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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火车一路 ...

  •   火车一路向北扎进黑暗的夜色中。当我睁开睡眼醒来的时候,泽营已经被远远地抛在身后。巧凡来车站接我们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多年未见,他已经快变成一个大人。高高的个子,留着简短而干练的板寸,皮肤略显黝黑,戴着黑框眼睛。和他一起的是个女生,他的女朋友,叫张含卉。我们坐车到了他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四合院的样子。四周墙壁贴满了横幅和海报,一看就感觉走进了影视基地,全新的环境给人新的希望。八路是他们的老板,为我们安排了住处。巧凡早已经跟他说好,让我们在他那儿工作。宋梓涛看着破旧的房子有点失落。盈婷似乎没有多大的不满,她被分到了女生宿舍,我和宋梓涛被安排在巧凡的房间。和我们一起住的,还有一个叫武岳的人。

      对所有住在这个院子里的人来说,宫田是个充满机遇和梦想的地方,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剧组慕名前来拍摄,剧组每天都需要数以百计的群众演员前来助阵。所以,每一个在此逗留的人都抱着一炮而红的愚蠢梦想,希望在将来的影视界能够崭露头角,即便在一个比贫民窟还要悲凉的院子里生活都会在所不惜,即便在一部粗制滥造的没人愿意多看一眼的片子里扮演一个镜头一扫而过的路人甲都会兴奋不已。每个人都勒紧裤腰带热情无限的扮演着无关紧要的角色,并对此大报希望,渴望有人能够眼睛一亮发现自己被埋没已久的才华,从此摆脱贫穷,摆脱憎恶的一切。可是到头来,多少人心灰意冷拖着自己疲倦的身体地打道回府,多少人失魂落魄地洒下伤心的眼泪叹息着离去。在我13岁的时候,我曾经脑海里闪过要当武打电影明星的念头,可是后来,这个念头彻底被打碎了,武校教的东西跟我想象的电影里的花里胡哨的武侠招式完全不一样。我也发现我根本就不是当电影明星的料。我只是一个除了炒菜什么都不会的彻头彻尾满面油污的的失败者,不良少年,垮掉的一代。所以当巧凡问是想去当群众演员还是搬道具的时候,我和宋梓涛都选择了搬道具。

      可是,没多久,宋梓涛就跟八路决裂。原因很简单,八路开始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习惯大为不满,常常指责我们把宿舍弄得乌烟瘴气,还乱扔烟头,不遵守作息时间。还时常表现出对收留我们而感到后悔莫及。宋梓涛对他的吹毛求疵显得满不在乎,还肆无忌惮地挑战他的极限。性格上的不合逐渐导致了局势朝着不可扭转的方向发展下去,加上对彼此毫无缘由的怨恨更加与日俱增。有一天,我和宋梓涛搬道具回来,他看着碗里的东西实在无法下咽,终于把饭缸朝着八路家贴着剧组宣传照的墙上砸去。碎裂的声音激起了八路心里早已聚集起来的怒气,他开始下逐客令。宋梓涛早已有了离开的打算,毫不让步,两人准备大动干戈的时候,我们急忙阻拦。
      “吃不下你可以滚蛋……”八路说。
      “哼,滚就滚,把我工资结了!”
      “你才做了几天就想结工资?”
      “做了一天也是做,给钱。”
      “没有,一分钱都没有。”
      “不给钱是吧,好。”宋梓涛咬咬牙。
      “八路,给了他吧,才多少钱啊。”八路的老婆说。
      “不给你试试。”宋梓涛把威胁的话说得很镇定,八路听出他的意思。他沉默了片刻。
      “到我办公室来。”
      宋梓涛走进办公室,八路关上门。我不知道他们在里面说了什么。出来的时候,宋梓涛夹着烟,他居然还有心情抽烟,我真是服了他了。他把手里的几十块钱晃了晃,“不能便宜了他是吧?几十块钱也是钱呀。”
      “我看你现在怎么办?”盈婷说。
      “走一步算一步咯。”
      “只有另外找一家了。”我说。
      “还是搬道具吧,怕什么,附近多的是。”巧凡说。
      我没有心情再继续吃下去,索性放下饭缸,盈婷和我一样,帮我去水槽洗了饭缸,我们三个一起站在屋子里,都保持沉默。巧凡雷厉风行地解决了晚饭,出去洗饭缸。我帮宋梓涛收拾好东西,接下来就等巧凡带我去给他另找归宿了,宋梓涛依旧没有为刚才的事情感到后悔,我却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才过来多久啊,居然要离我们而去。可没有想到的是,让我更加无法接受的事还在后面,宋梓涛离开之后,我和盈婷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巧凡跑了一天龙套从影视城回来。他脱掉大汗淋漓的T恤,然后气急败坏地四处找烟。我把烟扔过去,他取出一支叼在嘴上。因为激动,香烟在颤抖,打火机的火苗也在不安的跳动。我放下手中厚厚的武侠小说,然后看着他。七月的天气闷热难当,屋子里没有空调,电扇无迹可循。我的汗水顺着额头和胸口一点一滴地渗出来。我几乎可以感觉到,它们慢慢汇聚而成的水流,正悄无声息地滑下去,滑向我正在融化的肚子下端。巧凡吐出一口浓密的烟,然后开口说道:

      “营生,你觉得用几年的牢狱生活换八路终生残疾值不值?”

      我平时完全没有发现,巧凡对八路哪来那么大火气。和我们一样,所有人都是在八路的安排下早出晚归的工作。巧凡是群众演员,群众演员占了大多数。我被安排在一个道具场上班,工作就是搬道具。因为去得早的原因,所以早早的就回来了。我抬起头,满怀狐疑地看着他。我问道:

      “你什么意思,受什么打击了?”
      “你觉得用3年的牢狱生活,去换八路终身残疾,如何?”他说。
      我大吃一惊,这话居然出自巧凡之口。如果我是他,我也不愿意。虽然我才18岁,进监狱坐三五年牢出来也才二十出头。不过对于巧凡,我认为毫无疑问应该打消这种愚蠢的念头。先不说他的光明前程,至少在我眼里,他的前途是光明的。一旦他付诸实践,那前两年的大学可就白念了。暂且不说他的体格,要是真动起手来,我还真不知道他能坚持几分钟。也难怪,从小在班上成绩就一直名列前茅的他,家人理所当然不会让他干任何体力劳动。对他来说,学习就是一切。在他的生活中,任何体育运动都只能算是例行公事的小小插曲。他或许至始至终都未曾体验过生活的艰难。我有时候也忍不住想,是不是长年累月的待在屋子里学习的人,出来之后都是这般文弱,何况他如此形销骨立。现在他有这样的想法,确实有点可笑,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情有可原。遇到八路这样的人,没有人不埋怨。若硬要铤而走险,未免有些操之过急。何况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何必要做一只出头鸟呢。我把书折下一角然后合上,摇摇头回答:“不值。”

      巧凡狠狠吸了口烟,继续咬牙切齿地说,“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我恨到如此地步。”
      “我能理解。”看着巧凡那张饱受摧残的脸,我不无同情的说。
      对于我的回答,他似乎也早有欲料。他或许并不在乎我的赞同或反对,我的答案甚至连参考都算不上。他需要的或许只是宣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尊,为了维护它——盈婷就是这样——至少在别人看来,也应该有所表示的,哪怕自己明明知道这种私底下的宣泄连最愚蠢的掩饰都算不上。

      在吃惊的同时,我仍不免有些怀疑,巧凡的勇气肯定不是与生俱来的吧,否则,仅仅是因为一时冲动而萌生的勇气是很容易就会被残酷的现实打垮的。这点我很清楚,因为我的勇气就经历了这样的阶段。如果真是一时冲动,那么我会很不乐意看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所以,作为他身边唯一的朋友,我想我有必要站出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虽然对于巧凡,说实话,我有时候是很不耐烦的,虽然跟他相处不到一个月,我就对他还是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抵触,当然多数情况不是这样。他很唠叨,喜欢重复着讲《坏蛋是怎样炼成的》里面的情节,有时间就讲,三遍五遍、十遍甚至更多。我是个话少的人,想不到合适的话题将他的不厌其烦悄然转开,正好投其所好,于是他如鱼得水,更加滔滔不绝。在路上,在公园,在房间,只要他认为时间是充足的,没事可做的时候,或者说只要他觉得别人很乐意听他的故事,他都会表现得很耐心,像一位孜孜不倦的说教者,滔滔不绝的把他满脑子的故事顺其自然地说给那些他认为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人听。当然,他的述说是饱含深情、身临其境的,甚至连一些细枝末节都不愿放过、面面俱到。我有时候会在他将要讲到精彩部分的时候把他要说的一字不差地说出来,他就惊讶地看着我,然后点点头,接着就像得到肯定般的越加讲得起劲,仿佛我的打岔对他来说只是一种鼓励。只要我还没有来得及表现出一丝厌恶,事实上是他根本就没有看穿我的厌恶,他就不会停止。而那本书他永远也讲不完,他却从来不按顺序给我讲,总是穿插着过去,跳跃式的,想到哪儿说就说哪儿。我很难想象,要等到他把整本书完完整整的讲完,我走路都该得拄拐杖了。我话虽然不多,但我在巧凡面前即便我耳朵都听生茧了却无论如何也表现不出深恶痛绝的样子来。虽然他并不属于喜欢强加于人的那一类人。这样说并不是因为他是以我表哥的身份强压着我,他倒是很平易近人。所以,尽管他的话几乎无处不在,我也是一向就是听听就罢了,脑子里却是在想着我所关心的事情。不过,关于八路这个人,的确是很多人都无法忍受但大多数人都是忍气吞声。我想我不应该置之不理,我应该阻止它的发生,终身残疾不是开玩笑的,至少在思想上必需得有这个觉悟。虽然我心里清楚,它发生的概率和买彩票中头彩的概率一样。这样说也算有据可依,毕竟我现在锁认识的巧凡是以一个外交家的身份抽身在周围的人事中,与所有人和平共处是他的拿手好戏。大学生的身份又在无形之中约束着他的行为。从小到大,我都未曾亲眼目睹或者是听说巧凡跟别人打架斗殴的场面,而主动说要教训别人的事情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加上他与我截然二帜的生活经历,所以,对于他要“用两三年的牢狱生活去换八路的终身残疾”的想法,我就不得不怀疑他的胆量了。当然,我想他自己也是心知肚明,这样的事情说起来绝对是比做起来容易,权且当做发泄自己的私愤。对于像八路这样的人,巧凡以前绝对是没有遇见过的,他明显已经超出了巧凡生活准则里力所能及的包容的范畴。这就不能确保不会有狗急跳墙的事情发生。

      虽然快到了吃饭的点,还是热得不得了。夏天的烈日蒸发掉空气中所有的水份,甚至连氧气都变得稀薄。加上考虑巧凡的困惑,我的嘴唇都变得干燥,沉默一下子扼住我的嗓子。好一会儿,我都说不出话来。关着的窗户依然只透进来刺眼的阳光,没有风,热气让人浮躁。我禁不住拿起放在床上的烟,取出一支点上。不经意间我看到自己左手手臂上文的忍字,轮廓被时间和身体慢慢磨损掉。虽然将近2年的时间过去了,但字迹依旧清晰,只是没有了当初崭新的模样。那是几年前跟艾奇森一起的时候文的。那时候我们租住的房子附近,有条繁华的大街,一出门就是十字路口,在路口处就开着一家纹身店,店主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右手手臂上文着一条眼神犀利的森林狼。艾奇森常常向我吐露他对纹身店老板的崇拜,说什么时候有钱了一定要去文上点什么东西。后来我们就真的去了。艾奇森出钱,当然那时候,我们并没有那个闲钱去模仿《越狱》里面的迈克尔·斯科菲尔德,把整个上身都文上机构复杂的图案和文字。我们要的无非是展示在店里的供人选择的图案或者具有中国特色的古老文字。我在想,要是把整个身体的骨骼,当然也包括脸部的没有一丝皮肤的骷髅一般的图案文在皮肤的表面需要多长时间和多少金钱,看见的人会不会吓得停下脚步。不过考虑到当时身上有限的资金,只好作罢。艾奇森先选择,他思忖片刻然后指着图版对老板说:“就这个吧,你看怎样?”老板说了一下价格,刚好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加上文字的价格我们起先倒是知道的,掐指一算,剩下的钱倒是还能文一个字。于是我就选择了文字。很老套,我说就文个忍字吧。于是我的手臂上就长出了一个忍字,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褪色。不过还是能一眼就能看得出那是什么字。我突然条件反射般的想起那句很古老的话来。我说:

      “巧凡,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哟,这哪像是从你口中说出的话啊…既然这样,那昨天下午你怎么没风平浪静?”
      “那只是一次例外,”我说。

      我想起我在宫田第一次在篮球场打架来。我记不清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打篮球的了。我没有上过高中,算起来初中也没毕业。我记得在学校的时候,对于打篮球并非是特别钟爱,或许只是用来打发时间也不一定。就像跟一个人经常抽烟并不一定就说明他喜欢抽烟是一个道理。去星美公园打篮球,在那儿遇见一个女生,长得并不高,也算不上漂亮,只能说是运动型女生,穿上运动衫还是有些许动人。她是我在那个球场上见过的唯一一个女生,但是几乎可以说是我见过的球打得最不怎么样的女生。不过这点她好像全然不知,旁若无人的玩得很投入。有时候她连投好几个都进不了,有时还阴差阳错地把我本来要进的球挡了出去,我有些无奈。但我从来没有看不起她,相反,我觉得她很真实,并没有因为自己不够熟练而自卑,又不甘于现状的苦苦训练,或许打球只是她的一种爱好也未尝不可。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从来没有问过。事实上,我跟她没有说过一句话,除了有一次刚好两个球先后朝我奔来。我把第一个扔给了她,她腼腆地对我说了声谢谢。我同时也回了句不客气就转身走向框下。那声谢谢和不客气,仿佛都是我们彼此在自言自语。没有什么可以撞开横亘在我们之间的阻隔,因为,毕竟我不是善于和陌生人交流的人,连尝试都毫无动力,更别说可以坐下来一起休息,一起聊天,彼此滔滔不绝。她长得并不出众,如上说述。但是身上却有种运动带来的阳光的气质,站在她身边,即使不说话,没有交流,没有对视,但依然可以感受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就像俯身去浅嗅一朵幽兰,你会不由自主地微笑,然后屏息静气,回味,获得周身舒缓,心情欢愉。这不需要费多大的劲,就能感觉自己也充满了活力,或许这就是我喜欢运动的原因。不过,除了打篮球本身带给我纯粹的快乐以外,加上旁边站着一位女生,这份快乐就会变得微妙起来。虽然我能感受到她的目光,她看我的眼神很不一样,但是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我却说不清楚,也许混杂着与生俱来的戒备,以及陌生的意味。但这并不影响我,因为我要的不过是一场饭后的篮球运动,这很容易就满足了。不过这种满足有时候也会开小差的,没人可以掌控,全凭天意。所以在我看来,越是小小的快乐就越脆弱,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被压变形或者挤破,然后它就会调皮的离你而去,等很久才会再次降临。不过,这倒令我觉得有些刺激。在陌生的女孩面前,开口是件需要勇气的事情虽然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家常便饭。几段寒暄问答过后的沉寂,是彼此都不愿承担的压抑。毕竟,我擅长的不是这个。在我看来,沉默是维持现状的最好沟通。
      前天下午,我又去星美公园打篮球。她比我先到,我们相视一笑,算是打了声招呼。然后彼此就默默地练起球来。身上还没有出汗,就来了三个人,看上去十八九岁的样子,他们都趿拉着拖鞋,衣服脱了搭在肩上。其中有两个都染着黄色头发,一幅傲慢不已的样子。另一个戴着眼镜,头发锡纸烫过,死蔫蔫地耸拉在头顶。不过长得倒挺帅气。他走到我面前,脸上似乎还有淤青。他说:

      “嘿,蛮有情调的嘛。”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就像说给一位经常见面的老朋友听一样,脸上还挂着那种漫不经心的笑。我察觉到自己身后并没有别人,他是在说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彼此熟识。我假装没听见,继续投球。一个黄头发走到我背后,自认为很了不起地说:嗳,你这是什么态度?我们权哥跟你说话呢!我抓住球继续若无其事地拍打着。

      这时,我注意到那女孩看了他们一眼,她似乎闻到了危险的火药气味,一触即发。我能感觉到她的不安。她又不无担忧地看了看我,那种眼神让我想到了盈婷。我轻松地对她翘起嘴角,示意她不用害怕。

      “哟,还眉目传情呐。”另一个黄头发发现我的表情,边说边朝那女的走过去。我终于忍无可忍了,我看见我手里的篮球竟狠狠地对着那家伙的头砸了过去,球又弹了回来。女孩吓得脸色苍白,那个走在他面前准备调戏她的黄毛,已经捂着耳朵蹲在地上,衣服已从肩膀上滑落下来,是一件黑色的阿玛尼背心。他赤膊起身诧异地望着我,接着动作优雅地扭了扭脖子。他淡定的样子一点也没有达到震慑住我的目的,反而激起了我的愤怒。

      我走上前去踢开篮球。准备好好招待他一番时,另一个黄头发见势不妙冲了上来。他往我背上踹了一脚,力气很大,我一个踉跄差点就摔倒了。我稳住了身体。转身朝踢我的那人走去,刚从地上起来的黄头发也向我逼近,我声东击西,对着黄头发肚子就是一脚,他闪得快,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大截。然后我卖个破绽,等刚才踢我的那个人一出脚,忽然侧身抓住他的脚向前一拉,失去平衡的他还没来得及站稳又被我一臂甩去,不知是我用力太大,还是他太孱弱,他一下子就倒在地上。这时,死头发看不下去了也冲了上来,我并不理会,因为他看着就是显点虚胖,没什么力气。可惜我错了,有点轻敌,他上来就在我的胸前锤了一垛子,我向后退去。我有些喘不过气来,疼痛传遍全身。

      “我今天非要让你尝尝被扁的滋味。”
      死头发大言不惭地说道,边走边掠起衣袖,虽然他穿的是T恤。这时,另外两个也站在他身边,目光如炬。

      我暗忖到,就目前的情形来看我确实有点寡不敌众,与其让他三人分担我的拳打脚踢,还不如强加在一个人身上凑效。两个黄头发从左右两路冲来,死头发在前,一发朝我冲来。此时,四人交手,我有些应接不暇,只恨出生的时候少生了几只手。我渐渐被逼到墙角,无路可退。我左右避闪不及,终于逮到机会,于是趁其不备,摁住了死头发,他此时正想冲过来把我抱住,我锁住他的手然后狠狠地踹着他的腹部,他的表情告诉我奏效了,他痛得弯下腰,试图用腿挡住我进攻。我趁势抓起他的肩膀往右一挪,他的腰部正好挡住黄头发的飞踹。我正佩服自己的机灵时,屁股狠狠地吃上了一脚。我借势一推,正好将他摁倒在地,不过作为代价,我的屁股受到一击。此时的死头发就像一扎被藤索套住的烂白菜,我拉着滕索使劲向上一提,只见黄头发圆睁双眼张嘴大喊一声“啊——”接着我腾出一只手朝他的肋骨打去。我全然不顾身后的二人了,或者说是无暇顾及。我牢牢地抓住他,使出全身力气。任凭黄头发怎样生拉硬扯拳打脚踢我都不放手。我腰上被踢了无数脚,顺势倒下,将他压在身下,手依旧锁住死头发。也许是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剧烈运动了,筋骨都变得有些生硬。我用身体死死地压着他,让他无法动弹。他几乎带着哭腔在哀求、挣扎。我却什么也听不进去。他们每在我身上留下一记脚印,我就会毫不客气地在他后脑勺、肚子上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回赠一记拳头。
      他疾言厉色地冲着另外两个人吆喝道,“把他拉开呀,干什么吃的——”好像把希望全权寄托在了两个黄毛身上。我毕竟不是盖的,只要我还没有筋疲力尽,我就不会轻易放手,他说的话似乎很奏效,身后的拳脚重了,可我依然孤军奋战的坚持着,死头发在底下吃力的挣扎,力气都消耗殆尽,带着哭腔的命令都变得沙哑了。

      我已经记不清楚我的后背、屁股、大腿被踹了多少脚。其间,一个黄头发试图用肘子来套我的脖子,但被我用尖尖的下巴给摁了回去。有那么一瞬间,我感觉到血液在指骨间燃烧,我分不清掉在地上的是我的汗还是他的泪(如果他掉了的话)。当我终于累得准备束手就擒的时候,宋梓涛来了。他一脚踢开一个黄头发身上,令他顿时倒地。然后他又揪起剩下那个人的胸口,狂乱地扇着耳光。看到眼前的情景,我有些胜券在握的样子,倒在地上黄头发眼见来了个更加厉害的角色,有些惊恐,不过他朝我看了一眼,仿佛发现一个契机。他立刻爬起来对着我的脸像踢球一样的踢来,虽说我有点诧异但还不至于措手不及。我连忙松开手臂挡住,死头发借机连滚带爬地站了起来,两个黄头发扶起他落荒而逃。宋梓涛捡起篮球朝他们扔过去,恰好砸中一个黄头发。
      “有种你给我等着——”死头发对着我和宋梓涛说。宋梓涛笑道,“真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宋梓涛对着他们竖起中指,扶起我来,帮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俯下身子系了系鞋带,对我问道:“你没事吧?”我摇摇头,表示没什么大碍。他笑笑说:“那就好。赶快离开这儿吧……”说完,搀扶着我朝夜色中走去。那一瞬间,我感到一股暖流窜至头顶,仿佛整个身体都灌满了暖流,遍体鳞伤的我一下子就像充满了电,我知道那是来自于一个朋友的庇护,我看得见那份珍贵的温暖和安全感。
      “你没事吧。”那个女孩关抱着篮球,关切的说。
      宋梓涛回过头,轻松地说道,“呵呵,没事,他都习惯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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