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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诺言 ...

  •   【陈桔说】

      那一年的五月,我与叶思远举行了婚礼。
      我的伴娘团由婉心领衔,有我本家两个未婚的表妹,还有公司同事小章。叶思远的伴郎团很是强大,叶思炎,刘一峰,冯啸海,沈知,还有我的弟弟,陈诺。
      结婚前我在陈诺跟前嘀咕:“你怎么的也算是我娘家人,怎么去做人家伴郎了,这不吃里扒外么。”
      陈诺朝我笑笑,说:“你真傻,这样我就能跟着去你婆家了,到时给他们瞧瞧,陈桔有个弟弟给撑腰,叫他们以后不敢欺负你!”
      他的语气半开玩笑半认真,我也就随了他了。

      在P市的婚礼当天,陈诺果然跟着一堆伴郎往家里挤门,喊得比谁都大声,红包丢得比谁都多。
      叶思炎朝他喊:“哎哎哎!那个间谍,说你呢!敢情你就是来帮我们放血的吧!”
      陈诺哈哈大笑,手下可一点没停,大把大把的小红包塞进门框,还让婉心赶紧收好。
      因为叶思远身体的原因,很多迎亲时的风俗我们都给免了,爸爸和美阿姨早就已经接纳了他,于是所有步骤化繁为简,一个小时就搞定了丈人丈母娘,叶思远要带着我去我们买在P市的新房了。

      准备出门时,爸爸有些欲言又止,我问他怎么了,他不肯说。还是美阿姨将我拉到一边,告诉我爸爸在纠结的事。
      原来在我们这儿,迎亲以后上婚车,得要新郎官把新娘子抱过去的。家里没有外人,有些习俗免了就免了,走出了家门,有很多街坊邻居在看,爸爸总觉得让我自己走下楼上婚车,有点丢面子。
      美阿姨说:“也就是个风俗,你别放在心上。”
      我看看站在不远处的叶思远,他也正在看我,我收回视线问美阿姨:“能用背的么?思远可以背我。”
      美阿姨悄悄摇头:“你穿着婚纱,他又没胳膊,楼道那么窄,背起来磕磕碰碰的不方便,也不好看。”
      我垂眸叹气,想着那就算了吧。

      伴娘伴郎们已经出了门,我随着叶思远跟在后面,回头再看一眼爸爸和美阿姨,发现爸爸竟然哭了。
      我的眼眶立刻就红了,就在这时,我的身子突然凌了空,是被人给打横抱了起来。我吓了一大跳,赶紧搂住那人的脖子,抬头一看,居然是陈诺。
      他也在低头看我,说:“姐,新娘子要让新郎官抱去婚车上,将来才会和和美美的,我跟姐夫说了,我来帮他抱。我姐将来的日子,那绝对是美得冒泡。”
      我扭头看一眼叶思远,他在对我微笑,还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终于忍不住哭了,在我最亲爱的弟弟的怀抱里。

      陈诺一路都扳着个脸,我上婚车时,他低头看看自己的西服前襟,说:“这西装很贵哎,要500多块钱呢,被你搞得又是眼泪又是鼻涕的,女人!唉……”
      说完他就跑了,我在车里望着他的背影,惊觉小屁孩已经长得这么高了,他肩膀宽阔,手臂有力,哪怕是穿着廉价的西装,一样显得英俊有型。
      我都快要记不起,那个躲在我屁股后头看烟花的小笨蛋,是什么样子的了。

      喜宴上,陈诺喝多了。他揪着叶思远的衣领发酒疯,我们拦都拦不住。
      他的脸憋得通红,舌头都大了,他说:“叶思远!你!你要是再……再敢欺负我……我姐!老子绝……绝饶不了你!”
      我满头黑线,有高中同学悄悄问我:“哎,陈桔,这你老公情敌吧?”
      我晕:“这是我弟!”

      婚礼之后没多久,陈诺参加了高考,填志愿时,他没有选择我和叶思远所在的H市,也没有选择老家的省会,而是选择了遥远的广州。
      他只身一人坐火车南下,开始了他的大学生活。
      第二年过年,我和叶思远回P市,我告诉爸爸,我怀孕了。
      爸爸很高兴,我没想到,陈诺比爸爸都要兴奋。他摸摸我还扁扁的肚子,一脸喜悦:“哈!我要做舅舅了!”

      临产前,陈诺请了假从广州赶到H市,他天天都待在医院,直到铃铛平安降生。
      我身体不好,思远给我定的是顶级病房,还有经验丰富的月嫂、护士成天围着我转,家里人其实不用做什么,但陈诺还是成天在医院陪我。
      他特别喜欢小铃铛,动不动就抱起来走来走去,甚至还抱着到走廊里去晃几圈。
      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孩子的爸爸,很惊讶地说他这么年轻怎么就结婚生孩子了,还说铃铛与他长得像。
      臭小子高兴坏了,居然不反驳,回来就献宝似的告诉我。

      “你行了啊,你姐夫这几天都吃醋了,他抱不了宝宝已经挺郁闷了,你还整天抱着铃铛去外面晃。”趁着思远不在,我觉得有必要给陈诺上上课,“待会儿你姐夫来了,你记得把宝宝放小床上,你老抱着,宝宝都要不认得爸爸了。”
      陈诺对此嗤之以鼻:“我就是看姐夫抱不了才帮他抱的,你这儿都是月嫂护士,我妈,还有你婆婆,小孩子不能老是让女人抱,尤其是小男孩,得让他闻闻男人的味道,要让他知道啥叫纯爷们儿,不然以后变娘娘腔怎么办?”
      真不知他哪里来的歪理。

      陈诺大二结束那年的暑假,来H市住了一个月。那时铃铛还没满周岁,我和婆婆在家带宝宝,征求过陈诺的意见后,让思远安排他去了A.R.实习。
      陈诺是学计算机的,虽然专业不对口,但让他进企业上上班总还是有不少益处的。
      陈诺让叶思远不要告诉公司同事他是他的小舅子,叶思远同意了,于是傻小子就开始了他的暑期小工生涯。
      恰巧A.R.要在八月办一场冬季新品发布会,陈诺很卖力地去帮忙,时常加班到深夜才回家。

      发布会前的一个晚上,思远去会场落实一些事项,我带着铃铛去探班,自然也想看看陈诺在干啥。
      结果,我就看到他被几个女员工使唤着在做一些体力活,爬上爬下,挂这个,装那个,弄得身上脏兮兮的,脸上却是没心没肺的笑。
      我埋怨叶思远:“你就看着她们这么欺负我弟呀!”
      思远失笑:“欺负?你也太小看你弟弟的本事了,一会儿你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不解,躲在一边偷偷观察,才发现在半个小时里,有三个小姑娘羞答答地去给陈诺递水,另有两个小姑娘去和陈诺搭讪,还装模作样地给他递纸巾擦汗。最囧的是,竟然还有一个戴眼镜的斯文小伙儿去和陈诺套近乎。
      我眯着眼镜仔细打量陈诺,在我印象里,他还是个孩子呢,怎么这会儿竟变成了一个蓝颜祸水了?

      发布会忙完以后,陈诺不去上班了,他每天在家里陪我,最爱做的事就是陪铃铛玩。
      他喜欢把铃铛举得高高的,然后转圈圈。
      “哦哦哦,坐飞机喽!”
      铃铛总是会乐得哈哈大笑。
      出发去学校前,陈诺狠狠地亲铃铛的脸,说:“真笨,老子陪了你一个暑假,怎么还是不会叫舅舅!”
      我无语,铃铛才十个月大呢。

      不过这个遗憾在后一年的春节时就被填圆满了。小铃铛这会儿已经会走路了,还会说些简单的话。回老家前,我就教他喊舅舅了,到了陈诺面前,小家伙很争气,一下子就“舅舅舅舅”地喊个不停。
      陈诺高兴坏了,一把就把铃铛给抱了起来,“亲亲舅舅!”他说,铃铛嘿嘿傻乐,“吧唧”一口亲到了陈诺脸上,糊了他一脸口水。
      闲聊的时候,我问陈诺:“小笨蛋,现在这么帅,有没有把小姑娘迷得晕头转向呀?”
      他鼻孔朝天:“谁稀罕!”
      “得了吧你。”我哈哈大笑,“去年在你姐夫公司里就勾搭了这么多小姑娘了,在大学里还了得?你姐姐我又不是没念过大学,长得你这样的,屁股后头的小丫头们该有一大串吧。”
      他拿眼角看我:“姐,当年你就是我姐夫屁股后头的小丫头之一吧?”
      “滚啦!”我恼羞成怒地打他,却听到他嘀咕了一句话。
      “说什么哪?”我问。
      陈诺脸红了,大声说:“说你这么凶一点儿也不温柔,不知道姐夫怎么受得了你的!”
      我嘿嘿贼笑,其实我听清了,他说:“追一个都那么费力,还一串呢。”
      有八卦呦!

      答案在这一年的暑假正式揭晓。
      陈诺又来H市小住,还带了一个姑娘。
      他正儿八经地给我们介绍:“啊,这是我姐陈桔,这是我姐夫叶思远,这是我外甥叶以庭,小名儿叫铃铛。姐,这是我……学妹,郑言。”
      郑言个子挺高,肯定过了170,她留一头清爽短发,肤色略深,眉眼处有些凹陷,嘴唇厚厚的,典型的岭南人长相,冲眼看不算很漂亮,但是气质温婉恬静,挺有韵味。
      我也正儿八经地点头微笑,装作长辈的慈祥样,说:“小言,很高兴认识你。”
      铃铛这时候乱入了一下,大声说:“舅妈好!”
      众人默。

      陈诺抱起铃铛傻笑:“宝贝外甥,现在叫舅妈还早,要喊阿姨,等以后一定让你喊舅妈,乖哈。”
      晚上我继续正儿八经地做好姐姐,给俩小孩安排房间,郑言睡客房,陈诺睡客厅沙发。
      陈诺也继续正儿八经地做他的好学长,他与郑言道了晚安,然后把她送进了房间。
      半夜里我口渴起来喝水,刚走到客房门口,就听门锁声响,我站住不动,只见陈诺光着膀子穿着内裤蓬头垢面地走出来,抬头看到我,他就傻了。
      乌七妈黑的,我甚至都能看到臭小子红透了的脸。
      四目相对,集体破功。

      我索性拉着陈诺去露台聊天,我丢给他一罐冰啤酒,自己则拿了一盒酸奶。
      陈诺告诉我,郑言是广州人,比他小一届,两个人在一起才半年。
      我说:“我原本以为,你喜欢的类型是我这样的,小个子,白皮肤,特漂亮的,结果你怎么找了个和我完全相反的?”
      他不乐意了:“言言个子高,皮肤是不白,但她不丑吧!”
      我大笑:“开玩笑的,你还当真了。”
      陈诺闷头喝酒,说:“我本来也以为我喜欢你这样的女孩,读初中高中时我也觉得这样的女孩才漂亮,但是认识言言以后,我才知道,那些标准,都是个屁!”
      本来,我是想让陈诺本科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毕竟现在有经济条件,他成绩又好,男孩子多见见世面,多学点东西总是不会错的。
      但他现在有了女朋友……我肚里也没转弯,直接问他:“开学你就大四了,你考虑过没有,想读研还是出国?”
      陈诺低头想想,回答:“我想直接工作了。”
      我皱眉:“现在可不比以前,本科学历真的没什么竞争力了。”
      陈诺说:“我知道,不过我真没打算出国,如果读研,我也想留在广州,其实我真的想工作了,做游戏这块,现在网游可是朝阳产业,我自己挺感兴趣的,觉得可以做好,而且,我已经在和广州的几个公司联系了。”

      月色下,我的弟弟侧头看着我,他光着健硕的上身,底下也只穿着一个大裤衩,面部轮廓清晰,剑眉星目,有着22岁男孩该有的一切特质,年轻,自信,乐观又执着。
      我指指屋里,说:“你才多大,广州广州的,好像定了似的。”
      他挑眉:“你好意思说我!你自己还不是18岁就被姐夫吃干抹净了!”
      我真是说不过他。
      “那爸爸和美阿姨怎么办呢?”我问,“我在这里,你又去了广州,老家不是只剩他们两个老的啦。”
      “这你不用担心啦!”陈诺认真地说,“就是觉得爸爸年纪大了,我才不想出国的,毕业后,我想和小言在广州定居,然后把爸爸妈妈接过来,广州离你这里,也比老家近啊。”
      我点头:“想法不错,我和思远在这里也给他们买了房子了,他们也能来这里住的,我就是怕他们住不惯。”
      陈诺叹气:“实在是老家城市太小,很难发展。”
      我拍他的脑袋:“少来!是因为老家没有你的言言吧!”
      他抬头看我,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接下来的几天,陈诺就带着郑言到处玩儿,有时候还把铃铛带出去。
      他特别喜欢把铃铛架在脖子上走路,铃铛很喜欢舅舅,每次都玩得满头大汗,又意犹未尽地回来。
      陈诺还带铃铛去游泳,打球,一个暑假下来,原本白白胖胖的叶铃铛,生生地被晒成了一个小黑碳。
      我开玩笑地问叶思远:“老公,铃铛成天和小诺这么玩儿,你吃醋不?”
      思远摇头,说:“怎么会。我工作忙,平时陪铃铛的时间也不多。而且我身子也不好,即使陪着铃铛,有很多游戏也不能和他一起玩。”
      他看着在远处树荫下跑来跑去玩飞碟玩得正爽的三个人,说,“铃铛的确要多和健全的成年男性多相处,这对他的成长很重要。所以,我该感谢陈诺才是。”

      一年后,陈诺大学毕业。他没有考研,直接参加了工作,进了一间规模挺大的网游公司。
      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了许多,一年里,只有春节回老家才能看到他。
      虽然见面少了,但我与他的关系却丝毫没受影响,反而越发亲厚。
      我的弟弟已经褪去了青涩的学生气,变得成熟了,从容了,他不再穿宽宽大大的运动棉衣,而是选择了一件剪裁合体的黑色短大衣,整个人显得高大挺拔,英气十足。
      我还记得我结婚的时候,这19岁的傻小子第一次穿西装的样子,虽然很帅,但总有点小孩装成熟的违和感。
      不过现在,不会再有了。

      他还是很喜欢铃铛,有他在,铃铛基本就不用我和叶思远管了。
      我笑他:“那么喜欢孩子,就赶紧结婚生一个嘛。”
      他苦笑,没搭腔。
      陈诺如他所承诺的,留在了广州,郑言却考上了成都一所大学的研究生,陈诺与她,已经异地恋半年了。
      之后的日子,我与陈诺通电话,聊□□,他总是报喜不报忧,我去问过美阿姨,才知道他与郑言分分合合,纠缠了许久。
      虐恋情深,相爱相杀,具体过程之惨烈,我就不多说了。
      叶思远对我说:“你看,我就说了,时间和空间是对感情最大的考验。”
      我不屑:“那是我弟,我弟和我一样,认准了的人,就会一条道走到底。区区三年而已,算得了什么!”
      叶思远深深地看着我,没再说话。

      陈诺没有让我失望,在他27岁那年,我收到了他的喜帖。
      这时候,我与思远的第二个孩子出生才十个月。
      我们去广州参加陈诺的婚礼,他一身白色西装,像个王子般高大英俊,一袭白色婚纱曳地的郑言静静地站在他身边,两个人像画儿一样美丽。
      铃铛与郑言亲戚家的一个小姑娘奉命做花童,他捧着郑言长长的婚纱拖尾走过红毯时,还调皮地扭头朝我和思远做鬼脸。

      宣誓的时候,我抱着小以萱看着舞台上,陈诺与郑言执手,对彼此说:“我愿意,我爱你。”
      我突然就狠狠地哭了,思远说:“来,把脸埋到我胸前,别叫人看见。”

      我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总有一个小屁孩跟在我屁股后面,他个子很小,还没变声,他很调皮聒噪,总是说:“姐姐,姐姐,你去上大学可不能找男朋友啊!”
      他说:“姐姐,你要等我长大!”
      他说:“姐姐,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你的男朋友一定要足够好,我才会答应!”
      我的弟弟陈诺,长大了。

      番外十、【诺言】完

  • 作者有话要说:  在微博上贴过的长微博《诺言》,相信很多姑娘都看过了。
    选在思远开坑两周年之际,用一则“小桔说”来结束整个番外卷。
    如果以后实在实在还想写思远的故事,我会另外开个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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