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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伏笔引言 ...

  •   黄昏。
      一个身形长立的人站在夕阳下,后面“迎宾酒楼”的金字招牌的阴影,恰巧遮住了他的脸。
      他的脸放佛永远都隐藏在阴影里。
      他身上穿着件蓝色道袍,非常宽大,因为他必须在道袍下隐藏着他那对沉重而锋利的银枪。
      锋利的枪尖正顶着他的肋骨,那件白府绸的内衣早已被冷汗浸透。
      今天不是一个寻常的日子,以往每次杀人前,他总是冷静沉着的。今天却是不同。
      到底怎么个不同法,这还得从他接到夜枭传信开始说起。
      他是一个杀手,他是黑魅组织的杀手,他叫周雨,外号“银枪血雨”。一个令人害怕的杀手,这也是他自己常常自以为是的想法。他总是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夜枭就再也没人能动的了他手上的那对银枪了。
      他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黑魅”组织的杀手,擅长适用双枪。死在他手上的人太多了,多的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他是一个没原则的杀手,他不论老弱妇孺,只要是黑魅发出了黑魅令。
      他都会无条件的服从,然后没有原则的将那人给杀死。
      但是今天却不同了。
      因为,今天黑魅没有给他传黑魅令过来,反倒是夜枭给他传消息说,有人出了五千两黄金要买他的双手。他也就是说成为了江湖黑魅令里面的那个“血主”(在江湖上把被黑魅组织盯上的人都叫血主,因为黑魅令一出不论天涯海角,你都是那个血淋淋的主)
      谁都知道对于对于一个执双枪的人来说,没了双手意味着什么。对于一个杀人无数,连老幼妇孺都不放过的人,就应该属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类型了。所以,那个买主是一个狠角色。因为他知道手不占血腥的借刀杀人。
      所以今天的他觉得很紧张。
      好汉架不住人多。纵使他的功夫很好。

      这条街是本县城里最繁荣热闹的地方,现在也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他目光从熙来攘往的人群中穿了过去,就看到了对面一个卖糖炒板栗的小贩。
      这小贩叫丁小。
      丁小是个身形矮小的人,甚至已经有些臃肿,但却长着双灵巧的手。
      现在他正蹲在路旁,用一把小小的小薄刀片,将篮里的板栗一个个剖开。
      他的手法看起来并不十分灵巧。
      因为他通常只会拿这种刀片杀人,据说他杀的人已经比这篮子里的板栗还要多些。他有一个外号叫“夺命飞刀”。从这个外号你就可以知道,他的小薄刀片其实并不是用来剖板栗用的,而是用来杀人的。
      迎宾酒楼的斜对面,有个很简陋的茶铺,只卖大碗茶,供行脚的路人歇息用。
      茶铺只有三张就木板搭成的桌子,茶客就坐在旁边的小竹凳上,用自己带来的干果下着茶。
      这个茶铺里只有一个人没有喝茶。
      这个人叫唐野。
      唐野很高,很壮实,身上穿着带着补丁的素色短衫,和同样带着补丁的长裤,脚上蹬着一双占满了泥土的草鞋,乱蓬蓬的头发用一根素色的带绑着。看上去就像一个赶集的庄稼汉,有点邋遢。
      谁也不会猜测他的身份,谁也不会知道他来自那个地方,不会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
      他就那么的坐在那里,嘴里不停地嚼着一种叫“槟榔”的硬果。
      不知道从那听说过,那本该是东瀛海盗和浪人的习惯,但从来没有人愿意问他,也没人敢问他。因为有过这样好奇心的人都已经不再这个世上存活了。据说,有一天他进了一家妓院,在干完活的时候,有那么一位自以为是的女人,发着浪嗲声嗲气的,问他原因。最后的结果就是,一眨眼就瞪着牛一样的眼镜,然后感觉到了脑袋与脖子分家。
      他旁边摆着根扁担,看来今天真的是想成为一个苦力挑夫。
      当然了,他并不是真的来做挑夫的,正如周雨一样,他也并非是一个真正的道士。
      他这根扁担里藏着四尺七寸的□□。他就是人称“野人□□”的唐野。
      还有个人是个书生打扮,正坐在唐野的对面喝茶。
      这个人很年轻,一张稚嫩的脸看上去很青涩。他穿着白色的长袍儒衣,端着大碗茶悠悠然的喝着,摇着一把竹柄折扇,整体看上去就是一个落魄的书生。所以他在江湖上的外号就叫做“催命笑书生”。但他还是喜欢别人叫他书生小文。因为他最初可没有想过会用剑杀人。
      书生小文随着唐野一起来的,小文和唐野当然属于朋友了。但就只这样看上去却一点也不像是唐野的朋友。
      他们根本是两种完全不同类的人。
      小文看上去像个很随便,很迂腐的人,很喜欢笑,很爱说些之乎者也。就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没有人能想象到,这么一个书生样的人,在微笑着对你说这子曰,然后不给你挣扎的机会,以最快的速度,用最精准的方式。杀了你的时候,你就不会觉得他是个爱笑的书生了。
      事实上,他若要刺瞎你的左眼,那么他的剑就绝对不会在你身上别的地方停留。
      他的剑就那样随便的掐在腰上,看上去就像是一条腰带一般。
      从周雨站着的地方往右十来步,树荫下停着辆很宽敞的黑漆马车。
      赶车的正在打瞌睡,长长的马鞭就挂在他手边的车座上。
      马鞭。对,他就叫马鞭。外号“夺魂赶马鞭”
      他的人就是条马鞭,鞭子就是他的生命。
      如若没有这条鞭子的话,他早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但庆幸的是,鞭子一直都在他的手上。所以他没有死。
      所以紫的只能是别人。
      从漠北一直到江南,不论有多么的凶险,马鞭总是赶着马车,马鞭总是不离马鞭。马鞭就像是上好的千里马,用速度用鞭子刺激对手,用鞭子鞭策自己。

      他们四个是一起来的。
      丁小,唐野,小文,马鞭。
      就是这里,就这四个人,加上刚才的周雨就有五个了。立刻就要做出一件惊人的事。因为杀手出现就意味着要做的事是要流血的。

      四月初五是清明节,七月十五是中元节,都是鬼节。
      “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你该回道观诵经的,为恶鬼超度,这样你亦得解脱。”
      “不对,不对。书生你说的不对。这要是道士念念经就能超度的话,这还要那些秃驴干嘛啊。”
      “哈哈哈哈......没想到。这野人也这么通透懂礼哈。”
      “哼,你这小矮个是瞧不起人么?”
      “你说啥,你是想尝尝飞刀的滋味了?”
      “哈,怕你咋滴。有种就放马过来。”
      “哎,丁兄唐兄你们有何必在此时争吵,且不看在黄金的份上,咱先办正事的要紧。”
      “是理。是理。”

      “哼,诸位好兴致。竟然有时间来找周某喝茶?嗯。”
      “不知周兄可是已然出家?”
      “书生何出此言呢?。”
      “何出此言?那你要是已然出家就应以普渡众生为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这么几条性命可都在等着钱活命呢了。若不是出家人,我们就问个交情,买个人情。我们只要周兄的双手并不要性命,还望周兄海涵呐。”
      “哼,废话少说。动手吧。”

      按理说,这周雨是黑魅组织的人,黑魅组织是个有规矩的组织,是不会轻易的让自己组织的成员犯险的,但结果周雨还是莫名其妙的成了血主。
      周雨也许并不是当今江湖杀手中武功最好的杀手,声名最显赫的人。但是,由他在两个月前接下来的那一单买卖,却无疑是让江湖上所有的人不得不盯上他的主要原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伏笔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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