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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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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寂静的午后。人们还略有些疲惫。但是当他走过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禁打起精神来对他张望几眼。
一个男人。
一把刀。
人,是一个巨人,身高九尺,如黑铁一样颜色的皮肤,如金刚一般坚硬的身躯。他的右肩斜挎着一把刀。这把刀的刀柄高过了他的头,而刀鞘的底端几乎要触到地。
刀,是一把好刀。因为它是世界上最霸气的兵刃——霸王刀。
刀长九尺七寸四分,宽三尺二寸八分,重一百三十五斤六两四钱,以熔岩为模,玄铁铸就,童阳之男打造其身,帝王之血为其开刃。万年木化石为其柄,深海鲨鱼皮为之鞘。刀刃乌色而无光,遇钢铁如触朽木,若离鞘,必嗜血而还。
刀的主人有一双同样乌色无光的眼睛。然而他并不是瞎子,只是他的眼睛即不是用来看风景的,也不是用来看旁人错愕的目光的。
那是一双要人命的眼睛。
尽管他走了几天几夜,但是他只看到了一个地方,只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地方,叫镇海楼。
一个人,叫雍哲。
镇海楼镇的不是海,是江,镇江。
镇海楼坐落在江边,凡是过往的船只无一不要在这里停下来,有的是为了歇个脚,要碗茶水,有的是想听听这里的昆曲,锡剧,也有的是想到上房的赌场里过一把一掷千金的瘾。但是,这都不是他们必须停下来的原因。无论事情有多急,你也都要在镇海楼前靠岸,这时候自然会有人上来和你问话,之后你就要准备些财礼交上去,算是对这里的主人尽一点孝心。
十年中还没有人敢从这里不交钱就走了的。
十年中还没有交过钱的人至今都没有走。
如果不交钱,就等于触犯这里的主人,而这里的主人,正是雍哲。
他的名字就可以让你把人留在这里。
如果你的人非走不可,至少,你要把你的命留下。没有人愿意把命留下,把钱带走。于是他们都选择把钱留下,带走自己的命。
不过交钱也有一种好处。
镇海楼有一个“功劳簿”,凡是交过钱的都在这里留下过名字。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有一个数字,这个数字就是这个名字的主人对雍哲孝敬的财礼的分量。分量越重,这个名字就排得越靠前。
排在前面的名字的主人都被视为是雍哲的朋友。而雍哲的朋友,在江湖上是永远不会有麻烦的。这些人,不是王侯将相,就是富贾一方的大财主。他们的资财太多,总会引起别人的觊觎。他们情愿把钱拿出一部分交给雍哲,然后高枕无忧地剥削穷人,也不愿意让那些暴民冲进他们的家里把他们的钱财分个精光。他们相信,雍哲总是会有办法让那些暴民闭嘴的。
从来都不开口乱说话除了死人,还有看见死人的人。
现在,雍哲正躺在镇海楼上最高的一层专门供他享用的屋子里面,从窗外看着滔滔的江水发呆。自从朝代更换以来,这个地方已经越来越富庶了,往来船只比江里的江豚还要众多,他的钱自然也会越来越多,多到塞满整个镇海楼。但是他又觉得有些寂寞了。他一手创办的巨鲸帮已经发展到了无可壮大的程度,帮众散布天下,遍及江湖,隐隐然已经超越丐帮而成为天下第一大帮派。他自己早已不用在外面过那种打打杀杀的生活,而是安静地躺在他的听风阁里准备享受晚年。他只是说句话,就可以几千里之外要人的脑袋搬家;他只是翻个身,就能让江上的大小船只都感觉到震颤。他有无数的女人陪伴,他有无数的武林高手保护他的财产和他自己的性命。更何况即他自己的武功已经登峰造极,铁沙掌的功夫放眼天下都难找出第二个人来与他匹敌。他早已经是江湖上最让人崇拜的人物。他还有什么可以介怀的?
有。
因为他才刚过半百,他还有的是精力去闯荡江湖。他还想重现自己当年创立巨鲸帮时所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战斗,他还想用自己的一双铁掌去夺人兵刃,夺人性命。三年前,他与飞鱼帮帮主高鹏为了争夺长江的霸权而打的那一仗至今仍在江湖上被公认为最凶险、最经典的一仗。他每次想起那场战斗的细节时,眼角边的皱纹都会舒展开来,让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代。巨鲸帮创立的十年中,他从未间断过练武。现在的他,武功不但不减,反更多了老练与深邃。他感觉现在的自己无论在内力还是在招式上都已经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偏偏这个时候的他已经什么都有,什么都不需要再去通过拼争而得到了。这在旁人看来是一种幸福,而在他看来只能是一种无奈。
直到他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个人。一把刀。
人是巨人,刀是好刀。
人刚一在镇海楼前站住,他就能从人群中看到他和他的刀。刀还未出鞘,他已经感觉到了刀的寒意。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来人的目的。因为他已经露出了微笑。
这个人,是要来杀他的。
他不用打听镇海楼的位置,在镇江城,无论从哪一个地方四眼望去,都能看到镇海楼高高的尖顶。
他只需要向那个方向走就可以。
而他的想法比他的行为还要简单:到了镇海楼,杀了雍哲。
现在,他已经到了镇海楼。他的第一步行动已经结束,之后就是找到那个他要杀的人。
他不认识雍哲。但是他不需要找。
因为人群已经自然分开,一个中年男人从人群中走出。人群分开得是如此安静,整齐而划一。人群中甚至没有人敢向前挤以一睹他的英姿——他只要想让大家散开,就算不用说,大家也没有人敢去忤逆他的想法。
他一看到这个人,就知道这个人不寻常。中年的男人各种各样,有的大腹便便——那是有钱人,有的瘦小枯干——那是穷人,有的雍容华贵——那是达官贵人,有的仪态潇洒——那是得道仙人……但是这个人跟其他人不一样。他并没有华丽的装备,但是却有一种尊贵气息;他的相貌并不出众,但是却让人禁不住想多看几眼。他并不喜欢观察别人,相反,别人就算在他眼前走过他也不会注意。但是面对他的对手,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观察别人,也是对对方的武功家数的一种认识。瘦小的人一般身手灵便,而粗壮的人膂力就会奇大。但是眼前这个人即不很强壮,又不很轻灵。眼神几乎如同他自己一般呆滞,但是也同他一样带有杀气。
所以他不用想也知道自己要找的人已经出现在自己面前了。
他不用刻意地去想,去找。这为他节省了不少力气。
但是他的手心开始出汗了。
他不是不想,而是根本想不出这个人的武功会有多深。
他不是不找,而是根本找不出这个人可能存在的弱点。
而雍哲已经开始笑了。
他觉得自己会经历一场惊险的战斗,而自己会取得胜利。
对手还没到眼前,而杀意已经充斥了镇海楼。可见对手并不懂得掩藏自己的杀意。不懂得掩盖杀意的刺客,就如同嗷嗷待哺的孩子一般脆弱。而眼前这个陌生的面孔更让他觉得放心。这里是他的地盘,而对方在陌生的环境下武功只能发挥出八成。
高手过招,就算是有半成的闪失也可以要人送命。
何况最重要的是,他已经知道了来人的底细。
“你是报仇来的。”
“是。”
“我不认识你……”
“我知道。”
“但是我认识你的霸王刀。”
“是。”
“我听说继承霸王刀的永远都只有两个人,一个师父,一个徒弟。想必你就是那个徒弟。”
“不错。”
“你的师父武阳两年前已死于我手。他的功夫虽然不及我的铁掌,但论机敏狡诈、成熟老练却是武林中不世出的奇才。想来就算你功夫在他之上,但单看你还未临敌而杀意即已充斥整个镇海楼这一件事,你的战斗经验已经限制了你的能力。”
雍哲冷笑了一下,他已经感觉到这个年轻人正在发抖。
“你虽较他身形高大,想必膂力也胜过了他,挥舞这霸王刀应该比他要轻松很多。但是江湖比武,临敌经验十分重要。我在这里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你又输了三成。现在的你要想赢我只有一半的机会。”雍哲说完自己都开始笑了,年轻人初至之时,血气方刚,双瞳虽然深邃但却充满斗志。而现在,他发现对手的眼神又黯淡了下去。让对方怀有希望而又希望破灭,他深信以他目前的战斗经验,仅仅是对对手信心上的打击,就能让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连一半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
“你凭你的本事就想替你师父报仇?”
“我并不替他报仇。”年轻人的声音低沉地说。
“那你为何竟敢来找我。”
“陈家。”
“什么?”雍哲脸忽然抽搐了一下。
年轻人就趁着雍哲惊讶的一刹那,左手向右肩的刀柄伸去。而雍哲此时已无暇再去探知对方究竟的意图,因为对方所说的那两个字意义实在深远,此时绝没有时间再去详探究竟。他打算将这个年轻人制服之后再好好盘问。于是,雍哲身形一晃到了年轻人的面前。他知道对方的兵刃巨大,抽鞘不易,且不擅近战。于是就用近身肉搏战略,贴近对方身体,同时双掌运力,分袭对方两肋。
他已经把对手分析再透彻不过了,剩下的,就是一击将这个年轻人打得一个月无法起床。
对方的攻击套路、对方的脾气性格、对方的进退道路,甚至收手之后由谁来负责审讯,点点滴滴似乎每一点他都考虑到了。
孰不知他的这种自信暴露了他的破绽。
每个人都会在自己洋洋得意的时候露出破绽。
对手已经抽刀。
这一刀实在太快,快到让人无法想象。黑光一闪,霸王刀已然收鞘。雍哲的双手停住不能再往前送。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自左肩到小腹右侧被劈成了两半。
众人看得不敢出声,大气也不喘一口。直到他们目送着那个年轻人高大的背影远远而去,才有人禁不住重重地呼出了口气。
只听“咔嚓”一声,雍哲身后的“镇海楼”的招牌也断成两半,落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