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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寒假里我们一起回到熟悉的地方。
      “老一辈”们依然过着安静的生活。熟悉的小院依稀还有我们的痕迹。

      “好久不见!”我向小院问好。
      “是啊,好久不见!”
      我们都陷入那段长长的、美妙的回忆中,久久流连,久久不愿走出。

      *** ***

      我们又来到那个网球场。这里,只有寥寥几个人。静谧,将这里满满充斥,似乎没有多余的位置来盛放喧闹。属于春节的团圆的喜气,仿佛离这里很远。

      “傻哥,你知道回校之后棒球队要招新人了吗?”
      “当然,我们班体委早就下通知了,只招一人,所以竞争很残酷。不过听说篮球队同时招新生,篮球队是帅哥的汇聚地,应该会有更高的人气,给棒球队分流。”
      “你难道还需要‘分流’吗?我的常胜将军?”她唇边带笑,一笑倾城。那样纯真的笑容,仿佛只能出现在她孩子般的脸上,早已与我无缘。但话语带来的窃喜,却只能与我同在。
      “当然不!”犹豫了一下,我终于还是把那句憋在心里好几天,不知当讲不当讲的话说了出来,“你会陪我参加选拔赛吗?”
      她脸上明显划过抱歉的神色。这使我心猛地一沉。
      不祥的预感……
      “传言说篮球队队长很帅的,我跟同学约好了,要去看篮球选拔赛。对不起。”
      “不会啊,你不在,我也不见得会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去看看也好,也能知道世间还有比你更美的,少把自己看太高。”
      “你什么意思啊!我什么时候把自己看太高了?明明是太低嘛!”

      虽然嘴上还是连贫带损,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真得很失望。直到被称为“常胜将军”的我下场拎起熟悉的球棒,这样的情绪还依旧影响着我。影响程度之深,使我甚至连熟悉的棒球打起来都是那么不顺手。接连几次我的球都投歪了,有时,投出的球甚至还不到击球手那里就落地了。

      “傻哥今天怎么了?一点常胜将军的态势都没有!”
      “我……呃……是吗?”我吞吞吐吐,一脸窘态,话未成句,灵灵的狂笑早已一发不可收拾。
      也许我在她眼中只是个小丑吧?为什么这么想的时候会有失望呢?

      *** ***

      寒假过得很快,似乎刚刚与小院问好,还没有再续感情,就不得不跟它道别了。

      球队似乎对于吸收新鲜血液这件事很心急,回到学校的第二个星期,选拔赛就开始了。
      惠风中学终于有了些生气和少有的喧闹。球场的欢呼第一次打破了这里书卷的沙沙声和笔走龙蛇声。

      也许是球队都怕选拔晚了会影响训练吧,毕竟学校的各类球赛成绩一直不理想,个个球队都希望由自己的球队完成学校“冲入市决赛”的希望。

      而市预赛已经迫在眉睫了。

      说是迫在眉睫,对我来说却是足够的准备时间。只有那些老弱病残的混混球员才会感到时间紧张吧?
      可惜,惠风中只有混混球员!

      选拔那天,望着没有灵灵的看台,无论有多少观众,都令我感到空落落的。喧闹充斥着耳朵,寂寞困扰着心。

      好在,常胜将军不是吹的。以投球准确度为标准的选拔对我来说很 easy,很快我就以全胜通过了初选。
      实在想不通,不知是哪个白痴想到的这种以投球准度为标准的选拔,有什么用?又不是选拔投弹士兵!

      正当我在休息室里准备着决赛时,周围的男生突然喧哗起来。这种事很常见,一猜就知道有美女进来了。可惜我对此没有丝毫的兴趣,除非是灵灵。

      很不巧,真的是灵灵。
      当她叫我名字的时候,我冷不防被吓了一跳。

      “你怎么来了?”掩饰不住的惊喜,我感觉到了周围人炽热的目光,仿佛恨不得将我燃烧掉。我只是一笑置之,又问,“篮球队长还帅吗?入不入我们美女的眼?”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吧,否则她为什么会在比赛结束之前就来找我?
      “别提了,队长耍大牌,面都没露一个!”语气中的失望只是淡淡的,这让我又有些惊喜,“这年头可真是看出帅哥少来了!有一点点名头的就敢耍大牌!”

      我心中没有来的竟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没见到更好啊!”禁不住会这样想。

      “你是要找我吗?”一个帅哥站了起来。
      我侧目,认出那是被分到预选中另一个小组的。他球技很好,也是以全胜进入决赛的,可惜今年球队只要一人,他与我,将是决赛的重点。可是,他站起来干吗?他问得什么?“你找我吗?”难道说……

      “你是……”
      “篮球队队长,陆英。你好。”
      “篮球队队长?参选棒球队?”
      “只是觉得好玩而已。”他阳光般的笑容,大男孩样的气质,帅气与纯真共存,真是个迷人的家伙!“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他提醒灵灵。
      “灵淑。”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加姓氏。于是恶搞地补充,“她姓姓马,土豆!”
      出乎意料,他并没有笑,只是像刚才一样,挂着一抹迷人的微笑。“是吗?马灵淑?淑女的淑吗?很美的名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何况还是像你这样有灵气的美女。”

      切~甜言蜜语!
      可是甜言蜜语对女生一贯有用,效果还常常不错。
      就像这次。
      这样说是有原因的,我看到了灵灵眼中射出的亮晶晶的快乐满足的光芒,还有迷人的上翘的嘴角,和弯弯的微微眯起的眼。

      帅哥效应!!!

      不知道为什么,从他出现开始,我就充满了敌意。他是无可挑剔的,但越是这样我越觉得讨厌!
      我怎么了??这到底是怎么了??!!

      好在接下来的比赛并没有为此而被影响,不幸中的万幸!!
      有两种感觉在我的心中交杂,既有对陆英的仇恨,又有因灵灵在场的安心。
      前者激发出我的全部力量以及从前未被激发的力量。后者给我鼓励和信心,让我又有了那种不自主的意念:“绝对不能在灵灵面前发挥失常!!”

      这两种感觉的共同作用下,我发挥超常。比赛变得容易,比想象中的更容易。

      很快,我把身边的对手一个一个淘汰掉,空旷的场地上只剩下我与帅气的陆英。
      我真得无法想象造物主的神奇,他能造出灵灵这样出类拔萃的美女,也能造出陆英这样的集在场所有人目光于一身的帅哥。黑而发亮的秀发,会随风飞舞,会随他的跳跃移动而跳跃移动,剑眉舒展着英气,略带幽蓝色的眸子,闪烁着一点淡淡的忧伤,却又有万丈光芒从那里射出,高鼻梁,能说会道的薄唇,麦色的皮肤衬托出他棱角分明的脸,1米9的身高……
      他的帅是我的语言无法描述的。仿佛太阳就是因他而存在,仿佛阳光只照射在他一个人身上。他,光芒万丈,令任何人舍不得将目光离开他的身畔。
      如果我是女生,我一定会喜欢他;即使我是男生,我也应该会喜欢他。因为他的魅力是无法抗拒的。
      但是,现在的我,对他充满着莫名其妙的仇恨。是因为灵灵吗?我不清楚,但我只有一个信念:我要赢!!!

      终于,裁判宣布开始最后一场比赛,我,对陆英。
      抽签结果,我先攻击,陆英守,每场轮换,三局两胜制,每组其他8名球员由原队员抽签组队,我和陆英分别作击球手和投手。
      选拔赛中唯一的正式赛即将开始。
      钻石形的场地上,我很想速战速决,可是我知道,很难。

      与我的预期正相反,第一场我就输了,好球未击,致命的错误。
      我仿佛看到基础好球赢得满场喝彩和满场尖叫的他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

      就在我输掉第一场最丧气的时候,突然间,我看到灵灵手中的奶茶。下午是不上课的,但我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把奶茶照旧放在灵灵书包旁边的老地方。
      她居然去拿了,是下意识的吗?
      忽然间我信心百倍。

      半小时后,我得到了棒球队的席位。
      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竟然就那样连胜两局,竟然就这样赢了!

      我真的很开心,晚饭不由得多吃了一点。

      *** ***

      快乐总是短暂的,痛苦才是永恒的感受。

      赢得比赛后没多久,我连训练还没来得及参加,就传来了“噩耗”——灵灵要从我们的地盘搬走。
      “为什么要搬走?如果不愿意住在一起,当初又为什么要那样积极的要求?”
      “我现在是英的女朋友,当然要跟他住在一起!跟篮球队队长那样帅的人在一起才不会闷!”
      “英?女朋友?闷?你接受了他的追求?你嫌我闷?”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你明白的。我是接受了英的追求,那又怎样?像他那样帅气优秀又幽默儒雅的人,我有什么理由不接受?”
      我语塞。
      有什么理由,是呀有什么理由?

      “英已经为我在他公寓的对面租了房子,再跟你住在一起,别人会说闲话的。”
      “为你?”
      “是啊,他是个体贴的人。”
      体贴,她从来没有这样形容过我。

      她走的时候,我忘记了我有没有帮她收拾东西,忘记了有没有说再见,忘记了有没有流泪,甚至连难过都被遗忘了。

      我的灵魂离开了我的身体。我控制不了她,也再也控制不了我的灵魂——灵魂会追随她而去吧?

      赢了比赛却输了她,值得吗?

      又抑或她根本就不会属于我,永远不会……

      为什么为你付出了这么久
      却得到一无所有
      人算不算天算多
      命运安排了结果
      为什么为你守候了这么久
      却等到心去难留
      难道过去的执着
      你早已无动于衷
      我想我会
      我想我会
      忍不住的泪流
      叫我如何目送你走
      带着吻别的痛

      *** ***

      那天有新电影上映,几个棒球队里的队友约我一起去看。
      我们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我在乎棒球,在乎我的考试成绩;而他们,大概最在乎哪个班里有MM。他们能够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惠风高中的花名册里,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的体育成绩。
      他们身上带着惠风高中摘下“体育白痴俱乐部”的帽子的希望。

      我会和他们在一起,这并不是说我也是这样的人,仅仅是因为我也想放荡一次,排解不幸带来的痛苦。

      电影结束已经是午夜了。除了这股电影散场带来的人流外,空旷的大街上,真可以用寂静来形容。昏暗的路灯下,偶尔有车辆经过,连车灯都是那样睡眼惺忪。
      这个城市已经沉睡了吧?

      路上,偶尔几家超市里透出光亮,闪烁的霓虹,多有酒吧的字样。
      走着走着,忽然发觉这条路依稀有几分熟悉,细细打量,终于在林立的打烊了的店铺中找到了那个熟悉的有落地窗的小屋。
      “玫瑰屋”的招牌依然闪耀着七彩的光,落地窗的那边,透着黯淡的蜡烛的黄色的光辉。狭小的店里,有满满的浪漫与温馨悠悠溢出,渲染着冰凉的路面,似乎这里的一切都有了温度。

      我不禁驻足。

      ………………

      一团白雾飘到了我眼前。
      “原来你真的会来啊!”

      ………………

      “我只是想知道你会不会跑那么远来这里呀?”她抢走我手里的奶茶,转身向门口走去,一路泼撒着银铃一样的笑声……

      ………………

      回忆总是美好但又总是会远去吧?
      我无奈。

      刚刚抬起脚,角落里一束玫瑰的鲜红又吸引了我的目光。
      它静静的躺在木质的凳子上,忘记时间,只悉心记录着主人的爱情。它是谁浪漫的表达工具?他代表着谁的爱情?我压抑不住好奇抬起了我的目光。

      全身僵住。
      我的目光像触电一样带给身体一阵颤栗。夜的微凉从目光一直传递到脚底。
      我看到了童话里的美丽场面——王子和美丽的公主隔着透明的玻璃桌静静的坐着,用目光传递着爱的信息。桌面上的红烛随着温软的话语带来的气流微微颤动,四周围两人的暧昧的倩影随烛光摇曳。

      可惜,王子不是我,他叫陆英。而公主却是我心爱的灵灵……

      他握着她的手,眼底有宠爱。
      她顺从的让他握住她的手,没有反抗,眸子里射出得精光,叫幸福吗?她是否正享受他的手上传来的温度?让暖意传遍身体,赶走属于夜的凉?

      “简,走吧,已经很晚了。”
      我从他们的画面里出来,机械地抬起我的脚。

      那一夜,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到家里的,只记得我在半梦半醒中不断地回忆那段无声的情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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