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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傲慢与偏见的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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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回忆一个25岁就已经永远离开我的女孩?
她是那么光彩照人,才华横溢,她爱MOZART,BACH,BEATLES,当然也爱我.所以,有一天,她把我和那些伟大的音乐家排在了一起,我问她是按什么排的,她回答:字母表.我笑.可是现在,当我坐在这里,回想她的音容时,突然很想问她,是按我的姓还是名排的,如果是名,那我就得排在那个MOZART的后面,如果是姓,我就别夹在BACH和BEATLES的中间了.但是无论哪一种,我都不是第一个!这让我十分沮丧.因为从小我都是排在第一个的,这是家族遗传.
大学二年级的秋天,我开始去RADCLIFFE图书馆自习,不仅仅是想看看那些上流社会的人,尽管我承认我喜欢.那个地方安静,没有人认识我,去的人很少.像往常一样,历史考试的前一天,我连那张必读书目的书单的第一本都没有看过-这是哈佛的"传统"!我在那些藏书里徘徊,希望能找到一本书帮我安全度过明天的考试.但是显然,我需要帮助.
当时有两个女孩儿在那里自习.一个体形健美看来热爱运动,一个戴着眼睛看来热爱学习,我当然选择了后者.
"你有(THE WANING OF THE MIDDLE AGE)(注:我没查WANING,应该是(中世纪历史)吧)吗?"
她瞄了我一眼.
"你有自己的图书馆吧."
"听着,HARVARD(哈佛)允许任何人进入RADCLIFFE."
"我没有跟你讨论合法性,是义务,像你们这种身价上亿的富家子弟一定有自己的RADCLIFFE吧,上百万的藏书.而我们这种穷人就只有这些廖廖的几本破烂."
上帝,她有这么强烈的优越感!这种人总觉得如果RADCLIFFE跟HARVARDDE的比是五比一,自己就一定比别人聪明五倍!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好好修理这种人一顿,但是现在,我十分需要那本该死的书.
"听着,我需要那本该死的书!"
"你能不能注意你的说话方式,公子哥?"
"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不配在HARVARD学习?"
"你看起来很傻很有钱."她说,拿下了她的眼镜.
"你错了,"我抗议,"我实际上很聪明很贫穷."
"不,很聪明很贫穷的人是我."
她直直地望着我,她的眼睛是棕色的.好吧,我承认,我看起来很有钱,但是我绝对不允许被一个女生说我苯,即使-她的眼睛实在是很迷人!
"该死,你到底为什么觉得我笨?!"我问.
"我不会和你约会去的."她回答.
"听着,我没有约你……"
"那就是-"她说,"为什么你笨!"
我得解释一下,我为什么和她约会:在那么重要的时刻最精明的做法只有是我投降,那样我才能立刻得到那本书.这样因为她到闭馆的时候都不离开,我就有充足的时间去看那些十一世纪末期,从传教士到律师的历史.
那次考试我得到了A-,碰巧的是,和JENNY第一次从桌子后面走过时我给她的身材的评分一样.
不过,她的穿着实在不怎么搭配,说实在的,和我的品位差的太远,尤其是她拿的那个印度的包,幸亏我当时没注意到,当我后来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把它看作是她的一个象征了.
我们去了附近的MIDGRT饭店.我点了两杯咖啡和一个果仁巧克力冰淇淋给她.
"JENNIFFER CAVILLLERI.是美国和意大利的混血儿.音乐专业,"
"OLICER."我说.
"名?"
"名."我回答,然后招认了我的姓名:OLIVER BARRETT."
"哦,"她说,"BARRETT,和那个诗人一样?"
"对."我补充,"不过没什么关系."
她听了停顿了一下没说话,不过我暗自庆幸,她没像以前那样问写令我苦恼的问题.
"BARRETT,会堂?"
这对于我来说不是件好事,HARVARD里那个最大的也最丑的完全符合HARVARD式虚荣和臭名远扬的风格的建筑:BARRETT HALL是我家出钱建造的.
我承认.
于是,难得的,她沉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难道我们这么快就没话说了吗?难道是因为我和那个也叫BARRETT的诗人没有亲属关系?
她就坐在那里,露出一点微笑.
我得找点事情做,于是就翻了她的记事本.她的字体很奇怪:小小的,锋利的,全都是小写,没有大写.Comp.Lit.105,Music150,Music201-
\"Music201那不是大四的课程么?”
她点了点头,并没有隐藏她的骄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符多音学。”
“什么是一一符多音学?”
“不是什么性感的东西,所以对你没什么吸引力。”
为什么我要忍受她的傲慢?难道她没读过《深红色》,不知道我是谁么?
“嘿,你知道我是谁么?”
“恩,”她轻蔑的说:“你就是拥有THE BARRETT HALL的人。”
原来她不知道我是谁。
”THE BARRETT HALL不是我的!”我故意模糊,“我曾祖父碰巧把它给了哈佛。”
“所以他不怎么样的曾孙子注定是哈佛的了。”
我受够了。
“Jenny,如果你这么确定我这么失败,为什么压迫我和你约会?”
她直直的看着我的眼睛,狡黠的笑了。
“我喜欢你的身材。”
一个大赢家必须具备的能力就是成为一个大输家。这没什么自相矛盾的。在哈佛,最独特也是最正常的事情就是反败为胜。
“坚持说不定会赢,Barrett,你在玩火。”
“没错,我很高兴看到你能跟着我,你非常想得到最后的胜利是么?”
当然,一个彻彻底底的胜利最好。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最后一分钟的胜利最漂亮:
当我送Jenny回宿舍的时候,我毫无疑问的打败了眼前这个张牙舞爪的Radcliff的小姑娘赢得了此次战役的最终胜利:
“听着,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原著是“小婊子”,由于我太纯洁了,就翻译成“小姑娘”了),星期五晚上是Dartmouth的冰球比赛!“
“所以?”
“所以你一定要去!”
她用标准的Radcliffe人提到运动时候的语气说:“见鬼,为什么我要去看一场脏兮兮的冰球比赛?”
“因为是我的比赛。”我不动声色。
安静了一小会儿,我想我听见爱情般的雪花飘落的声音了。
“哪一队?”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