼。可现在她已经顾不得这点疼了,她脱下针织外套,将夹着设计稿的画夹包裹起来,紧紧揣在怀里,在人行道上朝家的方向一路狂奔。

      这座老旧的楼房至少有二十年的光辉历史了,这里二楼的第二个窗户便是海珀的家——是她用每个月1200块钱租下来的23平米小屋。每晚回到家,她都习惯性的抬头自家的窗户,仿佛期待着什么。可是每次迎接她的都是一成不变的场景:邻居家的窗户都被橙色的灯光温暖着,只有她家的窗户孤零零的伫立在黑暗里,偷偷的渗出一股沁人心脾的冰凉,悄悄蔓延到她的心头。

      今晚也是一样。

      她冲进黑灯瞎火的楼道,没跑两步就被什么东西绊倒了。她双膝跪地的时候,反应迟钝的感应灯才扭捏的亮了起来。她回头一看,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半躺在地上,白色衬衫浸染着殷红的血迹。她都没来得及从地上爬起来,就被吓得直往后退。

      她正想喊救命,却发现那个男人的双眼紧闭着。她谨慎的凑近他,屏住呼吸,战战兢兢的将手指伸到他的鼻子下面。

      还有呼吸,他还活着。海珀松了一口气,从背包里掏出手机,却拿不定主意究竟是应该打给120还是110。她专注的凝视着这个男人的脸,极力想得出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的结论。

      简单通过面相判断一个人的善恶从来就不是海珀的强项,所以她根本就在白费力气。当她看着眼前那个男人的脸手足无措的时候,脑海里突然闪出另一个男人的脸,与眼前这个昏迷的男人的脸神奇的重合在了一起。原来是他!

      “你们去那边找找!”一个凶恶的男声伴随着细碎的雨滴落地的声音传到了她的耳畔。

      她警惕的跺了跺脚,楼道里的感应灯配合的熄灭了。她在黑暗中摸索他的身体,试图拖动他。可他人高马大、身材健硕,不是她柔弱娇小的身躯能承受的。接着,她听到了一阵掷地有声的脚步声,她停住了一切动作,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整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在确定那些人离开之后,海珀去敲了一楼第一户人家的门。海珀想,如果不是因为他,她也许和她的邻里一辈子不会有交集。

      这一家住的是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妻。当海珀红着脸说她的朋友喝醉了,能不能请他们帮忙把他扶到她家的时候,这对夫妻理所当然的对她投来了防备的眼神。

      想到他衬衫上那片鲜红,一向不善于撒谎的她竟也能急中生智:“我的朋友刚不小心摔倒了,酒瓶被碰倒摔碎了,结果他被玻璃划开了,还流了血,请你们帮帮我,扶他上去好吗?”

      最后,他们还是帮了她。海珀不是没有想过把他扔到医院或是警察局就撒手不管,可是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他藏到自己家里,或许她心里有一种英雄主义情结作祟,她想救他,怕他一出去就会暴露在那些人的眼皮底下。

      海珀脱掉了他沾了泥土和鲜血的衬衫,她在他身上找到了几处青紫的伤痕,却没有发现流血的伤口。她这才明白过来,衬衫上的血迹是追捕他的那些人的。她给他换上了她当睡衣穿的男士T恤,他勉强能当件紧身衣来穿。

      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她发现他的身体很烫,原来他陷入昏迷是因为发烧的缘故。幸好,她家的医药箱里备有退烧药。她取了一颗出来,放入他的口中,然后用温水送药。他呛了两口水。不过幸好药还是被他吞下了。

      她从柜子最里面翻出了大学时为班级集体露营活动买的帐篷,这个帐篷她只用过一次,现在看来仍旧很新。她费了好大劲才让他睡了进去。

      处理完这些,海珀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了,一沾枕巾,倒头就睡着了。

      一夜无梦。醒来之后,她最先想到的就是帐篷里躺着的那个男人。她跳下床,拉开帐篷的拉链,那个男人在狭小的空间里侧身蜷缩成“弓”形,这个表面上高大威猛的大男人在她眼里一瞬间变成了一个脆弱的婴孩,静静的躺在那,如同躺在母亲的子宫里。她以前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采用“婴儿睡姿”睡觉的人都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她万万没有想到,拿过世界金牌的男人,在真实的生活中也会流露出平常人的胆怯。

      海珀伸出手去探他的额头,触到那一层缜密细碎的薄薄汗液的时候,她的心彻底地放下了。

      出门前,那个男人还没有睡醒。海珀一直觉得,把熟睡的人硬生生的从梦里叫醒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之一。所以,她不会充当那种刽子手。她从撕下床头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在纸上写道:电饭锅里有粥,冰箱里有酸豆角和榨菜。

      她写道“酸豆角和榨菜”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背包里那一沓厚厚的待缴账单,接着想到自己瘪瘪的钱包,于是她接着在那张纸上写道:出门右行500m有公交地铁站。

      她不知道他会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她也不感兴趣,但是她现在要收回自己的怜悯之心了,因为她羞涩的钱囊更值得她心疼。她这么写,只是为了以一种客气而委婉的方式间接的对这位不速之客下“逐客令”罢了。

      她吹了吹纸上未干的墨迹,将纸放在桌上,用刚才煮熟了的鸡蛋压好,便换上了一双舒适的白色帆布鞋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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