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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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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过去,我从未仰头看过天空,也从未发现天空有如此般无邪和纯净。人好像都是这样,不到失去,就永不知惜福。
这么说,我赚到了。
静下心来,我便想起一样顶顶重要的事情。于是我打的去了市郊的墓园。陪爸妈坐了一下午。
去日所剩无几,我得多陪陪他们。
在墓园郁郁葱葱的松柏下,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因为是独子,一直不怎么懂得和人相处。爸妈总觉得我年纪尚小,不必在待人接物上教授我太多。有一年他们两人长途旅行,没想到遇到海啸,再也没有回来。
我哭到再也哭不出眼泪。那是记忆中最后的一次恸哭。然后渐渐学会一个人跌跌撞撞往前走,耳边再也没有父母事无巨细的叮嘱。
他们在的时候,很多时候嫌他们烦,唠叨,等人不在了,最清晰的感受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两个人走了,还有,再也没有人可以替代他们对我的爱。
一时之间,对他们的思念到蚀骨程度。
越孤单寂寞。我就表现的越满不在乎。渐渐的,我变得好像刀枪不入。
爸爸妈妈,儿子错了。
其实我骨子里还是那个离不开你们的孩子,可是现在无论如何也变不回你们梦想中的乔未。
辜负了你们,对不起。我不能成大器也就算了,连您们盼我平安幸福的活下去的简单心愿也达不到。对不起,爸妈。
罢了,我对着相框里微笑的父母轻轻说了声,再见。然后甩甩头,伪装成潇洒的样子离开。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居然是麦子发来的短信。“喂喂,姓乔的,死了吗?”
麦子说话就这死样,不过赶在这节骨眼,真他妈具有讽刺意味,我呵呵一笑,顺手回了句,“此人已死,老兄,没事儿烧纸。”
过了几十秒后,从那边又发了一条,我看了,就一个字,“滚!”
我脸上笑容收了些,怔怔看着那个孤单的滚字,真心话,要不是又遇见了季书博,真想马上滚过去看看麦子那家伙。
嘴里心里,都有点苦苦的涩。。。
看看腕上的表,下午两点。乔未,想回家吗?我问自己。不想。那个家里,愈发显得我形单影只。
找季书博吗?老实说,我有点不敢。虽然,起先是有些把握的,认定他见了我准备的一大笔钱,会对我友善些,可我一会儿见了人家,开场白应该选哪个呢?该嬉皮笑脸上前,手指挑着帅哥的下巴,轻佻的,“乖,让哥爽爽,大把大把的银子,哥给!”还是,一拍开他家的门,立马一扬手,红红绿绿的票子嚣张铺排了一地,酷毙的我就一脚踩着票子,一脚踩着跪在地上捡钱的季书博的手背,狞笑坏笑□□?
“啊!”抱着自己脑子,撸着乱糟糟的头发,我发出闷闷的一声嘶吼。
笑死人了,我这是在惧怕什么?当我随意进了一家餐馆,点了一瓶35度的白酒,又叫了几道菜,菜还没完全上桌,我就生猛的往肚里灌了好多口之后,才迷迷糊糊中窥见自己所作所为当中可笑的动机----上一次,我想把季书博灌醉,不幸的是他人好整无暇的,我却醉得一塌糊涂人事不省。
这一回呢,我还试图令自己醉,最好醉到十天的最后一天,起码醉到给乔未留下一点点仅有的自尊和骄傲。
人真是奇怪,越想醉就越醉不了。越喝越清醒。
我手撑著逐渐沈重的脑袋。大口大口喝酒,手指夹著香烟。
身边出现一个三十多岁年纪的男人,头低下来,对着我,小心翼翼的,“看你怪寂寞,要不要坐过来陪你?”
我手托着下巴,眼睛瞟了一下他,长的五官周正,看起来也算干干净净,于是我摇摇晃晃站起来,朝他勾了勾小手指头,对着那人媚笑一下,对着他模模糊糊的脸孔吐了一下烟圈,“陪?好哇,欢迎之至。”
中年男人脸上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啊,小桐,你真愿意?”说话开始语无伦次起来,“我没想到你会愿意,我每次去看你,你都爱理不理我。。。”期期艾艾说着,用深情的目光定定朝我看着。
我哑然失笑。
原来这人认错了人。
没想到世上还有一个人和我如此的相像。我在这点上并无太多盘桓,只是心念一动。
活到二十三岁,还没人爱过我。这对于一个生命即将终止的人来说,何尝不是一个悲剧?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眼底倾泻的深情不是对我,但是对这时候的乔未来说居然有莫大的吸引力起来。
“好啊,今天,就今天,你好好陪陪我,好吗?”没等我说完,我身边的陌生男人激动的浑身打起哆嗦来。
我看着好笑,于是对着他耳朵轻轻说,“不过说清楚哦,我可是只在上面的哦!”
“啊!”男人张大嘴巴,“小桐,你怎么,和我认识的小桐不一样了?难道?”他狐疑看着我,“难道你不是?”他大吃一惊后,脑袋往后倒,上下打量着我,渐渐明白了,“你不是,小桐不会像你这样说话。”
我讥讽的,“小桐只做BOTTOM吧。”
男人摇摇头,目光依旧在我脸上摩挲,“小桐嘴角比你多一颗小小的黑痣,还有,”他遗憾摇头,“就是,小桐虽然只是做那个事的,可看起来比你还要干净和清澈,年轻人,倒是你,年纪轻轻的,就自暴自弃,作风随便,这样可不好。白白浪费了一副好样貌,可惜了!”他痛惜的看着我,在我目瞪口呆的当口急急忙忙转身走了。
喂喂,我对着那人离去的背影,握拳,扬起声音喊了几声。发现那人已经光速闪人的时候我笑得几乎跌在地上。
没想到乔未居然混到如此田地,白白上去贴也没人要。甚至连个做那种事儿的男孩子也比不上。都是因为这仅仅剩下的几天给我闹的。
嘘嘘,淡定,淡定!
我穿过几个巷子。一边朝我住的方向走着,一边摇头,回想刚刚发生的事儿,嗤嗤傻笑。等走到我熟悉的楼下,我突然顿住了脚。
这才猛然想起来,房子,已经卖掉了!买主生怕我后悔,一等我点头首肯,他就把现金堆在我跟前,并且表示立马就会搬进去住。看人家那么心急火燎的,不配合好像太不就意思,我当时就掏出房子钥匙,摊开手,大大方方说,“好吧,搬吧,只要你愿意,尽快吧。我放在家里的东西,喜欢的,有用的,你就留下,不喜欢的,无用的,你就丢到门外吧。”
买主见我实在是爽快的令人匪夷所思,犹犹豫豫地接了钥匙,这会儿,我想人家应该已经搬进去住了,我还又回来做什么呢?
这时天色已黯淡下来,转身的我一个没留神,几乎摔到一个人的怀里,由于黯淡的光线下,我脑子又不大的灵光,只好把脑袋往后倒了一些,才看清楚焦距离我实在太近的那个人。
“啊!”真没想到这人居然是季书博。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可是,为什么之前住了这么久,从来就没遇到过的两人,居然会在乔未生命的终点,频频的偶遇,果然是,我命里的劫数。
虽然这时候我真想像饿狼一般朝季书博扑过去,可是脑子里残存的意识它告诉我,乔未,你不能这么做,你又醉了,天知道会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出来,走吧,快离开这里,离开季书博!
我双手捅在裤袋里,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走到一个霓虹闪烁的夜总会门前,随著里面传出来的强劲音乐节奏疯狂摆动身体。
“乔未,你是不是疯了!走,回家!”背后一紧,我只觉得呼吸一窒,头拧不过去,但是听耳旁传来的声音,我分辨出那是季书博的声音。
他怎么会跟过来?莫不是也会不放心我?家?回家?哪儿又是我的家呢?
这句话听得我两眼直发酸。
好像我这人做什麽都只能半途而废。
曾经跳过几年舞蹈。一直梦想某一天,能在季书博面前炫舞一下。可惜,还没机会施展自己的舞技,我就扭伤了右脚脚踝。医生说,以后,再不宜继续跳舞。
“嗨嗨,小子,跳的不错啊!”周围围著一圈看热闹的人。还有人冲我吹著口哨。
“嗨嗨,要不要跟我们去玩玩!”几个头发颜色染得乱七八糟的小子拉著我要走。“小子,独乐乐不如我们大家同乐乐嘛。”
一个身影挡在我面前,“乔未,你醉了,该回去了。”还是淡淡的口吻。
“我没醉,我清醒的很,放开我,放开我。”我拼命试图挣脱开季书博的束缚。
一个沙哑声音突兀传来,“喂,这位先生,他不是说了不要走的嘛,你还在这里干什麽呢!”说完,我看见一个恶狠狠的拳头向季书博身上砸下来,想也不想,我扑上去。挡住了当空向他砸过来的流星拳。
我被砸中了脸部,眼冒金星愣了半晌才伸手捂住了又酸又痛的脸颊。一个立足不稳,跌进了和我咫尺间季书博的怀抱。
他愣愣看著我。
打人的小子提溜著手掌,歪著脑袋惊愕看著我和季书博。
我们一声不响撤出了方才还硝烟弥漫的战场。脚踝的老伤好像又扭到了。疼得很,终于撑到进了他家。
季书博从冰箱里拿出冰块,用毛巾包好,在我脸上走了很多道,然後拿掉包了冰块的毛巾,身体往後,审视我的脸,“你是不是猪啊?喝得那么烂醉!”
“我去洗澡。你要不要先洗?”
我机械“嗯”了一声。嗤一下笑了起来,冲他摇摇头,“哈?好,暧昧!也好!乖乖洗干净了躺在床上等我!”说完,还顺手捏捏季书博的下巴。那漂亮的弧度,看着就让人有想吻的冲动。
季书博大概已经渐渐习惯了我吊儿郎当的说话方式,只是有些无奈地皱了皱眉头,把手里毛巾摔到我头上,走了。
坐在床上,脱了脚下的袜子。这才发现脚踝又已然肿得近乎透明。难怪会痛得如此锥心。放在床头桌的电话响了,我按了一下电话留言键。
季书博磁性清冷的声音响起,“我是RELEX,有事外出。听到嘟一声后,请你留言。到家後,我会尽快回你电话。”
一个男人声音从电话彼端传来,“RELEX,是我。我父母回C市了,想见见你。还有,他们想介绍一个女孩子给你,是我老爸的学生,我老婆的小师妹,很优秀的一个女孩子。还有,他们让我转告你,我老妹都去世两年多了,你也该找个好女孩,把婚结了,他们就当自己多了一个儿子,又有了一个媳妇儿。
我说,RELEX,该放的,该忘的,都得放都得忘不是?还有,有时间,到我家来嘛,好久没和你喝酒了。我老婆老在我耳边念叨你。”
我怔怔看着静默下来的电话机。
想起季书博对我说的一句话,“我女朋友在英国念书,还要两年才能回来。”
还对我说过,“只要心里有,哪里会在乎表面形式。”
她一直还住在季书博心里,对吗?
我小心翼翼下床,从床边凳子上拿起季书博西服,从里面翻出他的皮夹。一打开皮夹里面,就看见她了。
圆圆黑黑的大眼睛。嘴唇微微鼓起,很倔强的样子气嘟嘟看著前方,好像在和什么人在赌著气。但是摸样却格外引人疼惜。
应该就是我曾经惊鸿一瞥的那个女孩,乔未的情敌。
很可笑的是,一个死人,居然会和另一个死人争夺爱人。
我合拢皮夹,默默放回了原处。冲着天花板某一处无奈而轻轻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