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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十八、
      六月。美国。洛杉矶。
      这个季节,美国也是夏天,同国内一样燥热,但我居住的地方却是一个安静的小镇,我喜欢这个地方,静谧、朴素、风情而又纯真,它让我想起美国的乡村电影,男孩和女孩在小镇里相识相爱,长大后难免经历风风雨雨,但最终又会在这里重逢,彼此相守,共度一生。
      小镇的马路两旁是漂亮的小楼房,掩在郁郁葱葱的大树背后,街道上可以看到天真的孩子玩耍,和蔼的老人兴奋地交谈,到了傍晚还有一群碧眼黄发的美丽女郎和帅气少年,在路边忘情地唱着hiphop跳街舞,滑轮板。
      看到他们开心的样子,我总会停下来,站在一边静静地观看。
      正是在这段平淡无奇的日子,我开始思考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东西,很虚空,也很实际。我在想这个世界很大,但快乐其实却是如此简单,就像歌声、舞蹈、朋友、亲人……但为什么有人会觉得痛苦,有人会感到幸福。
      大概,只是因为,每个人选择的活法不尽相同吧。

      这天,我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戴了一顶遮阳帽,在街上闲逛。
      在街角的一家饰品店,我看到墙上挂着一幅油画,画面中央是一个海洋蓝的琉璃花瓶,插满了淡紫色的桔梗花。
      我定定地看着那幅烂漫的桔梗花,忽然移不开脚步,眼睛也不由酸涩。
      尽管我极力克制自己不去想,但我知道,大洋彼岸有一个我无法忘怀的城市,和一个我日夜思念的男子。
      那天,我离开家,直接去了机场。登机前,我给爸爸打了电话,又给小舞发了一条短信告别,然后我看着习朗的名字发了一会呆,最后,我扣出手机卡,扔在了垃圾箱里。

      “Can I help you?”饰品店的店主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她走过来,问我需要什么。
      我摇摇头,指着墙上的油画说,“No . I just think it is beautiful.”
      “yea,it is lovely, telling about a love story. ”老太太眯起眼睛看着油画,似乎是在回忆,同我那样,“The boy and the girl, they love each other , but missed . They miss the end of the party, when finally loved.”
      我听得大概,老人用三句话讲了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男人和女人相遇时却不懂得相爱,相爱时却不懂得相惜,他们最终深深地爱上了彼此,却也遗憾地离开了对方。
      “There are so many such stories ,but only one picture is in the memory,so don't you want to buy it?”老人又说,世界上诸如此类的故事太多,但记忆里的却只好一幅这样烂漫的桔梗花,她问我要不要买。
      我摇了摇头,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一句简单的话,“No . Something is gone in my life,and it will never come back.”
      美国老太太却很固执,她摆着手说,“You are wrong . Something is just waiting for you ,in the future .”

      走出街角的饰品店,我琢磨着老太太那句话,不由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想笑,心里却一阵酸楚。
      三天前,当我去医院领取化验单时,我的外国医生Doctor.Smith却闪着一双碎宝石一样的蓝眼睛,告诉我,我怀孕了。而当我为这个消息喜极而泣时,他闪烁的蓝眼睛又忽然变得忧郁,他悲伤地对我说,为了更好的治疗,也为了孩子的健康,我最好放弃这个孩子。
      他说如果我的病治好了,我还想要孩子,还有机会。
      我摇了摇头,对自己苦笑,没有机会了,再也没有机会了。
      最后,Smith给了我三天的时间让我慎重考虑。但这三天过对我来说,竟然过得极为缓慢,漫长的像是一辈子。
      生命?死亡?孩子?
      在教堂里,我用心聆听牧师在晨光里诵读《圣经》。他说,死亡是对罪恶的惩罚,而人活着,是为了赎罪的。
      出了教堂以后,我又去了孤儿院,一位垂暮老者和我聊起这些可怜的孩子们,他说,对于无爱的婚姻,孩子是一个错误,他来到人间,却要无辜地承受血缘遗留的罪恶,他不是天使,因为他的至亲给予他的不是快乐。

      十九、
      然而在这三天里,我想到最多却是习朗。每过一分钟,我对习朗的思念就会增加一度。
      当我走过公话亭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念出他的电话,所以,我出门的时候,身上只带了寥寥可数的几枚硬币,我害怕自己会控制不住,给他打电话。
      逛了很久,到了黄昏,我终于走进路边的一个公话亭,在里面呆了很久。我一只手死死攥着口袋里最后一美元,另一只手却疯狂的在电话上按出习朗的手机号,一遍又一遍,不断重复。
      直到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女孩走过来,她望着我,棕灰色的眼神里满是诧异和期盼。
      我摸摸她的头,从口袋里掏出最后那一美元,放到嘴边吻了吻,才塞到她手里,耸了耸肩膀,说,“The last coin!I know it is every little,but with it,sometimes people can do whatever they want.”
      “a call?”小女孩指了指电话,问我。
      我呆了一下,点点头,说,“yes,but maybe hope,maybe love,maybe home!”
      此时此刻,我深信,仅仅一美元,我就可以回到习朗身边,可是,我却不能这么做。
      小女孩咧着嘴巴,天真地笑起来,“Thank you,good luck!”
      小女孩走了,我坐在空旷的街心花园,看着天边的晚霞一点一点退去,星空乍现。

      我躺在长木椅上,数着天上的星星,“1颗,2颗,3颗……306颗,307颗……”
      “308颗!”
      一个低沉的声音打断了我,我猛然从木椅上坐起来,却被一双有力的臂膀圈住,紧紧拥入怀里。
      习——朗——
      我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他。我嗅到了他的气息,鼻子就开始控制不知地酸涩。
      “哇~~~”我抱着他的腰伏在他胸口大哭,好像有天大的委屈。
      习朗也哭了,他的泪水默默的滑下来,滴在我额头上,脸颊上,唇瓣上……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哭,他紧紧地抱着我,像是一个迷路的小孩,脸上洋溢着笑意,同时又充满了恐惧,他哭不出声音,但那苦涩的泪水却如月光一般漫入我的身体,叫我忍不住的心疼。
      我捧起他的脸仔细看他,他瘦了,颧骨向外凸出,尖削的下巴可见青色的胡茬,可是他的眼睛却很明很亮,在夜色中闪着灼灼微光,就像是从天坠落的一颗启明星,跌落在我的掌心里。

      习朗背着我回公寓,听我给他讲这段时间,我在美国的所有际遇。
      我告诉他哪个店的咖啡既廉价又好喝,哪条路上竟然开了一家中国饭店,有几道北方菜做得很地道,我给他讲我最常去的街心公园有一群漂亮的白鸽,周末的时候我总会去教堂做祷告,像外国人那样虔诚地为我爱的人祈福,我告诉他新搬来的年轻夫妻生了一个大胖小子,黄头发蓝眼睛,很可爱很帅气……
      “梦初,你走了,但是我过得一点儿都不好……”习朗忽然停止了笑声,打断我,柔声说,“你知道吗?当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从来都看不到你,我觉得你就是一片稀薄的空气,对我而言根本没有分量;可是当你悄无声息地离开时,我才发觉自己少了什么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会难过,会空虚,会不知所措……”
      我看着天边的星星,听着习朗缓缓地对我说,“梦初,原谅我吧……”

      二十、
      第二天,习朗陪我去医院。
      当他出现的那一刻,我就明白,所有的事情,他全都知道了,是小舞告诉他的,也或者是他问小舞的。但我觉得无论怎样,都已经过去了,就像昨天我在饰品店遇见的那位美国老太太所说的,Something is waiting in the future!
      “你就在外面等我好了。”我把习朗阻在了Smith的办公室门外。
      习朗拉着我的手,揉了揉,温柔地说,“不害怕吗?我陪着你。”
      我摇摇头,举起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亲,说,“习朗,有你在,我就不会害怕。再说只是做个小化验而已,很快的。”
      习朗点点头,放开了我的手。
      我冲他笑了笑,走进了Smith的办公室外面,一进去就立马把门关上,扯住Smith走到另一面的露台。

      “Hi , Qiao , what is your answer?”Smith迫不及待地问我。
      我告诉他我想要这个孩子,我要留着他。也许,如果昨晚习朗没有恰如其分的出现,我还会考虑放弃这个孩子,可是,当他紧紧地抱着我用轻柔的语气和我说“对不起”时,当他背着我走过空荡荡的街头,说以后都要陪着我时,我就决定了留下这个孩子。
      我相信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会成为一个快乐的天使。
      Smith听完愣愣地看着我,他说这样做不是完全不可以,但有风险,他依然建议我慎重考虑,最后他对我说,“One more day for deep thinking!”
      我点点头,说谢谢。
      可是当我走出去,看到习朗面带焦急地向我跑过来时,我却在想,如果我的孩子是个男孩,那么20年后,他一定会像他父亲一样长得英俊潇洒,才华出众。
      “梦初,怎么样?”他问我,在他黑色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些以前不曾见过的东西。
      “挺好的。”我笑着回答他。
      “累吗?”
      “不累。”
      “疼吗?”
      “不疼。”
      “饿吗?”
      ……
      在这一刻,我只想告诉他,我是幸福的,因祸得福。

      “习朗,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我们去夏威夷玩吧……”在回来的路上,我在报亭买了一份美国地图,指着地图上蔚蓝绵长的海岸线抬头问他。
      习朗正在吃着我啃了一半的冰欺凌,他愣了愣,才微笑着点头道,“好,不过你要先治病,等你病好了,我们再去旅游。”
      “那不行,到时候你准会忘记,就现在吧,只要几天的时间,不耽误治病的。”我央求他。
      他捏了捏我的鼻尖,含笑摇头,语气轻柔地就像是耳边的暖风,“梦初,我保证,我不会忘的,听话,先乖乖地治好病,以后,咱们还有时间……”
      “以后是以后,现在是现在,两码事。再说那时候我们结完婚,都没有一起去度蜜月,现在算是你对我的补偿,怎么样?”我缠着习朗,平生第一次蛮不讲理的撒娇。
      当我说到“补偿”的时候,习朗的眼睛似乎一黯,他握紧了我的手,用力点了点头。
      我满足的笑了,反握住他的手。
      习朗,我无法告诉你,可是我真的好怕,怕自己来不及等到叫做“以后”的那一天。
      所以,我奢求的,只有现在!

      二十一、
      第二天,我和习朗就离开洛杉矶,乘飞机去了夏威夷。
      夏威夷的海滩很美,远远望去,沙滩仿佛是金色的,散发着柔软的细光;海天相接的蔚蓝,不经意就拉长了时间的魅力与时空的梦幻,让人沉溺其中。
      习朗过来的时候,我正蹲在沙滩上捡贝壳,一抬头,就透过太阳帽的边缘看到了他的脸,精短的头发上带着汗珠,酷酷的墨镜架在鼻梁上,衬得脸型硬朗完美,就像一个帅气嚣张的大明星。
      “嗨,帅哥,一个人吗?我请你喝酒。”
      我还没有站起来,背后就窜出一个穿着大红色比基尼的女郎,她扭着火辣性感的腰肢拦在了习朗面前,笑得勾魂摄魄。
      “不必了。”习朗冷冷地回绝了比基尼女郎,向前跨了两步绕过来,俯身拉起我,柔声问道,“累吗?”
      我吐着舌头摇摇头,任由他揽着我的肩,将那个性感的女郎抛在身后。
      “手里拿的什么?”他低头看我的手。
      “贝壳。”我将贝壳递给他看。
      习朗瞥了几眼,扑哧一笑,“真是小孩子,挺普通的,而且丑死了!”
      我举起手中的贝壳,对着太阳,丝丝光线落在小小的贝壳上,沿着细密杂乱的纹路,却反射出钻石般耀眼的光芒。
      “有人说,爱一个人,就像在海滩上捡贝壳,不捡最大的,也不捡最漂亮的,而是捡你最喜欢的那个。”我将目光移回到习朗身上,看着他说,“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习朗愣了一瞬,低下头,拿过我手中的贝壳翻来覆去看了两遍,低声说,“所以,你才捡了这只贝壳,既不漂亮,也不大。”
      我点点头,习朗却狡黠一笑,将我的贝壳塞进了口袋里,“傻瓜,归我了。”
      “凭什么?”我伸手去掏他的口袋,他却一把抓着我的手,死死攥在掌心,拉着我在沙滩上小跑起来,“我们去坐快艇吧,那边。”

      “抱紧!”习朗侧头对我说了一句,将快艇开得飞快。
      我紧紧圈着他的腰,把脑袋贴在了他的背上,随着他一起体验在海上飞翔的感觉。海水打湿了我和习朗的衣服,贴在一起。
      我放声大笑,对着大海呼喊习朗的名字,后来,习朗也学着我,对着大海呼喊我的名字。我们的呼喊淹没在广阔无边的大海里,但我和习朗却能够清晰地听到彼此的声音,萦绕耳旁。
      ……

      二十二、
      傍晚,我和习朗去海滩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
      习朗给我点了清淡的水果沙拉,我却死活闹着要吃五成熟的正宗牛排,习朗拗不过我,最后叫了两份牛排。牛排微微透着血丝,看起来鲜嫩可口,闻起来也是香气诱人,我拿起刀叉正要下手,习朗却一下将我的餐盘拉了过去,往我嘴里塞了一颗红提子。
      “先吃点水果,我帮你切。”他说着,拿起刀叉,动作娴熟而又优雅。
      我一边吃水果,一边眼巴巴地望着他,他终于切完了,却将盘子举起来,分了一半牛排到自己的盘子里。
      “你干嘛?这是我的,”我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抢自己的餐盘,“就知道你没安好心,原来是借机苛扣!难怪吴孜孜说你背地里一肚子幺蛾子……”
      习朗的眉头微微一皱,将餐盘端端正正的摆在了我面前,说,“你少吃点,对肠胃不好,一会儿吐了,又要叫难受。”
      我愣了愣,拿起刀叉,大快朵颐地嘴里塞。

      吃过晚饭,我拖着习朗又跑到了沙滩上,看星星。
      “海上的星星很多很大,比城市里的漂亮,城市里的星空是孤独的。”我把脑袋枕在他的肩头,“习朗,你还记得那个夜晚吗,你拉着我跑到广场上,对我说‘我要娶你’,你的语气很冷漠但也很坚定。那时候,我就知道,在你的内心,你根本就不爱我,一丁点儿都不爱我,但是你又不得不娶我,你强迫自己那么做。”我说着,望向习朗,他的眉梢似乎微微一抖,月光照在他的侧脸上,焕发出迷人的色彩,“最后,我依然嫁给你了。习朗,你知道为什么吗?你的眼睛就像着我头顶上的这片星空,微光点点,漆黑深邃,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让我像一粒微尘一样沉醉其中……”
      习朗突然动了动胳膊,握住了我的手。
      我静静地在他肩头闭上眼睛,“习朗,如果上天再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你还会……娶我吗?”没有等习朗回答,我就接着说,“我想我不会再选择嫁给你,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遇见你,我会笑一笑,然后和你擦肩而过……”
      “为什么?”习朗忽然问我,声音低低的在我耳边徘徊。
      我笑了笑,拉起他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才说,“习朗,你是我见过的最优秀最完美的男人,其实,没有我,你依然可以成功,并且活得坦然、快乐。你根本就不需要这场婚姻,因为它带给你的只是束缚。”
      我翻了身,趴在习朗的胸口,摸着他高挺的鼻子和明亮的眼睛,一一吻下去,吻到他的嘴唇,轻轻对他说,“所以,习朗,我们还是离婚吧!”
      习朗愣了一瞬,推开我,坐了起来。
      他盯着我,眼睛里怒气转瞬消失,变成了困惑,“因为吴孜孜?我承认我和你结婚有一部分原因是她,当年她傍了个有钱人和我分手,我心里怀恨,只想着出人头地……”
      我打断了他,我不想再听到吴孜孜,即使我要和他分开,“习朗,就算没有吴孜孜,你也不会爱我的,不是吗?你为什么怀恨吴孜孜,因为她伤害了你的自尊,但是和她比起来,伤你最深的那个人是我,我不想再让你为了我拼命的赚钱。习朗,我也有自尊,如果我还健康,没患上绝症,我会同你白首偕老,可是现在,我只能把你对我的好当做同情,即使你不和我离婚,你也仍不爱我,但却要同情我,可怜我,因为我就要死了……”
      “瞎说什么!”习朗一把捂住了我的嘴,我闷闷地说不出话,憋得眼睛一阵酸涩。
      “乔梦初,以后不许再乱说。离婚的事儿,你也趁早打消了念头,想都别想!”习朗说着,从我嘴上拿起手,俯身抱起了我,“走吧,回去了。”
      我伏在他的背上,默默流泪,习朗,求你了,你别对我这么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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