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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二十三、
      三天以后,习朗要回国处理突发生意,我们的夏威夷之旅也随之结束,虽然有些短暂,却没有遗憾。
      我送他到机场,他握着我的手,温柔地叮嘱我,“梦初,听医生的话,好好接受治疗。后天我就过来陪你,最多一天……”习朗说着,将我的护照和飞往洛杉矶的机票一并给了我,我的航班比他晚,因为我坚持要送他上飞机。
      我点点头,说,“好。”
      习朗垂下脑袋,亲吻我的额头,我缩在他怀里紧紧抱着他的腰,直到登记的提示音响起,我才松开胳膊放了手。习朗走向机场的时候,脚步很慢,竟然还破天荒的回头向我挥了挥手,脸上似乎有牵挂的微笑。
      我痴痴地望着他的背影,贪恋地望着,长久地望着,把那早已深深刻入心底的轮廓,再一笔一画加重加浓,直到他在我的眼睛里消失不见。
      我呆呆地看着自己手里的机票,终于撕碎了扔进垃圾箱,接着走向售票处,定了下一班最早飞往中国的航班,从夏威夷到上海。

      在上海下了飞机,我取下双肩包,从夹层里拿出手机,迫不及待地按下了开机键,随着音乐声落,屏幕上弹出一个醒目的提示框,二十多个未接来电和三十几条短信息,无一意外,全是习朗打来的。
      “我已经到北京了,你也上了飞机了吧。”
      “还没有到洛杉矶吗,航班晚点了吗?到了记得给我回电话。”
      “下了飞机以后,早点回去,不要一个人在外面乱逛,不安全。”
      “好好照顾自己,记得按时吃药,还有吃饭。”
      “我要开会了,一会儿再打给你。”
      “会开完了,你怎么还不回我电话?”
      ……
      “乔梦初,你到底在干嘛?给我回电话!”
      “谈完了生意,我就去找你,梦初,你等着我!”
      我一条一条地看下去,一直看到最后一条,距离现在仅仅只有半个小时,我知道,如果我就这样一直看下去,还会有下一条,接着再下一条,他甚至还会打电话过来,只要我轻轻按下那个绿色的键,我就可以听到他的声音,然后流着眼泪委屈地告诉他,我在上海。
      只要我告诉他,他就会过来接我的。
      可是恰恰相反,我现在能做的只是流着泪,故伎重演,将电池板扣下来,取出手机卡,然后自以为洒脱地扔进垃圾桶,接着找个没有人的角落,假装高跟鞋崴了脚蹲在地上,把脑袋埋在双臂里歇斯底里地哭个痛快。

      我没有在上海逗留,而是辗转回了江苏。不过,我不能去看爸爸,也不能去妈妈的坟墓,我只是绕着以前生活的城市,去了小时候略微有些印象的几个地方。其实,关于儿时的记忆,我已忘得寥寥无几,更说不上怀念,只是觉得自己再次做下这个决定之后心里就忽然空空的,想找些东西填补从今以后的寂寞而已。

      二十四、
      第二天,离开江苏,我回到了A市。
      是的,兜兜转转了一大圈,跑到了美国,跑到了老家,我竟然还是回了A市,我最熟悉,最深刻,最甜蜜,最心痛,也最眷恋的城市。其实,这个想法,很简单也很纯粹,爱上一个人,往往在无意间,也会爱上一个城!
      我很快就安顿下来,找了一个二手房,房子有些破旧,地段也不怎么好,而且离我家的别墅很远,在这个城市人迹稀罕的另一端。我看不到习朗,当然,我也不用担心被他看见。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习朗和爸爸小舞他们,肯定又开始满世界地找我。
      不过这次,我想习朗一定想不到,我就在A市。我就算是死,也要死在A市!
      收拾好家具之后,我去街道上的简陋理发店修剪了头发,将一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细碎的短发,额前的刘海恰巧微微遮住眉眼,显得脸型清秀瘦小。
      然后,我上网找了一份编辑工作,不需要怎么出家门,通过网络发送一些E-mail就可以,虽然工资不高,但也刚好维持一个人的开支,哦不,还有我肚子里的小宝宝。
      我的生活正在趋于一种从未有过的平淡,就好像我取了一瓢冰水,却端着它,于数不尽的朝暮与变换的四季,走过了千山万壑,终于把冰水酿成了甘泉,然后一滴不剩地饮下,放在心里可以每时每刻地思念。
      我想,这种感觉,就像我的婚姻,或者我对习朗的爱恋,能这样把他放在心里,可以随时想想,就够了。

      怀孕三个月,我的肚子开始微微鼓起来,身体也变得越发虚弱。我强迫自己吃肉食品,尽管会像以前一样难受,剧烈地呕吐,但是吐得越多,我就会吃得越多。
      我的邻居是一对年过六旬的老夫妻,他们见我这样辛苦很是看不过去,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孩子也独自在外吧。
      大妈给我炒了一盘清淡的木耳肉丝送过来,看着我吃得狼吞虎咽,叹了口气,“哎,你们年轻人的事儿我是不知道,可是感情这东西,我倒是觉得还是过来人有经验。”我睁大了眼睛看着大妈接着说下去,“感情,就好比一根线,一男一女的扯着两边,即不能攥得太紧也不能攥得太松,太紧,会把线给绷断,正好一拍两散,太松了,谁都觉得没劲儿,搞不好就都松了手……”
      我愕然地看着大妈,哭笑不得,“大妈,我就是出来散散心,没跟着家里人吵架。”
      “得了吧,整天憋在房间里,即不哭又不笑,大妈我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心里藏着事。”大妈果然是明眼人,一个闪亮的眼神飞过来,我已经心虚了,“两个人出了问题,不管是谁的对谁的错,总归是要解决的,解决了才能一块好好过日子。人这一辈子总共就活80岁,有60年都是跟那个人朝夕相处,就是有天大的仇,早晚也得解开。”
      大妈给我讲了许多自己的人生哲理,她说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一见钟情的婚姻其实很少,更多的则是在漫长的岁月中艰难地,一点一点地彼此磨合,磨合掉当初信誓旦旦的诺言或者是心浮气躁的抱怨,最终磨合成一对相依为老的恋人,在黄昏暮年,细数着彼此做过的傻事,携着手步履蹒跚地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
      正说话间,大妈的老伴闻着菜香走了进来,大叔已经秃了顶,摸着光溜溜的脑袋,问我“老婆子又在扯些什么”,大妈狠狠瞪了大叔一眼,站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你们都还年轻,不做些傻事,以后都没的回忆,也不好”说着,就撵着自家老头儿回去了。
      看着两位老人笑骂的背影,我的眼角忽然毫无征兆地滚下一滴热泪,我呆了呆,放下筷子,伸手抹掉。离开习朗以后,我很久没有再哭过。不过大妈说的对,其实,我也没有怎么笑过。

      二十五、
      十月底的时候,渐渐入了冬,A市袭来一股寒流,忽然降温,我的身体太虚弱,穿得又薄,去外面散步兜了一圈风回来,就接连两个星期感冒发烧。
      我晕晕乎乎地躺在床上,听到自己的房门被人推开,大妈气急败坏地骂了我一顿,“再这样下去,不光你得受罪,还要拖累了肚子里的孩子,小孩儿要是在娘胎里出点儿事,你八成也别想活了!”
      然后,我被大妈和大叔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里,我睡了很久,也做了一个很长的美梦,我梦到一只宽大温柔的手,给我掖上了被子,给我端水喂药,给我按摩酸痛的肌肉;那只手很暖和,轻轻地撩拨我额前的碎发,拢着我的指尖贴在掌心里慢慢捂热……
      当我醒来,我睁开眼睛,竟然真的看到了一只手,静静地垂在我的枕边。我顺着那只手看过去,却看到了一双疲惫的通红的,噙着泪水却又含着微笑的眼睛。
      那是我熟悉的眼睛。
      “习朗……”
      最先掉下眼泪的人仍旧是我,我望着他,泪水像决堤的洪潮,漫出眼眶。
      习朗动了动嘴唇,他没有说话,只是一把将我楼进了怀里,用力地,狠狠地,仿佛要将我挤进他的身体里。当我伏在他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时,却感觉到有湿湿的液体,贴着我耳郭滑下来,沿着我的脖颈蔓延开来,仿佛一条很长很长的河流,没有微波细浪,也没有尽头。
      “梦初,跟我回家吧!”我抬起头,这是习朗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深深地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再次被他拥入怀中,鼻腔里全是他的气息,温暖的,轻柔的,家的气息。

      第二天,我随着习朗回家了,回到那个我日夜怀念的漂亮房子。
      门前的蝴蝶兰谢了,被栽上了一排整齐的怪柳,冬天的怪柳叶子落了大半,不怎么好看,婆娑的细枝皱巴巴的树干,看着反倒叫人心生怜悯,我忍不住停了下来。
      我感觉到了习朗的目光,他在看我,于是我问他,“爸爸也过来了?”
      习朗扶着我的肩,摇了摇头,说,“找你的时候,我去了江苏,见到了爸,也去了妈的墓地,还听了他们两个人的故事。”
      我不解,“他们两个人的故事,什么故事?”
      习朗握着我的手,眼睛微微一沉,淡淡地说,“爱与罪,罪与赎的故事。爸告诉了我怪柳的花语,赎罪。”
      赎罪!我从来不知道,那些可爱的忧郁的粉色小花,竟然象征着世间的罪过。

      二十七、
      在我留下离婚协议书去了美国之后,习朗第一时间赶到江苏找到了我的父亲。
      爸爸暴怒,狠狠地抽了习朗一巴掌,然后带他到了我妈妈的墓地,在妈妈的墓前,爸爸却忽然倾颓地跌坐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失声痛哭起来。
      二十几年前,我妈妈爱上了一个才华出众的男人,那个男人就是我爸爸,却遭到了家所有里人的反对,为爱痴狂的妈妈最终还是做了一个孤注一掷的决定,她嫁给了爸爸,并且为了他们的婚姻做了许多她从没有想过的事情,她甚至拿着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任凭殷红的鲜血烫染她雪白的肌肤和美丽的衣衫,却依旧固执地乞求外公外婆接受她的丈夫。
      在众多雷同的电视剧里,这无疑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情节,可是在我妈妈的故事里,这却是一个悲剧的开端。我妈妈从来不知道,爸爸之所以娶她,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欲擒故纵的商业阴谋。在他们结婚后不到五年的时间,妈妈的家族破败了,一夜之间天翻地覆,爸爸一手操控了外公的企业,而他们的婚姻也在一时,也成了人人皆知的笑话。
      这时候,妈妈才知道这个让她心心念念的男人,大概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因为在她最狼狈的时候,爸爸竟然无情地赶她走,他对妈妈说永远都不想再见到她。可是,妈妈拒绝了,她坚持要留下来,不仅为了这个男人,为了她自己,更为了我。就是在那个祸不单行的时刻,妈妈怀上了我,却也知道自己了身患绝症。
      接着,爸爸在商场上大展拳脚,事业登峰造极,而妈妈却在医院里孤独地生下了我,当一切都无遮掩的时候,真相被一点一点残忍地撕开,爸爸终于得知妈妈患上了绝症,悔不当初,他想要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去挽救她,可是妈妈却一意孤行地拒绝了医院的治疗,终于在我四岁那年,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爸爸以为她这样做是因为恨他,然而妈妈在临死前,对爸爸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我死了,带走你的罪过,你才会得到解脱!
      两个人整整十年的爱恨纠葛,在这一句话中,以这样悲凉完美的方式做了最后的了结,然而却是最初,谁也没有想到了结果。
      爱一个人,远比恨一个人简单!

      我听习朗说完的时候,已经满脸是泪。
      忽然之间,我明白了为什么习朗恨了我将近四年,而当他在美国找到我的时候,忽然就对我特别好,我也明白了他为什么要在园子里栽种一排整齐的怪柳。想通了这些事情,我的心里忽然就有些怪怪的,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是觉得心里别扭。
      就像现在,习朗轻轻地给我擦干泪水,柔声说,“梦初,不要哭了,咱们回家。”
      习朗说着想要抱起我,我却推开他的手说,“让我自己走吧,我能行。”
      习朗却好像没听见一样,打横将我抱起来,我将头埋在他胸口,听见他舒了一口气,低沉地说,“梦初,别拒绝我,让我做点儿什么吧,为自己以前的罪过。”
      他的声音很低很沉,随着他的脚步落到我心里,很苦涩很难受,他每走一步,都会让我觉得万分疼痛。
      进了家门,习朗将我抱向沙发,轻轻地放下去,又蹲下身为我脱鞋。
      我看着他修长漂亮的手指,动了下腿,将脚移向一边,习朗的手顿住,他抬起头惊讶地看我,“怎么了?”
      我摇了摇头,伸手捧住他的脸,望着他明亮温柔的眼睛,慢慢说,“习朗,不要这样。无论过去怎样,你都没有错,也没有罪,真的,爱是一种付出,被爱是一种满足,无论爱还是不爱,每个人都会感到幸福的……”
      “习朗,其实我们能走到今天,我已经非常知足了,你和我结婚,为我牺牲了很多东西,尽管你从来不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到,你嫌我笨手笨脚,那是因为你很优秀,有能力有才干,你是一个有抱负的大男人,你有你的骄傲和自尊,而我却用这样卑劣的方式得到了你,是我不懂得尊重你,所以我对你的爱蒙上了世俗的尘埃,不是你冷漠……”
      习朗将脸歪了一下,轻轻滑过我的指尖,埋向我的手心,一股湿热的液体从我指间的缝隙流下来,“滴答滴答”地落在地上。
      我将他的头平放在大腿上,手指滑入他的发根,轻轻摩擦,就想安慰一个伤心的孩子那样。
      “梦初,我想让咱们的孩子,踏踏实实、干干净净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习朗说,我们的孩子是纯洁的天使,他的降临,可以洗涤他深埋于心的尘埃!

      二十八、
      第二天,小舞过来看我,她摸着我的肚子开玩笑,“哎呀,这手感不错嘛,既饱满又富有弹性,不如咱俩打个赌。”
      “赌什么?”
      “赌你肚子里是公是母。”
      我噗嗤笑了出来,小舞接着说,“我猜是个水灵灵的小美人,你觉得呢?”
      “臭小子!”
      这时候习朗走了过来,他见我们两个哈哈大笑,也掺和进来,“我也赌小子!”
      小舞瞪了他一眼,“关你P事!”
      习朗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回到,“怎么不关我事,我是他爹,当然是我提供Y染色体了。”
      我听得一头雾水,问习朗,“Y染色体是什么东西?”
      习朗却神神秘秘地笑了笑,站起身走向书房。
      小舞鄙视地白了习朗一眼,对我说,“乔梦初你个笨蛋,你老公耍流氓呢!”然后她凑近了我说,“精子!”
      我的脸顿时爆红,狠狠推了小舞一把,小舞大笑起来,笑得东倒西歪,最后终于停止发笑的时候,小舞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梦初,以后别再干傻事了,如果一个男人下定了决心要把你找回来与你分担,你逃到哪里都是没用的!”
      小舞告诉我,当习朗拿着那份我签过名字的结婚协议书来到她面前时,他已经把整个A市找遍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只有一双眼睛闪着黑亮的光芒,一动不动地盯着她问,“你告诉我,她到底去哪里了!”
      当小舞害怕地哭泣着怒骂习朗时,他却咬着牙说了一句,“乔梦初是我老婆,不用你提醒!”
      然后,习朗来到了美国,他跑遍了洛杉矶所有的医院和警察局,甚至中暑,甚至露宿街头,当我第二次离开,他再一次发疯似得跑到美国,辗转于各个城市之间的航班。直到十月底,我生病住院,大妈翻看了我的手机,给他打了电话,他日夜不离地在医院里守了我三天三夜,守着我一觉醒来,好把温柔地我拥入怀中。
      “在这期间,半年,他像一个机器一样不舍昼夜地高速运转,”小舞勾了勾唇角,看向我,似乎是笑,“梦初,你知道我一向有自己的想法,但是我真不知道应该样形容习朗,这样的他,到底是爱憎太分明,还是太不分明?!”
      我坐在沙发上,呆呆地抱着一杯早已冷却的牛奶,忽然觉得小舞说的没错,自己是那样的傻,那样的无知。

      晚上睡觉,习朗拉着我的一只胳膊给我按摩,笑着说,“哎呀,真肿了,跟注水猪肉一样,又白又胖,看着味道不错。”
      习朗说着,凑过来嘴巴轻轻地啃噬,啃着啃着就变成了绵长的亲吻,从胳膊一路吻到我的嘴唇,前所未有的轻柔让我沉醉。
      “习朗,你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吗?”我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问他。
      习朗抬起头,诧异地看我。
      于是,我接着说,“在我们结婚的前三年,我一直以为你是恨我的,我从没有奢求过你会对我好,像今天这样好,那时候,我以为我们的婚姻注定了失败,有一天,当我终于疲惫不堪的时候,我会离你而去……”
      “嘘!” 习朗忽然堵住我的嘴,轻轻拍着我的手,说,“不要乱想了,睡吧!”
      我闭上眼睛,在他的怀抱里睡着,并且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习朗温柔地对我说,“梦初,对不起,这就话让你等了四年……我爱你……”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一直在笑,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但就是笑得很开心,很满足,很幸福!

      ——全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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