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第一章 狭路相逢(3) ...

  •   七年前,宁暄是一名驻伊拉克的摄影记者,因为受了很严重的伤,不得不回国治疗。
      他们在医院相遇,毫无悬念地认出彼此。
      那时候,她怀孕一个多月,因为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做人工流产,才二十岁的她不知该如何面对剩下的人生。
      “嫁给我,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完成未完的学业。习恩阿姨不会知道的,我会告诉她,是我的错。之后,我会继续做我的战地记者,等你需要的时候,我会回来签署离婚协议。”
      路习恩是路小弥的母亲,她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也是一个坚强的单亲妈妈。她独自抚养小弥长大,倘若她知道女儿在走她的老路,她肯定会崩溃。
      事实上,路习恩对宁暄的突然出现没有半点指责,在她眼中,宁暄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他有责任感,有担当,而且他很优秀,并且接受过战争的洗礼。这样一个男人,对生活必然是充满感恩的。
      婚后第二年,宁暄的父亲病逝,留下宸宇那个烂摊子和一大堆的债务。
      宁暄没有继续他的战地记者之路,他一直留在小弥母女身边,接手宸宇并还清了债务。
      一直到今天,路小弥都不知道宁暄的留下是因为宸宇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总之,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七年,宁馨渐渐长大,她也在宁暄的帮助下,成为炙手可热的名编剧。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完美,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他们有名无实的婚姻关系。

      还有半年,就是他们的结婚七周年纪念日。
      路小弥莫名地期待着……也彷徨着……

      第二天一早,宁暄起了个大早送女儿上学,路小弥倚在门口目送宁暄的车子缓缓驶离小区,清雾渐散,树影斑驳,晨曦洒向大地。
      她眯了眯眼,转身要进屋。

      “路小弥,我们又见面了!”
      那个声音极轻,如果不仔细听,很难听清楚。
      但路小弥听到了,一字不落。
      那个声音遥远而又熟悉,仿佛每一次他在耳边浅吟低语,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颈间,酥痒纠缠。
      她没有回头,倔强地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不过是幻听罢了。
      七年,她以为自己可以忘记。
      可是当他出现的那一刻,她清楚地看到曾经的疼痛与难堪,还有那份不曾褪去的记忆。

      爱,可以很轻易。
      遗忘,却是如此艰难。

      路小弥转过头,仍是一脸灿然的笑容,“好巧哦,顾导,你亲自跑步啊?”
      说完之后,她忍不住为自己蹩脚的语病喝彩。
      亲自跑步!难不成还找人帮他跑啊?
      顾若飞似乎没有听出她的语病,“我们现在是邻居,随时都有可能遇上,而且我们还是新片的合作者,我随时都可以要求和编剧讨论沟通创作上的问题。你说是吗?路小弥……”
      路小弥往后跳开一步,“顾若飞,我警告你,你我仅仅只是工作上的合作关系。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也早忘了,更没有所谓解释不解释的问题。”
      “路小弥,我有的是时间。我们有三部片约的时间,你不说,我可以等,等到你说为止。”
      “是吗?”路小弥很不屑地打开门口的邮箱,取出一叠当天的报纸,随便挑了一份翻到其中的娱乐版,“顾导,麻烦你自己仔细看清楚,报纸上这个身材火辣的super model是您的未婚妻,还有……您的绯闻女友多到可以召开联合国大会,请问,您甩了她们的时候,给过解释吗?用英文还是中文,还是火星文?”
      “原来你这么关心我,连我这些年传的绯闻都一清二楚?”顾若飞没有反驳,“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的心里还有我?”
      路小弥把手中的报纸往他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上扔了过去,“顾导,我想您误会了,但凡在娱乐圈行走的人,都会对圈中的绯闻略知一二,更何况,顾导的见报率实在是太高了,我想忽略都不行。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是我甩了你,没有理由地甩了你。”

      这时,一辆红色的小跑一路狂奔而来,袁夕轻快而嘹亮的嗓音倏然响起,拯救了路小弥的沉默,“啊,原来你们在这!”
      路小弥暗自松了一口气,侧过身朝袁夕挥了挥手,“夕夕!”
      袁夕嫌弃地瞥了她一眼,鄙夷道:“路小弥,千万不要跟人说,我是你的经纪人,有你这样的朋友,我感到十二万分的耻辱。”
      “别这样,夕夕,你知道我是爱你的。”路小弥和袁夕幼儿园就认识,感情好得没话说。一见她上来,路小弥佯装镇定地与她调侃。
      袁夕拢了拢被风吹乱的长卷发,纯银手镯顺着手臂轻抬滑下,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声响。
      无疑,袁夕是极有魅力的女性。
      玲珑有致的身材,精致得体的妆容,加上她极具时尚感着装,即使她不是当红的金牌经纪人,也能拥有一大票的铁杆粉丝。
      今天,她身着虾红色雪纺罩衫,下搭牛仔铅笔裤,脚蹬一双十二公分的罗马凉鞋,往路小弥身边一靠……
      路小弥自动退后一步,埋头不语。
      她今天穿着一件卡其色的工人裤,内搭一件宽松的T恤,看不出身体的曲线,感受不到女性的魅力。
      可这样让她觉得很舒服,反正她不需要出门,没有人会在乎她穿什么,宁暄只会偶尔发发牢骚,也不会强迫她改变什么。

      “这位就是顾导吧,我是袁夕,于归的经纪人。”袁夕是自来熟,交际手腕一流的她,已经找到她今天要交谈的对象,很快递上她的名片,露出袁夕式的官方表情,“以后还请多多关照,有任何方面需要沟通处理,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顾若飞身穿运动服,挥汗如雨,显然是正在晨跑,他接过名片,笑容温润如玉,身体微微前倾,礼貌周到地自我介绍,“你好,我是顾若飞。”

      那一年,顾若飞也是用这样的方式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顾若飞,导演系四年级,我正在准备毕业作品,想请学妹加入我的创作团队,不知道学妹有没有兴趣?”
      躺在木棉树下看书的路小弥被吓了一跳,一蹦老高,涨红脸问道:“你是在问我吗?”
      顾若飞蹲在树下,四下张望,前前后后巡视一圈,而后用肯定地语句回答道:“这里只有学妹一个人不是吗?”
      他的笑容轻浅,眸光微寒,不似他话语中的诚恳真挚。
      然而,那时的路小弥并没有发现,她完全沉浸在被暗恋对象搭讪的喜悦之中,心如小鹿乱撞,彻底迷失。

      爱情,真的可以把一个人变成绝对的白痴。
      路小弥在七年前已经看清他的真面目,只可惜,有些错误是无法挽回的,唯有用一生去弥补。
      她已不再是当年青涩一无所知的小女生,不会再迷失,不会再迷恋,不会再为了一个男人失去自己。

      “路小弥……”袁夕一记暴喝打断她的回忆,“你可不可以不要走神,特别在有人的场合下,不是所有人都和宁暄一样有耐性,可以容忍你神游太虚,还给你买诺亚方舟的。”
      路小弥白了她一眼,“说重点。”
      袁夕不得不清了清嗓子,“重点是,你将和顾导合作,礼貌上是不是应该请顾导共进晚餐,好歹你们也是校友。”
      袁夕是一个懂得把握机会的人,和顾若飞建立友好而长期的关系,有利于她旗下艺人今后的发展,虽然顾若飞和宸宇只签了三部片约,但是以他在好莱坞日益高涨的声望,先打好基础是不会错的。
      路小弥面色一僵,抬手将头发别至耳后,“顾导贵人事忙,还是改天让宁暄作东,大家一起好好聊聊。”
      她也明白袁夕的用意,若是换做以前合作的导演,她定是爽快地答应下来,帮袁夕铺路架桥。
      但是这人是顾若飞,就另当别论了。
      袁夕瞪大双眸,颇有些费解,眨了眨眼睛与她目光交流。
      路小弥苦笑,耸了耸肩,扔给她一记爱莫能助的眼神。
      顾若飞抿着唇看她们你来我往,突然长臂一伸,挡在路小弥身前,阻止她想要逃离的步伐,“礼貌上,应该是我请二位共进晚餐才是。不知二位漂亮的女士,能否赏光?”
      袁夕自然是求之不得,爽快地答应下来,伸手一拉路小弥及腰的直发。
      路小弥转头剜了她一眼,用一种平静的语调礼貌地拒绝:“不好意思,我要去买菜。作为一名家庭主妇,不可以随便和别的男人共进晚餐。”
      顾若飞的脸色瞬间阴沉,目光灼热,似要将她点燃。
      “顾导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和袁夕说,她是我的经纪人。失陪。”她欠了欠身,“夕夕,我们再约。”
      她转身把门用力关上,留下袁夕瞪大双眼,不敢置信地望着那道紧闭的大门,“路小弥,你发哪门子疯?”

      送完宁馨,宁暄很早就到办公室,办公桌上已经放着未来一周各大娱乐周刊的头版头条,以及关于宸宇未来半年出品影片的先期宣传文案。
      很显然,未来一周的头版头条都被顾若飞占据。
      关于他的资料,已变成标准的个人简历,见诸于各大报章。
      这一点,无异于免费的宣传,宸宇自然是乐见其成。
      宁暄扫了一眼他的个人资料,眉峰轻扬,复又认真地看了一遍,脸色倏地凝重起来。
      片刻之后,他掏出电话,没有迟疑地拨打出去。
      “又在补眠了?”
      “没有,在写剧本大纲。你到公司了?”
      宁暄盯着那叠相同的资料,目光深邃幽远,“恩,顾若飞住在隔壁,你有问题可以和他探讨一下,这也是安排他住下的原因。”
      “不要了吧,等我写出来再和他讨论。”
      “我记得你们是校友吧,沟通不会有问题吧?”
      “嗯……”路小弥迟疑了一下,“宁暄,你也知道,我在戏剧学院只读了一年,认识的人不多,对顾若飞也只是耳闻而已。”
      “那好,晚上一起吃饭,增进了解,看能不能有创作的火花。”宁暄握着电话的手轻轻一抖,“先这么定了,我和他约时间,我今天有个看片会,先不和你聊了。”

      挂了电话,宁暄松了松领带,那是出门前路小弥亲手打好的。
      路小弥基本上是家务白痴,十指不沾阳春水,她会做而且也愿意做的就是帮他打领带,并且乐此不疲。
      刚结婚的头几年,宸宇只剩下一个空壳和巨额的债务,宁暄每天忙得脚不沾尘,除了去见投资人,他很少西装革履,更别说打领带。
      可是只要他一说要开会或是见投资人,路小弥一定会帮他把西装拿出来,搭配领带,并把领带仔仔细细地打好。
      她打领带的时候很专注,噘着小嘴,眉头紧蹙,目光跟随着手指的动作,比她在构思情节时还要认真。
      那一刻,她的眼中,只容得下他。
      后来,宁暄把所有的衣服都换成可以搭配领带的服饰,只为了能在她的眼中留下自己的身影。
      春末夏未至,一件粗条纹的衬衫搭配黑色的西装马甲,再配上路小弥挑选的深灰色细领带,虽然有些许的燥热,但他却甘之如饴。

      除了打领带,路小弥还有一个特殊癖好——擦皮鞋。
      她每周都会空出半天,把家里所有的皮鞋一字摆开,用鞋油膏挨双擦一遍,再拿到阳光下晒上两个小时,用棉布刨光。
      宁暄的每一双皮鞋几乎都是光可鉴人,纤尘不染。
      记得他们还没搬家的时候,小区楼下住着一位特别爱捉弄人的老大爷,一看路小弥每周都把皮鞋擦得锃亮锃亮的,就对她说了一种保护皮革的办法。
      用猪油代替鞋油,涂上一遍放干,隔天拿出来晒一晒,鞋子特别特别亮。
      路小弥当天就去菜市场买了猪油,按照老大爷说的涂好放干。
      结果,第二天早上起来,所有的鞋子都被老鼠啃了……
      路小弥为此伤心了好几天,发誓再也不会轻易相信别人。
      她就是这样一个执拗的女孩,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贯之始终。
      因为曾经的伤害,她发誓不再轻易相信别人,却又一次次地在不经意中天真而单纯地相信着,直到再一次被伤害。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一章 狭路相逢(3)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