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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起跷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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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山上一天,地上一年。
我因个性惫懒(锦鹊语),自打上了紫虞山,便多年不曾下山走动,如今到这世上一转,才发现世间繁华如履,处处莺歌燕舞,方方国泰民安。
我环视一周,满意地点点头,“甚好!甚好!”
正等着我点菜的小二闻言以为我是在夸他们的店,于是笑眯了眼,只等着我荷包里的银子蹦到他荷包里,不过客套话还是要有的,时人都以谦虚为上,既是被人夸了“甚好”的店,自然不能落下,“敝店小本经营,虽不比上皖飘香酒楼气派,不过胜在清雅。”小二见我光想着点头忘记了点菜,便停顿了一下,又加了一句,“如今四月出头,正是榆钱初初成熟之际,甚是新鲜,客官如若不弃,不妨试试敝店的榆钱汤包。”
汤圆听到“榆钱”两字,脸色顿时难看了好几分,我暗地里偷笑了一把,面上还是一本正经地挑剔,“山野粗食,如何上得了台面!我听闻贵店的东坡肘子倒是有名,给我来一份,再加一份虾仁饺子,一份时令生疏。”
忘记了说,汤圆的本尊,是一颗榆树。
“好嘞!客官稍等。”
话说汤圆大约是第一次出门,看什么都觉着新奇,但大约是平日里锦鹊家教太严,即便离了她的魔爪,汤圆也还是恪守礼节没有四处东张西望,然而他那一双黑汪汪的大眼睛却藏不住事,滴溜溜转个不停。
坐了半晌,汤圆终于耐不住性子,问我,“娘亲,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我瞥了瞥他,心里忍不住的得意,叫你小子狂妄,没了锦鹊,还不是得听我的!
“嗯,既是出门游玩,自是往那名山大川而去。”我含蓄答道。
汤圆扁了扁嘴,明显不屑。
于是我继续谆谆教导,“你看,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平日里已经不爱读书了,如果再不行路,等你长大了,怕是要找不到媳妇的。”
汤圆一口茶呛在嗓子眼,咳得憋红了脸。
我笑笑,对恰好送菜过来的小二摆摆手,“无妨,小孩子,喝茶急了点。”
汤圆鼓着一张包子脸气鼓鼓地瞪了我一眼,惹得我一阵哈哈大笑。
汤圆教养颇好的开始进食,我则端起一杯清水,把头转向窗外。大街上,一个年轻妇人从卖糖葫芦的小贩手中接过一串鲜亮的糖葫芦,弯腰递给身边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男孩,男孩头上扎着两个总角,一双漆黑的大眼睛滴溜溜直转,一看便是上好的聪慧之相,男孩右手持了糖葫芦,轻轻舔了一口,然后仰起头,冲妇人眯眼一笑。
夕阳渐渐西沉,这几日为了躲避锦鹊追踪一直行路匆忙,如今眼见着离紫虞山已经不止几万里,一路上又刻意掩了行迹,我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盘算着要在这镇子上多逗留些日子,好好休养生息。
汤圆终究修为尚浅,连日的奔波让他几乎还没来得及放下手中的竹筷便开始打瞌睡,向小二要了一间上房,我将迷迷糊糊的汤圆安置下,待到天黑,便随手布了个结界,关上房门,打算出去溜溜。
话说如今这世道,和千年前那真是大不一样了,且不论其他,单单说现在这二更天的时辰,要是放在千年前,那铁定是处处无人家家闭户,再看看现在,到处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繁华比白日更甚,我一边大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边兴致勃勃地评点杨柳岸边秦楼楚馆门口的美人们,心想还好没有带着汤圆出来,不然教坏了小孩锦鹊肯定不饶我。
我一路上晃晃悠悠,在夜市的小摊上东瞅瞅西看看,买了一堆小点心,想着汤圆晚饭没有吃多少,小孩子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得快,为避免半晚上被吵醒,还是提前准备点吃的好。倒是不得不承认,几千年下来,大伙儿做吃食的手艺倒是长进了不少,虽然我不太吃东西,但是看那颜色闻那味道,想来是不错的。
“小娘子,这茄盒子是现做的,您要是赶紧着点拿回家,还热乎着呢。”胖老板笑眯眯地接过我递过去的铜板,顺便嘱咐道。
我也笑眯眯地点点头,看看头顶月亮的方位,决定今天先到此为止,心里暗自琢磨着这里民风还算淳朴,又热闹,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不少,可以多住些日子,另外也可以让汤圆出来见见俗世红尘,别说几百年了一直呆在紫虞山上,人情世故啥也不懂。
我一边走一边盘算,刚拐进一条人较少的胡同,忽然就感到身后一阵冷意,我本能地站住,回头,看见清冷的月光下,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小少年扶着巷口的一颗柳树,眼神直直地盯着我。我被盯得有些发毛,透过那棵柳树,几个黑衣人顺着街口,迅速地向这边靠了过来,少年的呼吸有些急促,胸膛起伏不定,看样子已经奔跑了好一阵了。
少年似乎也听见了响动,却没有回头,只是紧了紧手里握着的雪亮匕首,眼神还是定在我身上。我觉得有些有趣,于是拨了拨头发,冲他眨眨眼睛,抬起右手,轻轻地划了个圈。
“嗯?!人呢!”
“刚刚明明看见往这个方向来的……”
“真他娘的见鬼了!”
“小兔崽子还真能跑……”
“追!”
几个黑衣人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少年直看着那群人消失在转角处,才又将眼神转回到我身上,不过这次,他的表情似乎有些复杂,纠结的样子完全和他的年龄不符。不过想想也是,大半夜的遇到一个妖精,估计谁都淡定不起来,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小孩。
茄盒子的热气从手心传来,我想起还独自睡在客栈的汤圆,暗道了一声“糟糕”,便也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搭理那个少年了,看那少年的面相,实在不是福薄之人,而况如今这世道,人妖殊途,若我继续帮他,他也未必就欢喜。想罢我转过身,继续朝胡同深处走去,我记得,穿过这个胡同,再拐过一个街口,就是我下榻的客栈了。