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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不及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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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秋天了。
女人身着黛色开衩绒制旗袍,左手抱着花束,右手提着买来的水,缓缓上楼。黑色的高跟鞋踏在木制的阶梯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淡定,从容。“咯吱”一声门被打开。女人进屋把水放在桌子上,取出花瓶里已枯萎的花束,扔进垃圾桶,把新买的花束放进去,喷水雾。娇艳的红色玫瑰,是她的最爱。她深吸一口气,玫瑰诱人的芳香窜入鼻腔,冲冲的往女人单薄的身子里涌。女人很享受。
她坐在考究的雕花白椅上,拿出一封信,开始看下去:
简桢:
收到我的信是否意外?
或许你收不到这封信,或许你已经不在我们曾经的屋子里住。但,我还是写这封信。
二十年前,你一声不响的离开我,什么都没有留下。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懂。我后来去了英国留学,没有再爱过谁。我一直爱你。
你记得吗?你是在知道我要留学后离开的。我走的那天站在我们的屋子楼下,下着很大的雨,我对窗户喊着:“简桢,我要走了,去英国留学。我不想走。你看我一眼,我就不走!”你听见了吧?我看见你虽然拉着窗帘,但我知道你没睡。没有我,你睡不下的。可你为什么不看我?
你现在还好吗?
我结婚了。是父母逼的,他们说你死了,我才出国留学,并结了婚。那个女人很好。她和你一样喜欢玫瑰,但眼睛不及你的清澈。她是个好女人。父母说你死前的遗书上写要我找个好女人。我很听话,对不对?
但我仍爱你。她有着和你相似的脸,我依旧无法爱她。是否终究,命运不给我最爱的人?
你现在还好吗?
韵青
女人阖上信,坐进沙发。打开电视,播的是《卓别林》。卓别林很有趣,动作滑稽。女人狂笑着,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
买花,买水,换掉枯萎的花……这些曾都是韵青的习惯,女人也习惯了这样。
旗袍,高跟鞋,是韵青最喜欢女人的装扮,说女人身子太单薄,穿着些反倒可以把削肩、细腰衬托出来。
那一天夜里下大雨,韵青站在楼下,头发淋湿了贴在头皮上和脸颊上,歇斯底里地喊:“简桢,我要走了,去英国留学。我不想走。你看我一眼,我就不走!……”
……
这一切的一切,她怎会忘记?她甚至,都忘不了他们的“初遇路”和韵青可爱的小虎牙。
她还来不及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