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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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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我的车子毁了,连带着还有解雨臣。
王八邱那老家伙,我撂脸子走人后和他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结果背地里阴了花儿,交易的时候给条子电话,结果在大桥上上演了一出追逐大战,结果是花儿栽下了大桥,车毁人没亡,捞起来还有气,送了医院。
“脑袋上全是血,脸上也有擦伤,一条手也断了,我看见的时候鼻子往外冒血沫子。。。。。”吴邪坐在医院的椅子上撕着自己的头发。哑巴张站在一旁,脸色还是木然。
“他以为他的一条命把我换回来很值得?我根本没那么金贵!”我摔了墨镜咆哮。
“现在说这个没用,四阿公的手机号,在这里了。”哑巴张默默的递过一张纸。
好吧,我接了纸,看了看还亮着红灯的手术室,大踏步走了出去。
王八邱,动了我的人就该知道代价。
你付不起。
后来我在陈皮阿四那里抵了我的二十年,用来换王八邱的一条命。
陈皮阿四果然很有效率,不过他要我宰王八邱的时候低调一些,我高调了,害得自己先在国外躲了好几年。
当我终于回来的时候,收到了吴邪的简讯
【小花要结婚了。】
十五。
“你说谁要结婚了?!”我回来了,带着一身的风尘仆仆直奔吴邪家。
小三爷也已经是当家,在我不在国内的几年损了一只眼睛,看上去要冷漠了不少。
哑巴张还是那副模样,开门看了看是我,回卧室叫醒了吴邪,然后自己窝回去睡觉。
“具体不好说,明天我带你去看他吧。”吴邪很是疲惫的样子。
明天,好遥远。
我头疼欲裂,在沙发上窝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起来收拾得也不算好就要吴邪带我去,吴邪一手拿着油条一手丢了个刮胡刀给我:“修修你的鬼样子。”
“现在还说这个干什么!他要结婚了啊!”我把刮胡刀摔在了地上。
吴邪的眼神变得锋利起来,哑巴张默默的放下豆浆,把刮胡刀捡起来塞给我:“反正都走了几年,不缺这几十分钟。”
我像给抽干了力气一样的瘫倒在地上。
对啊,反正都走这么久了,摇摇晃晃的进了厕所。
他是怪我的吧。
事实证明,其实他没有怪我,因为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
温和的笑,还是粉红色的衬衫,搭着白色的风衣。他转头吩咐:“秀秀,倒点儿茶来。”
我有一面之缘的白色旗袍少女甜甜地笑着,进了厨房。
“花儿。。。。你怎么了?”
他疑惑的看着我。
“故人而已。”吴邪慢悠悠的开了口:“小花,我想吃你买的松饼了。”
“好吧,我去拿点儿给你佐茶,秀秀喜欢吃得紧,那东西都快没了。”解雨臣起身,腿脚还是有些跛。
“我。。。”还没说出我的疑惑,吴邪给我拖了出去。
“不要乱说话。”他的表情很是严肃。
原来几年前,解雨臣的手术做得不是很成功。脑袋里留着一个血瘤,瘤正压迫了记忆神经,他把我给忘了。
“我要他记起来!”我歇斯底里。
“可以,如果强行刺激,血瘤破裂的话,他会死掉。你是要他爱你,同时也是要他去死。”吴邪轻蔑的看着我。
我脑袋里有什么断裂开来。
我们曾经在一起,我们再也不能在一起。
“你们在说什么?松饼来了。”解雨臣从屋里探出头看着在院里的我们。
“啊,来了。”吴邪笑起来,进去接过他手里的松饼。
眉心一凉,雪花慢慢的开始开始飘散。
冬天了啊。。。。。
我摸着脸上又开始隐隐作痛的伤疤,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花儿,我爱你。
六。
解雨臣和霍秀秀结婚了。
他的婚礼我没去,摸着自己泛白的头发默默的在家里睡了一下午,
一眼的纯黑色,感觉真好。
睡醒了。我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只是给陈皮阿四发了条信息:四阿公,我接手缅甸那边的生意。
然后拔了卡,出了国,十年,再也没有回来。
我取了墨镜,没有人知道我的来历,后来在缅甸出了名,道上开始传,四阿公的手下一个比一个闷,这边疤脸的男人赶得上很多年前的哑巴张了。
我以为他们都忘了我,没想到还有人记得我这个瞎子。电话打来,里面的女声是我不熟悉的。
“喂?”
“你好,我是霍秀秀,解雨臣的妻子。”
“解夫人。”我保持一个多年没有来往的朋友的淡漠。
“雨臣死了,他给你留了些东西,你要不要来看看?”她的语气微微有些梗咽。
“对不起,我不能擅自行动,可以把东西寄给我么?”
“好。。。可以,不过可能你还要回国处理一些事情,打扰了。”
忙音传来,我把手机慢慢的抵着眉心。
死了啊。。。。。你就这么死了。。。。。
我一下一下拿着手机钝角的机身砸着自己的眉心,直到鲜血淋漓。心口也是血淋漓的痛。
不久,霍秀秀的快件到了,我打开,竟然是孤儿院的领养证明。
他和霍秀秀没有孩子,只在孤儿院认养了三个男孩,现在都记名给了我。
我回了国,孤儿院里,确认了材料,院长对着老师吩咐道:“把孩子们带来。”
都是小男孩,老师开始介绍:“这个是解小瞎,黑小臣,黑小花。也不知道怎么的。。。。解先生取的名字都挺奇怪的。”
“那是因为他不知道我的真名。”我蹲下身抱住了解小瞎,他伸出手来摸着我缠着纱布的额头:“痛不痛?”
我摇了摇头,解小瞎的手腕上,一个东西冰凉,蹭着了我的眼皮。
那是一个青铜的铃铛。
解小瞎很聪明,举起手:“这个是爸爸说的,他爱人送的定情信物呢,本来是一串的,拆了给我们。”
我冲着黑小臣和黑小花伸手,他果然很了解我,黑小臣和我小时候的确很像,而其他两个孩子都很像他。
我把他们抱在怀里,眼角似乎有东西慢慢滑落。
原来,你一直都记得。
(END)
番外我必须离开——花儿
他是个痞子,不折不扣的痞子。
第一眼见面的时候,我在唱戏,他用一种审视着商品的眼神看着我,让我浑身都不舒服。
汉墓里,那火蜈蚣我纯粹是失手,不过也可以说是下意识的就给他挑了过去。
不过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吻我。
他喜欢抽烟,可他的吻却不带烟味,这是我还能接受的一点。
后来什么的,我也只是觉得能敷衍就敷衍,做我们这行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所以真心拿来有什么用?
不过他显然是太投入了,好吧,我陪他玩。
把自己玩进去,就是我没预料到的了。
闲谈什么的不说,王八邱的手段我知道,第一次当攻,其实我并不想那么粗暴,但是只有这样,能勉强留他下来,然后我去处理那些事情。
他很累了,我不可以要他再累。
如果不是轮胎给王八邱炸爆了一个,我是不会栽进江水的,江水很冷,比不上他的怀抱。
手术后的一长段时间我的确忘了他,但是一切都在看见铃铛的时候恢复了。
我和秀秀结婚,我要吴邪告诉他,都只是想他来接我而已。
如果他来接我,那么死又有什么?
他回来了,却只是想做什么君子。
他怕用爱情杀死我,但他退缩的时候却也同时亲手杀死了爱情。
我和秀秀没有孩子,我去孤儿院领养了三个,交给他,想着他那种人带孩子我就想笑。
好吧,我该走了。
其实很简单,初次见面的那把匕首我还留着,在手腕轻轻一划,然后慢慢回忆我和他的往事。。。。。。。。
瞎子,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