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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么钱是干净的 ...

  •   春分和小弟一人喷出了一口血。原来你的要求如此之低,难道我就这点价值?
      “那你们岛上不是有现成的吗?小兰。何必巴巴地把我买了去?”
      小兰?他想了很久,才想起来,小兰是岛上某位师兄或是师叔的遗腹子,生下来不久母亲也死了,岛主不知为什么没有杀她,让她和他们在一起长大。“因为有人点名要小兰。”
      春分擦擦嘴,道:“你就没有什么特别点的想法?什么王母啊,妖怪啊,七仙女也成啊。”
      “对我来说都一样。”春分再次吐血,这么富有经验的想法,只有我娘那位阅人无数的老相好才能想出来。可你,我记得你跟我的时候还是处男呢。然而春分再转念一想,可不是,不论她们曾经是如何地金尊玉贵,上了岛以后,都是一样漫长的日子,那些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豪门千金,比起贫家女来更受累呢。她们的结果么,更是不必说了。
      “那个,你去了济南府能干什么?像狗一样地给人家看家护院?”小弟看他们二人跑题太远,忍不住插话。
      “杀人。”
      “你要是去了山林里呢?”
      “猎鹰、砍柴。”
      “姐,你是愿意看到他跟着胖员外的屁股后面摇尾巴呢,还是做一只登高而啸的野狼?”
      春分看看他,怎么也想象不出来,这样一个人有朝一日会成为狗腿子。
      “或者,你不这么干也行,让我姐养你?反正她很看得开,不介意和不同的……”
      “你欠揍啊?”春分又飞起一脚。
      “姐,你能不能把脚洗洗再踢我啊?
      “我的脚怎么了?我的脚又不是小脚,上面缠的裹脚布臭得要死。”
      “你虽然不是小脚,可胜似小脚啊。”
      “我可以当你这是夸我么?”
      “哎,别别,接着说啊,你一个人上岸后干吗去了。”

      她走了不到一刻钟,满脸通红地转回来,说:“喂,我没带银子,先借我一点。”她看着他一脸犹豫的样子,不悦地想:要不是你那猴急的师兄弟把老娘贴肉藏的银票撕烂了,我怎么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种地步。
      “我也没有。”
      “什么?”春分吓得腿一软,比看到追兵还要害怕。该不是骗我吧?不,他没有说谎。春分看到他脚下的一大堆椰子壳。这是下船的时候他硬带下来的,里面的椰肉椰汁在路上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他却想方设法要从里面再榨一点汁水。春分愣了愣神,把那些椰子壳踢到了水里,伸手拉他道:“走,跟我吃白食去。”
      他挣开她的手。
      “是,大侠您能抗饿,三天不吃饭都不要紧,可是我不行啊。看,我的牙齿都出血了。”春分把牙一龇,露出一排细密灿烂的牙齿,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
      “你一个人去。”
      “喂,你知不知道吃霸王餐很危险啊,要是被抓住了,你看我这小身板,能挡得了小二的老拳吗?”
      晨风却没有再拒绝,拾起了他的剑,跟在她的身后走进了泉州最大悦来客栈。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全给我上来。”春分点菜时候的那个得意劲儿,哪里像个食客,分明是韩信点兵的派头。她点完了,侧头问晨风:“还要加点什么?”
      “十个馒头,粗粮的。”脚上传来一阵剧痛。
      春分等跑堂的走了凑过头来,低声骂道:“你个笨蛋!点这个作甚么?想让他看出来我们没有钱吗?”
      “我们确实没有钱。”
      春分气得差点没有给这个榆木脑袋一耳光。可她想起来自己打不过他,也只能作罢。等菜上来了她把自己的怒气全发泄在了饭菜上,三下两下,就解决了一大碗饭。回头看看晨风,他还在大口大口地吃着自己的冷馒头,连汤也不喝一口。她转过身子背对着他,免得看到他来气,结果却意外地看到邻桌的客人穿得十分富贵。虽然只有一个人,却要了不少好酒好菜,自酌自饮。她用袖子擦了擦嘴,捋了捋额前的碎发,一只手扶着头,像是不胜酒力的样子,一双半睁半闭的美目却懒懒地睇向邻桌。

      “不是吧,姐,没银子花他让你去——”小弟听得惊得都滚到桌底下了。他好容易爬上来,揉着磕在桌角上大包,诧异地说。
      “你那么惊讶干嘛?没见过我啊?”
      “可他有剑啊,再不济也可以拦路抢劫杀人越货啊,欺负几个小老百姓不在话下。”
      “你脑子被驴踢了啊?谁的命不是命啊?人头又不是韭菜,割了一茬还有一茬。”
      “姐,不会吧,你的境界这么高?我怎么一直都不知道啊。”小弟立刻傻掉。
      “那是你以前眼拙,我境界一直很高的。”
      “那总可以劫富济贫,除暴安良吧?莫非他连那些强人也打不过?”
      “打得过有什么用,我哪知道谁是暴徒谁是良民。人家脑门上又没有刻字。调查求证追捕审问最快也要十天半个月,不等弄到钱,我们早饿死了。”
      “那吃完饭往里面扔只苍蝇,不给钱,总可以吧?”
      “我是那种不讲里的人吗?”她见小弟频频点头,白了他一眼,道:“再说卖笑怎么了,你娘不卖笑,哪来的你?卖笑挣的钱干净,来路正,用起来也踏实。”
      不对啊,你以前没这么正直啊。你该不会是在荒岛上呆了几年人都傻掉了吧?小弟满腹疑问,道:“他,他的境界也和你的一样高吗?”
      “砰”地一声,晨风手中的酒杯碎成八瓣,鲜红的液体顺着酒杯慢慢流淌,不知道是血,还是酒。
      “不碍事。”春分要给他包扎,他只摇摇手。春分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恶狠狠地剜了小弟一眼,吼一声:“快吃。”她是再不肯讲自己和晨风的故事,然而有些事,不说,不意味着就不存在。

      是夜,他们就住在这间客栈里,天气很温暖,月色也很好,他们觉得这样的夜晚用来睡觉太可惜了,所以都没有睡。客栈后院有棵很高的夜合树,树上的花还没有谢,在上面赏月最相宜不过。晨风早早地搬了一坛“大头瘟”,坐在最高的一枝上,抬头可以看见月亮,低头可以看见什么?可以看见对面的房间。那房间里客人的兴致也很高,直折腾了大半夜,连月亮也等得不耐烦了,悄悄地爬走。不知过了多久,房间里终于没有了动静,小门轻启,一个有点疲惫的身影溜了出来。他注视着那个身影穿过花圃,穿过门廊,轻轻地关上了房门。树梢掠过一阵冷风,一只夜枭“桀”地怪叫一声,展翅往远处飞去了。
      春分一觉醒来,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她拉着晨风来到大堂里,大大咧咧地坐下,要酒要菜。果然钱是英雄胆啊,有了钱,她的心情都好起来。即使看到晨风还在面无表情地啃昨天的剩馒头,她也没有生气,只是撅撅嘴,转过头去看酒楼正中的舞娘大跳羽扇舞。正当她左手执壶右手击箸吃得好不开心,一排捕快从大堂中穿过,大堂立刻冷了下来。食客们纷纷起身结账,不等他们吃完,大堂里只剩下他们这一桌了。
      “地字二号房里的客人出事了!”
      哦,地字二号房……什么,地字二号房?春分立刻没了胃口。
      整个下午她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外面时不时地传来各种消息:二号房的客人是裸死在床上,财物并未遗失……据隔壁的客人说,二号房里昨天似有云雨之声……有人半夜起来,看到门廊上有女人经过……案情有了进一步发展,在床底下发现绣有五毒的粉色香囊一只,尚且不知此事和苗疆的五毒教有何关联……她听到最后一条消息,立刻在自己房间里进行了大搜索,恨不得把被子拆开来看。找到后来她一无所获,什么办法也想不出来,干脆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在找这个?”他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只粉色香囊。
      “怎么会在你手里?”她一脸泪水地抬起头,还来不及破涕而笑,翘起的嘴角就扯成一个圆,“你,是你杀了他?”
      沉默。
      “为什么?”
      沉默。
      “你跟踪我?”
      依然沉默。
      她叹了口气,整个人矮下去那么一点,艰难地说:“你要知道,其实对我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很大的事。”
      “对我来说,杀人也不是什么大事。”
      “他不过是一个贩丝的小商人,赚了一点钱,捱不过旅途的寂寞,难道这也有错吗?这也值得你杀他吗?”
      “他运气不好。”
      “你有什么资格杀他!是,他花二两银子买了我半个晚上,他好色,他活该,那你呢,你又算什么?我也是你们花300两银子买来的,你和他有什么区别,你有什么资格教训他?要是他睡了一夜就该挨一刀,那你岂不是要千刀万剐?”
      他解剑,将剑身倒转,把剑柄递到她手中,然后在窗口站好,很难得地露出了一种接近于笑容的表情。阳光照在他身上,很美好,仿佛创世之初的纯净。她愣了愣,醒悟过来,大叫一声:“你个混球!”飞起一脚,向他踢去。一阵风后,窗外的榕树上像挂风筝似的挂着一个人,挥着花花绿绿的衣袖,还在愤怒地大叫:“快救我下来,我骨头断了!”
      五日后,春分的伤大好,悦来客栈的命案也以客人死于马上疯结案。民间却多了若干说法,有说女鬼寻仇的,也有说狐仙勾魂的,还有人说是蜘蛛精干的。春分对这种传说只能报以苦笑,付过了房钱,和晨风一起走出了客栈。
      “往哪里走?”
      “你定。”
      “我想回家。我好久都没有见过我弟弟了。”春分低下头,眼里闪过难得一见的温柔。然而她的温柔来得快也去得快,露出一副愁容:“怎么办,我们还剩二十个大钱了。连买两碗豆腐都只能买老豆腐。”
      “跟我来。”
      “你能有什么办法?喂,等等我,不要跑那么快,我没有你腿长。”春分一边叫着,一边追着晨风跑到府衙门口。门口的高墙上贴着几张悬赏告示,上面画着人像,写着此人的生平与恶迹,还有赏金。春分饶有兴致地一张张看过去,挑出一张指给他看:“看,这人身价最高,值1000两呢。”又凑过去看晨风面前那张,“奇怪,这人还是什么黑风大盗,杀了一门三房二十九口人,赏金居然只有刚才那个采花贼的一半?”她转过身去对晨风说:“反正我们主要是挣钱也不是除恶,就便宜那个黑风大盗算了?”
      晨风摇头:“你看那榜上并无他的画像。”
      “嗯?奇怪,为什么灭门的案犯都有画像,采花贼却没有?难道他把那些女人都杀了?可榜文上没说啊。难道是——迷药?”
      点头。
      “迷药有啥好怕啊,我有解药。”
      “你确定?”
      “当然……”当然也不是那么确定,嗯嗯,不过一多半,一小半总是有效的。
      “你笑得很甜。”
      “废话!”小样儿,总算开窍了,现在才注意到我的美貌。
      “你心虚的时候笑得特别甜。”
      春分的脸马上晴转多云。她想给他一脚,可是想起上回踢他的伤还没有好,只好咬牙记下了这笔帐。“那你接不接这个活儿?”
      “官府要的是活人,”他把手一摊开。
      “活人怎么了?活人多好啊,又不伤阴德。”虽然在一起呆了那么久,她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他诡异的说话方式。
      “我怕失手。”我一剑出手,死活不论。我控制不了我的剑。
      “你个胆小鬼!”
      他不解释。他习惯了不作解释。
      “好吧好吧,就抓杀人犯好了。可是,你什么时候才能够把他找出来?”我可以等,可我的肚子等不了啊。
      然而春分毕竟是有办法的。正如森林和大海对于晨风而言,是粮仓,是菜园,也是鱼塘,市井则是她的米缸,她的菜篮。她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熟知这儿一切的生存法则。只要在市井,她便不愁没有吃的。她在泉州诸多破庙里面找了一个最宽敞气派的土地庙,把蒲团拼拢并成一张软床,又把土地爷身上的锦缎扒下来当铺盖。“看,不比悦来客栈的天字房差吧?”
      晨风没理她,对着泥像使出他最纯熟的招式“剑吼西风”,一剑就洞穿了两只肥大的老鼠。

      刘大户门前祝寿的队伍长又长,春分就站在这队伍里等着领寿桃。这可消息可是她花了半个茶叶蛋的代价,向路边的小青皮打听来的。
      “这位姑娘,我记得你好像已经领过一次了。”
      春分傻在那里。不会啊,我还正想着领完这次换了晨风的衣服再来领呢。难道是我记错了?“这位大叔,您会不会是看错了?”
      “那请姑娘你张开手,我们要看看你手心里有没有留下记号。”话虽然说得正当响亮,可是他眼睛里放的光,让春分觉得油腻腻的。
      果然,那人借掰开她手的机会,在她腕上重重地揉捏了几下。她被搓得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她一边忍耐一边想,与其被别人零零碎碎地吃豆腐,还不如陪人家睡一整晚呢。我怎么也没看出来,这比卖笑高尚在哪儿?
      忽然间有人推了一把,千百个寿桃掀倒在地,一群人上前哄抢,队伍立刻散了。
      “快住手啊。”这话在旁人听来,自然是求那豪奴不要打了搅局的人,却不知她的意思,是在恳求那人不要伤了豪奴。
      那人抓起豪奴的领口,正要把他扔到墙外去,听她这么一说,倒是手下容情,只扔到了另一个仆役的身上。
      “快走,你的麻烦可惹大了。”
      “以后别去了。”
      “那我们吃什么?”
      “我去。”
      “你去?你知不知道什么叫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地,下跪父母。”
      “我不懂。”
      “这你都不懂,这是指——”春分好不容易逮到这个机会,立刻开始卖弄起来。
      “天地不仁,我又没有父母——”
      这回倒是春分沉默了。他的难处和别人不同,他不用考虑怎样保持尊严,他要做的是克制自己,不要一有什么动静就拿起剑来,不要因为别人小小的冒犯而取他的性命。尊严,哼,这种东西只有弱者才在意,比如我。
      “你去了也没用,人家看你年纪轻轻,手好脚好,不但不给你饭食,还要嘲笑你一顿。”
      沉默。原来自己还是想得太简单。
      “你轻功和水下功夫不错吧?”春分在短暂的安静之后又语出惊人,“不如你帮我去捉乌龟和小鸟吧?”
      “现在是玩的时候吗?”
      “我在开元寺领斋饭的时候,看到寺庙前有放生池和放生林,我们捉一些卖给香客,生意肯定好。”
      如果晨风以大侠自居,必然不肯用倚天剑屠龙刀干这种事;如果他是一个隐逸之士,至少也要自嘲一番;可他二者都不是,所以他二话不说脱下衣服就跃入了门外的臭水沟。
      春分果然有些道行,同样是卖鸟卖龟,她总比人家卖得快些,价钱也卖得高。这一天她早早卖完,看看日头也下去了,便开始在泉州城中晃悠。她边走边想,要是能卖鸽子就好了,早上卖出去,晚上又飞回来。哇,那还不是坐等着数钱?她想到这里,不由得眉开眼笑,就差没撞上道路中央的一棵歪脖子老榕树。
      谁没事儿把树种在路中央?她忿忿地想,突然愣住了。这里好眼熟啊,那桥、那碑、那门楼,左手的朱门玉阶,右手的粉墙黛瓦,原来她不是在做梦,她真的不知不觉地走到这里来了。这条路她多熟悉啊,那时她每天都从这条叫做阿弥陀佛的小巷出发,走一刻钟的路,把食篮送到仁人堂。
      逃!她回过神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逃,逃得远远的。可她快走了几步,却又察觉出自身的异样。周围的人都在慢慢地走着,边走边聊;河水缓缓地淌着,静得几乎看不出波纹;远处的石桥榕树,更是数十年如一日地立在一旁。她不由得放慢了脚步,走了几步,惶恐逐渐退去,好奇心却站了上风。
      她依在桥头,装作歇息的样子,看着桥下右手边的第三座宅院。门头的朱漆闪闪发亮,像是最近才收拾过,这么看来,他过的应该还不错。不对,那门前的灯笼上标的为何是“晋安李氏”?难道这宅院竟然换了主不成?
      她忙向水边捶衣的妇人打听。那人停了手里的棒槌,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道:“那家是新搬来的。原来住这儿的张大夫因为家里出了点事,钱不凑手,就把房子转手了。”
      再问,却是摇头。又问了几个人,俱是一无所知。
      春分犹豫着,走到了甘棠巷的仁人堂。往日这里总是排满了长队,今日却显得十分冷清,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人,来买一些最常用不过的药材。她在门口张望了许久,却始终没敢进去。
      因为这,她到了吃晚饭都闷闷地。奇怪,我的良心不是早让狗吃掉了吗?为什么还是觉得不安呢?难道是我爱上了他?去,这是什么狗屁念头,我难过只是因为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对,就是这样。其实我也不算很对不起他,我在他身边呆了足足九个月,本来还想给他生个孩子再走的。虽然孩子小产了,可是这也不能怪我啊。她翻来覆去想得越来越乱,敲着碗筷对晨风说:“那个,你有没有做过对不起别人的事?”
      “没有。”
      不可能啊,这也太伟大了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啊!
      “我做事只凭自己高兴。别人怎样,我不在意。”
      还好还好,我的境界还不是最低的。春分看到有了垫底的,马上把心里的歉疚打消得一干二净。歉疚这种高级的东西,只有上等人、有钱人才消耗得起。春分觉得自己配不上。
      等到酒饱饭足,她的睡意一涌上来,她更是忘了自己刚才是为什么而不痛快。她想起今天挣了多少钱,明天又可以挣多少,这钱可以买多少好东西,美滋滋地睡着了。
      睡到半夜,正是夜凉风徐,好梦缠绵的时候,不妨枕边一声“谁?”晨风掀帐跃起,破窗而出,剑还不曾出鞘,就将那闯入者的退路封住。闯入者情急之下,伸手入怀,扬起一阵烟雾。晨风只得给他一脚,将他踢飞,然后立刻闭气。就这样也难免吸入了一点,不过片刻功夫,就已经面色潮红,呼吸沉重。春分暗叫一声糟糕,走到院墙边上,往踢得半死的那人怀中摸去。她找到一个春宫瓷瓶,心下一喜,道:“我找到解药了。”她扒开瓶塞试着吸了一口,却觉得全身发软,摇了一摇,已经昏倒在地。
      待她醒来已是三个时辰之后。她见晨风守在旁边,道:“那人后来怎样了?”
      “在牢里。”
      “你的毒解了吧?”
      “我没中毒。”他居然把头偏到一边,面红耳赤。
      “那你是——”她记起了红色烟雾扬起时,那人错愕地愣了一下,又露出惊惧的表情。还有晨风中招后的反应,也不完全像是中毒。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衫——看来在这三个时辰里面,他该干的干了,不该干的也干。
      “啪!”春分从小打弟弟,耳光打得极其熟练。他也不避不让地受了这一巴掌。
      “你怎么不先把我弄醒?”
      他不答。其实我试过冷水、烧酒和香料,可是药性太霸道了,没用。你不醒,我不敢离开,可是又忍不住了。
      春分的怒气一晃而过,又道:“可查出来那人是什么来头?”
      “官府悬赏的采花盗。”
      “那岂不是有赏金拿?”
      点头。
      “呀,你怎么不早说!”春分从床上鱼跃而起,蹦到香案前拿抄起一把花菱镜,又抓了一把眉笔口脂,一边梳头一边傻笑:“发财了,发财了。”

      50两一锭的大元宝,整整放了一盘,要不是碍着县丞站在面前,春分恨不得上去咬一口。县丞摇头晃脑地说了一长串官话,春分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只听到末句“不知可愿意随本官去一趟?”
      春分不敢说自己啥也没听到,只能半低头做腼腆状:“民妇见识浅薄,凡事还要听我当家的。”
      “他为何要见了我家、娘子才肯说?”晨风非常别扭地说出“娘子”二字。春分白了他一眼,我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还配不上你怎的?”
      “这一点本官也不甚了了,但据该犯供称,他和尊嫂似是旧识。他自知死罪难逃,有些后事想托付于她。
      旧识?春分咬了咬唇,那人被踢飞前样子在她脑海中掠过。难道是他吗?她想到这里不觉颤抖起来。
      “我陪她一起去。”他握紧了她的手,顺着台阶走下地牢。地牢里极为阴暗,灯笼只照亮面前极小的一块,远处都是隐隐的呻吟和诅咒,夹杂着鞭子落在皮肉上的“嗤嗤”声。她手脚冰凉,一颗心越跳越快,恨不得转头就跑才好。终于走到牢门前,狱卒很为难地说:“壮士,犯人只肯见一个人。”
      “有事叫我。”他抱剑立在牢门口。春分点点头,躬身钻进牢房。
      “玉梨,真的是你!”
      蜷缩在那里的一个人挣扎着爬起来。虽然他披头散发看不清面貌,但是春分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
      “你,你伤得重么?”春分撕下半幅罗裙,要去给他裹伤。
      “不要,”他避让不开,道:“反正没有几天好活了。让我再看看你吧。你还是那么年轻漂亮。这些年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到处找你。钱用光了,我把房子卖了,药铺也卖了。可还是找不到你。”
      “我——对不起,我骗了你,我不叫玉梨,我的本名是叫春分。我也不是卖身葬母,我娘已经死了好多年了。”春分看他呼吸急促,立刻补充道:“不过我本来也不打算坑你,按计划是想卖给大同来的王三公子的,价钱都谈好了,没想到你从旁杀出来,加价到五百两,一定要买。我,我总不能说我不卖了吧。”
      “那你后来为什么要跑?我对你不好吗?你一想吃酸的,我大夏天地划两个时辰的船去人家田头找野酸梅;你一想吃甜的,我跑了七八里路把隔壁镇上的糖葫芦都买下来。”
      “除了我娘,你是对我最好的。可我是长在那样的一个地方,从小到大,别人对我好,都是有所求;就算暂时看上去是不求什么,可是时间拖得越久,要的报答越大。久而久之,我便不敢欠别人人情。也只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才觉得心安理得。你对我的好,已经让我承受不起了。当我知道你买我的钱是借的,为此还挨了一顿打,我就觉得这事儿错了;每次你给我买点什么,我就觉得我欠你的又多了一点;你知道我有了孩子,高兴得一阵夜都没有睡觉,还念叨老大叫什么,老二叫什么,我听了不知有多难受。”
      “那你可以留下啊。”
      “可是,尽管你对我很好,但是我,我在你身边却觉得——这么说吧,你为了让我高兴,特地做了一件事来哄我,然后我又努力做出很高兴的样子,让你相信我是高兴的。可是这样骗不了任何人,要不然你也不会一次一次地来哄我。”
      “那现在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呢,你和他在一起快乐吗?他对你好吗?”
      春分转过身子看了牢门一眼,道:“他?他对我根本谈不上好,我死了他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我对他也谈不到什么情义。我们只是不相干的两个人,是搭档,合则聚,不合则散。至于快乐,虽然有的时候我真的想把这个混蛋扔海里喂鱼,可大多数时间我是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比这更自在的了。”

      春分凄然地钻出了牢门,她知道自己不会再见到他了。“其实他本来是个好人,”她一边抹泪一边说,“是我害了他。”
      “原来你不叫云珠。”晨风蓦地来了一句。
      “是啊,你以为三百两银子就可以买到春分吗?告诉你,就是一千两,一万两也买不到!”她的声音陡然大了又陡然变小:“我们的赏金可不可以分一半给张大夫的老娘,毕竟我欠他们的,要不是我,她也不会老来无依;还有张大夫的后事,也要花些烧埋银子,就算是那五百两的利息。”
      “难得。”难得你不爱钱。
      “真奇怪,五百两还了债,他还赚了二百两利息,我们还剩三百两,还可以再买一个‘我’,好像谁也没吃亏啊?但我怎么又感觉谁也没赚到呢?”春分只当晨风点了头,站在一旁把手指头掰个不停。

      “近乡情更怯”这种上等人才有的调调,春分是不会有的。她骑大骡,着新衣,哼小曲,高高兴兴地进了谷阳城。多少年都没回来了,想不到县城里变得更热闹了。一进城门她就口水直流,王干娘,我来了;武大哥哥,我来了;还有那卖枣糕的谁和卖雪梨的谁谁,真是想死我了。
      “你不怕?”晨风半眯眼看向周围的人群:那个扯花布的小媳妇似乎心思不在讲价上,打酱油的孩子眼睛到处乱瞟,算卦的瞎子居然能绕得开地上的狗屎,下象棋的老头半天才走了第一步。是我太多疑,还是这些人真有问题?
      “有你在我还怕什么?啊,这一笼都是我的,谁也不许和我抢!”
      “你不担心你弟弟?”
      “他,那混小子天生天养,偷鸡摸狗,绝对饿不死的。酱怎么才这么点啊,大葱分我一半,哇,是你啊,胖婶儿!”
      “春分?你回来了?你怎么才回来?”
      “别提了,这一趟倒霉透了。我弟呢?”
      “他?”那妇人目光闪躲了一下,道:“他在大市口摆摊呢。”
      “好了,胖婶,这顿算你的,改日我再请你喝酒。”她十分利落地用荷叶包起一整只烧鹅,外带一打煎饼,拖着晨风直奔大市口,剩下那妇人被摊主拽住要钱。

      “卖子孙丸咯,祖传秘方,吃了我家的子孙丸,汉子可以金枪不倒,百岁也能添小子;妇人可以保胎安胎,寡妇也能生儿子。”两条大路的交叉口,一个猴样的少年一边敲锣,一边大声叫卖,周围凑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慢着,这寡妇人家如何能够生儿子?”一个学究模样的人越众而出。
      “您老人家有所不知,这生的是遗腹子嘛。”那少年回过头来嘻嘻一笑,逗得围观的人大笑不已,那学究灰溜溜地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小子,这药你自己吃过没有?也不怕说大话闪了舌头!”又一人道。
      “我还没说上媳妇呢,吃了可不是憋得慌?不过诸位大爷尽管放心,我祖上辈辈以身试药,要不哪来的我呢?”众人更是笑得打跌。
      “喏,各位要是还不相信,尽可以问这位大哥和大嫂。喏,三个月前这位大嫂还是腰身瘪瘪,现在已经是滚圆啦。”那少年居然伸手来拉春分,晨风上身前倾,手在袖中微一用劲,就将少年的手臂拗脱。少年正张口欲嚎,只听春分一声“不可”,脱臼的手臂又在一撞之下接上。他龇牙咧嘴半晌,终究是将一腔眼泪挤了回去。
      春分因为穿着现买的成衣,腰身处肥大了不少,又加上刚刚吃得撑了,看起来倒似乎真有点可疑。她被那少年气得满脸通红,为了掩饰怒色又低下头去,在外人看来却是无限娇羞,有几个大胆的妇人还走上前来摸了摸她的肚子。晨风站在那里一下握剑一下松手,真不知该怎样对付这些妇人。又有几个妇人频频向这儿看来,看他又精壮又挺拔,忍不住转过头去窃窃私语。他气得无可奈何,只能把脸一抬,拉着春分快步走开。
      待到城门将落,人群散去,那少年乐呵呵地收拾了摊子,追着他们来到一条无人的小巷,春分一见面就给他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那少年连连求饶:“姐,我错了,你不但没怀上,这腰还比当年细了呢。”
      “嘴上道歉算什么?要真有诚意,今天赚的都给我。”
      “不会吧姐,你都傍上金主了,还要我的——”他看看晨风,仍然是半旧的布袍,粗糙的绑腿,背上一柄寻常铁剑,实在和“金主”二字不搭界。但是一想到他刚才的雷厉出手,小弟立刻禁声,只是不住地翻白眼。
      “你羡慕?好,我把他让给你,你把钱给我。”
      “不要吧,姐。”他立刻眼里含满泪花,三年不见,姐的趣味越发怪了。
      她倒不在乎小弟装可怜,但是她看到晨风眼中闪过不快之色,还是觉得换个话题比较妥当。
      “你怎么跑这儿来坑人?我不是让你乖乖地跟着陈胖儿的吗?”
      “要跟着她呀,我早饿死了。她说你上次给的钱只够我过一年半的,加上我生了场病,以前存她那边的也都贴补光了。我只能在她那里住,每天还得自己出来混饱肚皮。”
      “那你就卖这个?你不怕人家回头找你算账么?”
      “怕啥,我这是糯米粉搓的,又香又甜又吃不死人。就算谁真的找上门来,大不了我退他一百个钱好了,再给他打两拳出出气。”
      “小弟,姐姐没有照顾好你。”她黯然了一会儿,道:“走,姐请你吃好的,爱吃什么随便点。你们先去点菜,我换件衣服就来。”

      店里只剩下一间客房,春分不得已打发小弟先去澡堂,洗好了再去夜市上吃一碗麻油凉面。小弟很不忿她“重色轻友”,匆匆地擦了把身子就要回来坏她的好事。
      “你们好了没有?我要进来啦。”
      没人理他。
      他气,又不敢真的闯进去。只得绕到窗台下,食指沾了点唾沫,将那窗纸捅出一个洞。不待他看清楚东西,先闻到一股细细甜甜的香味,让他登时觉得心跳耳热。由于室内比室外高好几个台阶,他第一眼看到的一张云纹大理石桌,桌上罗衫乱叠,珠翠零散。不久前花苞般裹着阿姐的大幅长裙,已完全绽开,层层的红绫如潮水般涌开,而她便躺在这片花海之上。细腻的颈脖挑出桌外,头微微向后仰着,撩乱的青丝坠入空中,只剩下尖尖的下巴扳得很高。桌的另一头,垂下来光滑结实的一双腿。一只脚蹬掉了绣鞋,在桌腿上轻轻地蹭着;另一只脚的脚尖上还挂着一抹水红,就那么晃呀晃的。
      小弟不敢再看,要紧转过身去,只是那脸却越发烫了。他满脑子都是她散落的鬓发,无风自动,一会儿前一会儿后,荡秋千似得,越飞越高,挣开了所有的束缚和羁绊,眼看着就要乘风而去。“啪”的一声,小弟给了自己火辣辣地一巴掌,把所有绮念打到了九霄云外:“那是阿姐,我怎么可以起这种龌龊念头!”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定下了去向,也许,正是昨晚风光旖旎的时候?总之次日一大早,春分去把最后一点银子换成铜钱付帐——因为她一向能换得比别人多,晨风带着小弟采买干粮药品。小弟在一边抱怨个没完,他充耳不闻,两眼望着前方的人流,只是眉头渐渐皱紧——
      “师兄。”一个年轻人上前施礼。
      “是你?”他看着站在面前的师弟。他在岛上没有什么朋友,如果一定要说一个,那就是紫燕。
      “师父叫我来杀你们。”
      “为什么是你?”
      “大概是因为小兰是自杀吧。”
      小兰?晨风慢慢想起来,紫燕与她的年纪最为接近,性子又好,常常陪她一起玩。有一回他陪岛主外出时,听到树林里有人喊“紫燕哥哥——”,那声音脆极了。岛主那天不知怎么有雅兴,走过去看,原来是小兰和紫燕在抓螃蟹。小兰在笑,眼睛一闪一闪的,本来很普通的小脸像露珠一样晶莹饱满。紫燕看着她的目光,也和小兰看他的差不多。岛主颇有玩味地看着这一幕,道:“我差点给忘了,原来你们都大了。”她已经死了吗?他不知道,他向来不大关心别人的事。
      “你杀得了我吗?”
      “不能。可是我不敢抗命。” 对不起,师兄。
      “你不怕死?”
      “我要不来,一样是死。我死了,岛主还会派别人来。”
      是啊,我可以赢这一次,赢下一次,可是我能打过所有人吗?连岛主我都没有把握打得过。难道我要隐姓埋名,过一辈子躲躲藏藏的生活?也许我可以说服紫燕,让他带我回去,去求岛主网开一面?毕竟岛上折损了不少好手,岛主正当用人之时,也许不会计较我过去做过什么。莫非命中注定,我还是会成为岛主手中的利刃,指哪打哪?不,我可以苦,可以累,可以忍饥挨饿,可以颠沛流离,但是我不能任人揉圆搓扁。他要我效忠于他,我就偏偏不能让他如意。我应该诈作认罪,然后攻其不备,用他的头颅来祭奠我被扼杀的自由?不,岛主是多么多疑的人,他能容许别人近他的身?
      管这么多干吗?只要我还活着,我就可以打下去;只要手中的剑不倒,我就不会倒。就算输了,又有什么好怕的,一刀下去不过是碗大的疤。可是她,她怎么办?
      “能放过她吗?”
      “她?那个女人?”
      “她不重要。”
      “我可以杀另一个女人冒充她。”
      “好。”他拔出剑,小弟激动得热血沸腾,却不料他只是开始擦剑。十八年了,他这生中大部分的日子都与这支剑为伴,这剑也老了,剑柄上爬满了裂痕。他不知道他为什么学剑,他也不知道他这只手,除了握剑还能做些什么?很多时候,这剑已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人是不会去问“为什么我长了两只手”的。连昨儿那个迷离的夜晚,他也不曾把剑摘下,这把剑始终亘在他们中间。想到昨夜,他抬起手想摸摸,仿佛她的脸就在他面前。好在这幻象一闪而过,他对小弟说:“照顾好你姐。”
      不等小弟回过神来,他的剑已经闪动,七月的烈阳下,这震动四方的一剑,竟然抹向了自己的脖子。他缓缓地倒下,脸上含笑,非常干净的笑容,无法被血迹污损的笑容。闹市中尖叫声此起彼伏,人车奔逃,长街为之一空。
      独有一人,逆流奔来,扑倒在他身边。她的泪滴上他的脸,顺着他的脸颊慢慢往下淌,
      她伸手把他脸上的泪抹去。

      “你杀了他?”她站起来,厉声对紫燕说。
      “是。”他颔首,转过身去,不忍再看躺在地上的笑脸。
      不料她手臂轻扬,一阵红雾过处,腾起一股奇异的芬芳。紫燕立刻屏气,却已经迟了
      一拍,面色渐渐发红,呼吸局促起来。他暗叫了一声“不好”,待要抓住春分要她交出解药,却看到春分的嘴张成了一个圈。
      “完了,拿错药了。”春分一脸沮丧,又猛地惊起:“快跑。”她和小弟二人一溜烟就跑出了大半条街。
      紫燕运了运功,发现气息流转良好,可见不是中了毒,神志也很清楚。可是整个人越来越燥热,唇角起泡,鼻孔流血,身体的某些地方蠢蠢不安。他突然醒悟过来,“啊”地叫了一声,卸下背上的包袱捂住腰下,就往县城里最大的青楼跑去。
      还是在清河县的人头市场上,还是在巷口的那棵槐树下,放了一卷芦席,一个青春少妇头插草标,一身素服地跪在旁边。她没有像旁人那样嚎啕大哭,也没有用手帕捂着脸,她只是低头跪着,黯然地看着那卷芦席,头垂得更低了。太阳太大,路上的行人很少,一个少年跑上来拉她:“姐,先回去吧,今天不会有人来买了。”她摇摇头,将那席子卷卷好,依旧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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