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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2 ...
在他身后,我还看到了一个眉眼弯弯的女孩子,一顶大草帽子,白色背心,波西米亚裙子。她跑到我面前站定,爽朗地与我我打招呼:“嘿!新房客?”她显然没听到我与郑元磊打招呼。
我也笑眯眯地与她打招呼:“今天刚住进来的。”
她笑着进了门,我出去。
没走几步,听到女孩开心地与络腮胡子说话:“小杨,我要椰子汁。”
还有郑元磊闷闷的声音:“别给她,刚才在外面喝了很多了,要拉肚子的。”
我的脚步一直很轻快,有人说,这种蹦跳的步子叫做快乐步。我想我现在很快乐,因为我见到了郑元磊和他的女朋友。我的心里确实放下了一块大石头。这块石头压在我心里很久,压得我时常觉得愧疚,我欠着郑元磊。
现在,郑元磊的身边有了一个女孩子,我感到很开心。
我去了一家米线店,吃了大大的一碗过桥米线。花城的夜晚很清新,微感凉意后我才摸着吃撑的肚子回客栈。
络腮胡见我回来,笑得尴尬,他说:“你回来了。”
我说:“就是出去吃餐饭。”我得像过日子一样在这里度过两个多月,于是我问他,“你这儿的厨房可以用吗?”
“可以,不过我们得收取一定的费用。”络腮胡子一点也不客气。
我说:“怎么?现在不讲究校友情分了?”
“瞧你说的,余书闲,依米不能做亏本生意啊。”他笑着问我,“要不要来杯酒?”
“算了,刚才吃撑了,没肚子有些不舒服。”我坐下来,“这边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可能我离景区离的远了些,是不是?”
“是远了些,不过到景区那边去,也不是很好玩,你的时间多的是,慢慢逛。”
“我其实是来过日子的,我想在这个地方过过试试,如果觉得不错,就像依米说的,我就住下来了。”我翻着他吧台的单子,看看到底有没有想喝的酒。
他的手指在单子上一点,“这个不错,很适合今天晚上的你喝。”
勿忘我。
“呵,你真会取名字。”我说,“那就来一杯呗,你请。”
“行。”
络腮胡子再也没有对我说任何关于郑元磊的话题,在这里我们都是陌生人。
郑元磊身边的女孩叫应芷。她是个活泼的主儿,第二天我早起上了早市买了些熬粥的食材在依米的厨房熬粥的时候,她惊叫着出现在我身后:“嘿!你竟然用依米的厨房自己做早饭?”
我被她吓了一跳,捂着胸口转了身,微微舒了口气,“我在找做个家庭主妇的感觉。”说这话的时候我面不改色心不跳。
她显然被我的说辞给说愣了,越加的好奇,凑近来看了看我的锅,她问我:“为什么要到花城来,而且住在客栈?”
“嗯?”我拿着大勺子站着与她聊起天来,“花城是我曾经的向往,住客栈么,是因为我不想住到城里的公寓里,也不想租民居,因为怕麻烦。客栈不的话,我不用自己洗床单和打扫卫生。”
她从冰箱里拿了牛奶,看来是她自己的存货。“那你要在这边呆几天?”
“3个月吧。”
“天!”她刚打开盖子想喝奶,却张着嘴光顾着吃惊,而后,她问我,“你——太匪夷所思了。”
我关了火,笑着邀请她:“早上不要喝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牛奶,喝粥吗?薏米粥。”
我拿了两个小碗——依米免费提供。
我盛了一碗放了勺子递到她手里,她才说:“怪不好意思的。”
我把她手里的牛奶拿下来拧好盖子放回冰箱里,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缘分嘛。”
她说:“你也是上城来的,听着口音像。”
“是呀,你也是上城的?”我给自己盛好粥,到一边的餐椅上坐了下来,她也跟着坐了下来,自我介绍道:“我叫应芷,应该的应第四声,周芷若的芷。”
“余书闲,余……”
“嘿?”她突然打断我的话,“我怎么好像听说过你。”
我想我说错了话,余书闲这个名字可不是什么好名字,但是,我很快自我安慰地想想,郑元磊是没必要与他的新女友说些七八年前的往事的。而我在夜场的名号一直用的是‘优格’,所以还真不存在这位小姐听过我名号的可能,除非她是盛世的人。
我说:“是吗?我这个名字可大众着。”
她也说:“可能吧,我和我男朋友后天就走了,过年最忙的几天溜出来,但是还是要回去给家长们拜年。”
“嗯,你们两个倒是会玩。”我说。
这个叫应芷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心无城府。我喜欢。
“谢谢你的粥。”她喝完粥后,礼貌地对我说,“作为回报,我来洗碗吧。”
“那好吧,我也不客气了。”我笑着说,开始收拾厨台。
并把多出来的粥盛到小碗里,准备覆上保鲜膜放进冰箱里。
她却说:“哎,书闲姐,那个——那个可不可以请我男朋友呢,他现在也快起床了,我觉得很好喝,那个——”说着说着她越发得不好意思起来。
我把小碗放回餐桌,“可以啊,那——我先去散步了,你陪你男朋友喝完粥再收拾一下,麻烦了。”这女孩子还有点不客气呢。
“不麻烦,嘿嘿,书闲姐,待会儿你回来我跟你交换联系方式啊,回上城我找你。”她洗着碗,快乐的样子真好看。
“好的。”我出了厨房,觉得生活真不赖,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只是我没想到,等我回来之后,依米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三行字:
书闲姐,我回家了,呜呜~~~~(>_<)~~~~
谢谢你的粥,男朋友说很好喝。
这是我的号码:1XXXXXXXXXX
依米看着我把纸条收好,说:“小郑他们走得急,说是家里有事,阿芷就留了这张纸。”
“谢谢。”我回到自己的房间。
郑元磊说很好喝,应该是不知道这粥是我熬的情况下说的。他们走得匆忙应该是知道这粥是我熬的,而且要与应芷做朋友了。
我想郑元磊真小气。
但是心里另外有个声音却在骂我:余书闲,你假大方。
也许,我真的假大方了,但是我要怎样做,才能和郑元磊做到万事皆空。我以为我做的这样并不过分。到底是他放不下,还是我做的刻意。这些我真的不想去追究了,我来花城并不是来自找烦恼的,我是来释怀烦恼的。
我只与胡杨联系着,胡杨也只管和我谈公事,不说他事。
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郑岩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的时候并不多,很多时候我只是做做简单的料理,写写文章,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这样简单的生活竟然让我对郑岩慢慢忘怀。
2003年3月3日凌晨,我照常地整理邮箱。郑元磊给了我八个字:纯属虚构,乱是佳人。主题是'后会无期'。
我不知道他发这封邮件时是什么心情,惯例的幽默或者已是无奈。抱歉,我真看不出,我能做的只是永久删除,就像他说的——后会无期,无需留下任何痕迹。
妖妖留给了我一封电子喜帖,3月底她要结婚了。末了,全是对我的愤懑,埋怨我的号码已成了空号,抱怨我的不告而别玩失踪。最后,她说“书闲,要快乐。”难以抑制的伤感就那样密密地细织起来。她要结婚了,和青梅竹马的李逸云;而我,走得不声不响,来到陌生的小镇,寂静地生活。
这个边沿小镇的气候最是温柔,有人告诉我,花城的天气是慢性毒药。可是我是那样的迷恋,因为它会用最温柔的姿态陪我度过严冬,让我在它的柔情攻势里忘掉上城的天寒地冻。
“妖妖,在这里什么都成了过眼云烟。日出日落,云卷云舒,住在古镇客栈,没有钢筋水泥,没有城市喧嚣。很安静的幸福。”“妖妖,其实我只是在休假,不想让任何人打扰。”“妖妖,我会回来参加你的婚礼。”2003年3月12日,花城飞往上城的飞机上,我听到了一个消息——
上城第一名妓蒋旭在自己的公寓自杀身亡。
都市言情十二星座系列:
双子篇:
是第一部
是第二部
十二星座系列的摩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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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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