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3、如果爱忘了 ...
-
和小初随便又聊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就挂了电话。
我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不知道是不是睡的太多的缘故,整个人就是软趴趴的,连翻个身都懒得动,整个就是慵懒的软体动物。我发呆似的看着天花板,直到那些凌乱的星星点点让我感觉到一阵晕眩,才慵懒的闭上眼睛。那些已经在我脑海里膨胀了好几年的,遗忘了的回忆竟然在这一刻像汹涌的潮水一般的涌上来,毫无预兆,让我还来不及闪躲,潮水一波又一波的袭击着我,就快要被冲倒了。我感觉自己就像是在一个夜深人静,吹着冷风的夜晚,穿着单薄的衣服,独自一个人站在海边,然后一阵阵骇人的音浪冲上来,蔓延过我的小腿,一阵刺骨的寒冷让我有些晕眩。那种从脚底渗入的刺骨毫无预兆的疼痛,挣扎,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胞。我整个人感觉像是慢慢的沉入深邃的海底,然后来自四周的海水不断的压迫着我,耳边不断的叫嚣着可怕的声音,鼓动着耳膜,像是随时要被刺穿,留下一阵阵空荡深邃的回音。我极力的想挣脱,可是越挣脱就沉得越深。我害怕的想要叫出来,可是在这个时候嗓子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我带着最后一丝绝望,让身体不断的下沉。在这个时候我竟然该死的会想起薛枫。
我睁开了眼睛,望着天花板,上面点缀的星星还是当年薛枫为我布置的。那时候,我和薛枫自己带了帐篷去海边露营,晚上我们呆在同一顶帐篷里,我看着夜空中点缀着的星星,一闪一闪的,有几颗还散发着一股寒冷的蓝幽幽的光,像是来自另外一个天际,从小我就喜欢夜空中的星星,每一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习惯性的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看着夜空中的星星,那对于我来说,像是一个世界。我对薛枫说,“多希望每天晚上都能看到这样的夜空,还有那么多的星星。”薛枫用手轻轻的划过我的脸,将我的侧脸贴在他的胸口。我做梦也没想到没过几天,薛枫竟然不请自来,要知道那个时候二叔二婶还不知道我在和他谈恋爱。那一次我刚好不在家,没错,我已经把二叔家当成我自己的家了。所以当薛枫问我住在哪里的时候,我就说了我二叔家的地址。二叔见一个小伙子来找我,猜到了几成,二婶更是热情的把他请进屋,说我只是出去了一下,马上就回来,天呢,二婶,那一次我是去另一个市,来回坐长途加起来也要五六个小时,什么叫我只是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呢。看样子二婶对薛枫还是满意的。那一次也不知道二叔二婶和薛枫讲了些什么,反正我是问了好几遍,他们竟然都像是约好了似的说没什么,就随便聊聊。好吧,就当你们随便聊聊,想想我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从小品学兼优,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朋友眼中的好朋友,偶像眼中的好粉丝,法律眼中的好公民,如果说有就是我那遥远的爸妈,其他的我还真的就想不出什么来。等我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几天后的事情了。当我关了灯,累的倒头想睡的时候,我看到天花板上荧光在闪,像是一颗颗的星星,我正诧异着。手机及时的响了起来。显示的是“薛枫”。我接起电话,“是不是很想我啊。”我慵懒的说着,我知道这样像猫腻的声音听上去绝对是一种诱惑。“这么晚了,你还不睡吗?”我困的眼皮不停的打架。
“我在等你。”薛枫很认真的说着。“现在有看到什么吗?”他停顿了一下。难道是这荧光,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定睛一看,“是星星。”我有一种想要欢呼的冲动,但在这个时刻必须保持镇定,否则薛枫一定会很得意,他绝对是那种给他点阳光他就灿烂的自恋狂。“是你的杰作。”我故意装出一副很淡定的样子,尽量让语气带着一丝的无所谓,可话一出口,语气中明显就是抑制不住的甜蜜,在空气中充满着一股香甜的味道,闻起来像是一款巧克力,带着牛奶丝滑般的柔软。“嗯。”他打了个哈欠,一定是很困了,忙了一天,又一直在等电话。我开始心疼他,“达令,你睡觉吧。晚安。”我正打算挂了电话。其实我自己也很困,很想快点睡觉,似乎讲着讲着就会睡着。但是我保证我是喜欢薛枫的,只是那一次我真的是太困了。薛枫在电话那端说了句,“夏欣绮,薛枫怎么就这么喜欢你,晚安了,宝贝。”说完他马上挂了电话。留下我一个人还在发呆。我知道薛枫是喜欢我的。那时候的薛枫很温柔,事事都顺着我,他很小心的呵护着我,按照他的话说,他上辈子一定是我的主子,而且对我不好,成天就想法子虐待我,所以这辈子他就转为了我的奴仆,任我任性。我怀疑自己怎么又一次无可救药的想起了他。“算了,不想了,睡觉。”我把被子一盖,整个人都裹在被子里。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的,根本就睡不着觉,唉,这大好的青春就这样埋葬在被窝里,我怎么对得起自己,不行,我还是出去逛逛。其实在这里逛街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我对这片我出生,成长的地方变得很陌生。曾经这个地方是我最留恋,最喜欢的地方,可是现在不是了,我在想什么都不是永远的,当初信誓旦旦的说着,到现在不也忘记了吗?一切在交给时间的同时,我已经失去了再去拥有的权利,在我抛出去的那一瞬间,我就应该想到在渐行渐远中,终有一天它会永远的远离我。就像这些曾经的感情,逝去的就无法再回来了,也没有办法再拼凑。
逛街。女人天生就喜欢逛街吗?我不知道,至少我并不是很喜欢逛街,但是我逛街的次数却让很多人望尘莫及。因为我有太多自由的时间,也因为我太孤单了。每一次一个人的时候,我都会出去逛街,没有想过目的地,没有想过要买些什么东西,就是漫无目的的逛,逛到两只脚不听使唤,被高跟鞋夹出几个很大的水泡,逛到不想再走一步为止。上大学的那段时间,有大段大段的时间让我们去逛街,那个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去奥特莱斯逛逛,那里就像是一座微型的小城,里面有服装店,有肯德基,有哈根达斯,有星巴克,有休闲区,但这一切都有一个指标,奢侈,而我果断是一个喜欢一线奢侈品的人。这些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了,足够我发一个下午的呆,足够我悠闲的逛一整天。5年过去了,不知道奥特莱斯有没有变。那个时候的我还是个大学生,没有足够的钱去那里买上一件巴宝莉,但是我真的是太喜欢这个来自英国的格子的品牌,为了见证我曾经和它有过零距离接触,我趁店员不注意,站在模特后面,整个身体让模特遮住,只露出一个头,感觉像是我自己穿着那套衣服,偷拍了一张。当我去英国的时候,坐在巴宝莉的VIP间的时候,当我坐在宽大的沙发上,店员向我介绍的时候,我想起那时的自己,觉得很天真,很傻气。当我提着几个巴宝莉的袋子出来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没有当年那么快乐。或者这就是很多人说的,当你足够随意买一件世界顶级奢侈品的时候,你再也找不回和地摊小贩讨价还价时的乐趣。我突然很想去奥特莱斯逛逛,虽然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但我只是想去看看,说不定我会遇见和我那个时候一样的女孩。我这样想着,心里开心了很多。真的,这段日子,二叔的病情我一直都很担心,虽然每一天我,二叔二婶,我们都是开开心心的吃饭,但是每一次我们的讲话都在变得小心翼翼,特别怕提到一个字“肝”,二叔是肝癌晚期。我特别喜欢吃鸡肝,这一点二叔二婶都知道,以前住在二叔二婶家的时候,几乎每一餐都有鸡肝,但是这一次我回来,我就再也没有在二叔家的餐桌上看到过鸡肝。我知道,这个字对于二叔二婶来说真的是太残忍了。在二叔家的时候我尽量保持着一种自在的心情,但是一走出二叔家,看着二叔的背影,我总是有一种想要哭的冲动,想把心里积聚的压抑在一瞬间爆发。有时候我真的是不想再回到这个城市,在这里有太多的事情,有太复杂的感情,当年我逃离了,现在我还想再逃离一次,不顾一切的逃离。我也想过如果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那我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牵挂,我就可以一个人,就一个人一辈子。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对不起顾彦城,我怎么可以说自己就一个人一辈子那么不负责任的话呢,我还有顾彦城,他会陪着我,我不可以就这样把他划在我的世界之外。手上的这枚戒指足以证明。我会回到德国,我会是你最美的新娘,我们会幸福的携手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