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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鸵鸟 ...

  •   父亲从上海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将在莫斯科转搭火车,货物很多,希望我提前跟他安排好转运事宜。我掐指算了算时间,必须得马上动身才刚好不耽误。可是今天是周四,周末答应了去看小琴的比赛只能落空了。
      这是他第一次邀请我去现场看球,我犹豫着是否应该告诉他这个让人失望的消息。安娜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声音的分贝让我几乎失去一只耳朵的听力。“上帝啊,洛巴诺夫斯基球场!莉莉,Andriy Shevchenko邀请你去看球赛吗?”
      我长叹一口气,耸耸肩:“我去不成了,球票只能还给他了。”
      她一把夺过,“不不,亲爱的莉莉,给我吧,让我去吧。”
      看着她双眼发亮的模样,何必不成人之美呢?

      我在莫斯科用我蹩脚的俄语勉强应付着手头所有的事宜,父亲却坚持坐火车回基辅。我心里牵挂着小琴,执意要坐飞机。父亲百思不解:“上次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我给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爸爸,我是替你先行,总该有个人去安排好基辅那边的结货事宜吧。”
      他只是微笑点头,“你啊,我难得相信你会这么贴心啊。”他或许看出了我心里的小九九,却并不打算拆穿我。

      刚入店门,还没换下一身风尘,安娜就凑了上来。“Andriy让你给他打电话。”
      我直摇头,刚拿起电话筒,她又凑过来:“他——”我抬头,展开一张询问的脸。这个姑娘,在中国人的店里工作,学尽了中国人的矜持啊。
      “他并不太好。比赛被罚下去了。”
      哦?我直摇头,或许可以好好笑话他一番了。
      “小琴吗?我是莉莉。”
      原本期待的热烈回应并未按预想中那般来临,这孩子果然不太好。我忍住自己准备好的一肚子嘲笑话,小心翼翼给他道歉。他突然打断我:“我在菲尼斯洛普大街42号,你现在就过来。”
      我找到纸笔,记下地址。“我安排好手头的事情,就马上过来看你,好吗?”
      “不,你现在就过来,现在。”他的声音高亢而充满怒气,还没给我反驳的时间,就变成了盲音,让我举着听筒,哭笑不得。
      待我安排好一切接货事宜,已经是下午三点了。腹中空空,想到那个在电话里狂怒的少年,不得已,只好拖着又累又饿,快要断气的躯体再度出门。我决定上门请他吃晚餐,寥表我的歉意,而不至于让他的怒气杀伤我。

      那个菲尼斯洛浦大街是在城郊的一个偏僻的小区,离上次他带我来的俱乐部驻地倒是很近。车费花了我整整100格里夫尼亚,心疼如刀割一般。
      门铃摁了整整有三分钟,门里的少爷才懒洋洋给我开门。他一眼不发,苦瓜着那张俊脸,转身径直往回走。我喊了他好几声,他完全不当我存在,一头栽进毛毯里,死死蒙住头,喊了一句话:“我很同意。”(I am very agree!)
      “你很同意?你同意什么?”我疑惑了,到底曾经给过他什么承诺吗?看到这番景象,不敢逗他,满脸挂着讨好他的笑容,小心地问他。
      “我很同意,不是同意——”通过毛毯传出的声音含糊不清,像是他在敲打闷鼓。
      “亲爱的,你同意什么?又不同意什么?”
      他掀开毛毯,一脸怒气,冲我大声喊着:“我很生气,不是同意!”然后又重新将头死死蒙住。(I am very angry, not agree!)
      我看着他,想笑却又不敢笑。这又不是我的错,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这么反常了。“你为什么生气啊?蒙着头说话,我当然听不清楚了。”
      他一动不动,这回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生气了。
      “小琴,你干吗蒙着头?”我试图将毛毯扯下来,却发现这家伙竟死死揪住不放。
      “你究竟怎么回事啊?这是什么奇怪的嗜好?”我有点火了,推了他一把,他身子扭了一下,继续蒙头。“小琴,我讨厌这样说话,如果你不愿意露出你那该死的脑袋,我这就走了。”
      他的声音透过厚厚的毛毯传达到我的耳朵,我想我这回应该没有听错:“我感到很害怕。”
      听到他可怜的声音,心里又增加一分心疼,我走回床边,握住他紧紧攥着毛毯的手。“你害怕什么?”
      “我不知道,不能踢球,不能得分——”
      “傻瓜,你不会永远不进球的,人不可能每次都能抓住机会进球的。”我用力扯那截毛毯,他还是抵抗着,不肯露出头来。
      又生气,又心疼,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我在这里,没有什么好怕的。”
      我希望能劝说他用一种正常的方式跟我交谈,决定把他从被子里弄出来。爬到床上,从下掀开毯子的另一头,使劲拉扯。“如果你不进球,不得分,难道永远要做一只鸵鸟?”
      我其实没有太多气力,而他毕竟是个运动员,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力道也比我大。我突然发了狠劲,死死不松手,一句脏话脱口而出:“你个王八蛋!”
      一人躺着,一人站着,将一条雪白的毛毯拉成一条直线横在半空,谁也不松手。僵持了快十分钟,突然听见尖锐的一声响:“呲——”我一个踉跄,结结实实摔在了地上,手里抓着半截毛毯。
      他一跃而起,跨到我的面前,扶起我的身子:“对不起,莉莉,你没事吧?”我疼得呲牙咧嘴,恨不得狠狠咬他一口才好。你这死小子,看来以后要用苦肉计。
      毛毯的棉绒纷纷扬扬,飘撒下来,降落到他金黄的发丝上,我伸手拨落它们,捧住他的脸:“你的房子下雪了,鸵鸟。”
      他将我抱上沙发,乘机依偎进我的怀抱,又一次将头埋起来,一声不响。我用手梳理他那微薄的金发,满是心疼:“你怎么还有这么孩子气的习惯?鸵鸟才会用的笨方法。”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紧紧环住我的腰,让我无法动弹。我突然想到,钟书维一旦紧张却又不想被我看扁时,总是躲起来抽烟。他会不会也是一样不想让我看见呢?
      “人不会一辈子倒霉,就像我不会永远都在机场遭劫一样。所以,你不可能一辈子不进球,更不可能一辈子不上场。”我对于足球的了解仅仅限于旁人的转述,说不出更多的道理来。
      “小琴,如果你害怕,可不可以只抱着我而不是将头埋起来?我不习惯跟一只动物说话。”我尝试着说服他改变。
      他突然直立坐起,将头靠在我的肩上,压得我的肩头隐隐作痛。“莉莉,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在机场看我的那双眼睛。”
      我伸手拨正他的脑袋,让自己舒服一点,用什么样的眼睛看着他?“哦?”我不记得了。
      “你几乎要哭了,很伤心,嗯,更严重一点,那个词,——”
      “绝望?”我疑惑得很。
      “对,就是绝望。我坐在墙角,你看着我,让我害怕极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是吗?”我完全没有印象,在他主动找我攀谈之前我有留意过他的踪迹。
      “你穿着白色的毛绒外套,很纯真,像极了一朵百合花。”
      我断定他是在杜撰了。人的记忆会出现偏差,习惯却很难改变,我从来不喜欢白色的衣物,更不会穿着白色的毛绒外套长途旅行。太容易染尘,增添洗刷之苦。我看着他一副自我陶醉的样子,却不忍心拆穿,算了,美好的谎言,不是大错,何必较真?

      有时记忆也会欺骗我们,那些事情那些人,也许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又或许是我们都刻意地将它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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